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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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篇1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作用,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重要战略意义。为此,加快生态公益林发展,建设生态家园,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为了积极响应省市开展“公益林宣传年”活动的号召,及时调研总结我县公益林实施十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县林业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生态公益林调研组,于5、6月份,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入村走访、实地察看等方法开展调研,在全面了解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资金使用和发放等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对公益林建设保护与利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

(一)、基本情况:

XX县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位于湖南省西南部,雪峰山脉东麓,长江中段、洞庭水系资水上游,辖12个乡,10个镇,565个自然村,29个居委会,总人口80万。全县土地总面积329.4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9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78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7.03%。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历程

2001年,我县启动国家级公益林试点工程,共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43.49万亩,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

2002年4月5日,发布《XX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通告》,贯彻落实《森林法》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管护措施,加大对破坏国家级公益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同年6月,县林业局、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林科所均设立公益林管理工作机构,产生了一支作风过硬、工作负责的公益林管理工作班子,并通过竞选上岗,全县共聘用了156位公益林护林员。

2004年,区划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0.86万亩。

2006年,补进国家级重点公益林2万亩。

2007年,区划省级公益林28.1万亩,并纳入省级财政补偿,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面积扩大到49万亩。

2009年,国家级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面积扩大到54.35万亩。

2010年1-3月,国家级公益林进行部分调出和补进,净增2.19万亩。省级公益林进行补充区划和部分调出,净增省级公益林30.39万亩。

2011年2月,经国家林业局及省林业厅批准调出国家级公益林128.4亩,调出省级公益林655.5亩。

(三)生态公益林资源现状

经过几次区划界定和调整,至目前我县共有公益林总面积113.2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8%。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4.78万亩,涉及5个国有林场、22个乡镇399个村;省级公益林58.42万亩(其中30.92万亩尚未列入补偿范围),涉及5个国有林场20个乡镇296个村。

1、公益林资源结构及林地面积分类:

按保护等级分:二级31.383万亩、三级83.575万亩。

按权属分:国有27.358万亩、集体47.703万亩、林农个人39.897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产权明晰到户的未统计在内)。

按地类分:乔木林地81.874万亩、竹林地15.356万亩、疏林地1.579万亩、灌木林地8.431万亩、未成林地4.728万亩、苗圃地0.04万亩、无林地2.949万亩。

按林种分:防护林95.014万亩、特种用途林19.944万亩。

按生态区位分:江河两岸4.165万亩、荒漠化与水土流失严重地区30.366万亩、邵怀高速公路、320国道两旁29.675万亩、县城周围生态区12.08万亩、省级森林公园5.592万亩、生态型国有林场11.072万亩、其它区位22万亩。

2、公益林林分结构

按龄组分:幼龄林21.291万亩、中龄林15.966万亩、近成过熟林44.24万亩。

按优势树种分:杉木37.663万亩、松类23.251万亩、阔叶类16.24万亩、杨类0.048万亩、柏类4.295万亩。

生态公益林中天然阔叶林15.28万亩,天然阔叶林中原始次生林面积3.3万余亩,分布在罗溪乡的铁山村、枞山江村、田坳村、安顺村、罗溪村和小麻溪村,罗溪林场的芭尤江工区、大山工区和胡塘工区,长塘乡的双峰村,桐山乡的浦板溪村,石柱乡的兰溪村和燕岩村。

(四)、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主要成效

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十周年以来,推进我县构建了功能完善、效益明显的森林生态体系,在发展洞口经济、保障人民健康生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体现了明显的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效益日益显现。

林地和有林地面积逐年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生物量显著增多。有林地面积 2001年为156万亩现为174万亩。森林蓄积量2001年为568万立方米,现为784万立方米,2001年有林地亩均蓄积为3.6立方米,现为5.4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49.92%增加到57.03%,林分平均郁闭度由0.48增加到0.67,林分质量上升,森林健康状况良好,健康和基本健康的森林占97%以上。森林碳汇能力,水土保持能力、水源涵养能力普遍增强,按照当前普遍采用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估系数,推算出我县的森林共吸收碳948.6万吨,产生的价值为25.93亿,共释放氧气940.8万吨,产生的价值为34.78亿,共蓄水3.48亿立方,产生的价值为15.66亿,保育土壤及净化水质产生的价值为21.47亿。

