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四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平、公开、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员工申述的权利和机会
第一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一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二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厂长提出全厂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厂长最终审定。
第二章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第二条任何部门有人员缺编或出现新的岗位需求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调配或招
聘。
第三条招聘计划的制定
招聘计划分定期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
(1)定期招聘计划的制定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各部门的人员配置状况,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并根据公司的用人要求和出现的新职位空缺实施招聘。
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预计招聘时间、招聘渠道、参与人员等。
(2)临时招聘计划的制定
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可能离职率及工作需求,向董事长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
普通工人岗位可由公司工程部自行核准备案;呈公司总经理核准,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条招聘渠道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学校招聘;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招聘会及广告网络招聘;内部推荐及内部选拔。
1、学校招聘
将招聘的条件等以设计好的网页形式通过网络发布到各大院校。其内容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登记表、企业介绍、招聘注意事项和其他相关文件。
2、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
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主要以本市各类人才市场及人才中介公司为介体。这时也应提供上述文件和或以口头形式向其说明。
3、招聘会、广告
招聘会、广告招聘方式,一般在公司经营战略和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时采用。招聘会、广告等形式和数量应视公司的需求量和需求程度而定。
4、内部推荐及内部选拔
也可从职工中内部推荐及选拔招聘也需向有关人员分发相关招聘资料,特别要向他们强调招聘条件和录用标准。
第五条招聘选拔程序
1、相关资料:
原则上劳资科在面试时要求应聘者提交下列资料:①个人简历②学历证书③学位证书④职称证书⑤身份证⑥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⑦体检证
2、选拔程序
(1)初选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每个人的特长和不足进行充分、公正的评价分析,然后根据公司空岗需求,作出初步选择意向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
初选时,主要考察以下几项:①学历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②年龄③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需要④业务知识、技能是否到位的初步判断⑤个人经历⑥对工作的理解是否与企业经营方针一致。
(2)笔试:
应聘人员根据公司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一般为本公司制定的有关测试题目。
(3)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与笔试在同天进行。面试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用人部门参加,对面试有意向者,技术主管(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结果要报董事长审批决定。
(4)入职
公司劳资部在招聘完后有责任通知用人部门被录用人员名单及到岗日期,如人员仍不能满足用人部门需求,可另录聘。
被通知录用人员应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到上班。被通知录用人员报到上班后须经试用后方可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3、其它
(1)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①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②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③吸食毒品者。
④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⑤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⑥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2)通知报到
凡是被公司决定录用的人员,其报到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用人部门的要求与应聘者本人协商后统一安排。
应聘者未与公司劳资部协商,擅自到公司报到者,公司劳资科有权劝其返回,等候统一安排。
第六条附表
(1)应聘申请表
(2)面试记录表
(3)录取通知书
(4)面谈内容应聘申请表
第三章 员工的培训
第一条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第二条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厂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培训工作具体内容
(一)培训计划的制订
1、除公司每年按排的培训计划各部门临时追加的培训需求,应将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订后实施。
2、培训计划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灵活变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有临时变更计划的准备。
(二)培训的师资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培训联系、协调工作,培训人员所在部门协助培训工作,公司聘请专门人员作为公司外聘和内聘(兼职)培训师。
(三)培训种类
公司培训分为新进人员培训和在职培训两类,在职培训又分为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和其它培训。
(四)培训的实施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并负责培训的全部事宜,相关部门应重视并协助人做好培训工作。
(五)培训的评估与反馈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反馈给各级相关部门,并作为今后培训措施改进的依据。每年年底,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本年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总经理。
(六)新进人员的培训
1、培训宗旨
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及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和管理规定,便于其尽快适应工作。
2、培训形式:
主要是上岗前培训,以公司课堂培训和实地培训两种形式进行。
3、培训内容:
(1)公司的概况:公司历史、业务、组织机构、管理规则。
(2)员工守则、规章制度。
(3)礼仪教育、团队理念。
(4)态度与信念。
(5)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它部门配合。
(6)熟悉公司产业及相关业务。
4、培训时间:
(1)新进人员应接受两到三天的培训,培训次数应根据公司新员工入职情况分批或集中进行。
(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培训课程安排表,联系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培训。
(3)实地培训期即为试用期,受训者须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实际从事未来所负担的工作。
(4)为有效利用时间和达到培训目的,对于上述两个阶段培训要酌情灵活运用、混合安排,拟定培训计划。
(七)在职人员培训
1、目的和要求
(1)在职培训是指对在职员工的技术业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其目的是使员工有机会得到知识更新,充实自我,尽快掌握新知识、新技术,以便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潜能提高效率。
(2)在职培训的需求、培训计划、课程安排、费用核算、培训总结等一系列报批承办手续均由公司劳资科负责。公司任何个人、部门不得擅自与外公司自定培训方案,以免造成公司整体培训计划的混乱。
2、培训形式
在职培训分为技术业务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培训。
(1)技术业务培训主要是相关最新技术知识与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
(2)管理培训主要是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企业管理及员工管理方面最新管理方法的培训。
(3)其它培训指上述两种专业培训以外的培训,如经济发展讲座、思想政治教育讲座等,以扩展员工知识层面,提高思想品德意识。
3、培训方式
(1)公司内部技术业务培训。总经理有责任协调本公司人员授课事宜,其培训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完成。
(2)公司不定期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团队理念、激励、绩效员工的培养与管理、企业文化等。
(3)除了以上培训外,公司还进行管理、生产技术、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
