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广告策划【精选6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医药广告策划【精选6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医药广告策划 篇1

中国的医药健康产业是一个有无限前景的黄金产业,然而,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和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中国医药行业和医药健康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产业瓶颈问题:国际医药巨头的竞争压力、行业政策药品降价的产业利润降低、医药产品创新难度的加大,还有医保目录竞争、药品招投标等等,面对这些问题,中国医药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中国跨界策划第一人沈国梁先生在《跨界型药企的崛起》一书中给出了适合中国医药企业的产业解决方案。 创新,是中国医药健康企业持久生存发展的动力之源,今天,中国的医药健康企业必须重新思考一下自己的发展战略和推广模式,而21世纪,是一个跨界创新的时代! 云南白药牙膏,让云南白药从一个百年药企成为一个大健康产业集团,累计为云南白药带来了66个亿的市场销量;片仔癀,依托国家绝密中药配方科技,开发推广全新的片仔癀系列化妆品,开创了一个新的产业蓝海。无论是从传统医药向日化、保健品的产业跨界,还是对企业传统营销推广模式的创新变革,跨界创新和跨界发展正在成为中国医药行业的一种新的战略潮流,一种更具产业多元化和持续竞争力的药企――跨界型药企正在强势崛起,成为中国医药健康产业的主力军。 在《跨界型药企的崛起》一书中,沈国梁先生不仅深度解读了中国医药健康企业面临的种种产业困境,更提出了自己全新的医药市场策划思维――跨界策划,为中国医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更具开放性的战略选择。 云南白药集团董事长 王明辉说:作为云南白药集团的战略策划顾问,上海凯纳策划营销机构的沈国梁先生参与了也见证了云南白药的产业跨界变革,也铸就了很多医药企业成功跨界的市场奇迹,沈国梁先生新著的《跨界型药企的崛起》一书也为众多的中国医药健康企业指出了一条通过跨界创新开拓企业新边疆的新路。 宛西制药董事长 孙耀志说:中国医药企业不能一直走老路,必须要顺应社会潮流和发展趋势,要积极的创新,《跨界型药企的崛起》所提出的跨界式发展,将成为未来中国医药企业的主流发展战略。 仁和药业集团董事局主席 杨文龙说:今天,很多医药企业都在走出传统的“医药”领域,向功能日化、向更广的大健康产业跨界发展,要成功跨界,《跨界型药企的崛起》是一本很有启发意义的书。 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战略学教授 廖建文说:打破行业边界、开辟市场新蓝海……凭借颠覆式的跨界创新,中国医药企业将会获得更持久的发展“核力”。 著者简介 中国跨界策划第一人――沈国梁 中国十大策划风云人物,“跨界策划”理念首创者和实践者,中国广告突出贡献人物,中国十大策划风云人物,后世博研究中心首席营销策划顾问,美国营销协会“艾菲奖”评委,上海大学客座教授,上海凯纳营销策划机构总裁。作为跨界策划理念的首创者和实践者,沈国梁先生先后帮助云南白药、片仔癀、宛西制药、仁和药业、江山制药等众多中国本土一线医药企业走出市场困境,跨界开启了销量高速增长的品牌奇迹。 编辑:绿涓

医药广告策划 篇2

2009年新医改得到实质推进,8500亿的国家投资给医药行业带来市场扩容的美好前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出台让医药企业几家欢喜几家愁,顺应国家政策做出调整成为每一家医药企业的当务之急。回首2009,我们已能看到调整的迹象,展望2010,医改后的行业大洗牌已近在眼前。在医药行业大变局的背景之下,让我们倾听企业的声音,为这一宏大事件做出最具体的注解。

产品调整

《广告主》记者采访了修正药业策划中心策划总监刘部桂,他告诉记者:“2009年新医改出台之后,医药界的同行都在对自身的产品结构、营销定位、管理等各个方面做出调整,我们也根据国家新出台的基本药物目录,考虑到消费者、终端等因素,重新做出定位。目前我们有将近60个产品进入目录,对于进入目录内的药品,我们将按照规格要求和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做出调整。另外我们还有一些优质优价药品和原研药品,我们也会充分发挥这些药品的优势。在营销上,我们将重点关注社区诊所、农村医疗这些基层医疗市场。在药品结构上,针对基层市场,我们会提高处方药的产量。”

