下面是爱岗的小编为家人们分享的法学会工作汇报(优秀7篇),仅供借鉴。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8年工作总
结
2018年度,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本着 繁荣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推进行政法治实践发展 的宗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在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学术合作交流、探索智库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整体发展态势良好。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加强研究会建设,提升研究会的凝聚力
法学会工作汇报(优秀7篇)
二、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深化行政法治理论研究
研究会团结带领广大行政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积极发挥作用,研究会的城市管理执法专业委员会、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法治政府专业委员会、行政法教学专业委员会、政府规制委员会、信访法治化专业委员会等六个专业委员会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实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
6月21日,研究会举办 中国PPP协议发展及争端解决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围绕 PPP协议及争端解决国际比较、中国PPP协议发展及争端解决 等开展研讨。
8月26-27日,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18年年会在湖北武汉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立法 和 城市治理与行政法。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行政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四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年会。
9月26日,研究会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发布会由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周成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等领导同志到场致辞。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 是研究会的品牌项目,对深化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推进行政法治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0月28日,召开 互联网规制与治理的法律问题 研讨会、研究会2018年首届青年论坛暨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主办。来自全国31所高校、15家实务部门的近130名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济济一堂,共同就互联网规制、数据权利、平台治理、行政法理论新发展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11月18日,研究会2018年第二期青年论坛暨第四届部门行政法中青年学者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此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联合主办,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十多家法学院校近40位中青年行政法学者参会 警察行政法、交通警察法治、城市治理 等开展研讨。
11月20日,研究会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成立暨国家监察立法座谈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实务部门、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以及新华社、人民网等十多家新闻媒体出席会议参与研讨。
11月25日,研究会2018年第三期青年论坛暨 民营化与公私合作法治 学术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十多家法学院校的30余位青年行政法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行政任务民营化及公私合作法治问题开展研讨。
12月17日,研究会首届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论坛在长沙举行。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 11 个城市政府法制办,及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 6 所高校的理论界与实务界 80 余位专家、学者和法制工作者参与讨论交流。论坛以 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为主题,围绕政府合同审查管理法律实务、政府合同审查与法律风险防范、特许经营与 PPP 合同实务、政府合同履约管理与争议解决四大单元主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三、组织行政法治专家学者,推进行政法治实践发展
参与立法、司法以及法律咨询。研究会会员均为在行政法学研究领域具有学术专长和影响力的学者和实务部门专家,他们以 繁荣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推进行政法治实践发展 为己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研究会会员参与最高检召开关于公益诉讼修法建议专家论证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征求意见会、《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送审稿)》专家研讨会、《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送审稿)》专家研讨会、《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红十字会法》立法可行性评估论证会、《公共图书馆法(草案)》专家研讨会、《烟叶税法(草案)》以及《耕地占用税法(送审稿)》专家研讨会、《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专家研讨会、《船舶吨税法(草案)》专家研讨会、《电子商务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专家研讨会、关于编制 国家立法五年规划 专家咨询会、《国家铁路局权力清单和清单责任研究》专家咨询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咨询会、《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法律专家工作组会议、《北京市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立法专家咨询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咨询意见会、《预算法》实施后基建投资预算管理专家研讨会、津京冀协同发展立法高层论坛等30多部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和修改论证会。为中央及部委和地方立法、司法提供法律意见或咨询意见。
