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始终坚持全民知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丰富宣传手段、畅通参与渠道、广泛开展问卷等方式,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全民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筑牢了群众基础。
抓宣传,扫黑内容人人晓。为了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正做到全民知晓,形成“人人皆知,深入人心”的舆论态势,舟曲县坚持做到宣传上先行、舆论上先导、声势上先造,突出特点、针对人群,积极丰富宣传内容和方式。在内容上,通过重点突出扫黑除恶主题,积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向全社会彰显从中央到地方对于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动员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参与到检举揭发、指证涉黑涉恶、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中来;在宣传方式上,除了运用好LED屏、QQ、微信、舟曲党建公众号、宣传栏等常规媒介外,依托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乡镇干部夜校、农民讲习所等载体,结合干部党员培训,重点强化乡村干部和党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和责任感。通过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浓厚氛围。
抓引导,全民参与多渠道。为便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舟曲县面向全社会积极公开了州县确定的15类打击重点排查问题的具体内容,同时面向社会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不但让群众知道什么是“黑恶”,更知道怎么参与打“黑恶”。同时,通过斟酌制定和印发相关文件,对群众参与的方式和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做到扫黑除恶工作让群众看得见、信得过、能参与。《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中,对鼓励全民参与作了要求和倡导,教育他们主动站出来自觉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做到对群众晓之以义;在《在乡镇村组(社区)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方案》中,对群众参与的方式作了进一步明确,告知他们如何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发挥作用,做到授之以渔;广泛转发和宣传《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动员民众主动检举揭发,做到使之以利,极大的调动了全民参与的积极性。
抓调查,效果群众说了算。为了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到过程全民参与、成效全民认可。舟曲县根据工作要求,制订了《在乡镇村组(社区)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第一期调查问卷》,在全县各乡镇广泛随机发放问卷调查5000余份,全面了解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近阶段开展情况的了解程度和对成效的评价,并为下一阶段开展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在开展问卷调查时,将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作为调查问卷的一部分,广泛开展问询,既确保了宣传工作不留死角更深入,也做到了线索排查多样深入更全面。通过开展问卷调查,不但了解了广大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程度,同时也向群众展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xx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xx、市各级战略决策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多措并举,严惩涉黑涉恶涉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一、抓组织领导,打牢工作基础
一是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方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xx区纪委监委对标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印发了《关于成立xx区纪委监察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区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五个专项行动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和部门。
二是强化部署,严抓落地落实。为加强相关政策落实,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调会,强化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协作配合机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制度》,召开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制度沟通协调会,每月15日互通情况。贯彻市纪委监委督导反馈意见,强化制度具体执行,对区属职能部门“零线索”问题进行督导和约谈。
三是深入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区纪委监委作为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张贴通告,发放“一封信”、专题折页、台历、手提袋、鼠标垫2000余份,摆放展板、悬挂宣传标语1000余块,在社区、商场、医院、景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宣传扫黑除恶斗争。
二、抓破网打伞,形成有力震慑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xx区纪委监委紧盯对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协调不力、处置不力、不闻不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等,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快查快办快结。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查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60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对涉及公安人员履职不力和“保护伞”问题的,区纪委监委进行“双立案”,向相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对违纪人员作出行政处分,形成有力震慑。
三、抓重点长效,推动纵深发展
一是专案重点查办。20xx年11月份,xx、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后,区纪委监委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部署要求,对市纪委监委交办的11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排查。制定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办理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抽调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纪委16名工作人员组成专案组,根据线索特点种类和难易程度,组成四个办案组,对11条问题线索进行专项办理,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和“一主线三支线”核查法,推进“一案三查”,同时对其他问题线索统筹办理。
二是严格依纪依法。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召集公安部门、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召开会议11次,对案情进行具体分析研判,保证案卷调取、核查谈话效率,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有效立案管辖具体问题。在办理两条公安人员涉嫌违规办理黑恶势力人身伤害案问题线索过程中,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从专业角度,向区纪委监委、分局纪委办案组出具鉴定意见书,作为立案证据材料,确保扫黑除恶问题线索追责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强化督导整改。区纪委监委围绕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的三个问题,共制定十项整改措施,目前十项措施已整改到位。其中立行立改的三项措施整改到位,其余七项措施均已出台相关制度、方案、机制等措施,并长期坚持。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xxx年3月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各组组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负责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配合,指导督促全乡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下沉到组落实到户。
(二)制定工作方案。全面了解全村扫黑除恶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指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的工作方案。
(三)完善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制定当中,保证了线索信息渠道的畅通。明确了领导小组月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线索摸排上报机制、宣传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保密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把握节点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打早打小,践行黑恶必除,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统一群众思想,让广大群众体会到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伟大意义。
三、强化措施,攻坚克难
(一)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会议、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发放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层层发动全覆盖开展宣传,向村民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方式,鼓励、动员广大村民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黑涉恶类型、乡举报方式、奖励办法等在内的扫黑除恶宣传手册,派发到各户,快速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此次“扫黑除恶”行动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
(二)加强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一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到农户家中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主动提供黑恶势力线索。二是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扩大范围,多广角搜集犯罪类别,加强全面排查力度,认真对群众主动来访、村“两委”换届、脱贫攻坚、封山禁牧、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中有针对性问题进行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三)加强防范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一是与上级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赌博、偷盗、欺行霸市等各类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攻势。 二是加强社会防控工作。切实把巡逻防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见警率。
(四)明确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为及时掌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滞后的人予以批评。
四、积极整改、促进开展
(一)继续做好宣传群众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拓展宣传力度“拉长线、放长钩”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全民参与,做到与群众参与,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的节奏,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治久安的硬仗。
(二)进一步加大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高度重视,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迅速在卫计系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努力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市卫计委迅速安排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迅速动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市卫计委认真研究领会《高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干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明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系统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迅速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职工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二是组建机构、制定工作举措。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早在二月初市卫计委就成立了以主任书记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委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高安市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做了明确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职责到位。
三是认真开展排查。各地各单位就卫计委行业特点迅速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特别是要针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度排查,同时要做到证据真实有效,保证打击有力。3月份卫计委领导小组对全系统进行了一次为期半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督查,对部分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督导意见和建议。力争使扫黑除恶心专项斗争在卫计系统起到真实可见的效果,更好地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高安和谐快速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