葵花药业集团媒介总监董英俊表示:“由于新医改的后续政策还没有出台,具体如何调整还说不清楚,但是我们也提前做了准备。如丰富产品的品类,我们今年收购了两个新厂,同时也在开展新品的研发。因为新品研发的周期较长,我们采用收购新厂的方式直接快速地扩大了产品的品类。我们还成立了新的营销事业部,对进入目录的和没有进入目录的药品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葵花药业有将近上百种药物进入目录,但是某些药品没有重点生产,以后这些药品的生产将会加强。2010年,医药行业将会出现洗牌,行业集中度会有所提高,这对葵花药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有挑战。”

营销费用和方式调整

对于2010年营销费用的变化,刘部桂认为: “由于国家加大了对广告的监管力度,明年各大媒体都在涨价,广告的媒介投放费用应该会有所提高。而且按照惯例,我们在2010年的宣传力度肯定会加大。在媒体结构上,我们会加大网络媒体、公交移动媒体、电梯媒体等新媒体的投放量,改变过去过度依赖电视媒体的状况,向整合营销迈进。”

在营销方式上,刘部桂表示将继续加大公益营销的力度,因为修正的口号即是“做良心药,做放心药”,这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而且新医改之后,药企的社会形象对药企招标影响会更明显。

医药广告策划 篇3

如同当初的电视媒体一样,互联网也正以惊人的速度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企业来说,注意力就是生产力,利用互联网营销已经成为很多企业无法回避的现实。然而,与之前创造了卫视联播营销盛况的情景不同,如今医药行业却在新媒体浪潮中逐渐落后。在多数行业网络营销占总体营销比重10%的情况下,医药行业只占到不足2%。

北京思享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卫民在医药和保健品产品的营销策划方面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他认为,医药行业相比别的行业更需要网络新媒体营销。“新媒体在传播领域中异军突起,越来越受到药企的重视,otc企业面临营销转型。”

因为消费者药品及保健品的需求是刚性的,且具有偶发性的特点,这与互联网搜索、分享、互动的特质是相吻合的。但是实际情况是,医药行业新媒体营销发展相对缓慢。

李卫民认为,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本文由收集整理:一是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尤其是药企的老总大都是医药专业,对于it及新媒体营销技术不熟悉,接受起来相对缓慢;第二,由于政策原因,国家对药品的营销有各种限制便无暇顾及;第三,诸如哈药六厂等很多制药企业过去通过投放电视广告、报纸、杂志、户外等传统广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在网络等新媒体出现之后,过去的成功反倒会成为未来进一步成功的阻碍,习惯于依赖传统广告,而忽略了网络营销具有精准性、互动性等独特优势。

即使在目前已经进行互联网投放的很多药企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李卫民表示,首先,很多药企的互联网营销都是被动的,不具有系统和连续性。很多企业都是在产品出现问题时,才意识到新媒体营销巨大的传播效果;其次,从很多医药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上来说,有巨大的缺口,根本没有一个负责新媒体营销的市场部门,造成了新媒体营销的缺失;第三,由于大的药厂在新媒体营销方面的不作为,导致很多假药广告肆虐互联网,给消费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破坏了医药行业新媒体营销的生态,从而使很多药企不愿意尝试新媒体营销。

对于如何改变现状,李卫民也为药企开出了药方,“医药企业必须重视互联网渠道,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产品分别对应不同的网络投放策略,明确投放诉求,制定合理的评估体系;理清市场和产品布局,投放紧跟营销计划;全方位整合新媒体资源,例如付费搜索广告通过品牌地标树立行业位置;精准广告通过一周内的搜索行为捕捉用户;通过百度专区建立权威品牌信息基地等。可根据品牌推广与销售相关性的强弱来安排适合的产品及预算。”