研究会学者立足行政法学领域、结合行政法治实际,就热点难点问题发表著述并研究课题,将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有机融合并转化应用。例如,马怀德教授的 《国家监察法》的立法思路与立法重点(《环球法律评论》2018年第3期)、《让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与时俱进》(《紫光阁》2018年第2期)等,姜明安教授《论党内法规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8年第2期)》)、《国家监察立法的若干问题探讨》(《法学杂志(2018年第3期)》)、教育部重大项目《中国特色依宪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研究》等,周佑勇教授《监察委员会权力配置的模式选择与边界》(《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11期)》)、《依法治校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10期)》)、《现代城市交通发展的制度平台与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研究》等,余凌云教授的《醉驾、电动自行车与其他类型电动车的治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5月)、《改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机制》(《清华法学》2018年第1期)等,王周户教授的《论法治政府的 软 硬 指标》(《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第4期),郑春燕教授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反腐败法治化与科学的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研究 等。
其中,姜明安、王周户、薛刚凌、郑春燕等获得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二等奖。郑春燕获得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一等奖、浙江省优秀青年和劳动模范等荣誉。研究会会员不仅服务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注重学术成果转化,也积极参与法治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法学研究和实践发展作出贡献。组织参与党政干部学习讲座,提升其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如为2018年 双百 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阿坝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活动、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治市专题学习活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常务会法治讲座、西宁市法制干部专题学习讲座、庆阳市领导干部培训班等作专题讲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升法制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积极参与教育部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为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作出贡献。
四、对外交流情况
2018年度,研究会与世界各国、我国港澳台地区召开多次学术研讨会,通过特定专题的研讨,交流行政法学界前沿学术成果与观点。主要活动有:
10月11日,研究会举办公私合作合同(PPP)国际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政府法制办等多个政府机关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的70余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参会,围绕 公私合作合同的国际标准、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间的合作合同(CPP)、意大利法律体系中的公私合作合同、社会资本发起项目(USP)的采购规范问题、德国法律背景下的公私合作合同、法国的公私合作项目、PPP纠纷解决的可仲裁性分析 等开展研讨。
11月11-12日,第十八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在大连顺利召开,大陆代表团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专家学者,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大学、逢甲大学、东华大学、真理大学、台北大学、政治大学等一百五十余名行政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围绕 行政公益诉讼 和 PPP 协议及争议解决 进行研讨。
研究会学者也积极参与我国其他地区的学术交流活动,如参加东吴大学举办的 第二届民族法国际学术研讨会,香港中文大学举办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演选:理论与比较的视角 国际学术研讨会,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举办的 中俄行政法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举办的 The 2018 U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A Legal Anaysis、ItalianConstitutional Law: From 1848 Constitution to the EU、依法治国与法治建设系列讲座 法国行政发的历史变迁 研讨会,新加坡大学法学院举办的 第五届亚洲法学院院长论坛,美国比较法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Comparative Law)举办的 美国比较法学会2018年年会 等。
五、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情况
为了更好地发挥研究会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应有作用,研究会严格执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试行办法》等规定,确保支持经费合理使用并收到实效。
研究会经费使用情况主要用于如下相关活动:研究会办公经费(打印费、资料费、交通费、办公用品等)、劳务费(协助研究会年会、常务理事、学术研讨会的学生劳务费)、差旅费(研究会参与京外学术活动发生的费用)、研究会重要论坛(论坛活动的场地费、资料费、餐费等)等。研究会经费使用规划、使用情况等均根据中国法学会要求上报,并以邮件、微信等形式向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公布和说明。
六、研究会会长履职情况
法学会工作汇报(优秀7篇)
法学会工作汇报(优秀7篇)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如,7月16日,召集举行常务理事会对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及换届方案进行表决。召集主持4月8日、8月25日会长办公会议,召集主持8月26日举行的会员代表大会和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并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规划主持参与研究会的重要学术活动和交流活动。例如,9月26日,主持《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发布会;11月12日,参与第十八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11月20日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成立暨国家监察立法座谈会;等等。
七、研究方阵工作情况
6月24日,研究会法治政府研究方阵论坛在方阵理事单位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方世荣、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周户、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薛刚凌、苏州大学沈荣华教授等行政法学界众多专家、学者作为特邀嘉宾前来参会,与会人员共同就 简政放权与法治政府 这一主题展开研讨。本次论坛还评选出三十篇优秀论文,其中十作为本次论坛会议发言的论文。