2、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是水源涵养能力增强,森林蓄水量增加,水资源日趋丰富,水质得到改善,抗涝抗旱能力增强。二是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很少出现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暴发等地质灾害。三是生物多样性提升,无论山区还是丘陵区,都基本上形成了乔灌草共存的完整的群落结构,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了,活动范围也扩大了,以前隐藏在深山老林中野猪或其它保护动物,现在频繁出现在乡间小路上,鸟类的种类和数量也明显增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公益林补偿使林农得到实惠,同时也提升了林农生态保护意识。

从2001年至 2010年,我县用于公益林补偿资金共3033万元(中央财政支出2471万元,省财政支出562万元),其中用于公益林护林劳务费支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档案建立等支出473万元,直接补偿到林权单位和林农手中的金额为2560万元,补偿涉及到22个乡镇537个村18.3万户及5个国有林场,平均每户得到补偿为139元,得到补偿最少的户为18.5元,得到补偿最多的户为2048元。

4、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林农通过多种途径发家致富。

公益林的建设保护,改善了居住、投资和旅游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林农不再靠砍树变卖来维持生活,而是巧用多种方法发家致富,依托森林生态环境,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发挥生态林林地优势,林下套种珍贵树种、中药材、菌类和发展林下养殖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等均取得初步进展,探索出解决林区生态林保护与群众生活需要之矛盾的多种有效途径。

一是带动和促进了生态旅游。我县有回龙洲保护区、半江风景区以及罗溪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区,每年来观光的游客达万人次以上,旅游及其附属产业给洞口带来的经济效益每年达1500 万元以上,比直接砍伐木材多5倍的收益。二是推动了农家乐园饮食休闲的发展。据初略估计,我县农家乐总数在160家以上,农家乐的发展,对解决林农再就业、解决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给林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每年1800万元以上,按照每立方米木材可销售得到300元来计算,需要6万立方米木材,可间接减少采伐9万立方米蓄积。三是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林农充分利用生态林林地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业,农林牧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石江镇、竹市镇在公益林中圈养土鸡、火鸡和山鸡,罗溪乡、江口镇、大屋乡、桐山乡在公益林中种植天麻、食用菌及其它珍贵药材,都产生了丰厚的效益。四是促进了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前面说过,林地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水源涵养能力增强,丰富了水资源。全县水资源总量为50.25亿立方米,其中客水28.26亿立方米,自产地表水18.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3.65亿立方米。境内有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147座,大小电站54座,装机容量 7.04千瓦。农村饮用水建设中,即降低了引水成本,水源都直接取自水源涵养林区,不需要打井和电排,天旱再久也是水源不断,又降低自来水净化处理成本,经过卫生部门检测,不经任何处理,水质即达到饮用和生活用水标准,做到直引直用。

二、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到位,机构配置完善,责任明确到人。

县委政府重视抓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安排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并于2002年发布《XX县人政府关于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通告》,广泛宣传教育公益林保护政策法规。县、乡、村级级成立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和公益林管理站。林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主体作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补偿资金管理与发放、公益林采伐管理、林地征占用管理、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都落实到责任人,县、乡、村层层签订公益林管理责任状,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级级签订了管护协议,并聘请了196名专职护林员,划分了管护责任区,对所有公益林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护。

(二)、完善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

为了确保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运行,我县出台了《XX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实施意见》、《XX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XX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XX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奖惩有据,并且规范了公益林采伐审批制度和补偿资金兑现制度,对于公益林资源管理和补偿资金管理,自上而下,由县到乡,乡到村,村到户每年都要进行核查,一是核查公益林管护情况,二是核查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对不合要求的,通过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促使整改和纠正。

(三)、建立完整规范的公益林档案及信息数据库。

我们遵照湘林资[2010]83号文件要求,将公益林档案按“公益林资源、公益林经营、财务、制度法规和权益”五大类以乡镇为单位归档,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纸质和电子档案各一套,资料完整对应一致。

