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教师的管理制度(最新7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三、职责
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考核和奖励: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教师参照《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xx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1、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2、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3、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4、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5、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应严肃处理。
6、房室钥匙应由舞蹈室管理人员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7、使用部门使用完后,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清除垃圾。
8、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坚持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室管理人员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内部管理,更好地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调动全体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区教办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出勤管理
1.每月迟到累计三次,扣除全勤奖(70元)的50%,超过三次扣完当月全勤奖;
2.杜绝无故旷工和误课现象,如有,扣发当月全勤奖;
3.请病、事假半天可口头向学校行政请假,不用写假条,离校需在保安室备案;
4.请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要交书面假条,领导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课程原则上自己解决,如需质量室安排代课,请假人支付每节代课费10元;
5.请病、事假超过三天,要上级审批,请病假须提交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并有书面假条,扣发当月全勤奖,再按市文件要求执行;
6.教师公假或因公出差,需自行调上50%的课程,其余课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
7.婚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职责管理
1.按周一、三、五为正班主任,周二、四为副班主任的安排负责早餐、午餐看班的工作。请假、出差由同班老师负责;
2.预备铃响后到课室候课,正式铃响后必须开始上课,上课时间严禁接听电话以及坐着授课(特殊情况必须先上报);
3.早读、写字课教师准时到位,下午第一节课的老师负责写字课巡查,不巡查(坐着)属不达标;
4.下午放学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负责整理队伍,并按要求把队伍带到指定的地方;
5.值日的老师必须7:20分到校,负责每天的值日工作(校车、课间巡查、午休巡查、打饭纪律等)。
以上各项未达标,每次按一节代课费标准扣除。
6.全校性检查(如板报检查、课室、功能室卫生检查、图书角检查、课室文化布置检查等),按检查的时间、标准严格执行,并公示检查情况,凡不合格按第一负责人100元,第二负责人50元扣除;
7、教师应主动参与科组、学校、区级以上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扣除本月的常规考核津贴(400元)的50%,并取消期末评优评先资格;
8.在校级以上的调研、展示、目标评估、等级评估等活动中担任现场课,评为优秀等级的奖励200元;不达标扣200元,并且均要求进行一次校内抽听课,过关才能达标。
三、师德管理
1.严禁出现体罚以及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如发现一次在该教师本月的德育津贴(200元)中扣50%。情节严重记教学事故一次并扣除本月的德育津贴(200元);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严禁以各种名义参加或者举办有偿家教或培训补习,违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3.禁止向学生推销或代为统一购买除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以外的教辅资料,违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1、骨干教师界定:
被任定为县二、三层次骨干教师。
2、骨干教师要求:
(1)制定个人规划,并建立骨干教师档案。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加强学习,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探索,开拓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教学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
(4)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每学期至少在校级及以上层面开展研讨课、示范课一节,参与组织一次备课组及以上层面教研活动一次。
(5)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评选,或在〈WWW.BAIHUAWEN.〉各类刊物上发表。
(6)在教研组内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
每学期至少帮带一名教师。
(7)每学期听本校本学科教师上课10节以上,并能给予及时评价,有交流反馈的记录。
3、骨干教师考核:
(1)考核时间
实行年度考核,时间定为每年12月。
(2)考核办法
①根据《浦阳二小骨干教师考核量表(试行)》分教学质量、教育科研、参与培训、学科引领四块内容,考核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实施轻负高质所取得的成绩、参与教育科研实践与研究所获得的成果、执行培训常规、履行研训职责的具体情况以及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区域教育教学质量的成效。
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采取教师自评、学校评定、区考核组评定三级考核方式进行。第三层次骨干教师采取教师自评、学校评价二级考核方式进行,评定结果报区进修学校备案。
⑧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有违反师德情况,考核一票否决。
(3)奖励办法
①综合奖励
教育局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对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进行奖励,考核合格奖励1000元,考核良好奖励1500元,考核优秀奖励2000元。
②专项奖励
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在国家、省、市三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学研究部门正式发文进行的评比活动获奖,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在国家、省、市、区四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学研究部门正式发文进行的评比活动获奖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4、三层次骨干教师在年初填写前一年度奖励申报表并附证书、文章复印件,经任职学校初审后报区考核组审核后发放。
根据《江苏省某四星级中学关于实行全员聘任制、内部结构工资制的方案》第十八条之规定,教职工每月发放考勤和常规考核奖,在符合规范条件下,教师每月80元,职员、工人每月60元。现就教职工考勤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
1、病、事假应酌情扣发津贴。病假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津贴的50,但对50周岁以上的男教职工、45周岁以上的女教职工每学期累计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病假,不扣发津贴。事假按请假1天,扣发1天津贴计算,直至扣完津贴总额。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性质的学习,不扣发津贴。请假1天之内的由中层部门批准,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所有请假者都必须履行书面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长办按规定处理。
2、政治学习、教研组活动(含集体备课)各处室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全校性集会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假扣5元,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发3元。
3、旷职1天扣除半月津贴,旷职2天扣除全月津贴,旷职3—4天,扣除一个季度的津贴,旷职5—6天扣除半年津贴。旷职7天以上将因自动解聘,停发工资。(以上2—3条由各处室考核)
4、因疏忽耽误上课者,除责令补课外,每节课扣发津贴10元,无故不上课者以旷职论。
5、因疏忽以致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除责令补课外,每次扣发津贴3元,因工作不负责任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每次扣发津贴15元。(以上4—5条由教务处考核)
6、职工、干部实行坐班制,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每次扣发津贴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每次扣发津贴5元;超过1小时,不足半天者,每次扣发10元;超过半天者以旷职论。对前勤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出勤率达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时间为上午2、3、4节课,下午2、3节课,晚自修1、2节课(高中部)。体育老师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时间由德育处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规定,与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一样实施扣罚。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学校按其工作性质规定。各部门、处室应建立相应的考勤制度,加强平时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记载,按月汇总,报校长办按规定处理。(干部由校长办考核,其他由各处室考核)
7、实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工作者,酌情扣发其津贴。(此条由总务处考核)
8、在校园内骑车发现一次扣5元,抽游烟或集会时抽烟一次扣发10元(由德育处考核),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一次扣10元。(由教务处考核)
9、担任选修课、竞赛辅导或组织会议使用公共教室后没有执行三关(关门、关水电、关设备)或教室(会议室)严重不洁,公物有损坏,扣发任课老师或组织者当月考核工资5元。凡教师学生来信反映问题可以解决的两天内未解决或暂且不能解决又未予答复者扣发当事人10元。(由校长办考核)
10、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前应有具体教案,学校将采取集中性检查和听课后调阅两种形式了解备课情况,如发现无教案上课和教案不齐,在当月考核工资中扣发10-30元。
11、无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课时间(包括叫走学生处理本学科问题等),出现一例扣发当月津贴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