当天上午,论坛开幕式中,校长付子堂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莫于川教授致开幕辞。行政法学院院长谭宗泽教授主持开幕式。本次论坛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指导下,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等组建的法治政府研究方阵举办。
校长付子堂在致辞中表示,本次论坛主题 法治政府与简政放权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简政放权是国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希望本次论坛能为中国行政法治进步贡献精思睿智,形成有意义的政策、对策、建议,并将其转化为有效的成果,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有利的参考。
莫于川教授在致辞中首先对付子堂校长与会议承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表示感谢。莫教授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定为主题,因此对行政法的实践和理论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的行政法学研究应当紧跟时代的需要,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方面做出独特的贡献。开幕式后,与会专家学者围绕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简政放权 行政审批制度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权责清单与政府监管创新 等话题展开研讨。整个论坛过程中,专家学者们聚焦主题,畅所欲言,充分交流观点、不断碰撞思想,进行深入地学术探讨,并对具体问题形成极有价值的观点。
在此次论坛中,来自不同研究领域的与会代表们展开了简政放权与法治政府的深度对话,凸显了行政法学的魅力,增进了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理论共识,提升了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学术水平,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汇聚了智识力量。
八、2018年工作存在的不足、困难和对法学会的建议
法学会工作汇报(优秀7篇)
一是,行政法学与刑法、民法、经济法等其他部门法的交流与合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加强行政法与管理学、社会学、传播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等其他学科的跨学科交流。这不但有利于全面深入研究行政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而且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顺应时代发展出现的共享单车、网约车等共享经济的监管,微信、网络直播等自媒体发展与管理问题,第三方支付和网络交易规制等新型问题。
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界与行政法治实务部门的联系和交流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目前研究会与个别省市的法制部门联系较多,但与各部委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较少。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教育、交通等职能部门联系和交流,增强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专业化程度和成果转化应用率。
三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国际视野需要进一步拓展,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加深我国行政法学界与行政法治发达国家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研究会已经开展了若干次行政法学界影响力较大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但仍不能满足我国行政法治理论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进一步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不仅可以更好地借鉴域外行政法治的有益经验,而且可以很好地传播我国的行政法治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让更多地国家和学者更为深入地了解我国国情及我国行政法治的创新,从而提升我国在行政法治领域的自信。
九、2018年研究会工作设想
继续举办高质量、高水准的学术研讨会、年会或论坛,积极交流和探讨行政法学界前沿问题、成果与观点,及时回应和研究行政法治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深国内和国际行政法学者间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立法实践,有力助推法治进程。研究会积极参与中央和地方立法,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努力提高资政能力与水平。研究会通过多种途径发挥 智库 作用:直接参与法律和政策的起草和调研;围绕行政法治热点、难点问题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活动。
继续做好品牌项目,提升研究会的学术影响力和服务社会能力。研究会有 中国法治政府奖、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法治政府方阵、及 法治政府论坛 等具有代表性和广泛影响力的重要项目。举办青年行政法论坛,培育青年行政法学者,继续激活青年学者的创造力,为行政法治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继续加强研究会建设,提升研究会的凝聚力。通过各专业委员会相应的学术活动,为研究会加强行政法治理论和实务问题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良好的交流平台。
加强研究会的组织建设。继续落实政治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学习和宣讲十九大会议精神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团结和领导广大会员党员推动行政法治事业发展,开展重要学术活动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法学会工作汇报(优秀7篇)
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使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其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法学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展金融法学研究活动。
第三条本会是陕西省法学会领导下的法学理论研究机构,在陕西省法学会的指导下开展金融法学研究活动。
第二章会 员
第四条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会员必须是陕西省法学会会员。
第五条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参加本会的意愿,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司法实务的部门和个人,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填写会员登记表;
(四)发给会员证。
凡愿意参加本会活动的省法学会会员当然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会活动;
(二)获得本会的服务;