我们完善了以林权为基础的公益林管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中包含公益林资源小班图、公益林资源小班属性表、林权小班图、林权证表、林权登记申请表、公益林到户补偿面积表、补偿对象基本信息表、公益林护林员信息表。

(四)、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和科学经营方法。

认真实践,努力探索,积极向上级争取森林抚育、优材更替、碳汇造林等项目。省厅在我县启动“优材更替”试点,旨在为给公益林改造、保护和利用探索经验、提供科学的依据。“优材更替”是调和公益林保护与利用矛盾,解决树种单一性、树木老龄化,生态效益低下问题的有效手段,我们对此项目十分重视。2009年完成以香樟、楠竹为主的优材树种更替造林418.5亩,2010年通过补植、抚育、施肥等手段,增加优材树种的比例,确保成活率95%以上,年平均生长高度70cm以上,安排专人进行管护和监测各项生长指标,向省市及时报送详细的试验数据,通过加强管理,增加投入来确保“优材更替”试点项目的成功。

(五)、加强管护力度,切实保护公益林资源。

护林员每月保证巡山20天以上,负责宣传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预防山林火灾、预报森林病虫害,防止乱占乱垦、毁林造林和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各乡镇公益林管理站负责对护林员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检查考核,并实行奖惩挂钩制,负责公益林征占用林地、抚育、更新采伐和更新造林的现场调查核实和监管,负责公益林监测、防火和防病虫害,负责本乡镇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核发及档案管理。县局负责组织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档案管理,负责公益林采伐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县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公益林资源管理和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进行核查。对各乡镇的公益林管理工作进行年中抽查,年底结合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联合森林公安每两年组织一次全面普查,查处破坏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抓典型,治重点,切实保护好公益林资源。

(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我县十分重视宣传工作。首先是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重视,通过各种会议宣传公益林建设保护的意义和政策法规,定期印发宣传资料,使国家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通过电视报刊做宣传报导,出动宣传车,引起社会各界人士重视,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三是完善宣传基础实施,在公益林保护区和交通要道处设立永久宣传牌,使之发挥良好的告示作用。四是各乡镇场都设立公益宣传栏,各村都订立公益林护林公约,并在公益林山场设立护林牌子,标明公益林山场名称、四至及保护内容。五是加强针对性宣传,对林农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

三、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面临保护与利用、保护与更新、公益林采伐与技术规程的矛盾。

在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方面,按照我们当地水平,每亩地租可达15元,都己超过补偿标准,如果按照商品林经营,每亩林地年利润应该可达到30元以上。再者,很多公益林如果按照商品林经营,己达到采伐利用年限,短期内可获得很高的收益。现在的木材行情较好,公益林的补偿资金却还是很低的水平,林农对公益林保护的积极性欠高。

在保护与更新的矛盾方面。我县公益林中有很多明显老化的人工杉木过熟林,还有历年遭受冰雪灾害造成的残次林,低效林,生态功能明显退化。按照现有的更新采伐规定,只能用小块状皆伐和择伐,一是采伐和更新成本高,更新期限过长,二是伐后更新的幼树缺光而生长不良,在下一轮的更新采伐中,基本会损毁,更新效果不良。

在公益林采伐与技术规程的矛盾方面。针对公益林采伐需要出台专门的技术规程,目前《森林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上都涉及公益林采伐的要求,但又不尽相同,比如《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和《十二五编限》中的龄组划分就不一致,没有明确说明采用哪个是正确的,在采伐审批中很难把握。

(二)、补偿资金“一卡通”有待于进一步落实。由于林改后,存在集体、股份、联合、个人等多种经营方式,迅速补偿到户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是林改后分到千家万户的山场,难以及时落实“一卡通”。

(三)、区划界定遗留问题较多。由于每次的区划界定以及补充区划界定的工作时间都安排得太紧,仓促之下难免失误。一是存在不少的错划、误划以及漏划的公益林地;二是存在插花山、纠纷山等着很多权属不清的问题;三是存在部分村干部未经过村民或代表大会私自将集体山林区划为公益林的问题;四是存在林木林地流转后,被区划为公益林的问题。这些问题为今后的公益林资金管理和公益林资源管理埋下了不少隐患。

