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精选6篇】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这次为您整理了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精选6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条例 篇1

为确保每一位幼儿乘车(校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订如下乘车管理制度。

1 幼儿园专门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严把幼儿园校车制度落实关,做好“四定”即定人、定车、定时、定点。

2、定人:幼儿园根据幼儿乘车人数将乘车上下学的幼儿分成几个路队,排出各线路《幼儿乘车考勤表》《校车接送轮流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定时:幼儿园根据幼儿乘车远近距离,排出几个不同时间段的幼儿上、下学时间表,保证接送车辆按计划时间有序运作。

4、定车:幼儿园根据乘车人娄的分布情况规划线路,落实车辆,张贴校车标志,协同签定幼儿乘车责任合同。

5、定点:

①幼儿放学,统一指定地点排队,随车老师护送幼儿上车,由校车送到指定的下车地点。

②幼儿上学,根据幼儿分布情况,设立幼儿乘车点,由随车老师组织排队有序上车,乘车幼儿不得随意选择乘车地点和其它车辆。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条例 篇2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幼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幼儿园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幼儿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内安全检查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 园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幼儿园批准才能更改。园内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园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园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幼儿园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室内外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幼儿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条例 篇3

为了加强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全院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实验中心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实验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责任人担任责任区内各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验中心安全员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安装和操作,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实需要临时接拉的电线,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用后立即拆除,要经常检查维护线路。

三、实验室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要醒目,易于提取,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四、贵重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要定期保养,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防尘措施。

五、实验室环境要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地面应无纸屑和香烟头等垃圾、无积水,墙面、门窗、管道、线路及开关上应无积灰与蛛网。

六、实验室内禁止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及私人物品。

七、实验室要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废液、废物等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八、要不断改善和维护实验室的内外环境,满足实验要求。

九、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院(系)领导和学院有关部门,严禁隐瞒虚报事故。

十、实验中心将每月检查两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条例、物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物流中心各岗位操作规范,结合物流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安全检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检查组成员

组长:物流中心分管领导,其职责为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全盘管理工作。

副组长:物流中心副主任,其职责为负责安全隐患检查的组织协调排查工作。

副组长: 行政部主任,其职责为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有台账,有整改,有复查

成员:物流中心中层干部其职责为负责配合安全隐患的检查,对所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三章 检查形式及内容

第五条 检查依据

国家安全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范等。

第六条 检查形式

检查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场检查,一种是资料检查。

第七条 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内容为作业人员安全保护措施、作业及作业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危险物品及物资是否按仓储规定储存,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符合标准,运输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标准。

资料检查内容为现场装卸记录。

第四章 检查时间

第八条 安全检查时间

1、定期检查:现场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2、不定期检查: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3、落实集团公司安排的专项安全检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第五章 整改落实原则

第九条 对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

1、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

2、按照“四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整改。

3、对检查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是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

4、复查工作,针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

5、做好现场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第六章 奖惩

第十条 对现场检查出现的一般和严重的安全问题,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处罚:

1、作业中未佩戴手套或安全帽、未穿着劳保鞋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现金2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2、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3、装卸运输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4、作业前应检查装卸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凡带故障作业的,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5、电工独自一人进行维修、拆卸、安装等带电作业的,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6、在装卸作业时,有酒后作业行为的,处罚现金5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处。

7、由于工作或私事发生争吵、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双方各处罚现金50-1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8、根据安全作业监督卡打分内容,以1分20元累计,处罚监督卡归属部门扣分累加款项,并交予财务部。

奖励:

1、积极向公司提供违章、违纪及破坏、偷窃货物的一经查实,公司视其情况予以奖励50-200元。

2、针对安全监督部门或岗位设立年度安全奖,安全生产日累计达365天的,每人奖励2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物流中心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篇5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五)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六)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七)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八)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九)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条例 篇6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下旬检查一次,不得漏检。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二、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学校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学校每星期都要对学校厨房的食品和小卖部出售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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