(三)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任 务
第十一条本会每年召开1—2次学术研讨会,进行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的研讨和交流活动。
第十二条本会积极组织、推动本学科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专题研究和调研活动。积极组织本会成员参加中国法学会和陕西省法学会的重点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立项。
第十三条本会促进会员之间、本会及会员与有关学会之间的联系与协作,以及与国内外从事金融法理论与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团体及个人的友好往来。
第十四条本会可举办法律培训,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活动,编辑出版法律图书和资料。
第十五条本会积极组织会员参与省市有关部门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等工作,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支持。
第十六条本会积极组织会员参与省、市、区(县)司法部门的案件研讨、咨询、论证等工作,为司法公正提供理论支持。
第十七条本会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委托的法律事务,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十八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积极完成陕西省法学会的各项法学研究工作。
第二十条开展与实现本会宗旨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一条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报陕西省法学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研究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理事、常务理事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如有必要,可聘请名誉会长或顾问若干名。
第二十三条本会理事可设单位理事和个人理事两种。
第二十四条本会实行常务理事负责制,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研究会章程的修改、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机构的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推选等重大问题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重要会务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主持,须有三分之二常务理事到会方可召开,表决事项须有到会常务理事的三分之二通过方可有效。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由研究会和挂靠单位协商提出建议名单,报省法学会同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会长对省法学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人选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并报省法学会备案。
名誉会长、顾问的聘请,由会长提出,会长办公会同意并报请省法学会批准后聘任。
第二十六条本会常务理事每届任期五年。每届常务理事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由上届常务理事会推选经省法学会同意任命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由会长办公会决定的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挂靠单位及其的条件
(一)在金融法学专业研究方面有优势;
(二)有合适的会长或副会长、秘书长人选;
(三)在经济上能给予研究会支持,保证研究会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条件:
(一)有突出的法学研究成果或工作成绩,在本专业方面有一定社会影响;
(二)长期从事法学研究工作;
(三)具有副教授以上或副处级以上职称。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条件:
(一)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或法律实际工作;
(二)热心研究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第五章经费来源
第三十条本会经济来源:
(一)挂靠单位资助;
(二)有关单位资助;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一条本研究会名称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重要事项的变更需报经陕西省法学会同意。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出席研究会成立大会的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后实施
法学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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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为更好的发展建设好社团,繁荣社团文化,扩大社团在校的影响力、号召力,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主动性,现在对本学期我社团的工作做一份总结。希望能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更好的发展未来。
我社团池州学院大学生法学会谨遵学校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全体社员,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池州学院学生会社团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主动开展本社的各项工作。
1.社团招新活动
在9月28-9月29日里,我社团迎合了池州学院学生会社团部的号召,开展了本年度的社团招新活动。招新现场我社团张贴了海报、活动标语、活动图片等,并分发社团简介传单,以便于新生更好的了解社团,同时社团部还为各社团提供了帐篷以供各社团进行才艺展示、社团介绍等活动,我大学生法学会招新活动点上的负责人员耐心地为新生讲解我社团的性质、活动以及参加社团的意义等,新生踊跃参加,现场气氛活跃。在本次招新活动中,我协会本着“求精不求多”的精神,吸纳了110名新会员。
篇1:法学会年度总结
法学系法学会优秀团支部申报材料
一、法学会简介:
法学会作为滨海外事学院法学系下设学生独立机构。我们以服务、�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大众。我会现在分为三个部门,有编辑部、设计部和审校部,编辑部主要负责收集资料,设计部主要负责幕后宣传工作,审校部主要负责杂志的整理和版面设计。刚入会的新会员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并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的本系法学系学生由辅导员推荐,经系里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我会定期召开会议,每个会员都可以参加本会及相关学科、专业、法学会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和其他活动。现在我会旨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专业能力,成为我院有学术性影响的社团,主要职责为我院创办法学专业期刊、组织进行与法律专业相关的活动。
二、法学会专业活动: 1.专业特色活动: ⑴.案例分析大赛。
