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工作,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以下的规定!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出差补助是什么意思(优秀6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略)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 财政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分别确定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第十条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部长级人员住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 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二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直属机关,参照本办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由总后勤部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关于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第一条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申请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二条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财务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三条: 填写《出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批→分管副总审批,填写《借款单》主管财务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第四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一般情况下,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超过六小时坐同车次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五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第六条 出差期间,出地市内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天5元标准实行包干制度。出差住宿实行标准内实报实销,标准以下节约部分适当奖励,标准以上超支部分个人适当负担的办法。1、出差地区分类标准 A类地区:北京、上海、重庆、沿海省会及副省级城市。 B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 C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第2 页共3 页2、出差住宿标准 单位:元/天/房地区分类标准A类地区120-140 B类地区100-120 C类地区80-100 3、出差员工标准范围内报销,标准以下节约的部分,公司将节约部分的25%作为奖励发给个人。超过标准超支部分,个人将承担超支部分20%的费用。超过标准的部分,财务人员可拒绝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并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或主管财务经理审批。(注: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第七条 出差餐费补贴标准(不分在途和住宿,包括伙食补贴):出差餐费补助标准为明天25元。享受出差餐费补助的同时,不再同时享受公司的午餐补助。第八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员工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第九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第十条 出差天数的计算办法:按照将出差首日计入,出差返回日不计入出差时间内计算。
第十一条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特殊情况可书面申请,由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再借款项;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 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第十二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第十三条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第3 页共3 页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第十四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可向主管经理报批)。第十五条 出差12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一天,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两天,但不得与国家重大节假日连休。第十六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否则视为旷工,或调休一天。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在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xx公司
20xx年04月07日
部级:
火车: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轮船:一等舱
飞机:头等舱
司局级:
火车票: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轮船:二等舱
飞机:经济舱
其余人员:
火车: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轮船:三等舱
飞机:经济舱
目的:为规范公司管理,规范差旅程序和费用报销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出差办事,包括业务办理、会务、培训、驻派等(不含公司统一安排的带薪培训)
规定内容:
一、 出差流程规定:
1、 员工出差前两天应提前详细填写《员工出差申请表》。
2、 获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人事处留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至财务处。
3、 人事部门根据已批的申请表预订酒店及交通。
4、 出差前两天将批准的借款单交至财务处,领取预借的现金。
5、 必须在出差完毕一周内将出差报告和出差费用整理完毕交至总经理处报批,批准后交至财务处报销。
6、 财务处将在拿到报告后一周内进行核对及报销。
7、出差人员应尽快与财务处结清预借款及差旅费用。预借款必须在出差完毕两周内结清,两周内未结清,不得再预借现金。
二、补助标准规定:
1、住宿费:
1)报销标准
区域划分
类 别
县级市、县、乡、镇地区
普通城市
省会城及二线城市
北上广及直辖市
住宿标准
员工级别
50-100元/天
70-120元/天
100-150元/天
120-200元/… …天
主管级别
70-100元/天
100-150元/天
120-200元/天
120-220元/天
经理级别
150元/天
200元/天
250元/天
300元/天
2)住宿规定:
A、如外地召开的各类培训,出具邀请方食宿费自理证明,凭住宿发票按规定标准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B、持有相应标注时间和公司名称的住宿发票按标准实报实销;未取得相应住宿发票的不予报销。
C、同性出差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入住标准间。因特殊原因无法入住标准间时,获总经理许可后,可分开居住。无批准擅自分开入住,则不予报销。
D、住宿期间使用宾馆电话只能用于公事。如使用宾馆电话,在退房时必须打出电话详单,报销时自行勾除私话。
E、员工短途出差,无住宿补助。
2、交通费:
1)报销标准:采用实报实销。但须选择快捷、价格合理的交通工具。
2)报销规定:
A、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渡船票、客车票、出租票、公交票。
B、途中所用时间少于4个小时,出差员工应尽量乘坐火车、汽车或渡轮,选用最优惠的票价。
C、所有申请出差的员工如需乘坐飞机,必须乘坐普通舱,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可乘普通舱以上舱位;没有批准就乘坐其他舱类,应自付与普通舱的差额。出差员工根据业务需要预计出差时间,应以最合理的价格预定航班,不能指定航空公司。只可报销与业务有关的行李费用。
D、自驾车出差所产生的过路费和油费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凭据实报实销。
E、所有车费报销票据均应注明往返地点、时间和事由。
3、膳食费:
1)补助标准:
区域划分
类 别
县级市、县、乡、镇地区
普通城市
省会城及二线城市
北上广及直辖市
膳食标准
员工级别
30元/天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主管级别
30元/天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经理级别
30元/天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2)报销规定:
A、员工短途出差,不享受出差膳食费用补助。
B、交际费用需填写报销单,写明原因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原则上不得超过500元/餐。
C、如外地召开的各类培训,出具邀请方食宿费自理证明,凭餐饮发票按规定标准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4、综合补助:
1)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
员工级别
主管级别
经理级别
10元/天
15元/天
20元/天
2)补助规定:
A、综合补助主要包含员工通讯,出勤补贴等其他杂费。
B、员工短途出差,不享有综合补助。
C、业务人员不享有综合补助。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分为“长途”和“短途”两种,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地点区分为“县级市、县、乡、镇地区”,“普通城市”,“省会城市及二线城市”和“北上广及直辖市”四类。参照各地经济消费水平不同予以不同标准报销及补助。
3、报销票据须持所乘当班交通工具的真实票据,不得用其他票据顶替,如发现虚假业务的费用票据或其它票据顶替报销的,按作废处理并以虚报金额2-5倍的罚款责成当事人承担,累计两次立即开除。
4、财务处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处有权不予报销。
6、不被许可的报销费用:
1)舱位的升级
2)航空意外附加险或其他附加的差旅保险
3)因出差人员本人没有及时取消预订(宾馆或交通)而产生的费用
4)个人娱乐费用。包括在机上观看电影,使用耳机,宾馆中按次计费的电影,各种社交活动,及其他相关杂费等
5)差旅中所饮用的酒精饮料喝烟草制品
6)同工作无关的招待费用
7)延迟结账和房间担保产生的费用
8)其他同出差目的无直接关系的费用
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1、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审批表及《出差费报销单》,经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经办人交会计处核算确认,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待出差归来7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在省内的为“短途”,在省外为“长途”。
2)、出差地点区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三种,即:
一类区: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消费较高的城市。
二类区:一般省会城市。
三类区:除一类、二类区以外的城市。
3)、出差补助标准额
3.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3.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4)、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4.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 火车,汽车 ,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4.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4.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3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200元。
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出差补助会按照你出差的自然天数来计算,就是以到达目的地的日期和返回的日期直接计算的自然天数。出差的自然天数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一般是直接减然后加1,比如出差时间2015年3月15日到18日,出差天数伙食补助一般是按4天,住宿补助按3天。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有些公司计算出差天数可能会算头不算尾,也有可能去头去尾。比如你周一出差,周五回,就算4天出差补贴的。如果出差至比较近的城市,当天回,也算一天出差补贴。
每个公司的内部规定并不是完全一样的,会有一些出入,具体的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还是要看公司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