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管理制度(通用4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校内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校内管理制度 篇1

1、按规定可以骑车到校的学生,必须按时交纳自行车存放管理费。由各班生活委员到总务处领取表格填写,到财会室交费后凭收据由总务处组织在自行车后雨板上统一编号,并将编号如实填写在表内,表格送交教育处和总务处。收取的管理费用于支付自行车存放场地维修费用和日常管理费用。

2、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自行车进入校后必须进入学生自行车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凡乱停乱放的车辆,学校将责令车主写出公开检讨,如有重犯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未办理规定的手续或没有交纳管理费用的自行车,一律禁止入校。

3、存放在校内的自行车,必须随时落锁 (学校不提倡骑高挡车),并不得随意互相借用。中午及下午统一放学时,不论是否马上离校,车主都必须立即到车棚查看自己自行车的状况。

4、。每天静校后,学校不负责自行车的保管, 留在车棚内的自行车若遗失,由学生自己负责;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一般不允许骑自行车,特殊情况学生骑车外出,自行车保管由个人负责。

5、车棚采取封闭式管理,落锁时间为上课后半小时,开锁时间为放学前10分钟。

6、所骑车辆必须车况良好(特别是制动性能),骑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事故发生,校内一律不准骑车,来回路上骑车不搭人,不追逐。

7、严禁在自行车存放区内逗留玩耍,更不允许有损坏自行车和盗窃自行车零部件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行为人严肃处理。

8、停放自行车时,要讲文明礼貌,放、拿自行车时注意不要撞倒相邻车辆,如有碰倒要及时扶起,如车主在场应主动表示歉意。

9、更换自行车,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交班主任签字,到总务处办理更换手续,编好号码,方可存放。自行车钥匙丢失,应马上到车棚检查并想办法先另上一把锁,然后立即报告自行车管理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校内管理制度 篇2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美化校园环境,我校将实行封闭式管理。我校地理位置特殊,北向夜市街、二环路,西邻精品街,校园周边环境十分复杂。少数学生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在外就餐、住宿、玩耍,不能坚持学校的作息制度;有甚者,借在外就餐、住宿之机,看录象、进网吧、打台球、玩游戏机、打架斗殴等,给学校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为纠正上述不良倾向,特制订《黄梅三中学生封闭式出入管理规定》。

一、全体学生一律在校内就餐。不准无故外出,有事须由班主任带领方可外出。

二、住读学生原则上一律在校内住宿,确须在外租住的学生须签定协议。本镇学生晚上可回家就寝,在出入校门时做到有序出入,骑自行车的同学出入校门时应下车。

三、各班加强班级管理。高一、高二学生必须在饭后半个小时到班,高三学生饭后25分钟内到班。

四、每周星期日中餐时间为家长到校探访时间,但严禁学生外出。其它时间一律不准探访。

五、其他外来人员须与本校教职工取得联系,经门卫确认并填写登记表,由门卫同意,方能入校,闲杂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六、任何学生不得翻越学校围墙外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七、所有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校,确系公务车辆,需经与被访对象联系并确认,登记入校。

校内管理制度 篇3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是我校全体师生的安全理念。为确保我校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我校把预防为主,牢记规则,减少事故的发生,把不安全的现象控制在萌芽状态为宗旨。切实抓好安全教育。特此一下规定:

一、 校内安全

1、值日教师和安全负责教师在课间要巡逻,确保学生的安全。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

2、学校利用专刊和集会对学生进行校内安全教育,各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校内安全教育。

3、对未到校的学生要作好记录,了解未到校的原因并对学生作好思想教育。对无故早退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并作好思想教育,并告知家长。

4、各班主任对无故早退的并离家出走的学生要报告学校领导和家长,并配合学校、家长查找该学生的不明去向。

5、各班主任要随时注意学生是否带有刀具到校并收缴。

6、教师如工作上的失职、失误而发生了安全事,将追究负责教师的相关责任。

二、 校外安全

1、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校外安全教育,并利用专刊对安全知识进行宣传。

2、各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电、防暴、防雷、防水、防雪,交通安全等的安全知识教育。

3、各班分出路队,选出路队负责学生,对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的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学校、家长共同解决。

4、对学生在路上、家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班主任要与家长联系,看望学生,并对学生进行补课。

校内管理制度 篇4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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