(4)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考试与进修班学习。
第四章 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一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条员工在厂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厂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条为了保证厂井安全生产,从事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五章 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一条员工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员工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人事部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出具解除方案,然后报领导审批后会同用人部门进行解除。
第三条公司所有用工单位职工无故脱岗3日以上,其所在部门务必将情况在其脱岗的第3日下午18点之前上报行政人事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四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但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被限制自由次日下午18点之前上报行政人事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五条职工主动辞职,需填写辞职申请,获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导致有关待遇不能享受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自动离职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所有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的员工,均与其签订《离职协议书》。
第八条离职职工在离职之日未清算的工资与应得补助等,在离职之日最近的工资发放日与公司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章 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
1、考勤、考勤员、考勤规定;
2、各种假期;
3、旷工;
4、请假程序;
5、加班;
6、附表。
(二)考勤、考勤员、考勤规定
1、考勤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报酬、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考勤员
公司的考勤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担任)负责,并于每月25日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
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规定
(1)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自觉执行本规定,教育和要求考勤人员认真负责地按本规定考核员工出勤,并负责审核。
(2)公司实行日考勤。考勤人员必须于日工作时间结束前对员工出勤用规定的符号如实做出记录,如缺勤须附审批同意的相应证明。
(3)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实虚报考勤一次,给予考勤人和审核领导人警告处分,二次以上给予考勤人记过并取消其考勤资格,降级处理,同时追究审核领导人的责任。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公司一般实行每周五天、每日八小时工作制,每天的正式工作时间:夏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 00——16:00。(具体可根据实际修改)
2、上款规定的夏季计算日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计算日期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考勤时分以考勤设备显示或以人工考勤记录为准。
4、在工地现场工作的职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自主安排。
5、执行不定时工时制需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签到
1、考勤实行(指纹、打卡、人工记录)签到制度。
2、员工应在上班时间之前到岗、下班时间之后离岗,迟到5分钟内算迟到,超过20分钟算旷工。
3、考勤登记由行政人事办公室人事秘书负责。
第三条各种假期及请假
1、工作日
公司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实际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2、法定节假日
除星期日休息外,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一天(一月一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一天(五月一日);
(五)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三月八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五月四日),十四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六月一日),不满十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八月一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探亲假
(1)探亲假的规定;
a、凡是在以上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夫妻两地分居,或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若能与父母亲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b、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探望父母的,若是未婚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每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c、若是已婚,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与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分别计算。
(2)探亲假管理
a、员工探亲按所签劳动合同规定,须一个星期前填写探亲《休假申请表》,经权限领导批准并报公司备案,财务部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路费。
b、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的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员工未接到休假通知,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婚假
员工结婚,以领取结婚证为准,给假3天。
5、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养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死亡,给假3天(不含路程)。
6、产假
90天(响应国家政策二胎者再增加15天)本人分娩前后,本人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及住院证明、全额支付薪资。1、产假须一次连续申请2、妊娠不足90天之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30天妊娠120天以上流产或死产医师诊断书及证明7天—15天妊娠90天—120天流产或死产医师诊断书及证明
7、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医院医生出具的证明,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休病假。
(2)员工因急病不能于缺勤前提交医院医生证明的,最迟应于两日内通知单位或提交证明,否则按厂工处理。
(3)员工因病长期缺勤三个月以上,须持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并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工。复工后三个月内因病复发再次缺勤,则前后缺勤视作连续医疗期。
8、事假
(1)事假是指员工遇有必须亲自料理的事情,由本人申请,按假期审批权限,经批准办理了请假手续的缺勤(事假期间如急病住院或手术,可按病假对待)。
(2)事假审批权限
15天以内(含)由直接上级审批;
15天以上提高一级权限审批。
9、工伤假
所需日数因执行公务所发生之伤害,并以有关劳保规定为依据受伤报告及医生诊断书及出具的病假证明,全额支付薪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公)负伤或致残治疗、休养的缺勤。
(2)工伤须经下列程序确认;
a、当事人所在单位及时填写事故报告,报公司主管部门审定;
b、有医院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诊断证明。
(3)工伤假期间,考勤以出勤记录,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10、轮休
轮休是指野外工作人员每月4天的休息,当年轮休可结存,但休息时间不得超出结存日期。
备注:1、请假期间如遇例、休假日时,该例休假日应并于请假期间内
2、员工如符合特别休假条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年上半年给予补休假。若还不能得以休假,则休假作自动放弃论,不再计入下一年的年休假中。
第四条旷工
1、旷工的确定
旷工是指员工因下列情形之一的缺勤:
(1)未经领导审批同意不到岗的;
(2)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申请未获领导批准不到岗的;
(3)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上班的;
(4)属于本人原因,被公安机关拘留的。
(5)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a、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b、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c、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d、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e、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2、旷工处理
