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规章制度【通用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行政单位财务规章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单位财务规章制度 篇1

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项目预算采取前几年项目累加,而不是按当年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进行预算编制。

(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二级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账明细账不清楚,货币资金日记账不健全,货币资金的余额情况只能看会计报表或查账才知道。

(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预算方案较粗,或者未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

(四)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基础信息不完全,未建立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等明细台账,内控制度不健全。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重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贪腐、挪用。

(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及收支管理

1、统一编制部门预算。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预算时,由财务科(股)室牵头,相关业务股室配合,共同编制零基综合部门预算,并将上年年终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政府审定并下达批复预算。

2、建立动态预算数据库。行政事业单位动态预算数据库包括基本数据和项目数据,涉及人员编制、工资、债务、资产等基本数据库需每半年更新;涉及当年单位专项项目资金配套、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工作重点按排的项目等项目数据库需每年更新。

3、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经营收入预算编制需要根据以前年度收入情况和当年有关方针政策进行测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审定并下达收入任务。对依法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经营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并及时入账,不得设置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

4、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下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经营收入任务,及时依法组织收入,编制月度、季度等收入任务表,定期分析收入完成情况,若收入任务完成难度大,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负责,采取措施,想办法,确保收入任务全面完成。

5、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按单位当年的正式实有人员和当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执行。项目支出按上级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进行编制。项目支出原则在项目库中确定。凡是年度未列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所有支出要全部据实入账,不得虚列支出和少报支出等,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不得扩大和提高标准。

行政单位财务规章制度 篇2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总揽,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三大战役”为重点,着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财政各项重点工作完成较好。

一、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面临经济发展新常态给组织财政收入带来的挑战,我们切实加强了分析调度,对部分区县市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和督收。并与相关收入征管部门一道加强了收入征管,为防止“营改增”试点中附征税费流失,推动实施了国税窗口代征地方附征税费工作,全市实现1321万元。为挖掘非税增长潜力,完善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管办法,全年征收1.05亿元,同比增长458%;加大了市城区部分房地产项目报建规费追缴力度,去年以来累计清缴尾欠报建规费8231万元。通过多方面努力,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85亿元,增长10%,总量继续位居全省第6位。

二、支持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支持园区攻坚。市级安排新型工业化等专项资金3.45亿元,支持开工建设标准化厂房200万平方米,推动__经开区建设千亿园区及其他重点园区发展,促进“1115”工程相关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加大本地产品采购力度,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行动,推动江北城区企业“退二进三”,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较好发展环境;特别是为缓解企业融资难,推动财鑫担保公司重组为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全年共为1282户次创业主体新增担保、小贷等63.54亿元,增长21.5%。

二是支持城市提质。采取融资与预算筹资两条腿走路,市财政拨付“三改四化”资金10.05亿元,累计拨付20.79亿元,支持市城区48条道路和4座桥梁改造全部竣工,穿紫河泵站改造等水改项目顺利推进,智能交通、智慧城管、数字防控等数字化管理系统建成运行,武陵阁步行城美化提质、诗墙花堤综合改造、“城市家具”配置稳步实施,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市财政已累计拨付建设资金20.16亿元。

三是支持了交通提速。通过预算拨、融资投、向上争,累计投入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资金13.22亿元,支持完成了除陆家渡大桥外的44座病危桥改造,推进了石长铁路复线、二广高速互通、319和207国道市城区改线建设,加快了桃花源机场扩建步伐,促进了盐关码头国家二类口岸竣工运行,启动了沅澧快速干线一号大道建设等工作,为全市交通条件进一步改善创造了条件。此外,全市实现对上争资232.53亿元,其中县市争取上级资金155.92亿元,增长10.31%,高于全市平均增幅2.25个百分点,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行政单位财务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预算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三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财政局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复。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组成,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第四条 单位要依法将取得的各项收入列入预算,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更不得隐瞒或少列。

第五条 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据实申报和核定。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依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及中期财政规划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及工作目标,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执行严格的申报、评审、立项、审核等程序,由财政局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等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审议。

第六条 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在部门预算中未统筹安排的小型或零星维修项目,当年不予追加。

第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予采购。

第八条 单位要按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上报部门预算,经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部门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依法批复。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单位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使用未开展绩效评价的,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并予以通报。对项目执行中问题较多、使用效益差的,除督促整改外,还要削减或取消以后年度专项预算。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十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下达的财政预算批复,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确需执行追加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申报、论证、实施、绩效评审及验收制度。专项资金要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资金预留在部门进行二次分配,不得跨预算层级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 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的管理。基本建设及大型维修改造项目,需要立项的必须按程序审批立项,不得化整为零规避立项。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要报财政局评审工程概预算,未经财政局批复概预算的项目不得列支财政资金。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认真做好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公务卡的管理,及时做好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公务卡开办、变更及注销工作,确需设立特殊专户的,应当严格实行财政审批、人行核准制度,不得违规开设账户和违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四条 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规范支出管理,减少现金支出和大额提现,严禁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其他账户转账。

