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语委办的指导下,我局按照《关于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办字[2010]31号)的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根据省市语委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局长雷知宝任组长,党组书记邝锦任副组长,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由陈慧琳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全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和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工作制度、措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测试。指定局办公室陈慧琳同志为我局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加强与县语委的沟通和联系。在全局形成了责任明确、各司其职、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
一是要求全局职工加强对局规范用语用字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贯彻,进一步加深局系统工作人员对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报道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相关信息,进一步充实了“语言文字工作专栏”上的内容,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今年达标评估工作等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文件放入专栏,供公务员及其他社会公众学习使用。
三、积极组织机关在职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按照县有关规定,凡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公务员(含参照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普通话等级测试。我局及时组织了局机关公务员参加了普通话的培训和测试,并全部通过。
四、探索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考核机制,将日常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局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我局明确规定: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对在日常服务工作、对外交流、会议等正式工作场合中不注意使用普通话,在机关行文中出现不规范文字和错字、别字的,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先进、优秀等次。通过上述有力措施,督促各科室严把办文质量关,提高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水平。
五、开辟宣传渠道,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1、认真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为使全局干部职工更好地学习和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形成“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共识和习惯。我局及时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单行本发至每位职工手中,每间办公室都张贴或摆放永久性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宣传画、宣传牌,以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环境。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我局力争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深入人心。
2、充分利用我局现有的各类平面宣传谋介,做好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为做好迎评工作,我局今年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力度例如:我局在会议室、走廊、办公室等办公场所悬挂永久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等。
为了加强语言文字的应用管理,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应当依据国家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二、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用语用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公文印发前,必须进行三次校对,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
三、在日常工作中用字规范,单位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四、在主办的政府网站上用字规范,不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
五、把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在公务活动中坚持使用普通话。
六、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公务员要求,未达到标准的人员必须继续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七、将普通话水平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未达标人员不得录用。
八、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的内容,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规范用语、用字的自觉性。
一、校长是语言文字工作第一负责人,带头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展语言文字工作。
二、将普及普通话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有检查有落实,使普通话成为主要工作语言。
三、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使每一位教师都能够拿到普通话等级证书,合格率达100%,少数民族教授汉语课的教师HSK和普通话测试达标率100%,少数民族语言正字正音测试达标率100%,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少数民族语言正字正音测试达标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的一项条件,并且纳入量化管理当中。
四、公文、校刊、讲义、试其他自办印刷物、指标牌、宣传标语等用字要规范。五、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和要求。
六、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将在校内说变通话列为学生的行为规范,把普通话达标作为评选文明班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之一。
七、搞好社会用字调查活动,做到有计划、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并要做出详细的分析结果。
八、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工作。
九、学校对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状况务必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到达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务必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三、加强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市交通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局用语用字状况的督查。
(二)用心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建立交通行业精神礼貌的总体规划和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潜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状况进行自查整改和总结。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提高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学校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礼貌语,做礼貌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构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职责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学校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资料。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景,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进取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本事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本事。切实改变重知识,轻本事,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硬笔书法、毛笔字等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团体的依据之一。
1、幼儿园以国家规定的普通话为校园文化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幼儿以母语普通话为主要学习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媒介。
2、倡导“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幼儿园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业务部门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培训工作,年级组负责教师、幼儿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党工团支部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的宣传和校园环境,总务部门负责后勤职工的语言文字工作和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4、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幼儿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5、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幼儿园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
6、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使用普通话的能力和规范语言文字的能力。
8、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9、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开设语言区,开展诗词学习、看图讲故事、拼图讲述、识字认读等活动,发展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增强幼儿说话的逻辑性。开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图编故事比赛,锻炼幼儿用普通话说故事的能力。组织幼儿参加“推普周”和“啄木鸟”活动,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鼓励幼儿学说普通话。每年积累一些在幼儿中开展语言文字教育的活动资料。