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旷工和奖惩相联系。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时,应事先与所在部门或单位协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向所在部门或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办理休假、请假登记审批手续;
2、按权限审批并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员工因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时,应提前托人或电话告知,并在48小时内办好相关手续。
第六条加班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工作时间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因特殊原因,可以拒绝。
员工加班由指定考勤人进行统计。
员工加班须经本部门负责和经理签字领导肾批后后,方可生效。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处罚
1、(1)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每次扣罚工资元,超出签到时间二十分钟者按
旷工半天处理;
(2)连续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1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罚元,旷工1天扣罚元,连续旷工二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达三日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请事假者,按其实际请假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奖励
每月出满勤者,可享受元全勤奖。
第七章 绩效考核
第一条主要内容
(1)考核时间;(2)考核原则;(3)考核对象;(4)考核方法;(5)考核程序;(6)考核内容;(7)评分方法;(8)考核纪律;(9)考核附则
第二条考核时间
1、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公司管理者的重要职责。通过对员工定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估员工的能力和工作业绩,公司对员工进行奖惩、培训、调薪、晋升、任用等提供更为客观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用人机制。
2、绩效考核工作每年统一进行一至两次,一般安排在当年的7月和12月进行。第三条考核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和贯彻“三公开”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公平原则:面向全体员工,严格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客观、全面地考察和评价员工。
2、公正原则: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分别制订与其工作性质和要求相应的标准,采用自评,初评、复评等程序,避免人为的偏见和误差。
3、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公开、透明。
第四条考核对象及权限
1、公司在册所有员工。
2、入公司不满4个月的员工不参加半年度绩效考核,不满5个月的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
3、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
员和长期员工由公司劳资科考核,总经理负责审核,董事长复核。
4、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核董事长复核,
第五条考核方法
1、一般员工考核采取自评、初评与复评相结合的评审方法。自评是被考核人根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工作表现,自行打分;初评由被考核人的上级主管人员结合自评人自评结果及日常工作表现情况综合评估打分;复评由最后审核人根据在初评的结果上直接对考核对象评分。
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自行进行个人述职,然后公司董事长复核根据其述职报告、工作表现、业绩来进行打分。
第六条考核程序
1、首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各部门提供考核表,部门将考核表发到被考核人。
2、各部门依据考核方法,对每位被考核员工进行自评(被考核人写出工作总结,并以本人的实际业绩与行为为依据,对照考核表对本人逐项评分)、初评(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实际业绩与行为为依据,对被考核人写出考核评语)、复评等阶段,最后由公司劳资科将考核结果进行分类、统计,报领导审阅。第七条考核内容
(一)对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掌握、熟悉完成本职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的程度;对其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工具、办事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
2、工作效率:能否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完成本职工作。
3、责任感:是否有很强的社会、集体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完成本职工作或交给的工作任务。
4、协调合作:上下左右的关系是否融洽,能否团结其他同志一道工作;能否体现团队精神,是否愿意为他人服务、与他人合作。
5、发展潜力:是否积极好学,乐于接受新观念、新知识和新方法,追求上进,刻苦钻研工作中的难点,在本职工作中积极主动开展创造性的劳动。
6、出勤状况:请假、迟到、早退的次数,是否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自律程度。
7、思想品德:是否有很好的个人修养、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8、工作质量:能否按照岗位的要求或主管交给的任务要求,完成、超额完成或不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9、工作能力:能够把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本职工作中,体现自己良好的动手能力,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掌握、熟悉完成本职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的程度,对其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工具、办事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
2、工作效率:运用相应的知识及技能按时、按质完成所要求的工作;在负责的主要领域中实现有价值的目标。
3、责任感:是否有很强的社会、集体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完成本职工作或交给的工作任务。
4、协调合作:上下左右的关系是否融洽,能否团结其他同志一道工作;能否体现团队精神,是否愿意为他人服务、与他人合作;特别是能否协调好与其他部门以及外部资源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工作质量:能否按照岗位的要求或领导交给的任务要求,完成、超额完成或不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6、工作热情: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能否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带动并鼓励员工们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实现工作目标。
7、领导能力:是否有合理的计划、有远近结合的目标、有科学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起良好的领导威望和威信;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组织能力:能否很好地组织下属以及外部资源,保质、高效地完成有关任务以及分管的部门的日常工作,保证分管的机构顺畅运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9、自律程度:是否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和下属,不划小圈子、不搞小团结、是否有背于职业道德和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10、培养下属:是否关心、爱护下属,积极主动帮助、培养下属,为下属设计职业生涯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发展机会,为公司培养、储备技术骨干和能够胜作重要岗位的接班人。
11、业绩考核:根据集团公司制定《集团公司总经理班子考核办法》及《各子公司总经理班子及项目部经理的考核办法》对其业绩进行考核和奖罚。
(三)对长期员工的考核内容:
每年对长期员工的考核进行一次德、功、勤、纪四个方面的考评,并实行末尾淘汰的方法,吐故纳新。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比例取消部分长期员工资格;部分人员不晋级;另外按照现有长期员工总数的比例吸纳新的长期员工。
第八条评分
1、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中上、中、中下、劣五个等级,100分—90分为优等;89分—80分为中上;79分—70分为中;69分—60分为中下,59分以下为劣。
2、自评分不计分,只作为初评时的参考;
3、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主要分为三大类,即态度考核、能力考核、业绩考核,其中态度考核和能力考核各占15%,业绩考核占考核比例的70%。
第九条考核纪律
1、绩效考核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级项目负责人、各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必须本着对每个员工负责,对公司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绩效绩考核,各负责人应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考核原则和程序进行。