除了要综合统筹,不同的产品也需要不同的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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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广告策划 篇4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的监管力度,重点解决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保证药械产品质量。

(二)规范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执行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规范广告宣传,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五)营造诚信环境,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机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规范计划生育药械生产行为。强化对生产企业生产生育调节药物的监督,对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处理未经审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生产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打击无证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行为;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的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人口计生委主任任副组长,县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了解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协调并负责向县政府领导和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向社会相关信息。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进行,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人口计生委:负责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药监局:负责查处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的违法行为;查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违法问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三)质监局:负责查处擅自生产、销售、进口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四)卫生局:与人口计生委配合,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五)工商局:与卫生局、药监局和人口计生委配合,负责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的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公安局: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负责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于2009年集中开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9年4月)。制定印发《*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整治阶段(2009年5月—9月)。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治工作,对全县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三)督查总结阶段(2009年10月—11月)。

2009年9月—11月,迎接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指导验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积极配合县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人。同时,要及时向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按照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积极探索对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的有效工作模式和方法,实现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医药广告策划 篇5

通过了GMP,很多中药企业却高兴不起来,为什么呢?

一些中小型中药企业,没有优势品种,没有强力网络,也缺乏营销手段;多年来依靠低价格、大流通,或寻找总度日,利润微薄、仅能勉强生存,虽然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通过了厂房GMP改造,但是却被沉重的债务负担压得喘不过气来。

销售是企业的生命线,要想摆脱困境,就必须创新营销行为,扩大产品销量,从而摆脱困境。

一.中药OTC产品是座金矿

在行业集中度提高、优势企业初步形成的今天,中药企业该怎样才能获得快速的发展呢?

铂策划认为:中药企业,中药OTC产品,实际上是座富矿,很多中药企业是“守着金矿要饭吃”,问题不是没有好产品,而是没有把产品做好的能力。

实际上,我国的中药OTC产品相对于西药具有非常大的优势。

首先,我国的老百姓接受中药文化熏陶长达几百年,具有良好的产品认知基础。老百姓认为中药产品“毒副作用小”,而且中药讲究辩证治疗,综合调理,慢性病患者、亚健康患者服用中药的观念,深入中国人的心底;

其次,我国中西药分开管理的制度,对于中药的制度监管远比西药监管宽松。以六味地黄丸为例,其功能主治:“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消渴”恐怕没有任何一种西药有这么宽泛的治疗范围;

而相比而言我国的保健品行业,由于市场不够规范,在市场上,保健品很大程度上是按照OTC的做法在做市场,由于近年来保健品市场发生了信誉危机,老百姓对于保健品的信任度不高,而中药OTC产品坐拥消费者认知优势、产品功效宣传优势,其市场机会非常多。

中药OTC产品的机会可以从几个中药保健品的成功看出端倪,盘龙云海的排毒养颜胶囊、长甲药业的百消丹等产品都曾经凭借者药健字批号,连续多年取得了每年超过10亿元的销售额,而绿谷集团的中华灵芝宝、太太药业的静心口服液都同样凭借药健字的批号取得了优异成绩。

被国家药监局封杀的药健字产品,其实质上就是“报批比较宽松的中药OTC”产品,排毒养颜胶囊、中华灵芝宝、静心口服液等产品由于取得了药品的准生证,而避过了一劫,中华灵芝宝的销量甚至还有上升,而百消丹却因为未能获得药品批号而夭折。

即使在西药占绝对优势的新脑血管病药品中,中药OTC产品如步长脑心通、络欣通等产品也都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这些成功的中药OTC产品可以证明,中药OTC产品市场很大,而且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如果操作方法得当,完全可以做出良好业绩来。为什么很多企业没有做好呢,主要原因是,很多中药企业在市场营销上,观念落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做法。

二.怎样做大中药OTC产品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多中药OTC企业却受制于体制的困扰,对现代营销方法理解不够,缺乏有效、实用、符合当前市场要求的市场营销手段,这是不少中药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