在主任穆凯盈所设置的特定案例中,同学们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了激烈的思维碰撞。同时,同学们也充实了自己视野、互相交换了自己的观点。例如,在同一个法律行为中,同学们可以从各个方面对它进行因此剖析、理解、评论。由此一来,同学们在比赛中不仅充分展示自己对法律的认知。而且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在赛后老师的总结中,我们体会到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就可以把握民法的基本精神,学习时就能举一反
三、触类旁通。因此,民法的“活”法特点要求我们,一要注意随时运用民法解决身边问题;二要注意克服思维定式,培养民法思维。培养民法思维要注意两点:一是要注意与伦理道德思维相区别。伦理道德思维的核心是合理,而民法思维核心是合法,伦理道德思维不需要严密的推理,而民法思维应通过缜密的逻辑推理、严格的法律适用作出结论;二是要注意与其它法律思维相区别,民法思维要运用民法的方法,即讲求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讲求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讲求民法规则的适用,讲求民法术语的准确使用。⑵.青春杯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公开表演赛 2010 年 11 月 10日中午 12点,在主楼模拟法庭教室举行了我系模拟法庭公开表演赛,本次表演赛由法学系主 办,莅临现场观看表演的嘉宾有法学系主任穆凯盈,法学系老师卢显洋,法学系老师郭钕波。从案件重演到法庭审判,一次次 掌声都证明台上参加这次模拟法庭演出的学生们的精彩表演。本次案 件以插叙的方式拉开帷幕,在两位主角精彩的情境再现之后,控辩双 方围绕案件的焦点“房屋贷款偿还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面对控方咄咄逼人的攻势,辩方律师在交叉询问过程中也针锋相对。在有奖知识竞答互动环节中,让在场观众们回答关于法律知识,互动 的气氛非常活跃,普及了法律常识同时也让观众认识到了大陆法系与 英美法系的不同之处,同时这又显然体现了我们普法知识活动的成 功。在休庭期间,穆凯盈主任对本次庭 审进行了精彩点评,使在场的每位同学都受益匪浅。点评完 毕之后,庭审的帷幕再次拉开。经过陪审团的商议,一致决定这起案件以刘磊洵组获得第一名胜利告 终。由法学会举办的第一届青春杯模拟法庭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不仅得到了系领 导支持与肯定,也得到了系领导的好评。滨海外事法学系法学会模拟法庭是法学系在滨海外事的品牌活动,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丰富 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探 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法学系的风采向全校、全社会展示, 同时,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 念。此次表演赛结合了法学院专业特色,不仅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也将我们平时的一些误区加以修正,充实了我们的专业知识,令我们 收获颇丰。希望我们法学系全体同学在法律的大道上越走越宽敞,成 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该次活动在法学院取得了较好的反响,并得到 了领导的好评,而且充分应和了“青春杯模拟法庭”这个主题,加深了法律 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进一步取得了宣传法制的效果,并让我们同学 锻炼了自己的能力。2.专业学术活动:
《滨外法学》是我们全体会员积极和奋斗的结果,其中介绍了法学界目前的前沿思想、热点问题,积极是法学系的学子们了解法学科界泰山北斗的学术思想。还介绍了各部门法的法学名家、经典案例,使同学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同学们将来对于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同时也考虑到同学们将来的求学之路,详细的介绍了现在国内各家政法大学的考研情况和金牌专业,为同学们以后的考研深造做准备。3.专业咨询机构: 法律咨询室是法学会成员在课余时间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大众。该咨询室设置在法学系办公室332,值班时间是每周二下午13点30分到16点50分,每次安排大三的学长和学姐值班。由他们为老师和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自法律咨询室成立以� 4.专业实践活动:
⑴大港司法局志愿者招募活动。法制志愿者活动招募期间,法学会20多名会员在学校进行宣传,同学们都兴致勃勃,踊跃参与这项活动。我会积极举行这次志愿者面试工作,选择出适合志愿者工作的同学。所以这项活动对于学习法律的我们来说是很有意义的。⑵法制宣传日。现在国家倡导建立法治社会,我会响应国家的号召,特意在12月4号法制宣传日在大港世纪广场宣传法制思想,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尽管那天寒风凌厉,天气寒冷,但丝毫阻挡不了全体同学那颗热火的心。大家积极向路人发宣传手册,积极讲授法学知识。在现实社会中,不懂法制知识的人还是大多数的,法律的普及还是有待发展,极其需要的,我们能够为法制建设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三、法学会工作展望:
法学会是一个年轻的而又专业的组织机构,它在滨海外事学院广阔的舞台上茁壮成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一如既往的坚持走专业化道路。.1.今后要在这学年工作的基础上不断的发展、创新、和完善我们的管理机制。
2.进一步的丰富我们的活动、提高学习活动频率,提高活动质量,进一步去留住我们的 会员,让他们去为我们法学会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3.要抓住时间和空间机遇去搞活动,进一步宣传本组织,让本组织真正成为我们大学心目中的典范。
也许我们成立的时间还不够长,各部门的协调也没有那么完美,但是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用心,大家就一定会看见我们为之付出的智慧与汗水,和我们一直走下去的心。“中外求索,德业竞进”这不仅是我们滨海外事的校训,更是我们心中的信念!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篇2:县法学会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法学会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以来,在县委政法委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学会领导的有力指导和推动下,法学会全体同志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全县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学研究,促进成果应用转化,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二)以服务司法实践和打造学术精品为宗旨,开展学术研究,确定了今年学术重点。为服务司法实践,法学会于年初深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个单位,围绕政法部门在实践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展开调研。确定了研究会学术年会主题和法学会立项课题:(1)学科研究会年会主题。重点围绕法治城市的指标评价体系的构建、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立法与司法、经济犯罪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这四个主题开展学术研究。(2)法学会立项课题。确定了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看社会管理创新、论我国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基本原则、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衔接制度研究、公安调解工作的研究与思考、交通事故综合治理架构研究等多个重点课题。
