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十篇
一、原则
安全第一,科室申请。
二、管理流程
1、申请:医者根据治疗需要,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网上(院内网)或书面提请,医务科、设备管理科审核、产品论证,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进入采购流程。
2、招标:设备管理科依据已获批科室申请,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产品招标,对相应经销公司的资质、产品质量和供货途径进行审查,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并相应资质须及时存档备案。
3、采购:设备管理科依据已获批科室提请书面资料中所注明的耗材品名、规格、型号等参数进行采购。采购前,须与相关中标单位签署产品供货协议,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供货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4、验收:货到后,由购者、库管员按标书严格验收,包括内外包装、相应资质证件、发票所注数量与价格,确认无误后详细登记注册。
5、请领:仓库保管员通知已获批申请使用科室,申请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须及时请领,并严格执行请领手续,签字在册。严禁使用者与经销人员直接接触、接货,如有此现象发生,视为个人行为,后果自负,医院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6、使用:医者使用前需与相关手术人员再次对产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对购入方式、途径及产品质量、规格、型号等参数有疑问时,可拒绝使用。
7、库房管理:高值耗材的库房管理为零库存管理制度。
8、高值耗材的管理实行追踪管理制度。
一、超市日常工作制度
1、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为宾服务。
2、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明码标价。
3、诚实守信,保质保量,不得出售有害产品。
4、遵守纪律,做到不旷工、不早退、不迟到、不擅离职守。
5、及时对商品进行整理,保证产品陈列美观。
6、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经验。
7、交接班时,做好物品盘点工作。
8、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评价。
二、超市商品保管制度
1、根据商品的储存条件,分类进行保管。
2、统一货物编码,标明商品存放的精确位置,并以明显的字迹将编码标明于货位、货架上。绘制库房商品储存位置平面图,以便全面反映库存情况。
3、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消除导致商品腐烂、变质等隐患。
4、控制库房温湿度,在库房内设置温湿度计,利用密封、吸潮、通气等方法加以调节,以适应保管商品的需要。
5、经常检查库存商品,及时发现在存储过程中数量、质量的变化情况,采取措施加以预防。
三、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营业场所环境卫生。
2、根据商品的性质,清理商品上的灰尘。
3、清洁卫生后,必须把商品迅速整理、摆设、陈列好。
4、服务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避免吃生葱、生姜等异味实物上岗。
1.总则
1.1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制订本制度。
1.2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3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2.奖励
2.1奖励方法:
2.1.1口头表扬;
2.1.2会议表彰;
2.1.3加分和现金奖励;
2.1.4通报表扬;
2.1.5晋升提级。
2.2奖励内容:(一分等同人民币三元)
2.2.1员工在当月的综合表现按照公司下发的《员工评优标准》进行评选和奖励;
2.2.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的,予以建议奖,奖励5-33分;
2.2.3紧急关头挺身而出、举报或揭发不良行为,防止或挽救各种事故发生,从而保证酒吧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减少损失有特殊功绩者奖励5-200分;
2.2.4有效地防止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理级以下)按价值不同予以加分奖励
2.2.4.1拾到现金100至200元内奖励1分;200至400元内奖励2分;400至600元内奖励3分;
2.2.4.2拾到现金600至800元内奖励5分;800至1000元内奖励6分;
2.2.4.3拾到现金1000至3000元内奖励7至13分:(每三百元为一级加1分);
2.2.4.4拾到现金3000至10000元内奖励15-28分,并进行店内通报表彰;(每五百元为一级加1分);
2.2.4.5拾到现金价值1万元以上者报总公司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
2.2.4.6拾到客人贵重物品的价值由店负责人判定,并根据现金数的加分方法进行加分奖励。
2.2.5收到顾客小费每一百元加一分;
2.2.6拾到手提电脑每台加15分,拾到客人手机和数码相机壹部加8分,拾到小灵通壹部加5分,拾到MP3、MP4的每部加2分;
2.2.7带领下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经考核合格予以晋升提级;
2.2.8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情形店经理团讨论店最高负责人批准可以加1-33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处罚
3.1处罚方法
3.1.1口头警告;
3.1.2通报批评;
3.1.3扣分罚款;
3.1.4辞退开除。
3.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处理,扣分分业务和纪律两大类:
3.2.1业务类:
1、工作区域卫生不合格、不规范及摆台不按要求者每项扣1分;
2、工作疏忽、马虎、业务不娴熟而导致开单错误或上错物品的,每项扣1分,造成损失的并照物品销售价赔偿,特殊情况报经理处理;收银盖章后改单服务员与收银员每次各扣1分;每天作废的单据每5份扣1分;
3、员工下班时必须上交当天的单据,违者扣1分/份,丢失单据每份扣1分、每本扣50元;
4、存酒卡每月领班出错每5张扣1分,领班未亲自送给客人的每次扣1分;
5、每周一交员工心得本,迟交扣1分,每晚交一天加扣1分,当天休息的自动延后。妥善保管员工心得本,弄丢者除每本扣3分外需买新的心得本给员工,C级经理以下人员不允许批阅员工心得,违者每次扣5~20分;
6、餐前检查(包括仪容仪表)未达标的每项扣1分;
7、客走后发现物品损坏的按经理团5份、主管、领班3份、当事员工2份的比例赔偿;
8、回收到吧台和出品部的饮料桶必须保证无垃圾,违者每次扣1分;
9、酒吧大厅未经经理同意不得向客人提供散水和点茶服务,违者每次扣1分,因地域性原因大厅需要向客人免费提供茶水的,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
10、管理人员上班期间对讲机没电,不能正常使用,扣2分/次;
11、客户部、楼面经理手机下午2:30必须开机,违者扣5分/次;
12、因工作疏忽发生问题,对客人造成伤害或让酒吧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需负直接责任,并扣5~100分;
3.2.2纪律类
3.2.2.1管理人员会议迟到者一次扣3分,无故不到者扣一次扣5分;
3.2.2.2召开管理人员会议(限在包厢召开)时,不允许翘二郎腿,违者一次扣1分,电话响铃一次扣1分,未带笔、笔记本一次扣3分;
3.2.2.3每日的管理人员班前会一周可以请假一次,超过者1次扣5分;
3.2.2.4管理人员会议前应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发现没有做好文字准备的,一次扣1分;
3.2.2.5每日上班前,管理人员(仓库主管、音乐主管除外)必须在每日例会本上签字,违者一次扣1分;
3.2.2.6消极怠工,没完成本职工作,扣2~5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劝退;
3.2.2.7迟到、早退:1至5分钟扣1分,6至10分钟扣2分,11至20分钟扣3分;21至29分钟扣4分;时间超过半小时(含30分钟)者,扣5分,当日无薪,当月无全勤奖,无月度奖金;
3.2.2.8上班带情绪,没有微笑服务、不文明、不礼貌、不周到、讲方言引起客人投诉者扣1~5分;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调动和指挥扣5分;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和营业秩序的扣1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3.2.2.9上班时称呼上级需加职称并有礼貌,违者1次扣1~5分;