(四)、生态公益林改造任务比较大,改造资金投入不足:我县不少树种单一、树龄老化、群落结构简单、生态功能低下的公益林需要进行改造;因火灾造成的迹地、冰雪灾害造成的疏残林地需要重造,而公益林补偿绝大部分是要发放到户,缺少资金投入到改造和重造项目中去,资源建档、补植、抚育、灾后重造等每年需要上百万,而管护中可以支出的部分只有26万,仅靠管护支出每亩0.45元来承担公益林的防火防灾和灾后重建是远远不够的,资金缺口很大。

四、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不懈完善 “一卡通”资金补偿制度建设。为了保护林权权利人的权益,达到上级“一卡通”发放的要求,我们在2011年将以林权改革成果资料为基础,将每个公益林小班面积按新林权证权属落实到农户或经营单位,做到人、地、证、卡相符,完全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一卡通”发放,并建立公益林资金补偿数据库。督促乡、村级建立公益林资金管理专账,对集体所有和股份经营的公益林地的管护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做好明细账,并在村务栏中进行公示。

对原区划界定中的遗留问题,结合2011年公益林资金补偿“一卡通”工作,把公益林小班权属核实清楚,权属有变化的重新制做界定书,签订合同,清理出错划、误划和漏划部分,及时做好调出补进材料报请省厅和国家林业局审批。

(二)、坚持教育、管护、惩治并举,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到位。首先,要继续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对国土安全的重要性,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对提高环境质量,建立环境友好型的人居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公益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其次,要加快推进管护机制的深化改革。要进一步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督,把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落实到位。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生态公益林资源安全构成的威胁,要加强对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的监测测报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应急机制。三要加大对盗伐、滥伐、毁林、侵占林地等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破坏生态公益林的专项打击活动,把专项打击与常年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起来,要严格依法依规从重惩处,确保我县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安全。

(三)、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把科学利用与进一步提高林分质量结合起来。生态公益林不仅具备生态效益,还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要在保护好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并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通过以提高林分质量为目的限制性的木质利用,增加林农的收入和社会木材的供给,而且又根据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替换树种,改善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提高生态和景观功能。要继续加大非木质利用的研究和探索,倡导公益林林下经济的发展,对已经取得成效的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

(四)、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随着生态公益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管护工作的推进,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生态公益林林改后确权到户的林地所有者权益保障问题,零星盗伐和蚕食林地问题,生态公益林区的村农民生产生活用材、生活燃料困难的问题,限制性采伐后迹地更新投入和替换树种选择的问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管问题等等,对这些具体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解决,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

(五)、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加大对公益林补偿力度,对需要改造和重造的公益林地投入专项资金。国家林业局和省厅对生态功能明显退化的人工纯林,调整采伐管理制度,允许进行皆伐后更新,对更新的树种、比例结构做出有利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规定,保证造好一片,再采伐一片,这样可以由林权人通过采伐林木的收益来进行重造,一是减轻财政压力,二是提高自主建设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二是建议针对公益林采伐出台专门的技术规程,细化操作要求,统一操作标准,明确县一级对公益林采伐审批的权限范围。

三是建议由省市定期举办“公益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各县市之间多交流公益林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篇2

按照政协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化保护和建设的专题调研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涉及我单位的耕地、农业发展等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耕地情况

今年全县完成播种面积451.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420.4万亩,占播种面积的93.2%。粮食作物中玉米、高粱、谷子、绿豆等作物播种面积较大,分别为:163万亩、78万亩、48.7万亩和76.74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7.56万亩,占播种面积的6.1%,饲料作物面积3万亩,占播种面积的0.7%。今年我县将继续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确定发展优质高蛋白大豆1000公顷、辣椒800公顷、棉花150公顷、甜玉米2000公顷、藜麦200公顷、脱毒马铃薯150、蒲公英60公顷。目前,各相关企业已与农户完成订单签订工作。