(四)以提高学术研究能力和法学素质为着眼点,组织学术研究与交流。一是围绕中部法治论坛、环渤海法治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征集论文,并召开政法部门和区县政法委会议专门部署。目前,论坛组稿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二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学术团体、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门”的职能,积极促进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法学会与政法机关合作,依托法学会丰富的人才队伍,开展浅谈执法共建活动在城乡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等课题的合作,合作成果为政法机关在城乡社会管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四)注重法学会整体发展,不断加强了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根据中政委和省市委政法委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法学会从新的形势和需求出发,在巩固成果、夯实基础的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起草了《**县法学会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以文件形式印发。就注重和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党组、配齐领导班子等提出意见。
(五)为更加紧密地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建立和完善了会员联络组和联络员制度。法学会制定了联络组和联络员工作细则,明确了工作职责,初步建立了组织会员广泛参与法学研究的组织机制和激励机制。篇3:2011年区法学会工作汇报11111 2011年区法学会工作汇报
2011年*圣区法学会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带领全区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法学研究、推动法学交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会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
一、注重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建设
2011年,区法学会结合政法机关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认真组织法学会员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座谈等形式,解决政法干警在思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广大干警在思想深处清楚“四个为什么”和“三个为谁”的问题,通过开展大走访、大接访及开门评议、回访当时事人等活动,对照“四个究竟”检查自身的行为,使广大干警服务群众的理念明显提高,通过学习政法机关显现新的变化。
二、围绕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学研究,努力提高法学会工作水平 按照2011年初市法学会的总体要求,区法学会针对全区当前土地征用补偿、老城区拆迁安置、医患纠纷等容易出现矛盾转化和激化的棘手问题,本着繁荣法学研究,增强政法各部门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实际情况,把科学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圣的理念贯穿于全年的重点工作中。在今年全区百万平米拆迁工作中,我门充分发挥法学会作用,协调组织区法院、检察院业务精通、能力强的干警深入动迁现场,宣讲法律知识,坚持一手抓拆迁,一手抓排查化解,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先行预测,防范于未然,目前没有发生因拆迁引发的重大上访行为。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增强法学理论研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区法学会组织会员针对我区重点工作中易出现问题和易产生矛盾纠纷的工作进行法律研究与探讨,这些研究成果得到上级法学部门的充分认可,有效提升了全区法学工作总体水平。如: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宪琦撰写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之政府公权力调解的必要性》及副检察长赵玉杰撰写的《关于推行检察机关量刑建设制度的实物研究》论*在2011“经济与法”时报上发表;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孙骞撰写的《基层法院如何实现能动司法》论*获省法学论坛一等奖;区法院干警王丽娣就拆迁所存在的问题撰写的《物权法背景下的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研究》论*获省法学论坛三等奖、区法院干警撰写的《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的经济法律适用问题》和《如何做好行政审判协调工作化解官民矛盾》两篇论*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第四届年会上分别被评为三等奖。区政法委综治办撰写的调研报告《*圣区弃管楼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的调研报告,得到市委政法委陈强书记的肯定。全年全区法学会员共撰写调研*章50余篇,其中有20余篇在省市法学刊物上发表。
围绕省综治委开展的新一轮“争创”活动,法学会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法学会主要领导到信访办坐班接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对涉法涉诉访采取主动约访,与当事人面对面处理涉法案件;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基层平安创建、治安防范等方面,我们主动配合公安、工商、*化等部门对网吧、游戏厅、音像书刊等重点场所检查。我们还十分注意提高分析、判断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每季度的治安形势分析会上,我们都结合实际,提出降低发案率、提升安全感的具体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基层法学的重要职能就是组织法学会员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我们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优势,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六五”普法活动启动契机,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互动,解答群众最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法律问题。区法院把法律服务延伸到街道,他们就《婚姻法解释》《继承法》、《物权法》等进行以案说法,在普及法律的同时,针对群众生活中实际发生的一些矛盾纠纷,尤其是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拆迁补偿等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讲解,既开展法律宣传又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纠纷,深受群众和社区欢迎,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不断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为全区法学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法学会工作汇报(优秀7篇)
2011年区法学会工作汇报