3.2.2.10上班私带钱币、香烟及通讯器材等私人物品者(餐前检查发现),一律扣3分,下班临检发现的无论价值多少、数额多少一律没收并视情节扣10~200分后开除;
3.2.2.11上班时间员工未经经理同意不得私用公司电话,违者扣3分/次;
3.2.2.12未经经理同意在客人未点听装饮料、杯装果汁、鸡尾酒(子弹系列)时不允许向客人提供吸管,违者每次扣5~50分;
3.2.2.13吧台不可以私自帮客人寄存物品,违者扣2~10分;
3.2.2.14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者扣1分;员工未经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吧内逗留扣5分;
3.2.2.15上班时大声喧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嬉闹、说方言或粗口的、游荡者(界定时间为10分钟)扣2分;
3.2.2.16营业后期,在岗人员不得有催客离场行为,违者扣5~100分;
3.2.2.17私食宾客(含客剩的)饭菜、饮料、水果、饮品者及收市后剩余的果盘每次扣3分;私用客用设施扣1分;客留物品不上交的每次扣5~100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3.2.2.18上班时间不允许嚼口香糖违者每次扣1分;
3.2.2.19除音乐部员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动DJ台和灯控台,违者扣20分/次,严重者予以扣20~100分并开除;
3.2.2.20在酒吧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者扣2分;
3.2.2.21节约粮食,杜绝浪费,浪费超过50粒米者一次扣款50元;
3.2.2.22因对顾客不礼貌、评头论足者扣3~10分;
3.2.2.23私收促销员礼品者一次扣3分;
3.2.2.24挑拨离间,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扣5~200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3.2.2.25私自吃夜宵的每次扣1分;
3.2.2.26私带亲友参观本店设施扣5分;上班时间私自会友者扣5分;
3.2.2.27未经允许私自进场或陪朋友在场内消费的每次扣5分;
3.2.2.28上班时间在服务现场吸烟者扣10分,下班后着工衣做出影响公司形象行为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根据情节扣2~100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3.2.2.29上班时倚墙靠物、叉腿抱肩,在宾客面前修剪指甲、掏耳朵、剔牙、伸懒腰、挠头、挖鼻孔、吃零食及不礼貌行为扣1分;带醉态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员工只可以佩带结婚戒指、耳丁,违者每项扣1分;
3.2.2.30参加酒吧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大扫除等),迟到的扣3分,不到的扣5分;
3.2.2.31管理人员对违反规章制度员工不制止、不帮助的扣5分,有意包庇隐瞒者予以降级处理,并扣20分;
3.2.2.32未经允许员工不可以在场内拍照,违者扣5分,严重的扣20~100分并予以开除;
3.2.2.33未经允许员工不可以进入的地方有:仓库、财务部、收银台、吧台、工程部,违者一次扣2分;
3.2.2.34非工作需要在包厢点歌或动用包厢设备的每次扣2分;
3.2.2.35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可喝酒,违者每次扣2~10分,特殊情况上报经理处理;
3.2.2.滥用职权,违反财务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财物,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加扣5~100分并可开除;
3.2.2.36工作不负责或私人因素而损坏设备、工具、各种公司设施,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扣5~100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3.2.2.37偷窃本店物资、客人或同事的财物者扣50~200分,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3.2.2.38在酒吧内私放易燃、易爆、凶器等危险物品者扣5~20分;
3.2.2.39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的,扣罚100~200分,并予以开除;
3.2.2.40当月累计或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旷工当日无薪,并加扣200%工资,且无当月全勤奖,并予以开除;
3.2.2.41营私舞弊(有意做单、多收顾客钱财等行为):除追回其款项外,扣罚200分予以开除。部门同区域领班及当班其他员工知情不报的须负连带责任,并视情节扣5~100分,严重者开除;
3.2.2.4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扣罚200分, 并予以开除;
3.3处罚实行挂扣分制度,具体标准按公司下发的《挂扣分制度》执行,同时员工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宿舍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挂扣分制度》见附件
3.4本条例未涉及之违规行为店经理团讨论店最高负责人批准可以视情节扣1一20分,达到开除者扣50—200分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5员工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处罚条款处理外,还须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3.5.1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含1万元),责任人赔偿10%-90%;
3.5.2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开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3、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4、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部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特殊情况事后需补请假单,延假也需补写请假单。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1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反政府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 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 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 :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1条 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 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 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 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第十二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 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 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 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 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 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 车间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 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 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 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条 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 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 饭堂管理