2、在考核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第十条附件
一般管理人员考核表
员工绩效考核表
姓名 工作部门 岗位 考核项目 分值
第八章 薪酬管理
第一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厂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计件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
第三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厂长、副厂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厂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厂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厂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厂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厂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各类员工岗位变动,技能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变动。生产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从事实际生产工作或销售工作满15年的,调到后勤工作以后,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生产的员工调到销售的,从事生产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
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后勤工作的员工不满5年,调到销售或车间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技术操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厂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九章 奖惩办法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办法。
1、处分
(1)管理岗位人员记过以下(含记过)处分,报主管经理批准;管理岗位人员记过以上处分,报董事长批准。
(2)工人岗位人员记过以下(含记过)处分,队长有直接处理权;工人岗位人员记过以上处分,报主管总经理批准。
(3)计件工和临时工由施工队长直接处理。
处分应由被处理人所在队(点)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抄送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及财务部计入档案和执行,超出处理权限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事实和处理意见报告上一级核实后做出处理决定。
2、奖励
奖励由被奖励人所在队的负责人把事迹以书面形式报主管总经理签署意见,记功以下由项目经理批准,记大功由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由董事标长批准。
第二条奖惩
(一)奖励
1、公司奖励按照事迹突出程度分为以下六类
(1)嘉奖,并奖励200元;
(2)记功,并奖励400元;
(3)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称号,并奖励500元;
(4)记大功,并奖励600元;
(5)授予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并奖励1000元;
(6)授予公司劳动模范称号,并奖励1200元;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段时期内能超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质量优良;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设备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材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执行临时紧急艰险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执行艰险任务,成绩突出;
(2)在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成绩突出;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5、授予称号
先进生产(工作)者、安全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在每年末根据员工年度的综合表现评定授予。
6、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奖励实行年度累进转换:
(1)当年嘉奖三次,第三次按记功奖励。
(2)当年记功三次,第三次按记大功奖励并晋升一级工资。
(二)处分
1、公司处分依违反规定性质分为以下六种
(1)批评
(2)警告,并罚款50元;
(3)记过,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10%—15%,且≤300元);
(4)记大过,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15%—20%,且≤600元);
(5)除名,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20%—30%,且≤1500元);
(6)辞退。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
(1)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在一小时以内,未造成损失的;
(2)工作态度不认真;
(3)其它应受到批评的行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旷工一天;
(2)遗失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价值50元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浪费材料、能源或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200–1000元或停工12小时以内者;
(4)在公司以外单位私自兼职或业余时间赚外快的;
(5)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等应受到批评的行为刻意隐瞒的;
(6)管理人员对犯有错误的人员不及时处理者;
(7)打架斗殴后动手者;
(8)不听领导的劝阻和指挥或因不满谩骂管理人员者;
(9)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尚未造成事故的;
(10)其他制度规定应给予警告处分的。
(11)年终考核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或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1000—5000元或停工停产12——48小时的;
(2)工作时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3)赌博和打架先动手者(赌博的没收处理);
(4)无理取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
(5)对上级决议拒不执行,影响生产进度者;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7)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造成一般事故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因工作失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10000元或停工停产48——72小时的;
(2)挑拨是非,造成同事间的矛盾或造谣生事的;
(3)欺下瞒上,影响极为恶劣的;
(4)擅自将公司秘密级文件或秘密会议内容泄密者;
(5)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造成大事故以上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除名,各相关单位永不录用
(1)连续旷工三天者;
(2)因工作不满,动手打上级领导者;
(3)有意涂改或开假票据、假证明以谋私利者;
(4)挪用公款者;
(5)利用职权,索取回扣或收贿赂者;
(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重大损失者;
(7)故意造谣或煽动,造成公司人心浮动者;
(8)故意泄露绝密级文件、会议内容及公司技术者;
(9)盗窃公私财物者;
(10)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11)因工作失误,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或停工停产72小时以上者;
(12)生活作风不正,影响恶劣的;
(13)其他制度规定应给予除名的。
7、辞退:
对因非除名的原因而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的处分。
8、公司惩处实行年度累进转换
(1)当年批评三次,第三次按警告处分;
(2)当年警告三次,第三次按记过处分;
(3)当年记过三次,第三次按记大过处分,并降一级工资;
(4)当年记大过三次,给予除名。
9、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本制度条款处理外,并要求赔偿直接损失的10%——30%,汽车事故承担5—20%的经济责任(根据事故大小定)。在经济赔偿事项未了结前,不得离开本公司。
第三条员工的社会保障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3、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章 保密
第一条主要内容
(1)保密种类;
(2)技术秘密;
(3)内部管理秘密;
(4)保密守则。
第二条密种类
凡属公司的内部资料和信息均属公司秘密,公司所有成员必须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秘密分为两类:技术秘密和内部管理秘密。
第三条技术秘密
1、公司为开发项目投入购买的设计资料;
2、设计讲座的记录、设计方案、设计功能、规格说明、立项报告、设计文档、产品开发计划;
3、合作单位提供的各种设计资料;
4、公司开发产品所设计的资料、程序流程;
5、公司内部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四条内部管理秘密
1、公司办公会议纪要,技术讨论会议纪要;
2、各类报表;