2011年*圣区法学会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带领全区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法学研究、推动法学交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会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
一、注重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建设
2011年,区法学会结合政法机关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认真组织法学会员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座谈等形式,解决政法干警在思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广大干警在思想深处清楚“四个为什么”和“三个为谁”的问题,通过开展大走访、大接访及开门评议、回访当时事人等活动,对照“四个究竟”检查自身的行为,使广大干警服务群众的理念明显提高,通过学习政法机关显现新的变化。
二、围绕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学研究,努力提高法学会工作水平
按照2011年初市法学会的总体要求,区法学会针对全区
当前土地征用补偿、老城区拆迁安置、医患纠纷等容易出现矛盾转化和激化的棘手问题,本着繁荣法学研究,增强政法各部门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实际情况,把科学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圣的理念贯穿于全年的重点工作中。在今年全区百万平米拆迁工作中,我门充分发挥法学会作用,协调组织区法院、检察院业务精通、能力强的干警深入动迁现场,宣讲法律知识,坚持一手抓拆迁,一手抓排查化解,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先行预测,防范于未然,目前没有发生因拆迁引发的重大上访行为。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增强法学理论研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区法学会组织会员针对我区重点工作中易出现问题和易产生矛盾纠纷的工作进行法律研究与探讨,这些研究成果得到上级法学部门的充分认可,有效提升了全区法学工作总体水平。如: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宪琦撰写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之政府公权力调解的必要性》及副检察长赵玉杰撰写的《关于推行检察机关量刑建设制度的实物研究》论*在2011“经济与法”时报上发表;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孙骞撰写的《基层法院如何实现能动司法》论*获省法学论坛一等奖;区法院干警王丽娣就拆迁所存在的问题撰写的《物权法背景下的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研究》论*获省法学论坛三等奖、区法院干警撰写的《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的经济法律适用
问题》和《如何做好行政审判协调工作化解官民矛盾》两篇论*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第四届年会上分别被评为三等奖。区政法委综治办撰写的调研报告《*圣区弃管楼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的调研报告,得到市委政法委陈强书记的肯定。全年全区法学会员共撰写调研*章50余篇,其中有20余篇在省市法学刊物上发表。
围绕省综治委开展的新一轮“争创”活动,法学会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法学会主要领导到信访办坐班接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对涉法涉诉访采取主动约访,与当事人面对面处理涉法案件;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基层平安创建、治安防范等方面,我们主动配合公安、工商、*化等部门对网吧、游戏厅、音像书刊等重点场所检查。我们还十分注意提高分析、判断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每季度的治安形势分析会上,我们都结合实际,提出降低发案率、提升安全感的具体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基层法学的重要职能就是组织法学会员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我们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优势,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六五”普法活动启动契机,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互动,解答群众最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法律问题。区法院把法律服务延伸到街道,他们就《婚姻法解释》《继承法》、《物权法》
等进行以案说法,在普及法律的同时,针对群众生活中实际发生的一些矛盾纠纷,尤其是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拆迁补偿等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讲解,既开展法律宣传又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纠纷,深受群众和社区欢迎,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不断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为全区法学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按照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的特点,区法学会注重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全区法学会现有会员94名(其中:公安局18人、检察院19人、法院12人、律师和司法助理17人,机关中层干部26人,企业干部2名),是法学工作的坚强力量。一方面,我们坚持依靠政法委的领导,使法学会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为谁执法的思想观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我们切实加强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区法学会要求全体会员主动参与,自觉融入全区工作大局,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法律宣传和基层法学研究活动,把自身价值显露出来。今年我们结合《法学会会员证》的发放工作,对原有个人会员进行实事求是地清理登记。并作好会员档案、联络组、联络员等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了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的做法与经验。
法学会工作汇报(优秀7篇)
2013-2014年第一学期工作思路
一、自我定位
学生法学会虽是学术性社团, 法学会的会员主体是法学专业学生,因此法学会开展的活动,更加要贴切会员实际,有利于他们的发展。
二、优劣势分析
优势:经过九年的发展,已经得到学校的认可,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同校外公检法机关保持者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各项法律兴趣方面的活动都有一定的经验,并且拥有法学系老师的支持。
劣势:由于定位偏差,导致协会在开展活动时完全按照学生机构的方式去开展,没有考虑到会员的需求。另外,由于会员过度集中于一个班,一方面会员缺乏兴趣(本来很多人在加入社团的时候的一种心态就是多认识点人),另一方面,不利于选择优秀的人才管理社团。三、工作思路
首先,作为一个社团,我们就有必要吸收对法学有兴趣的同学加进来。在具体招新的时候,要突出法学会作为一个社团的作用(可以学到生活中的一些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等等),并且和其它社团的不同之处。比如,法学会与校外的合作很密切(经常组织暑期见习活动),有利于将来有兴趣考公务员的同学的发展。