(二)化肥、农药、地膜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近几年,我县一直积极采取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多种措施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保证农药、化肥施用量的负增长。20xx年,全县农药施用量600吨、化肥施用量12万标吨,20xx年,全县农药施用量500吨、化肥施用量10万标吨,20xx年,全县农药施用量450吨、化肥施用量9.5万标吨。从总体来看,我县农药、化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微乎其微,虽地膜使用时会对环境造成些许影响,但我们已经采取建立废弃农膜回收综合利用体制,成立了专门的公司将农膜回收综合利用,极大的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三)有机农业发展情况

目前,我县已完成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面积为15079.7公顷,获证产品数量139个,其中:有机食品获证数量52个,面积3573.7公顷;绿色食品获证数量7个,面积467公顷;无公害食品获证数量80个,面积11039公顷。获认证的农产品主要有绿豆、谷子、高粱、葵花、蔬菜、杂粮杂豆等,主要品牌有鹤香、嘉粒仓、希地、鹤裕天香等知名品牌。今年,我们继续整理上报蛤蟆泡渔业有限公司认证的白鲢鱼等5个绿色食品材料,认证面积3.3万亩。新认证县绿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小米、县科文生态养猪场绿色食品猪肉、县邓春林家庭农场白玉米糁、单氏米业有限公司绿豆、德源鑫米业制品有限公司玉米粉等19个绿色食品。新申报的是单氏米业有限公司的“弱碱小米”。

(四)有关法规执行情况

紧紧围绕“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农保平安”这一主题,联合市种子管理站,从4月27日开始至5月4日利用一周时间开展放心农资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共深入苏公坨乡、八面乡、边昭镇、乌兰花镇等乡镇。入户10户,张贴条幅3条,发放《省种子管理总站致全省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庭院经济种植技术》《县农业综合执法队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资料30000份。宣传周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农业技术人员105人次,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以及科学种田水平。期间累计接待咨询服务400多人次。支持鼓励诚信农资企业下乡进村设立经营网点,展销优质农资产品。展销种子等农资产品3500公斤,价值13万多元。组织举办全县农药经营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56学时,培训人员100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废旧塑料回收难。农民不愿意将其收集,多数搂后放在田头路边,容易造成二次污染,有的就地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二是生产有机肥缺乏应有的奖励政策,替代化肥的产品少,减少化肥使用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三是除草剂应用较为普遍。农民已经习惯于化学除草,减少农药还需出台奖励政策。四是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产量低,优质不优价,比较效益差,而且面积小,形成不了规模。五是农药瓶回收较困难,而且销毁更困难。六是执法人员不足,执法难度大,执法成本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开发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对获得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获得名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力争使我县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30万吨。二是积极探索农膜回收方式。通过采取在地膜覆盖面积较大的乡镇设立废旧地膜回收站就近回收、大力推广机械回收残膜技术等多项措施,加大地膜回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减少废旧地膜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大力积造有机肥,鼓励农户多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四是宣传教育群众尽量少用化学农药,选用生物农药和人工除草,减少对土壤和水的污染。五是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篇3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请审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立足安康资源环境禀赋,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把生态创建作为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移民搬迁等,深入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环保工作职责。农村环境保护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关系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事关老百姓的福祉。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农村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创建、农村环境污染防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矿山生态保护、重金属污染土地治理等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农村环保突出问题。市政府坚持每都要召开全市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创建工作会议,表彰先进单位,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生态安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有效解决了生态创建及农村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了农村环保工作考核机制。市政府坚持把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工作纳入度考核,进一步夯实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在新一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市环保局增设了自然生态保护科,石泉、镇坪、旬阳等县区也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绝大多数乡镇明确了抓农村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确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上下将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机结合,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为凝聚创建工作合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统筹规划,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市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并制定了《安康市生态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农村环保的主要工作和考核指标。一是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镇、村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垃圾处理水平。三是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发展农村沼气为重点,多种能源互补,建立农村清洁能源体系,加快推广适合农村发展的清洁、环保、节能新型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和污染源产生,确保农村清洁环保。四是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目前旬阳汞矿区、白河铅锌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分别投资5920万元、1326.5万元开展了相关治污技术的试验研究,初步建立了重金属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完成了部分示范样板建设和示范推广任务。五是全面推广测土施肥,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化肥。教育农民积极回收废旧农膜、肥料包装和农药瓶等。六是加大二区一园建设力度。全市建成自然保护区1000余平方千米,风景名胜区268平方千米,森林公园360平方千米。

