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检查制度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学校安全检查制度(最新5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1、学校安全干部应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各处室、部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核发安全工作津贴;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并主动联系实际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题活动、节假日前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安全干部和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体负责隐患的监督整改,对无故拒绝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根据规定予以出发,因此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4、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规章制度,着重检查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做到有记录、有相关人员签收,对照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检查工作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文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
一、巡视人员:
值周领导、值日教师
二、巡视制度:
1、值周领导做好值日教师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安排。
2、值日教师按时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有违纪、不文明等现象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3、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4、当日值日教师负责好少先队(或青年团)的“一日文明检查”活动。
5、对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它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
6、向值周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
7、值日结束后由值周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8、值周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李沧区教体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杜绝重大事故为重点,加强责任制,深化整治,强化监督检查,制订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如下:
一、全面推行学校安全目标管理。
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各个部门、班级、处室要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制定《安全责任目标》,将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构建齐抓共管的“大安全”格局。对因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教师,年度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二、加强学校安全自我管理力度,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
学校已制订了《学校安全纪律教育制度》、《安全保卫责任制》、《教师护导制度》、《教师在校一日常规》、《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等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将不断修改并完善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检查小组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1、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对学校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学校安全警示语、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
2、对大桶水配送单位、配餐食堂,学校每季度要检查、审核其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3、每学期开学前检查小组要对学校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在开学第一周“安全教育周”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4、每学期放假前检查小组要对学校的每一个处室,包括每一件器材特别是电教器材、每一扇窗户、每一个电开关进行细细地检查,保证绝不留隐患到假期。
5、雨、雪季到来前,学校要加强重点防范,特别要注意学生过马路的安全。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职责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一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掉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俭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我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掉。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经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景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掉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一条为维护本校的校园安全,贯彻“及时发现即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1、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2、校园饮食饮水安全;
3、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
5、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校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第四条本校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学校每年应当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第六条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采用评分表格实行打分评比。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应对各部门的安全状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校长负责督促改正。
第七条本校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第九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应当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的学校还应当包括学生代表。
第十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第十一条本校应当安全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闵行区教育局。
第十三条校园安全抽查工作组织和负责人为:
1、校长:
2、副校长:
3、安全检查老师:
第十四条本校定期安全检查工作组织责任人为本校的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