第1条 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 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 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 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 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 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 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8条 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 元。(外出办公人员)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以书面形式作出计划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各方面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售后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 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 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 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 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 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 九)整理同行的销售和客户的现况使用资料。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希望的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事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把客户明细情况做详细分类,以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事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应多次拜访有需求的客户,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应携带名片、产品情况名录等,以便推销。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之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经理出面解决。
第二十一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二十二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金额记入分户账目,将应收账款单据送各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一起,为避免混淆。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经办人分发给各部门销售人员,但须在财务签收。
第二十五条 外勤营销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第二十六条 销售人员须将收款情况,报知财会部门。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告知财务“未收款项目”,财会部门核对。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报表”中,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报告内容须简明扼要。
第二十九条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客户报告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三十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须填具有关申请(如车辆使用申请单)。
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并充分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挖掘其潜力,保证其利益,特制定本条例:
1.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销,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2.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4.市场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月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每月8日之前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5.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程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产品工期、技术及安装条件的可行性。合同签订后将原件交公司存档,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及屏幕要求等反馈给公司及有关施工人员。
7.打电话时要使用普通话,用语礼貌、得体。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
8.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磅房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运输车辆日常过磅工作及供应公司各部门油料加油工作。
2、磅房工作人员目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天分二班(即早班8:00--16:00;晚班16:00--0:00)。
3、熟练掌握磅秤的操作规程及有关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严把计量关,做到计量数据准确无误,计量结果及时上报。
4、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坚守岗位,维护公司利益。磅房工作人员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工作细心,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篡改数据。如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格要求自己,不谋私利,廉洁奉公,做好本职工作。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者徇私舞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一万元以下由当班人全额赔偿并辞退;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磅房工作人员当班时不得溜岗、脱岗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元。
7、严禁非磅房工作人员替、代班。如发现有非磅房工作人员替、代班者,每次除扣发当班人当日工资外,另处当班人100元罚款。
8、闲杂人员不准到磅房内休息、逗留、闲谈,更不得翻阅原始数据和司磅台账。
9、磅单数据要与台账相符,不得涂改、漏页,保管好磅单票据,归纳整理好各单位货运量,按时上交。
10、供应油料时,当班人必须严格把关,寸步不离,坚决消缺堵漏。如有“缺”、“漏”,由当班人全额赔偿。
11、爱护保养设备和仪器、仪表,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磅房“三防”工作:防火(离开磅房应切断所有电源,会使用消防器材);防盗(关、锁好门窗,磅房晚上应有专人值守);防雷(雷雨天气关掉电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经常检查蓄电池蓄电情况,保证停电12小时内不影响磅房工作。
