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小学门卫制度【最新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安保(门卫)岗位是一个关系到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塑造学校形象的重要岗位。因此,全体安保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识负责,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一、岗位要求
1学校安保人员应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技能,要自觉树立从事安保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心,注意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无私无畏的道德、品行,主动热情的服务意识,精明强悍的防卫本领,努力争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肯奉献的新一代安保员。
2学校安保员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择优录用后方可上岗。安保人员要珍惜岗位,钻研业务,除能胜任日常的门卫安保工作外,还应正确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学校安保人员要坚持文明值勤,树立良好形象。规范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要注意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原则、认理服人。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注意保密。
2学校安保人员要做到在岗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岗闲聊、不干私活、不会私客、不准与校内外人员发生争执、谩骂,动粗斗殴。
三、安保防范
1、学校安保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学生离校制度,货物车辆进出校制度等,对因公来校人员,要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学校安保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助学校、社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工作,为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作贡献。
四、接受监督
1、学校安保人员要心系岗位,用情职业,安保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就加强学校安保工作向有关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能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学校安保人员在岗期间应识大体,顾大局,遵章守纪,要自觉接受派出单位和用人学校的考核,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虚心听取意见,努力加以整改。
1、负责门卫人员必须保证每一天24小时不断岗,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并有人临时顶替。
2、门卫代表着学校的形象,所以值班时要讲究礼貌礼貌,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发生争吵。
3、值班时门卫人员不允许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打扑克、洗衣服等等。
4、每一天学生上学、放学时,必须同值班教师一齐在门前执勤,负责学生出入,并拦截社会闲杂人员入内。
5、中午和假日要锁好大门,不放学校附近的闲杂人员到学校打球,或带孩子到学校内玩耍。
6、上班时间一切车辆不许放入校内;一切非本校人员到校找校长、教师的,门卫要用内部电话联系,不经本人同意的一律不允入内。
7、家长找孩子有事的,可经过班主任传话;个别需见孩子的要经班主任同意,让孩子在传达室同家人见面。
8、门卫除履行以上职责外,还要负责学校内花草树木的浇水、施肥、剪枝,以及学生离校后的关灯、关窗、关水等事宜。
9、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外出,有病去叫班主任通知家长接回。
10、及时接收各级各部门的电话。接电话时要礼貌用语,并及时向学校和有关人员传达电话资料,不能误事。
11、一旦有外来人员来校滋事或找师生打架,门卫人员要挺身而出,及时制止事态的发生,必要时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物品进行自卫。如果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教师被殴打和财务被盗等事件,要追究门卫人员的职责及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刑事职责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职守。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随意进校,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八、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一、车辆管理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校且不准停靠在校门口,能够停靠在校门外杨山路南侧;需进校车辆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内,同时务必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运输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车辆和携带物品外出者,应凭主管部门的批条能够进出校门。
二、学生出入大门规定
1、走读生早晨6:30后能够进入校园,下午5:40要离校;住校生周日下午3:00后能够进校,周五下午3:30要离校。
2、走读学生在上放学期间正常进出校门并务必着装学生校服(无校服者门卫要盘问登记反馈,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3、住校生从周日下午来校至周五下午离校期间,不准私出校门。
4、学生如有特殊状况(生病等)出校门,务必凭班主任或值班领导的批条(批条由德育处统一制定,班主任统一领取),并在约定时间内按时回到校园。学生出校时,门卫收回出门证并予以登记。学生返校时,凭出门记载进入校园。
4、学生翻越围墙进出校园,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三、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有关规定
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平时不接待来访者。家长需经邀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访。家长主动来访需要经过被访者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来访。(门卫应验查家长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住校生家长来校送衣物不得进入校园,需在门卫登记领取回执并由门卫负责通知学生领取。
3、周日下午3:00后住校生返校时,随同家长经门卫确认后能够进入校园。
4、周六周日因活动需要进校的学生或人员需主办者的说明同意后方可进校,否则不得入内。主办者要对准许进校的人员负责。
四、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1、校外人员因事来访的,经被访者同意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校园(门卫要检查入校人员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或形迹可疑者,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要强行制止并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3、校园受访对象理解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表的《回执》交回门卫值班室。
4、门卫值班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务必承担全部职责。
五、物品进出规定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务必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件。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工程车辆出校门务必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检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六、违规的处理措施
