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范文(精选14篇)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 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 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 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 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 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 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 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⑻ 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 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⑽ 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 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⑿ 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 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 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 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 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 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 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 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 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3. 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 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 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 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 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 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 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 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 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情况.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证件,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证件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各宿舍住宿人员为安全用电责任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二、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设备部对宿舍供电线路,设备等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五、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经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警告,并通告批评,第二次发现将处以2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七、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工区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八、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九、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十、公司设立用电标准:每间宿舍每月用电量为75度,超出部分财务部按每度一元的标准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部将员工每月用电记录张贴于公告栏。
十一、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按以上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2、管理人员须遵循公开、公正、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的原则,对各项目在册管理人员及外包施工队组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依据本规定进行奖罚。
3、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触及刑律的,由公司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进行惩处。
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处罚
有下列安全违章情形之一的,给予违章人员以下相应处罚:
(一) 习惯性违章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每人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系安全带不按高挂低用使用罚款100元。
3、穿高跟鞋、拖鞋及穿背心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50元,衣衫不整罚款10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4、醉酒后上班,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5、故意破坏防护设施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6、违反劳动纪律相关事项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二)场地布置
1、要求布局合理,临时设施整齐划一,弃渣符合要求;各类管线架设规范。场地杂乱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500元。
2、物品堆放不整齐,工料乱放、侵占道路的罚款50元;同时要求料净场地清。
3、职工入场需佩戴安全帽,统一着装,不遵守规定的处以50~200元罚款。
4、生活区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要求卫生整洁。
(三)生活设施
1、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有故意破坏者处以100~200罚款。
2、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并制定消防措施和制度。
(四)环境保护
1、严禁随意践踏、砍伐、挖掘、焚烧植被,严禁猎杀野生保护动物,违反规定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
2、取土场要规划使用科学合理,并满足相关要求。
3、弃土场的规划使用科学合理,并即使整治,保证边坡稳定、平顺;弃土堆放杂乱,违反规定的处以100~500元罚款。
(五)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1、作业前要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机械运转良好。同时需要做好记录。
2、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一切费用由个人或所在作业队负责。根据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并对个人处以100~300元罚款,作业队处以1000~20xx元罚款。
(六)施工车辆相关制度
1、施工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搭乘任何人员。对违章者处以罚款100元。
2、在弯道、坡段、道路狭窄的路段。不按指定道路行车者,开英雄车者,故意制造不安全隐患、粉尘者,处以100~200元罚款。
3、对运输车辆长期不检查、维修、保养或带病出车者,根据责任大小对车辆主管人员、车辆维修人员处以100~200元罚款。
4、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准随意乱卸料,如有发生,一经发现或举报将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的处罚。
(七)施工临时用电相关制度
1、掌握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功能性质。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设备停用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保护好所用设备的负荷线、开关、闸刀、开关箱,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电工及时处理。
5、搬运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配电箱做到“一箱一漏”。
7、对不及时整改的作业队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停工整改。
8、工地上的照明灯具按时开关,严禁使用长明灯,发现一盏罚款100元整。
(八)综合治理
1、文明施工责任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要齐全并落实。
2、设置文明施工安全标语,对于无标语、无警示牌的施工场地可根据情况处以100~200元罚款。
3、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于打架斗殴者根据情况处以200~500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表彰制度
1、纠正恶性违章行为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重伤、死亡事故、设备倒塌事故发生的,经公司确认后,根据情节给予相关人员200~20xx奖励,并加以表彰。
2、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避免重大环境污染和投诉的,给予个人100~500奖励,并加以表彰。
3、对能保持文明施工的单位,年终评选先进部门或施工队给予100~500元奖励。
4、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革新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且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根据效益大小给予相应比例的现金奖励。
四、其他
1、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对象确定的优先顺序如下:外包施工队组,项目部,个人。
2、财务部门所扣罚款全部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专项基金,并实行专款专用。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公司。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长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违者罚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住宿行为,给员工休息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员工宿舍规范管理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跃集体生活,实现民主自治为原则。在此原则下,由综合管理部(简称:综合部)负责公司宿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第二条 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综合部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入住时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根据员工的变化和宿舍的使用情况,适时对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条 员工的住房标准:中层及以上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条件许可下,按1人一间安排;其他人员一律按2人以上一间安排。
第四条 员工宿舍的家具及设施,视财力情况由公司统一配置。原则上每间配备单人床两张、沙发一张、写字台一张、茶几一张、椅子一把。公用设施视房屋本身情况进行配置。