3、人事资料: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薪资情况、福利制度
以上内容除形成的文字的文件、报表、资料,也包括计算机存贮的文件和存贮介质。
第五条保密守则
1、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各种手段了解或获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或未经公司许可接触的公司秘密。
2、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公司其他员工提供、复制、拷贝自己所掌握的公司机密资料。
3、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正式文档、图纸、程序、各种资料、合同协议及各种成果均要及时上交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并要上交原件。
4、公司员工所掌握的涉及公司秘密的资料,在辞职、辞退离开公司必须办理退还手续,并负继续保密的责任。
5、拥有公司机密资料的员工,必须认真保管使用资料,不得遗失、转借,不经允许,不得带出公司。
6、凡是违反本规定者,依据奖惩办法相关条款处罚,情节严重者,除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引言:
目前,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产权不是很明晰,还没有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从国有大型企业发展情况看,企业没有依照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原则进行内部调整。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需要建立以资产为连接纽带的内部经营模式。目前与内部机制相协调的外围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从目前经营模式上看,虽然表面意义上的身份界限已经被打破,但是老的、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并没有得到改变。企业冗杂人员太多,很多企业的管辅人员要远远多余一线工作人员,对国有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很大的影响。当前,我们要正确分析影响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因素,从根本上了解当前人力资源的现状,并进行合理的改进。最终通过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相关体制进行全面彻底的分析,从而为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人力资源体制改革提供空间。
一、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影响因素
首先,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人员过于冗杂,实际上十几个个人可以干的工作,确是有二十好几个人完成,工作效率极低。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如果想在现在经济之中不背淘汰,就需要精简人员,尽可能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将那些不能为企业创造效益的人进行分流。其次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多样化,绿色环保能源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当时由于煤炭污染环境比较严重,煤炭已经不是人们追求的主要能源了。如果煤炭行业想继续发展,就需要引进新的技术,新的设备,高技能人才,对煤炭进行深加工、深处理。
二、解决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环境问题的措施
综上可知,解决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问题。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去除不应承担的社会职能,改变社会管理制度,进而促进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企业不仅仅要考虑劳动者和工作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考虑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须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时刻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在日常工作、员工管理、企业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绩效考核等角度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思想,为每一位员工着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当然,在现阶段下,煤炭企业还要不断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改革,例如:在用工制度方面,逐步破除旧制度,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缩短城镇职工与农村职工之间的距离,甚至消除户籍带来的差异。环境预评价保证企业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通过这种预评价,能不断优化企业的发展战略,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体来说,煤炭企业要想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环境管理,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产权不明晰。其他企业所具有的外部环境在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从我国大型煤炭企业的结构组织来看,我国大型煤炭企业属于二级法人机构,其自身并不是企业,其以后的发展和未来的生产经营状况都是矿务局管理。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发展和总体经营均匀矿务局进行统一处理和总体规划,国有大型企业必须服从矿务局的规划和安排。这也就决定了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可能具有自主用人的权利,尤其是人力资源分配、组织结构设置以及相应人员的提拔和任命等都不具有足够的自主权。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没有完全依照市场化机制进行。目前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需要建立以资源产权为基本纽带的运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企业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在发展多种经营模式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市场竞争的基本制度进行分配处理。从企业担负的社会职能来看,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担负着政府赋予的各种职能,这是一项根本任务。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管理模式,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很多行为不具备企业的特征。不论在人力资源管理还是其他经营管理均与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一致。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主要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和其他非经济利益目标相平衡。如果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改变这种管理制度,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
结语:
总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对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有着重大影响。只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优化内部外部环境,才可以使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才可以在快速发展的今天不被社会所淘汰。
建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人才在公司范围内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减少人才外流,保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公司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化运作,通过内部人才市场的合理流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各法人单位)。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能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行使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在试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向内部人才市场过渡,承担起管理和经营两种职能。
第五条 各部门及各单位领导有责任配合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对口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或岗位,接受人力资源部的业务管理。
第六条 为了加强以关键岗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用好各类人才,为人员的流动和管理创造条件,人力资源部承担引进、培训、考核、储备、输出人才的职能。
第三章 人才的引进和录用
第七条 大中专毕业生是企业对外引进人才的主要来源,也是培养企业后备人才队伍的重点所在。招收、录用的基本要求:专业对口,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基本程序:用人单位每年十一月底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单位人员需求计划(学生招收计划),人力资源部每年一季度根据集团公司总体人才规划及各用人单位需求计划,结合人力资源存量现状,编制招收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 新引进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完毕,公司统一安排工作单位,新录用的员工持人力资源部签发的工作介绍信到各用人单位报到。