1、学生违反上述规定,由门卫交德育处处理,德育处扣减班级考核分,并通报班主任,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2、门卫违反上述规定,除德育处批评教育外,还应按事业局考核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七、档案管理
门卫负责人要每月分类整理档案资料。相关表格要提前到德育处或校办领取。
全体师生要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毒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潜力,发现任何意外事故迹象,及时报告校园或公安部门。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早上6:30开校门,6:40锁校门,8:00开校门,9:00锁校门。午时4:00开校门,5:00锁校门,8:00开校门,8:10锁校门,校门开着的时间段,必须随时注意校门口出入人员动向。无特殊情景一律不得开校门。)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后勤人员开校门后应立即锁上,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开锁校门时间)配合门卫工作。
二、外来人员(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对非本校人员(上级领导)进校要严格门禁制度。因联系公务需要进校的,门卫要查验并登记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询问事由,规范完整填写登记表格,并联系校内有关人员,确认是否接待后,决定是否允许进入学校。对放行人员,门卫应告知其处理完事情后立刻出校,出校时填写外来人员出校记录。对外来人员进出校时所携带物品要注意观察留意,必要时进行查问。
三、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景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学生遇伤、急病等紧急情景,急需出校而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迅速确认,放行出校,并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值日教师。
四、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景经门卫批准除外)。
五、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
六、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
七、门卫对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证件的人员要求进校或带学生出校要认真查验证件并联系相关部门,确认后放行,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仔细盘查。
八、遇学校组织重大活动如考试等,原则上不理解访问〔特殊情景先请示校领导〕。
九、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两次。
十、门卫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或未认真执行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追究其相应职责。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的财产免受破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1、 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到门卫值班室登记,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生方可入校。学校师生员工,家属及校内临时工进校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 骑自行车出入本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任何人的自行车(包括教职员工)不得驶入教学区,不得停放在办公和实验楼附近。
3、 非本校机动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凡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经门卫同意,车辆进入校园后均要慢行,不得鸣笛,不得教学区。
4、 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周围摆摊叫卖。
5、 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脑、电视机、收录机、木料、钢材、桌椅等)必须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总务处的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 上课期间,学生不准会客,有特殊情况要求出校的学生,必须有班主任、学生处的签条,否则,一律不得旅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现意外事故。
7、 外来人员没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和班级。
8、 每天上、下学时间,校门要全部敞开,管理好本部门口的安全,防止拥挤和踩踏等伤害事故的发生。上课时间本部门要全部封闭。
9、 放学后,要认真检查各室门窗是否关牢、锁好,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主管处室领导汇报。
任何人进入校园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可采取必要的手段维护学位治安,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学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上课期间(只要一进校门)学生未经教师签条批准,任何人不能离开校园,教师也不准不签条就同意学生离开校园。否则,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8、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楼道、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灭等。
1.门卫在值班期间务必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门卫要注意仪表形象,礼貌待人,严格执法。
3.外来人员一律填写“来客登记单”凭“会见人”签字方可出校。
4.上学期间,禁止学生出入校门购买零食等物品,因特殊状况学生出校门须持临时出入单或班主任证明,方可离校。
5.学生上、下学期间,门卫应制止学生骑车出入,及时疏散门口聚集的学生,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值班人员应持续警惕,预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及校园财产不受损失。
7.校外机动车一般不得入内,如工作关系需进入,应指明停放地点。
8.负责门岗职责区卫生,持续干净。
9.负责清理门口摊点及车辆,保障道路畅通。
10.拉运物品离校,门卫要进行盘问和检查。无有关处室负责人认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贩和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
12.若发生被盗事件,校外人员进校或校内同学打架斗殴事件,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
一、根据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校园的纪律和规章制度,理解校园的安全教育和服从校园的安全管理。家长应给予大力支持和用心配合。
三、学生出入校门务必出示有效证件,不得擅自离校。
有效证件是指校园制作的红、黄、蓝《学生出入证》和《学生出门条》。
四、每日上、下学时,接送家长不得入校,学生自行到校门口(小学部委派值班教师护导)。晚自习课后回家的,小学低年级学生由老师送到校门口。持红色出入证的走读生自行进出(须经家长签字同意)。
五、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可持证进入校区接送。持蓝色出入证的学生可自行离校,持黄色出入证的,须由家长接送。小学生离校务必由家长凭黄色接送证接出校门。所有委托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确认后开具出门条。
六、学生在非正常离校时间出校门的,须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在与家长联系后开具的《学生出门条》,报学生处或学部的值班领导批准。学生擅自涂改和自己填写和/或未加盖批准人名章的出门条视为无效。
七、周末和节假日留校的学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师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开具《学生出门条》并盖章。外出学生的走向和返校时间均应明确并登记。
八、学生生病或发生意外时,由医务室开具出门证,必要时陪同就诊。
九、严禁学生在任何时候无证强行闯出校门或翻越围墙离校,违者依规处罚。
十、证件遗失的,须凭出门条出门并及时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