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激发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实现教师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采用集中辅导方式进行师德培训。要求有讲义,教师有听课笔记。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记好自学笔记。
二、参加学习先签到,中途离开要签早退,听课时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认真记好学习笔记。
三、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师德培训,履行各自职责。
四、建立师德培训记录档案及考勤表。教师不得任意请假,无故迟到、早退,绝对禁止旷工。
五、通过培训每位教师必须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六、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作业。
七、学校随即对师德进行考核,年终总评,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晋挂钩。
八、每年评选一次师德先进教师,及时予以表彰。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一、远程培训
1、全体在编教师必须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项远程培训学习。
2、参加各级各类远程培训的教师必须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考核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
二、校本培训
1、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选定培训教师,采取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集体合作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证纪律,保证学习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训全过程。
3、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的成绩考核与验收、教师单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要在合格以上。
4、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对领导小组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三、考核制度
1、参加各项培训的考勤情况记入教师本人的考勤,按《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执行。
2、在各项培训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在目标管理考核“能”中扣2分。
3、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4、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5、各项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级、评优、评模、职称评聘的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1、目的
为使新员工尽早了解企业的情况和文化,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掌握必要的工作手段和技能,使新进人员能更快地胜任新的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新进公司的员工
3、培训时间、地点、内容
3.1、经面试合格员工需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天,培训结束进行考试;
3.2、培训地点为公司的培训教室;
3.3、培训内容为公司员工手册、消防、安全知识、生产工艺流程、企业文化。
4、培训考核
4.1、新员工在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4.2、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扣5分,迟到、早退在10-30分钟扣10分,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按旷课半天处理;旷课半天扣30分,旷课一天取消培训资格。
4.3、培训期间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经党群部主任批准后,可以请假,但最多不能超过1天;事后请假视为旷课;代假者视为旷课。
4.4、培训结束后,培训主管将对新员工在参训期间的纪律、态度表现(占30%)及笔试考试(占70%)进行等级评定。
考核等级如下:
综合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A;80-90分(含80分)为B;60-80分(含60分)为C;60分以下为D;
4.5、对培训考核综合成绩为A的学员,将予以公司内通报表扬,并将其放于员工档案内。
4.6、学员如在培训中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视为培训不合格,不予录用。
4.6.1、请事假1天以上(含1天);
4.6.2、旷课一天;
4.6.3、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