第十五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严禁乱发津补贴,对无法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内的其他个人补贴支出要规范管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七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公务出差严格实行事前审批。要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规定和开支标准,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除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议开支标准、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的规定。坚持谁开会谁出钱的原则,不得转嫁会议支出。不得以训代会,不得突破规定的会议时间和扩大会议规模。会议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定点场所出具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据实核拨。对未按规定发生的会议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十九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制度。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据实核拨,其他培训经费从单位部门预算中自行解决。单位要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标准和各项规定。培训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报销时应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服务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未按规定发生的培训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加强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和财务核算,确保车改政策的落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燃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暂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应当从严控制新车购置及配备标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第二十一条 单位要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达到限额标准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批复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申报采购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采购,做好采购项目执行、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资料备案等各环节工作。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资产管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都要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购置、改变资产用途、处置国有资产;要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定期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章 会计基础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会计、出纳及审核岗位必须分设,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所有从事财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会计从业任职资格。对单位财务人员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第二十四条 单位要加强财务人员、公章及电子印章的管理,及时做好财务人员操作财政财务系统UKEY及电子印章的申领、变更及注销工作。严禁将不同岗位的UKEY及电子印章由一人管理及使用。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二十六条 单位要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手续;要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七条 单位要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不得虚列事项套取现金,不得报销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票据,不得报销单位名称不全或不规范的发票,不得使用虚假的发票,不得违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单位内部往来票据和白条入账。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年度决算前,要全面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不得隐匿收入或虚列支出。年度终了,要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编制部门决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

第二十九条 单位要做好部门预决算依法公开工作。单位要在财政批复预决算后的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预决算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内容外,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模板公开,并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预决算公开的方式方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强化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及本财务管理办法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05〕96号)同时废止。市政府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章 会计科目 篇4

第三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 行政单位应当对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进行的经济活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行政单位不得以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经济活动的依据。

二、 行政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书包范文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三、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要使用的总账科目可以不设;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或者自行减少、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四、 按照财政部规定对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相关折旧的账务处理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规定不对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科目。

五、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行政单位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

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借的现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 因开展业务或其他事项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商品或者其他事项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 收到受托代理的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的现金时,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行政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核对库存现金时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当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应当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一) 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向有关人员追回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二)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五、行政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外币种类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行政单位财务规章制度 篇5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收入执行,20__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898.5亿元,同口径增长16.6%;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09亿元,增长23.7%。支出执行,20__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162.6亿元,同口径增长20.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88.3亿元,增长25.6%。

(二)财政收支执行特点。一是公共财政收入增长总体平稳。1-11月,市、县两级收入保持了均衡增长态势,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呈现“小幅波动、总体平稳”的运行态势,收入规模和增幅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均排名第五。二是支出结构不断优化。1—11月,全市一般性支出仅增长6.4%,低于公共财政支出平均增幅3.7个百分点;“十大民生工程”投入达到354.8亿元,全市民生保障支出576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63.8%。三是支出进度仍然偏低。1—11月,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预算的67.9%,低于去年同期2.5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进度仅为55.4%,低于去年同期12个百分点。

二、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面对经济增速放缓、财政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我们坚持把“稳增长”放在首位,把“保支出”作为重点,把“严管理”作为保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征管与涵养财源并举,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方面,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了“营改增”试点,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涵养税源、培植财源。另一方面,加强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保持了财政收入规模扩张、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1-11月,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税收占比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生财能力和聚财水平不断提高。

(二)增加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着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1-11月,全市公共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576亿元,比上年增加50.4亿元,其中,教育支出134.2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0.08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8.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6亿元,保障性住房支出10.24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5亿元。在增加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保救助和村级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了民生投入稳定增长。20__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中民生支出比重达到66.4%,提高0.5个百分点;全市财政用于“十大民生工程”的投入达到425亿元,较上年增加57亿元,足额保障了“十大民生工程”项目的支出需要。

(三)支持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同步,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升位。1-11月,市级财政工业方面投入44.1亿元,现代服务业方面投入24.7亿元,农业方面投入29.1亿元,科技创新方面投入6.3亿元,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以及科技研发、技术改造等方面的重点项目支出得到切实保障。

(四)完善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兼顾,推进城乡建设转型升级。1-11月,市级财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195.6亿元,其中,用于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先行”方面的投入达到120.7亿元,用于天府新区、“北改”工程等“立城优城”方面的投入达到52.1元,用于雾霾防治、垃圾处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湖泊水系建设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达到22.8亿元。

(五)健全制度与深化改革联动,努力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截至11月底,市本级“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9.1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53%,公务接待费下降55%,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3.9%(主要是因为更换“黄标车”和购买生产性用车)。开展了财政存量情况摸底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市政府债务规模和市级存量资金底数。调整完善市对区(市)县财政体制,包括对天府新区直管区的财政体制,20__年,对区(市)县各项补助总额达到247亿元,增长15.3%。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了绩效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框架,从20__年开始将全面推行这两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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