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隐患排查情况汇报(精选3篇)
收悉《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我县前期已有的x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和措施、已治理工程的维护、泥石流沟道及拦挡坝的清淤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工作,现将“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思想认识“回头看”
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坚持“以防为主”、“全力防”的战略方针,以推动地灾防治体制机制和指挥体系的`高效运作。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为基本准则,以“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为政治责任,并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全力做好源头防控工作。于汛前和汛期中对全县11个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并与近期对其进行了“回头看”工作,对各镇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和应履行的职责是否到位、具体可行的年度防灾方案和避灾措施是否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是否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强调了重点,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工作的推进。
二、注重实效,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
(一)落实防灾责任和防灾措施
(二)核查新增隐患,对变形加剧的隐患进行再排查
在前期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新增隐患点,对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中发现的35处变形加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再次排查,对其中变形情况特别严重的灾害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及时避让,如“镇乡政府后不稳定斜坡”、“镇村黄草滑坡”、“镇村水缸下滑坡”、“镇村小寨整体滑坡”以及“镇村槽上不稳定斜坡”。
(三)加快隐患销号和跟踪关注
目前正积极配合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无威胁对象销号工作,后期将针对销号点进行现场逐点核实。
(四)积极推进维修加固、泥石流清淤工作
目前针对受州“8·20”特大暴雨山洪泥石流影响受损的4处泥石流沟(镇泥石流、镇泥石流、镇村1组沟泥石流和镇泥石流)正在进行修复加固工程施工,对已淤积的拦挡坝正在抓紧时间清淤腾库。截止目前镇泥石流维修加固工程、镇泥石流维修加固工程已全面完工,镇泥石流和镇村1组沟泥石流两处维修加固工程因受汛期强降雨影响,导致沟道水流量过大,完工时间预计推迟至20xx年11月中旬。
(五)做好预警系统的维护,保证预警系统的高效运行
协同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6月中旬完成对我县217处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仪器全面核查,并对已受损、下线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截止目前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仪器上线率已超过90%,预计到6月底上线率达到100%。
(六)做到“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
6月5日州原乡政府后山不稳定斜坡安装的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反馈出异常形变数据,平台自动发布蓝色预警,提醒当地加强巡查;6月9日下午16:40时,变形速率明显增加,平台自动发布橙色预警,提示斜坡变形达到预警阈值。值班调度员立即将预警信息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专职监测人员,当地迅速组织坡体下方受威励的原乡政府、派出所及2户农户共22人全部转移避险。此次成功预计并提前避让得到的省自然资源厅的高度认可,并刊登上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专刊(第5期)。将继续以此为基准,坚决做到“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扎实做好隐患避让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xx年全市排查的通知》(桂排[20xx]5号)精神,我局认真按照市局《关于开展xx年排查的通知》(桂排[20xx]14号)要求,开展排查,现将排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截止xx年xx月底,我局共有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255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已调解的355起,调解成功率;已调解结束的85起,调解成功率;已调解结束的256起正在调解的355起,调解成功率,已调解结束的263起正在调解的234起,调解成功率100%,正在调解结束的1111起。
二、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排查。全年共出动排查车17台次,车辆20台次,车辆32台次,其中出动车45台次,出动执法车27台次。
2、组织排查。全年共排查各类纠纷112件。其中,xx年xx月xx日至xx日,我局对xx年xx月xx日至xx日,市局排查出的655起纠纷,已全面落实了整改,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属权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了排查,现场查清了150起纠纷,已落实整改1136处。
3、排查。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335件,已全部化解到了排放中。
4、整改。经市局督查,全县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47件。其中,xx年xx月xx日至xx日,我局共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112件,已全部化解到了排放中。
5、整改。经市局督查,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已全部化解到了排放中。
三、工作成效
通过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72件,已全部化解到了排放中,为确保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市县正常的工作秩序、市局的工作形象。但由于排查出的问题较多,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加以改进:
6、加强排查能力,做好排查工作。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全局职工的思想和业务素质。认真学习《排查工作规范》《省委关于全面落实排查工作规范》,提升工作能力。二是要加强排查工作的业务学习,提升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7、进一步完善排查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排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认真彻底排查本镇范围26个村(社区)目前农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措施实、成效快。
二、整治对象
对各村(社区)辖区内墙体倒塌的房屋、屋顶破损的房屋和残垣断壁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方式
坚持以修缮为主,按照“体现乡村风貌、保持乡土味道、留住乡愁记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最大限度对破落房屋进行修缮出新,尽量保留各个时代的农村房屋特色。
1、修缮。各村(社区)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破损量较小的房屋进行认定,由农户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修缮报告,经村(社区)审核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村集体派人现场指导,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农户自己修缮。修缮中要尽量保持房屋原貌,体现白蒲乡土特色,修旧如旧、风格统一协调,要留住乡愁。