另一方面,从市场运作的角度来看,中药产品走OTC路线,不但具有上述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而且从渠道的角度考虑,如果走处方药推广渠道,由于中国医院中的绝大多数医生学的是西医,对于中药产品的疗效持怀疑态度,很多时候中药产品只能作为辅助用药,因此中药产品走OTC路线,也是必需的选择。

中药OTC产品的市场营销,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铂策划根据我们服务品牌的经历,和对市场跟踪研究的结果,提出了一些做OTC产品的原则:

1. 市场细分化

中药OTC产品能否营销成功,对于大多数无品牌、无规模优势的企业来说,产品选择是第一道关。只有适合市场需要、拥有成功基因的产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突围而出。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决策者在做决策的时候,就需要关注产品的市场属性——我们的目标消费群体是哪些,他们有什么样的需求,需求迫切吗?这个市场是否足够成熟?

按照锐利营销的要求,目标消费群体必须是清晰的,她们有潜在的需求,而且需求尚未被有效满足,市场整体趋向成熟。如果你的产品的市场属性是这样的,那么市场运作往往能够事办功倍。

不少企业往往错误地认为:小市场、小产品没有办法运作,其实并非如此。我们曾经策划服务过的某处方药,是治疗儿童尿床的产品,市场很小,刚开始企业认为不能操作市场,但是经过我们的策划,这个差点被抹杀的品种,却成为该企业在当地市场的金牛品种。

除了产品的市场属性,产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批号、功能等同样重要,产品有特色,功能与市场匹配,产品疗效确切,如果有幸如此,市场机会就来了。

2. 概念锐利化

中药OTC产品需要概念吗?

实际上概念是一件非常有力的工具,想想白加黑的“不影响睡眠”概念,马丁琳的“胃动力”,仲景牌六味地黄丸的“药材好”概念,基本上,一个好概念往往是药品能够迅速突围的必需品。

这是因为,有了好概念,就可以让产品从众多竞品中突围而出,从而快速形成记忆,大大降低了传播费用,同时能让消费者形成消费偏好。

产品怎样才能拥有锐利的概念呢?中药OTC产品在做策划的时候,可以借鉴一下保健品的运作思路。按照锐利营销的要求,概念打造首先要从消费者隐秘的需求出发,同时结合产品的技术和剂型,找到自己的锐利概念。在这方面,白加黑、仲景牌六味地黄丸无疑为我们做出了表率。

3. 包装大量化

做处方药的企业,往往喜欢小包装,但是这种思路,对于中药OTC产品是不合适的,为什么呢?除了极少数的中药,大多数中药都是调理性产品,由于中药见效慢、需要长期调理、消费者也倾向于把它但作常用药,因此小包装并不可取。

比如女性更年期产品,由于需要长期服用,如果中药OTC包装也仿照西药,采取小型化包装,无疑极不合适,这样往往在见效之前,消费者就会因为没有效果放弃产品服用。

此外从市场运作的角度来看,目前开发一个新客户的成本相当高,采用大包装还可以降低营销风险。

铂策划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中药OTC包装适宜向保健品化方向发展,大型化、终端醒目化对于这类产品的营销成功非常重要。

4. 理论简单化

中医的理论非常复杂,大多数消费者接受中医理论时,都是似懂非懂,模模糊糊;还有部分理智的年轻消费者,对于中医理论持怀疑态度。因此中药OTC产品的理论,实际上是一个很有技巧的问题。

我们认为,产品理论可以借鉴保健品的一些做法,简单化、人性化,让消费者容易理解,增强产品的可信度,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

四季三黄软胶囊之所以市场反映欠佳,铂策划认为,主要是其“去火”理论,没有能够做到“排毒”理论那么形象,那么直接,如果把理论弄清除了,做得形象化一些,这个市场是非常庞大的市场。

5. 切入症状化

在我国的医药保健品市场上,蒙古军团曾经席卷全国。他们的手法对于中药OTC品种的推广颇有借鉴意义。中药OTC产品一旦定位明确,就一定要避免市场营销的浪漫主义情节,从消费者最容易感受到的系列症状切入,应该是可行的选择。