第九条 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外聘人员,如确系企业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须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从社会引进,由公司统一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条 新招收的大中专学生和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一条 人才的引进和录用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各用人单位不得私招乱用,未经集团公司批准而私招乱用每发现一例,对用人单位罚款5000~10000元。
第四章 人才内部市场
第十二条 坚持用市场手段配置人力资源的改革方向,强化并实行人力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支持人才在企业内部合理有序流动。
第十三条 内部人才市场的运行规则
1、先内后外、内外置换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在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有优先择业的权力,但当人才需求在内部人才市场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时,可转向对外招聘;当公司形成富余人员时可对外推荐,通过内外市场转换,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潜能,使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人才需求得到满足。
2、公平公正原则
在内部招聘过程中,必须坚持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考核公正、评价公正,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增加透明度。
3、优胜劣汰原则
在内部员工岗位置换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公司在职员工无论其现任职位高低、工龄长短、资历深浅,在择业面前人人平等,以“才”择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组织审批原则
各部门及各单位人才结构安排及人力资源计划由其自行负责。原则上置换岗位的人员应首先征得原部门及原单位的同意,方可提出置换岗位申请,否则人力资源部将不受理其置换岗位申请。
第十四条 通过内部人才市场进行岗位调整的公司内部员工应该遵循每一次流动都是以前工作经验的再利用、再发展的规律,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增值,将无效流动带来的损耗降至最低。
公司内部招聘的岗位应分成如下两类:
1、公司需要调整补充或增加管理岗位人员需求时:
此类人员流动可由各部门及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结合工作表现定期推荐或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向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推荐。
2、公司内部非管理岗位缺岗需要增加人员时,优先从公司富余人员中择优选择。
此类人员流动,可由员工本人根据内部招聘所提要求,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推荐。
第十五条 下列人员可以参与内部人才市场:
1、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现工作部门及单位推荐,经考核符合用人部门及单位岗位条件者;
2、 因工作任务调整而需要对其岗位进行调整的符合拟置换岗位任职资格者;
3、在现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劳动态度好,但其所具备的业务技能确实不适合在本职岗位者。
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参与内部人才市场:
1、所申请的职位不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2、因工作需要,暂不能离岗的人员;
3、在现工作岗位上工作不认真负责,工作态度较差的人员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拟进行岗位置换的员工必须填写《内部岗位职位转换申请书》(附件一),详述本人专业、工作适应范围、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希望从事的岗位及部门,经原部门及单位批准后,将此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 制订需求计划
1、各用人单位根据本部门及单位发展需要和工作岗位要求,制定人员需求计划(年度用人计划或补充用人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
2、各用人单位在每月1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企业内部人员需求信息快报》(附件二)和《企业内部闲置人员信息快报》(附件三),如有人才急需可随时报送,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编印《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综合快报》,在公司月度生产例会上分发。
3、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公布公司内部的人员需求信息,通过公司内部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情况,在尊重置换岗位员工和用人部门及单位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招聘、竞聘等多种方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二十条 人才的公司内部流动,须按公司规定履行调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调动,违者每发现一例,对接收单位罚款20xx~3000元。
第二十一条 人才在内部调动之前均须办理好工作移交,与原单位结清一切相关手续,移交时间:本市内3~5天,外地5~10天,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长。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不能进
入新岗位。办理内部调动超过时效按作废处理,重新补办手续。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五章 员工人事考核
第二十二条 人事考核是通过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来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高效,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以使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第二十三条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运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培训,员工自我开发;
2、合理配置人员;
3、晋升、提薪;
4、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员工的人事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填写《公司员工考核表》(附件四)。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直接主管对其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留存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做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个人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对被考核者做出公正的评价;
3、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4、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第二十六条 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由人力资源部或所在单位推荐晋升、提薪或进入后备干部名单。
第二十七条 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中或者差者,可根据所在单位意见,安排其调岗、降职、降薪、培训或辞退。
第六章 对待岗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待岗人员要加强培训,积极开辟就业渠道,加速人才流动,帮助不在岗人员寻找就业岗位,建立和完善待岗机制和退出机制。
第二十九条 员工待岗的,所在部门(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人力资源部,并详细说明员工待岗理由。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送达待岗通知书。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即通知待岗员工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待岗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用人单位同时应按待岗人员待岗前本人月工资标准的3倍金额,交回公司资金中心。
第三十二条 待岗三个月以内的员工,待岗工资由公司支付,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待岗员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待岗三个月内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技能和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原则,安排待岗员工重新上岗或转岗工作。超过三个月仍未上岗的,企业可与待岗人员共同协商签订《待岗人员保留社会保险协议书》(附件五)。
1、协议每次签订一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可共同协商是否续签;