(三)抢抓机遇,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15,汉滨区、岚皋县、宁陕县被定为全省首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分三实施。去中省共下达三县区项目资金1325万元,集中连片整治 5个镇、24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目前项目进展良好。同时,汉阴、石泉、宁陕三县68个村开展了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汉滨、旬阳两县区17个村实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其他各县不等不靠,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2015以来,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30个,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460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 604个。通过实施各类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生活环境大为改观。

(四)防治并举,严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格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借产业升级、调整结构等由头使污染由城市向农村地区转移。全市近对17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进行了否决。二是调整乡镇工业区布局,实行居民进区、工业入园的原则,实施工业区企业产业升级、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相结合。三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现达标排放。全市有重点涉水企业排污口73个,尾矿库32座(重金属尾矿库14座,非重金属尾矿库18座),环境风险企业132家,其中重大风险10家,较大风险53家,一般风险69家。去以来,全市共关停了31家企业,对11家企业实行了停产整治,限期整改96家。四是开展矿山开采秩序整顿。去以来,全市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共关闭无证矿山3家,遏制了乱采滥挖的势头,部分矿山生态破坏得到恢复。

(五)加强监管,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一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指导和监管,完善各类标示牌、界桩及警示标志,坚决依法关停或搬迁饮用水源区内的污染源,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对全市36家重点涉水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停产治理6家,限期整改15家。三是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的管理、监督、运营体制,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确保饮用水安全。目前,9县区污水处理厂均已试运行。

(六)突出重点,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我市是全省畜禽养殖大市,畜禽养殖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产业中的支柱产业。我市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环境主要污染源,污染投诉较多。据统计,全市有养猪户30余万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45家。近来,我市大力推广“生猪养殖—粪污治理—有机肥生产、沼液还田—农作物生产”等生态养殖和循环经济模式,实施绿色环保技术,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作为整治重点,积极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确保污染治理达到相关技术规范。2015,全市共有2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20家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七)整合资金,推进农村环保工作进程。一是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争取中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保部门积极组织申报“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保项目,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2015以来,累计实施农村综合整治项目840个,争取中省农村环保资金1.2 亿元。二是坚持城乡统筹,破解农村环保资金难题。市政府确定市级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生态县创建奖励,县区每从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中切块10%用于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度市县区政府环保目标任务书进行重点考核。各县区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全面建立了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环保专户,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整合捆绑中省农村环保、沼气、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项目资金,用于乡镇、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沼气建设、生态恢复和水源地保护。通过建立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环保专户,有效解决了抓农村环保工作缺少资金支持的难题,调动了县镇村三级抓农村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抓移民搬迁机遇,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近来,我市紧紧抓住中省移民扶贫政策,结合新农村建设机遇,对处于自然条件恶劣、地质灾害地带的村组,实行整村组生态移民搬迁,促使人为活动造成的生态“伤痕”得以休养生息,生态移民获得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在建设规划上,注重在移民新村选址、饮用水源方面把好关口。在建设内容上,以增设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提高新村综合建设成效;在建设方式上,将新村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提升了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和效果。“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累计投入移民搬迁专项资金3.5亿元,完成生态移民搬迁1.38万户5.6万人,建设了64个标准化移民新村,建成汉阴县镇、宁陕县皇冠镇、平利县龙头村、汉阴县三同村等一批标准高、设施全、环境好的生态村镇。生态移民为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开辟了新的道路。