10、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园务工作计划,定期开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检查、研讨语言文字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使之得到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园的语言文字工作。
一、基本要求
1 、领导班子在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方面认识明确,学校组织机构、制度健全。全体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2 、学校高度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能训练,领导和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标,学生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熟练应用汉语拼音。
3 、各科教学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语文教学注重听说读写能力全面培养,在口语教学、写字教学有所创新,把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相结合。
4 、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经常化,并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积极参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社会宣传活动,对社会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贡献。
二、具体措施
1 、学校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规划和议事日程,具体工作由“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部门积极协作,使此项工作机构健全、目标具体、计划周密、措施到位,有检查、有记录、有奖罚。
2 、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常规管理之中,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聘用条件之一,将教师普通话培训成绩与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化汉字的情况作为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的条件,对已经取得普通话达标等级证书但普通话水平下降的教师,要进行再培训;对普通话达标后仍用方言进行教学的教师,一经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要加强对教师课堂普通话使用情况的检查,做好详细记录,作为期末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3 、要加强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按照新颁布的中小学课程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口语教学和写字训练。“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出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及办法,形成制度,全面落实,抓出成效。
4 、充分发挥我校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和市级推普员的优势,坚持开展普通话讲座和辅导活动,促使教师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5 、领导班子成员要做推广普通话和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领导会议讲话要用普通话,写文章要写规范字。
6 、学校要创造良好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会议和集体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学校的标语、标牌、宣传栏、板报、校报等环境用字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岚山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二、加强普通话的普及,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使普通话成为机关日常工作用语。
(一)区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景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等级。
2、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到达三级甲等以上,新录用的公务员要到达二级乙等以上。
3、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各类人员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4、普通话水平作为干部提拔、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对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机关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四、加强对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各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机关用语用字情景的督查。
(二)进取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创立行业精神礼貌的总体规划,作为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本机关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建立机关语言文字检查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办公桌上必须设立“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机关作风建设、年度考核的资料;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表模的重要资料进行考核;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4、凡发现工作人员不按要求说普通话三次及以上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个人当年不得参加机关评优,其所在科室当年也不得参加优秀科室评选。
5、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各科室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本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本事、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景和用字规范情景进行自查整改。对下属各单位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组织领导:
我校一贯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长期以来,我校以贯彻实施生态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贯彻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全校就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工作定位和发展目标逐渐构成以下共识:学校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解决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创新工作机制,营造规范、和谐、礼貌、健康的语言文字学校环境。
二、工作机构:
学校设有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构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职责制度,创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进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门的正职负责人和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职责人,要求对本部门的文书、材料进行一次严格检查,包括签名、批注和手写体,均应使用规范汉字。
三、法规建设:
1、普及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使用规范汉字作为素质教育资料纳入培养目标、常规管理、教学训练。
2、学校要把语言文字工作同素质教育、社区文化、师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学校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
3、要把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同教师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上优质课等工作结合起来。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明确工作职责制。
四、资料管理:
有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项标准,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推普宣传活动的资料,如:语言文字书籍、期刊、音像资料,每学期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总结。
五、学习宣传工作
(1)学校环境:学校定期组织学习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近期主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定期组织学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
(2)社会宣传:开展社会宣传或咨询服务活动,参与推普周宣传活动。用心参加省市区语言文字竞赛活动。
(3)规范用字状况。学校设有永久性标语牌,班级有相关的学习园地、板报、推普角等。学校内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已废止的简化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除外)。学校校牌、标牌、印章、宣传栏、张贴物、布告、课堂板书以及各种活动的会标等均能100%使用规范文字,校内的公文,学校出版的各种书报、刊物、电子出版物、招生广告、奖状和证书、以及各种宣传资料等均能使用规范用字
六、教学活动:
(1)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师生务必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师备课、批改作业用语用字要规范。领导评课要有规范意识,做到正字正音。
(2)课外活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文化活动。用心鼓励各班级举办各类主持人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等多项与规范语言文字有关的活动。课外训练有计划有要求有资料,学生覆盖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学校有语言文字的教改项目或科研课题,并投入人力物力和经费。
(4)学校领导、教职员在教学、群众活动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师务必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到达相应的等级要求,即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到达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到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学生正确熟练认读拼音,正确认识并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教师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到达相应的等级。
一、认真学说普通话。上课回答问题、朗读课文、课间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
二、努力写规范字。作业时做到写字工整,文字规范,避免错别字、病句。
三、积极参加各级口语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四、积极参加推普宣传工作。
五、当好语言文字规范的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