2、在三个月待岗培训期内未找到工作岗位,又不和公司签订保留协议的,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协议期内,用人单位安排待岗人员工作时,待岗人员应在接到书面通知5日内,回单位报到,协商上岗事宜,超过5日不报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待岗期限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为二年。待岗期满不能重新上岗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 对因特殊原因,需要公司给予托管人事关系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本人签订《托管人员协议书》(附件六),托管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享受企业的任何待遇,并且须交纳管理费。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原长期不在岗人员不能进入公司内部人才市场。由公司和分公司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共同组织清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摘要: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缺少活力、竞争力,并且专业技术人员留不住的现象。这种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不完善。因此,要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激发职员的工作热情及积极性,对国有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
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特别重要。国有企业掌屋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控制着事关人民福祉的各种资源。随着市场经齐的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如何在残酷的开放经济体系中存活并强大起兼,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对员工进行适当和有效的激励成为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竞争力、综合能力的必要选择,也是国企改事所要研究的重点部分。
一、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存在的问题
1.激励的意识还相对落后。
当前劳动力供大于求,加之人们对国占企业的追捧,国有企业对员工的激励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着夏顾眼前利益不管长远发展、只管企业效益不顾员工生活状况、只顾苦层感受不顾员工情感等现象,使得企业员工疲于应付当前日常工大大降低了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畏,一旦在企业遇到发展的困境时,员工也不会同企业共赴难关,受员害的最终是企业的利益。
2.激励方式不灵活,缺乏针对性。
员工的需求是复杂多样的,企世的激励方式也应该因人而异,与时俱进,才能更有成效。而多数国阿企业的激励方式往往一成不变,激励对象不明确,没有充分考虑员的个体差异和不同层次员工的需求。
3.环境激励不健全。
环境激励主要包括企业文化环境和工作环境两个范畴。企业文化是传统氛围构成的公司文化,是在工作团体中逐形成的规则;是一个企业的主要价值;是在企业中寻求生存的竞争“原则”。它意味着公司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构成公司员工活力菅见和行为的规范。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与员工共同秉承的价值观、共同遵守的信念和共同实施的行为方式。现阶段,一些国有企业只是一味追求产值、效益,不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缺乏一种激动员工奋发向上和一种凝聚员工与企业命运紧紧维系的精神力量。企业文化的作用是巨大的,国有企业忽视其作用,将会使得激励效果事音功半。工作环境的安全舒适与否,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激情,影响员工的注意力与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的程度。忽视环境的激励作用,认勾环境只是外部因素,对员工的影响不大,这种想法会影响员工的积。及性,甚至会导致员工的跳槽。
二、完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的措施
1.完善薪酬体系结构。
薪酬是激励机制物质表现的一种形式。完善拘薪酬体系要综合考虑到员工年资、能力、职务和工作绩效等因素,由基本薪酬、年资薪酬、职务薪酬、绩效薪酬及各种补贴和津贴等组成,可以全面反映员工对组织的贡献,使员工产生公平感。国有企业需要从自身行业角度出发,设计和完善“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员工具有激励性”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2.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制度。
公平性是员工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承则,员工感到的任何不公的待遇都会影响他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情者,并且影响激励效果。取得同等成绩的员工,一定要获得同等层次拘奖励;同样犯同等错误的员工,也应受到同等层次的处罚。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管理者则宁可不奖励或不处罚。管理者在处理员工奖惩司题时,一定要有一种公平的心态,不应有任何的偏见和喜好。虽然某些员工可能让你喜欢,有些你不太喜欢,但在工作中,一定要一视同仁,不能有任何不公的言语和行为。
3.采取个性化激励。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指出: “人类的需要是不断随着低层次需要的满足而逐步向高层次需要发展的。”因此人力资源管理要因地制宜、合理地运用多种激励手段,根据员工不同阶段的需要以及内外环境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完善和调整激励机制,使企业在一个良好的轨道内运行。对于满足重点激励对象的较高层次需求要针对性地进行,比如,让其承担挑战性的工作、参与项目决策、制定工作计划、提案建议奖励等等,要想方设法使其发挥潜能实现自我价值,获得胜任感和成就感,留住人心,促进企业发展。
4.选择适当的激励时机。
在激励时机的选择上,应本着使员工始终保持足够的前进动力这一用人战略思想,根据不同的用人需要,分别选择适当的激励时机。既可以再任务完成后给予奖励,也可以在任务过程中的任何阶段,给予中途奖励。例如在“急、难、险、重”等工作时,可以开展岗位立功竞赛,采取随立功随记功进行奖励;在单项任务时可以开展劳动竞赛,平时可以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对表现突出人员进行奖励。以追求最理想的激励效果。
5.实施企业文化激励提高员工素质。
文化本身就有一种激励功能,企业文化更是如此。实践证明,国有企业除了运用“奖金”和“分红”等经济形式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外,还必须运用精神激励形式,培养职员的“共存亡”意识、“集体观念”和“忠诚”、“奋斗”、“创新”等精神。而要完成这些任务,就必须依靠和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第一、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启发员工对现实社会的正确理解,增强与社会的相容和沟通,在适应社会的同时,树立自身特有的精神素质;第二、要注意发挥企业管理者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善于集中员工的意识,引导员工的情绪,形成共同的观念,并通过自身行为影响企业的精神倾向;第三、思想政治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围绕企业的目标,着重解决员工的现实思想问题,在内容和要求上要讲究可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接受生产力标准的检验,使员工从企业的发展中看到自身的价值,增强对企业的信任感依存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综上所述,人是企业诸要素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随着我国企业管理理念的创新,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发展的方向。国企人力资源激励方式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环节,有效的激励方式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刘玉春,浅谈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J]。现代营销(学苑版),20xx( 03)。
[2]张红玉。对企业建立和运用激励机制的思考[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xx( 03)。
[3]马尔托奇奥著,杨东涛,钱峰译,战略薪酬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从事质量活动的有关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并对其提出分层次的录用与培训要求,从而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地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从事质量活动的管理,执行验证和特殊工作人员的能力的要求识别及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的控制。
3、职责与权限
3。1、管理部
负责对从事质量活动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对人力资源进行控制,会同品管部、生产部、市场部等有关部门商讨培训和确定培训的要求,汇总《年度培训计划》并按其组织实施。
3。2、各职能部门
负责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描述书》和新员工入职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招聘申请与《年度培训计划》,品管部、市场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有关知识讲课,并参加考核工作。
3。3、总经理
负责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岗位描述书》,审批职工入职要求、《年度人员培训计划》以及审批《招聘申请表》,并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