对房主长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社区)要充分与房主进行沟通,对委托亲戚或村集体进行修缮的,要做好电话记录,沟通人和见证人要现场进行签字,对记录、音像等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2、拆除。各村(社区)要对交通不便和不适合用于公益事业的破落房屋,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对确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与房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农户签订拆除协议,结合“双整治”由农户自行拆除,并指导农户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要确保土地再利用。“一户两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须拆除。
3、利用。对“无主户”、“空关房”等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由村集体制定修缮方案,在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给予一定的补助进行修缮,修缮后的房屋可作为村(社区)农家书屋、村史馆,可用作志愿服务站、易俗堂、“港港经”百姓茶馆、文体活动点、妇女议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业,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美观、实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组织志愿者加强日常管护,避免长时间无人居住和维护导致房屋破损。
四、工作部署
1、调查摸排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专人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组、逐户进门登记调查,对破损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尤其是灾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区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对破损房屋户进行修缮、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认识和宣传教育认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让破损房屋户积极投入到修缮、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进阶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区要明确此项工作,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时点,抓好组织推进。政府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必须在5月31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镇村集中组织力量整治,视态度和情节由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处理。普通村民群众的破落房屋,必须在6月5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内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镇村组织力量强制整治。对符合拆旧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须在完善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过期没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强制拆除整治的范围,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4、验收完善阶段:(6月6日—6月15日),镇党委、镇效能办、国土、建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人居环境办公室组成破旧房屋整治工作联合验收组,逐村(社区)、逐地块对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和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验收,确保全镇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实效。
5、总结评比阶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项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硬性考核指标。在整治过程中,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计划作为重点、难点工作阶段性考核,设立10分专项考核分,实现销号制考核,重点整治工作期间,未销号的每间扣0。5分,隐瞒未报的巡查发现扣1分,扣完为止。对此项工作整治推进落实较快、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社区),无论是修缮还是拆除,给予有功人员每间最高300元奖励,按破落房屋整治情况按比例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将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五、组织措施
1、密实组织结构。为确保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确立以镇党委书记张成挂帅,镇长陈慧华任组长的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王亚明、党委副书记朱志聪、纪检书记石春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大办公室负责人和各片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居办分管领导陆锐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居办刘耀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刘洁、缪晶、周鹏程、张金新组成。
2、强化过程控制。此项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但也是难点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当担起做好此项工作的重任,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环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村容村貌的发展趋势,让全体村民提高对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权、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召开好相关会议,两委会全体人员会议、全体党员会议、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被纳入整治范围的工作对象会议,将涉及本村(社区)纳入整治的范围、具体对象进行公示,提高做好这项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整治标准倒扣工作时点,强化对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度,镇效能办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程督查,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渎职行为的出现,一经出现,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过程中,镇级层面将派专人组织督查组,督查到每个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在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须做出表率,主动带头在第一时间清理整治。具体要求:已经推进落实的要查结果和成效;正在推进落实的要查时点和进度;没有推进落实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响推进落实的要查因素和责任。任何单位、各个部门、每个村(社区)对确定为整治类型的对象,不论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门,下到基层,动真碰硬,一视同仁,切实加以清理整治,确保做到整治工作推进有部署,工作过程有督查,高效推进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