想想百消丹的诉求:消除乳房肿块儿,子宫肌瘤,面部黄褐斑的诉求吧。时间改变,但是一些东西却不会变迁。由于中药OTC产品的适用症很多,所以症状的集中就比较重要。铂策划从长期的营销实践中总结出来了一套有效的症状集中法则,在实战中屡试不爽,非常有效。

6. 利益诉求形象化

中药OTC产品,切入症状要具体化,但症状只能解决对号入座的问题,还必须把产品提供的利益,用形象化的语言给表达出来。我们铂策划在策划某调节血脂产品的时候,曾经把调节血脂的利益承诺,形象化为“清除血毒”,把产品带来的效果归结为:洗血,除血垢。实际操作下来,由于形象好懂,在市场上投放广告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7. 推广手段开放化

除了在上述各方面所做出的工作,对于中药OTC品种来说,其营销模式、其推广手段,都可以放开思路,选择尝试各种营销手段。

我们在推广某品牌的中药品种时,产品是处方药,不能在OTC市场运作,我们就选择了医院进行推广,发现医院推广困难,我们就转入了特色门诊,结果大获全胜。

同样的,中华灵芝宝(双灵固本散)的推广手法不是常规的医院推广,也不是常规的终端推广模式,而是选择了会议营销,通过各种专家报告会推广品种,反而成了它的主要推广手段。我们的一个客户,在北方用会议营销推广糖尿病药品,也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铂策划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要成功推广OTC品种,必须放开思路,门诊、义诊、会议营销、终端推广、学术推广等多种模式,都是可行的选择方法,到底怎样应用,则要根据产品、人员确定。

8. 传播实效化

既然是OTC产品,就有两个很重要的特性:它是相对安全的,它是允许进行广告推广的。

对于新品牌来说,快速建立产品的知名度,形成产品差异,进而拉动消费者尝试性购买,无疑是广告的主要目的。但是现在广告费越来越高,市场投入的风险也随之加大。

铂策划的一个客户,有一个很好的品种,但在没有很好规划的情况下,盲目投入了大量的电视广告、报刊广告,结果铩羽而归,主要原因不是产品没有产品力,而是市场传播的手段不够实效化,结果广告投入都打了水飘。

OTC产品要做广告,但不是有了广告就能让品牌和销量增长起来。原来做处方药、渠道流通的企业,介入OTC市场的时候,特别要注意这个问题。浪费了广告费事小,错过了好产品事大。

医药广告策划 篇6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3月20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忻州市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重大意义

“计划生育药械”是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成人‘性用品’”是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仿真工具等种类。长期以来,在我市一些地方计划生育药械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问题,不仅对广大群众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还对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和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务实举措。

二、指导思想

在我市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为目标,以规范计划生育药械经营和广告宣传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保障机构的执业行为,查处销售伪劣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行为,打击计划生育药械流通、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着力建立市场监管和联合执法、治理机制,着力构建诚信自律,守法经营,质量为先的市场秩序和氛围,履行职责,加大力度,集中行动,形成合力,力争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及成人“性用品”市场管理混乱的状况,为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原平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三)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五)查处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的措施。

四、时间、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地、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5月底以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将本乡镇(办事处)落实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市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整治阶段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要求,对本地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从5月起,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当月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附表1)和执法监督报表,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自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忻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1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忻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

市人口计生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六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市政府成立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科技股,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口计生局科技股股长杨玉川担任。

专项整治行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进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并负责向市政府和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和向社会相关信息,定期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各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科普宣传活动。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市公安局:协调各级公安机关与人口计生、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依法打击销售假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市卫生局: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人口计生部门配合,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经营违法问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五)市工商局:配合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市质监局:负责查处擅自销售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保障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协调,狠抓落实。抓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事关全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全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众志成城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按照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对经营企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探索和完善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的有效工作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管理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果,揭露曝光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的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群众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全部设立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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