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优秀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优秀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规章制度 篇1

为了完善商场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商场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 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督导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督导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 上班前应换好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有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短裙、短裤、拖鞋。

3. 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饭卡、如若丢失,按商场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 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节事,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5. 员工购物必须是当班员工帮忙买单并小票确认签名。

6.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 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商场,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员工的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 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记签字样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 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 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 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 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场的商品(物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人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

15. 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督导或公司反映。

16. 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17. 聘用的员工必须按本商场的《招聘制度》办理好一切入职手续,再由商场人事部组织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员工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其吃苦耐劳精神;了解商场的有关制度;商品基本知识、礼仪道德、服务规范等,培训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规章管理制度 篇2

一、请勿坐在台球桌和扶手边上。

二、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不随地吐痰,不吸烟。禁止乱丢瓜皮、果壳、纸屑等杂物。

三、台球娱乐时不准打“跳球”,“扎枪”或者其它有损器材设备的举动,严禁对台球桌磕碰,保持台球桌、台球杆、台球、台泥的完好无损,球具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凡损坏者照价赔偿。

四、自觉遵守台球厅开放时间(时间自订)

五、禁止醉酒后打球,如有打架斗殴者,我台球厅将请求公安机关强行处理。

六、请保护好自身财务,手机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存于吧台有台球厅内部人员保管。

七、台球厅器材一律不外借,勿私自带走台球厅内器材,违者将追求法律责任。

八、打球结束是应把工具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是学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服从学院党政组织领导和共青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 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全院各类学生社团的主管部门对各类社团及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培育、扶持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定期进行社团评估。对于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职能工作,各学生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三条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社团按其不同的活动内容可分为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四大类别。社团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团成员服务,活跃和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成为我院素质拓展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

第四条 学生社团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活动经费。社团的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条例的有关财务规定及实施细则,并进行详细记录,接受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审核。

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取得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学生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及事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和解散

第一条 凡遵守我院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拥有学院有关部门支持和指导教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有明确的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院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均可提出成立申请。

第二条 学生社团的申请分为四类,包括: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一个学生团体只可以申请一类,经院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登记后方可成立。并应在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名称前冠以“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字样。

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由五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组成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组,由筹备组专门负责学生社团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筹备组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 筹备应完成起草学生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 学生社团章程的内容应包括: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及主要任务;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及其权限;学生社团章程修改的程序、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 有明确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 申请时总会(社)员二十人以上。 有至少一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应具有可行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中应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五条 登记审核主管机构是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成立社团的,应当向社团联合会呈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书面申请。

规章制度细则 篇4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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