(八)典型带动,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是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近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安康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分解落实,完成 “十百千”生态创建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宁陕、旬阳两县已被命名为国家生态示范区,平利县、岚皋县、汉阴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已通过省级专家技术评估,其余五县区全面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4个;省级生态镇17个、生态村26个;市级生态镇114个、生态村95个,县级生态镇164个、生态〈WWW.BAIHUAWEN.〉村1800个。为“十二五”末全市实现“十百千”生态创建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群众环境意识亟待增强。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到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上来,基础设施投入、农村污染控制等问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对群众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够,环境意识淡薄,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农村环保欠帐较大,环保设施建设滞后。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点源、轻面源”的环保城乡差距十分突出,农村环保欠账过多。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数量连剧增,不少乡村出现了“垃圾围村”和“污水横流”之势,已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全市绝大多数村镇基本无环保基础设施,农村污水大多就地排放,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三)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十县区普遍存在人员少、配备弱的状况,县镇两级还没有专门的农村环保日常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监测、监察设备和能力,经费短缺,制约了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涉及多个管理部门,业务和职责交叉重叠,部门之间工作上缺乏协调。特别是村镇环保工作力量薄弱,传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农村环境监管工作需要。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长效管理难度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严重短缺是制约我市农村环境整治的瓶颈,尽管近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县区每拨出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但因农村点多面广,具体到村的资金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环境整治的需要。资金的紧缺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只能分村、分步进行,也决定了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面了解我区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近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益文率城环委深入我区相关部门、街镇、园城及企业,通过广泛走访、实地察看和座谈交流深入调研了解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工作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定期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施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相关综合方案,制定年度目标,及时分解落实,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

(二)有序开展环保“五大行动”。碧水行动。落实“河长制”责任,开展沙溪河、通惠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用,新建污水治理设施10座,加强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加强工业废水、医疗废水、采石场废水监管和治理。蓝天行动。加强城区扬尘污染管控。强化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督促水泥和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改造砖瓦窑19家。淘汰黄标车2016辆。绿地行动。加强老瀛山、长田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启动编制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等规划。实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基本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全覆盖。田园行动。完成市下达的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完成152家2.45万头生猪当量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宁静行动。对坝坝舞、夜间烧烤等噪声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制止和查处夜间施工扰民投诉举报394件。

(三)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坚持“提前介入,靠前服务”,认真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成工业园区环评修编工作,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认真落实负面清单、污染物排放许可、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全年共计审批项目环评69件,受理网上项目环评备案114件。

(四)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环保普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开展餐饮油烟、城区噪声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抽查企业1579家次。严厉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0件,处罚金额412万元。

(五)整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反馈意见精神,制定细化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打表推进,按时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017年度整改任务。接受2017年全市环保督察,及时办理督察组交办的相关工作,顺利通过市环保集中督察。

二、总体评价

2017年,区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五大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绩值得肯定。一是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快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用。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对城区给排水管理职能进行调整。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环境刑事违法案件实现零突破,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件,移交刑事犯罪案件3件。加大对街镇、部门环保工作考核力度,考核分值从2016年的4分、5分统一提高到10分,促进街镇、部门落实环保职责。二是区域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各项环保目标较好完成。加强城乡绿化,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7.3%,较上年度提高五点二个百分点。2017年,全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7天,超市下达目标任务4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同比下降。地表水水环境总体较好,綦江河、蒲河等河流监测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城区噪声得到控制,声环境质量达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保责任意识有待提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精神不够,意识有待提升。部分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环保投入足不,管理能力弱,重生产轻环保现象还比较突出。街镇和部门环保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难。公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不强,自觉参与保护环境的意识比较淡漠。

(二)环保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环保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街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环保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情况,导致监管不到位、监管缺位。特别是城镇污水管理体制机制不顺,污水治理设施缺乏统筹规划、统筹建设、及时移交和统一管理等诸多问题,有些问题存在多头管理又无人管理的情况,尤其是东部新城至龙角桥段污水主管网的管理维护问题突出,箱涵污水大量外溢流入綦河,造成河流的污染。

