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二、定期排查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
四、向居民宣传户籍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配合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户籍档案;
五、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消防措施,加强小区大门、楼栋单元门、车库、住宅门的防盗设施建设;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监视、考察并适时做好教育转化和安置工作;
七、配合公安部门对社区内出租房屋、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八、教育居民协助政府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
九、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的事件发生;
十、加大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监控力度,发现案情妥善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一、及时发现并解决好社区内邻里之间、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单位之间、社区单位之间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
十二、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杜绝因调解工作不及时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十三、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民调组织,落实民调人员,完善调解工作制度,确保各类纠纷及时调处;
十四、对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的严重危害治安后果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的事件的发生;
十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普法和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走访慰问和帮扶贫困户、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大力兴办社区社会福利事业;
四、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兴办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教育群众发扬奉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组织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ww w. ,培养社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气;
六、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公示、申报及初级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
七、对社区居民进行国防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广泛开展拥军活动及“爱心献功臣”活动;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杜绝违规酒宴,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上要一丝不苟,雷厉风行,必须及时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树立良好的形象。上班时间,每位同志要自觉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避免大声说笑和喧哗,更不能随意聚在一起谈天说地。
3、工作时间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闲暇时要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研究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禁止随意串走办公室,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办公。
4、接待办事群众态度要主动热情,谈话要有耐心,服务要细心周到,办理业务要认真快捷,说办就办,办就办好,决不能与办事群众发生口角或冲突,自觉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5、社区工作人员要相互尊重,协调配合,绝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或其它冲突,一经发现除严肃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程度不同的处罚
6、社区工作人员要树立集体主义精神,自觉爱护公物,无故损毁公物要给予赔偿。
7、衣着整齐,大方端庄,举止文雅。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利用社区内各类文化、体育资源,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对社区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县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六、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1 、定期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规章、城市管理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
2 、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社区居民的审议。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3 、居务公开制度: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内容、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以公示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随时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4 、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5 、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会的评议。经群众评议,对工作不称职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创建洁、净、美社区;
三、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立社区卫生评比制度,监督检查社区内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规定落实情况,保持社区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
四、负责社区公厕的养护和管理;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治理环境污染,认养保护社区绿地、花草,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六、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防病、防疫活动,协调利用社区内的各类医疗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七、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助有关部门整洁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保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审核、承办的各类事宜的程序和内容,要通过揭示板、联系卡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二、服务承诺制度
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定期报告制度
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向社区议事委员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意见,接受社区议事委员会的咨询、监督和评议,每年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接受社区代表的审议。
四、考核评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委员会的考核评议。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满意率低于60%或社区议事委员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投反对票的居委会班子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调查。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依照法律程序由社区居代表大会进行罢免和撤换。
五、会议制度
1、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出席,专题研究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
2、社区联席会议,每双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召集,社区主任、驻地单位代表、社工人员参加,通报近期工作动态,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有关指导性工作意见,协调工作,落实各项任务。
3、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每周二、四下午召开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
4、社区议事委员会会议,每季召开一次。
5、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