其次,活动开展方面,我们需要针对不同的会员开展针对性的活动。大一的会员主要以培养兴趣为主,开展的活动是观看法律电影、法院旁听、看守所参观等等趣味性浓厚、较吸引人的活动;大二的会员则进一步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开展阅读法学经典、社会调查、辩论赛、撰写商务合同(法律文书)比赛等活动;大三的则注重其实务性,如法律援助活动、模拟庭审、司法考试讲座、考研讲座等等。大四会员则主要是邀请参加新老会员见面会,或者一些经验交流会。在活动内容方面,我们需要结合时事热点问题(中国梦)、学院政策(现在学院注重学术论文的撰写)、校内外实际情况(校内外有一些热点问题,我们都可以组织会员探讨并寻求解决办法。如兼职、暑假工等常见纠纷)组织。
最后,以上提到的活动,要考虑各个年级的课程安排时间和学校、学院的一些活动安排(军训、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等因素)。活动不要求全部在一个学期搞完,比如社会调查的时间可以是半年或者一年。另外,在工作布置时,可以将会员适当吸收进来,安排工作(对于这个想法,我主要是想让会员参与管理微博、论坛等工作。如果真的这样,理事将会精简人数。)最重要的一点,各项活动的安排,务必与指导老师沟通好,取得老师的支持。四、工作目标
1.良好的运作机制、完善的宣传系统。(对于社团的宣传,不能是一阵风,例如没活动的时候就如一塘死水。)2.半年后社团会员至少有两篇社会调查论文
3.模拟庭审更加规范化(在参加人员的服装、观看人员方面做得更好)4.法律援助活动有新的发展。(不单单是随便到校外举办法律咨询之类的活动,要有实际意义——即通过法援,会员学到知识)
赤城县法学会工作总结
赤城县法学会成立一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捍卫者和实践者的历史责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三个服务”作用,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创新。现将赤城县法学会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 作用。县法学会坚持以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政法中心任务为始终遵循的指导思想,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确保我县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赤城县法学会紧紧围绕加强法学研究,组织全县广大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县法学会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章程,支持鼓励广大会员,积极参与赤城县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发挥好党委政府的法治“智囊团”、法律文化的“培育者”、法律专家学者的“聚集地”、法学研究成果的“展示窗”、锻炼法治人才的“竞技场”的作用,努力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创新。
二、抢抓机遇,发展自我,不断提高法学会工作规范化水平。赤城县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学会相关文件,把法学会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长期战略任务,切实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大力推动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大力繁荣法学研究,充分发挥法学会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庆斌高度重视法学会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工作,确定赤城县法学会工作筹备组,指定专人开始运作相关筹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法学会成立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各项筹备工作。2016年1月21日,赤城县法学会召开了第一次法学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会长 1 名,副会长 6 名,秘书长 1 名,理事 12 名,会员 40 名。为进一步加强赤城县法学会会员队伍建设,推进会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讨论制定了《赤城县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对会员构成及入会条件、入会程序、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会员管理办法、会员退会及资格取消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更加紧密地团结赤城县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赤城县法学会的凝聚力,使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会员的发展上,通过管理,全面加强会员的思想、组织、学风、制度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拔尖的会员队伍。
三、积极参与,主动宣传,努力提高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向心力。当前,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征地拆迁、就业安置、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将会逐渐凸显出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仍然很大,涉法涉诉的的信访案件仍处于多发期、敏感期,基层群众很多对法律条款和法律程序不了解,缺乏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走入“信访不信法”的“怪圈”,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大多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在调解涉法涉诉矛盾时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县法学会组织会员参与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是法学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扩大法学会影响,提升会员水平和知名度的好形式,根据赤城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县法学会先后承担完成了“法律进社区”、“普法宣传”、“四中全会宣讲”等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引导老百姓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了各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法学会日益受到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阶层的关注
赤城县法学会自设立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不可否认,也受到了经费、人员、机制等多个方面客观因素的制约与影响。有些客观因素我们一时还难以改变,但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敢于创新,勇于实 践,一定可以有所作为。今后,法学会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新阶段法治国家建设的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治国家建设的总体部署上来,保证党对法学会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社会意识和法治意识,服务党委、政府 的中心工作和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