12、加强磅房室内及磅秤的卫生管理工作,每班必须清扫一次。发现机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请相关部门处理,过磅员不得擅自处理。
1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油料出库数据必须每班结算、核实,谁当班出现误差由谁负责。
14、遵纪守规,及时完成公司和领导部署的其它任务。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各部门的公文审批、管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一、公文处理程序
(一)收文处理
1、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人事部统一签收、开封、登记、呈阅、转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人事部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
3、凡需办理的公文,应先送总经理签批意见,再分送给有关部门办理;人事部经理在签批公文时,可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直接批有关部门阅办。
4、各部门收到急件时,应在2天内答复并退回文件;一般要办理的文件。5天内应办理并回复文件。需要研究而不能马上处理的,也要先书面简要回复。
5、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人事部人员对有领导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发出的文件,要登记备案,认真督促、催办,以防积压或漏办。
6、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后,应将会议文件交人事部人员立卷归档。
(二)发文处理
1、公司的文稿在送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书面形式送人事部核稿交由总经理。
2、文件的签发。公司人事公文,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事部收发。
3、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
4、公文签发后,由人事部负责打印、盖章、装订、登记、分发。
5、公文校对以原稿为准,非承办人不得擅自改动原文。
6、公文处理完毕后要及时送交人事部整理立卷,不得私自泄露相关文件。
7、公司内部非公文性的文件,交人事部审核,人事部根据文件具体事项交总经理审阅,由人事部负责逐级送达,并按照领导批示,交经办人办理。
(三)传递过程中文件的管理
1、人事部由专人负责文件的处理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大的保密纪律教育,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严禁将秘密文件带往公共场所或家中。
2、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办理登记、签收注销等手续,并按照收文登记簿检查归档,以防遗漏。
二、文件的立卷归档管理
(一)立卷归档的范围
1、各类公文、收文、各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及音像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由经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人事部整理核对后,于次月送交人事部档案室立卷归档。各部门、各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2、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由人事部鉴别登记后销毁。
3、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的重要文件资料由本部门自行保管。
(二)文件的借阅、复制
1、一般性归档文件的借阅、复制均需经过登记后方可进行。
2、秘密文件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后,方可登记并借阅、复印。
(1)酒店仓库的管理人员应严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若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要求时,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以做为仓库记账的凭证,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有仓库负责处理。
(3)各部门领用物资时,必须填写相应的‘‘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4)各部门的预计物资使用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第1条:做好仓库的保密工作。
第2条: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账簿,不可丢失。
第3条:做好仓库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4条:监督做好文明安全装卸、搬运工作,保证物资完整无损。
第5条: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无损。
第6条;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7条: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仓库主管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三分清单,并写明情况,有交接双方与交监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第8条:做到“四检查”。
1.经常检查室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2.上班时,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资有无丢失。
3.下班时,要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4.检查易燃、易爆物资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的单独存储并妥善保管。
第9条:严格遵守仓库工作纪律。
1.严谨酒后值班。
2.严谨在仓库堆放杂物。
3.严谨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4.严谨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5.严谨在仓库内谈笑打闹。
6.严谨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7.严谨在仓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8.严谨随意动用仓库的消防器材。
9.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10.未经财务总监同意,严谨涂改账目、抽换帐纸。
(5)物资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相应的‘‘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要及时记账并送财务部一份。
(6)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谨白条发货,严谨先出货后补手续。
(7)仓库应对各项物资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8)仓库人员要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
(9)为配合采购部门编号采购计划,及时反应库存物资数额,并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交送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0)各项物资、材料均应制定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有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1)对于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计划而造成的供应短缺,责任有仓库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有采购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