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推荐三篇

初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精选3篇)

初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1

第一、认真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第二、办公期间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办公室应做到整洁有序,不乱堆乱放,室内物品、桌上资料放置整齐。

第四、爱护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

第五、各室都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保持地面整洁。

第六、勤俭节约,下班离开前要自行将电脑、空调、电灯、电扇等关好,锁好门窗。

初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2

一、计算机是教师了解教育信息、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的工具,计算机设备不得用于工作之外的用途,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

二、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转,防止病毒感染及造成计算机瘫痪,原则上不得将外来软盘、光盘、移动盘等在本单位计算机上使用(若工作需要使用,必须先经过杀毒处理),不得在计算机中任意安装与工作无关程序或删除重要文件。

三、不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炒股和聊天、游戏等娱乐活动;不进入商业性网站进行猜奖、传销之类活动;遵守道德准则,严禁进入不健康网站;遵守网络规范,不传播有害信息。

四、爱护一切计算机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设备配置,严禁将计算机设备移作它用,并做好防雷、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以保障计算机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实需要,须经管理人员许可。

五、开机、并机等操作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进行联系处理。使用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六、做好计算机内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不要将资料放在c盘,以免丢失。

七、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每台计算机的管理员要认真管理,严格落实上述各项规定。

初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更好地利用业务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发挥业务档案在教师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教师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全面反映。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师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业务档案的范围

第四条凡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实训人员、行政兼课人员均在建档之列。

三、业务档案的内容

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和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

2.教学及相关工作记录

包括各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教学(含实验实训)改革、教材更新、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社会实践、社团指导教师等相关材料;参与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测评分数和意见等;每学期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记录

包括教师参加学术教研会议和学术活动、学术任职等情况的鉴定材料;教师参加的教科研项目、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有关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课题、项目等反映教师业务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出版的专著、合著、译著、科技报告、资料汇编,单独或合作编写的各种教材,以及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

4.进修和培训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国内外进修(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访问、考察、研讨、培训等情况的记录、鉴定及总结材料,进修成绩、进修或培训的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专业实践或培训情况证明材料等。

5.教师奖惩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在业务方面取得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各种教学和科研方面获奖证书或批文复印件等材料;失职事故受到的惩处记录;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资料等。

6.其他应归于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包括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师资格证书、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习情况(证书复印件);职称评定和职务变动材料,包括记载教师技术职称变动情况的相关材料和教师任职变动情况的有关资料等。

四、业务档案的收集

第六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由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建档和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准确、完整和安全。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有责任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七条业务档案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使用A4纸,书写使用蓝、黑墨水笔,字迹要清楚。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第八条教师已发表、出版的著作、教材和论文需提交书籍或刊物的封面、目录和作品首页的复印件。

第九条对每位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盒。档案材料须按内容顺序排列,并附上材料清单,装入档案盒中,盒子标签上标明教师姓名和教师工号,档案盒存档时按教师工号排序。

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每学期归档一次,教师本人按统一格式填写,并主动向所属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教研室要根据平时的考察和学生、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估意见,实事求是的签署评语,报系(部)审核。各系(部)主任要认真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其表内各项内容,经系(部)综合考评后签署系(部)具体意见。教师所在部门领导对档案内容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

五、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复印件)由系(部)建档保存,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原件)和电子文档每学期末由各系(部)统一交教务处负责保管,设专室存放。业务档案是长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采取各项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对于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的,要视其情节给予处分。教师调离学校时,其系(部)保存的一份允许带走,教务处存档的一份不能抽走,若外单位外调时允许抄录。

第十三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移交手续,一般不予外借。如确需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本人可以查阅或复印个人的业务档案。其他人员检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须经主管院长批准,管理人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必要时需征求被借阅档案者本人的意见。原始档案不得带出档案保管室。

第十四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进行考核、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资料,教师业务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各教学部门和教师要高度重视,要把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对于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情况,学校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其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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