4、1、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的控制。
4、2、岗位能力的识别
4、2、1、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入职要求。
4、2、2、各部门经理制定本部门各类人员的入职要求,并根据工作岗位和任职条件填写《招聘申请表》,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简历等,经总经理审批,作为录用职工的依据。
4、2、3、人员录用由总经理批准后,管理部实施招聘工作,招聘时统一发放《招聘登记表》,并交下述材料:
a)学历、职称证明、b)个人简历、c)身份证复印件
4、2、4、管理部审阅《招聘登记表》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合格者由管理部发放《员工登记表》进行登记,新进员工必须培训。
4、3、培训计划制定、审批与实施
4、3、1、各个部门根据需求于每年末或年初会同管理部按本公司实际情况和职工素质等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实施。
4、3、2、管理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会同品管部、市场部等商讨培训考试、考核具体工作。
4、3、3、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主要以公司主管、外训合格人员、在公司已获上岗证的特殊专业人员为讲师,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授课或选派人员到外培训。
4、4、培训对象和内容
4、4、1、管理人员
以质量管理基本知识、iso9000族标准,本公司的质量手册和相关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为教材,组织学习,使之懂得本公司质量体系的结构和各要素的基本要求,并掌握本公司的相关质量体系程序运行管理中所需的方法和管理技能。
4、4、2、作业人员
对执行人员(从事执行的技术人员、转岗人员、新进人员)培训质量活动所需的方法和技能,以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规范和作业指导书为教材,技术人员逐步开展统计技术运用的基础知识培训,以适应公司生产之需。对新进人员培训以公司简介、经营理念、质量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等为教材。通过培训,使他们树立质量意识,法规意识和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4、4、3、检验人员
培训重点是完成任务所需的测试和检验的方法、技能,以相关质量体系文件、规范、标准等为教材。
4、4、4、特殊岗位人员
a、内审员、驾驶员等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派出外训。
b、关键工序人员培训,以作业指导书为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员工在开展工作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定岗定员标准,在编制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
2、公司招聘新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缺编缺岗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写明人数及详细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招聘计划。
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配制名额,对符合标准的招聘计划实施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筛选把关;岗位配置名额以外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3.3总部员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初试后,由分管领导复试确定。
3.3.2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进行初步面试后安排相关测试项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后,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测试项目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项目答辩小组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最后沟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4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
3.4.1部门经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4.2副总级(含)以上人员:招聘程序同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公司面试确定。
第三章试用制度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
3.1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
3.2办理入职手续:
3.2.1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3.2.2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5、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
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
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
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调配制度
1、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能力、特长,公司有权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配员工要服从大局,任何员工若无理拒绝工作调动,公司视其自动辞职。
2、跨部门(公司)人员的调配,首先应得到现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再经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协调考察后,向总经理提出调配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分、子公司内部人员岗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后,调配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任职部门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论处。
5、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接上级指派部门人员暂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调动,公司将安排审计。
第六章辞职与辞退
1、员工辞职
1.1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
1.2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1.3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4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1.6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员工辞退
2.1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2.2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3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
2.5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离职谈话
3.1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
3.2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
3.3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
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
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对旷工的处理:
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
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5.3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
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
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
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
9.3晚婚晚育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天。
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训制度
1、为使员工胜任岗位职责的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培训必须有效地开展和坚持。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
3.1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
3.2办理入职手续:
3.2.1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3.2.2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5、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
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
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