(三)污水治理问题尤为突出。一是规划缺失。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导致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没有前瞻性,已建成的污水治理设施之间不匹配、不协调,导致运行成本增加,作用发挥不好。比如,綦河东岸的污水主箱涵未考虑东部新城片区的污水容量,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标高比污水箱涵高10余米。二是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建设。在加快推进城镇建设的同时,污水治理设施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河流。比如,老城区雨污未分流,三江、赶水等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展缓慢,东部新城通惠场、登瀛场和沙溪河上游没有及时建设污水管网。三是污水治理设施管理不到位。通惠河、沙溪河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綦河、通惠河、沙溪河两岸仍有不少污水没有接入主管网,綦河两岸污水主箱涵淤积未及时清掏,部分开发企业存在随意搭接污水管网问题,东部新城部分污水箱涵破损后未及时修复导致河水进入箱涵,街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低。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篇5

按照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专题会精神,现将我局牵头项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严把环评大闸,注重在源头上预防污染。扎实推进规划环评,积极开展项目环评,发挥好环境影响评价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中的“调节器”、“控制阀”作用,主动服务、全程跟踪重大项目建设,对促增长、惠民生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x年至今共完成194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涉及投资872479.89万元;对违反产业政策以及不具有环境可行性的项目做到不引进、不发展,近2年先后依法否定不符合产业政策及“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项目20多个。

二是坚持联防联控,强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大气十条”,x年淘汰了海大集团20蒸吨燃煤小锅炉1台;在城区强制推行清洁能源,对商户主动使用天然气的,给予开户费50%优惠,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7.72%;开展了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50.2%;落实秸秆全域禁烧工作,强化乡镇(街道)、村、组干部责任,按照1000元/村、2-4万元/乡(镇、街道)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巡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食用菌种植等方式引导农民开展综合利用,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投入财政资金67万元并争取省级补助资金50万元,在城区建成了pm2.5自动监测站。x年城区空气质量api指数≤100的天数达到335天,空气优良天数占91.78%。

三是确保饮水安全,全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张家岩水库实行每月不定期巡查和加密监测,在原已取缔库周所有排污口的基础上,设立了标志牌和界桩,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设立了120米隔离网,建立了城市饮用水源应急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在水库引水隧洞出口建设拦渣治理系统,安排专人定时打捞拦渣系统里的固体废物和库区漂浮物。加强库周村庄环境整治,建农村户用沼气池、垃圾池,发展生态农业,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量农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禁止乱砍滥伐集雨区范围内森林植被,对一级保护区范围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进行退耕还林,对二级保护区范围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逐步进行退耕还林。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市张家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经省级专家组评审并修改完善后,已由市政府颁布实施。2014年拟实施水库水质提升项目,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面展开。对39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定期巡查及半年一次的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x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47.37%。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对分别编制了保护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已下发;在阳化河沿线先后建起了镇、镇污水处理厂,禾丰镇和云龙镇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已展开;委托大学编制了《市绛溪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已先后通过专家组评审、市规委会审查,正在制定项目方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x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5家,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26万亩次。

四是推动总量减排,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部署了关停水泥立窑工作,关停了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亚水泥厂立窑,2014年将对市五洲水泥厂、市阳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及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立窑全部实施关停,确保“十二五”期间削减氮氧化物135吨,腾出环境容量。

五是建立完善保障,积极探索环保长效机制。逐年加大环保投入,从2011年起设立了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x年增加至1500万元,2014年增加至2000万元,先后实施了镇、镇、五指乡场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以及三岔湖库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立完善了环境保护例会制度、生态乡镇创建“以奖代补”制度、乡镇(园区)兼职环保员制度等一批环保机制,提升了环保监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需说明的情况

1.淘汰燃煤小锅炉(10蒸吨以下)工作原系由经信部门牵头,近期已改为环保部门牵头。目前省环保厅已对“十二五”期间的淘汰计划进行了意见征求,但尚未下达任务。

2.由于农村面源污染尚比较严重,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资金缺乏,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高,x年仅47.37%。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方案尚未下达。

4.我市无燃煤电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仅下达到市(州)一级,县级未下达任务,因此未进行自查。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结合实际,我局已代市政府草拟完成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建议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结合市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下发实施。

2.由于很多乡镇的饮用水源已发生变化,建议市政府根据乡镇实际情况重新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报市政府批准,并落实保护资金。

3.建议加快张家岩水库治理、二水厂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ⅱ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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