第五条 按规定应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间,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综合部随时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现住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条 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入住员工应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破坏室内设施和结构,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入住员工必须随时保持宿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在走廊内或在公共园区内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杂物。
(4)入住员工严禁在室内及门上等影响公共形象的地方乱写、乱贴、乱刻、乱画。未综合部批准不得在墙上打孔安装物品;严禁将鞋或其他杂物摆放在走廊或通道处;为保证人身安全,在晾晒衣物或被子时严禁站在窗台上面。
(5)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违反者,综合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违章用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6)员工宿舍内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来访时应注意不影响宿舍内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7)宿舍内成员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第七条 凡已分配员工宿舍的员工,如长期不在宿舍居住(一个月以上),应主动退出员工宿舍,如发现长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员工宿舍的,由综合部进行相应考核。
第八条 入住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宿舍用水、用电定额标准(用水标准【冷热水合计】:夏季单人间4吨/月,双人间8吨/月;冬季单人间5吨/月,双人间10吨/月。用电标准:夏季单人间200度/月,双人间600度/月;冬季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请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上班或离开宿舍前,必须关掉电灯、空调、电视等电源开关及水管阀门等,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额标准的水、电费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员共同分摊。超额费用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为最炎热月份,用水标准可适当上调,单人间7吨/月,双人间14吨/月;用电标准为单人间380度/月,双人间760度/月。每年1月份为最寒冷月份,用电标准可调整为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 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 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电、煤气费由员工平摊,房租、卫生管理费由公司负责。
二、宿舍规定
1.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配钥匙,若离职后出现被盗情况仍需配合调查。
2. 出门应随手关好门窗,住处无人时应锁好门锁,注意提防盗贼。
3. 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4. 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6. 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7. 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8. 注意作息时间,晚上24:00之前应及时返回住处休息,因事不能按时返回住处时,请电话告知室友。
9. 保持住处安静,请不要在住处打闹、高声喧哗、摔东西,晚上23:00以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同住室友及邻居。
三、卫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 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 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物品配置标准
2. 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
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3. 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4. 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其它需房东维修的物品或设施,请自行联系房东处理(房东电话: )。
5. 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照价扣除。 6. 宿舍内个人物品摆放整齐,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7.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8. 外区开店人员可配备床单、枕头、被罩(拓展部2套,营运部4套),由各部门人员领取并清洗,离职时归还公司;拖鞋、洗漱用品、毛巾、浴巾等需自备;上述总部人员出差住宿期间水电煤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寝室长每月2日前,须核对本宿舍住宿人员及宿舍内的所有餐厅财产报宿管员,再由宿管员报餐厅办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4.寝室长有义务向酒楼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条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管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1次,宿管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填写夜归证明单。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管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者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造成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六条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饰品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元,次。
第七条管理规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餐厅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餐厅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2.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3.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4.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5.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7.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8.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宿舍统一由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整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安全、卫生等;
2.监督轮值人员对环境卫生的清理和维护;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及时上报;
4.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二、管理制度:
1. 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每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清洁。
2.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修善,水、电、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3. 员工应自觉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干净,讲究公德,便后冲厕,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
4. 确保宿舍卫生,被褥要放整齐,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内务管理及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衣物挂在指定区域。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不得放置寝室。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
6.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按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为。电视、收音机使用时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8. 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意翻动他人物品,违者按照酒店相关制度处罚。 9. 不得随意损坏宿舍内的物品,违者按价赔偿。
10.宿舍人员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长有权拒绝进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20元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1. 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没有发现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员均分承担赔偿金。
12. 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许大声喧哗,做到按时就寝,员工归寝后无论任何情况,员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床位。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4. 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5. 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被盗个人自负,严禁把门钥匙转交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
16. 洗浴时注意安全,正确使用热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7.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检查。
18. 住宿人员不得私配、调换宿舍钥匙,如有特殊需求上报酒店管理部门,由酒店管理部门统一配置。
19. 请工程部与每月1日、15日协同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水电、设施设备、安全等进行检查、维护,如酒店部门在抽检中发现违规安全之类问题,将对其管理人、工程人员考核。
三、水、电的分配使用及规定:
1. 住宿人员住宿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用由住宿人员统一平摊,具体费用划分由宿舍管理人员统计。
2.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 淋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换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丢弃于浴室。
四、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酒店管理 部门议处:
1. 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管理者。
2. 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 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 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 有偷窃行为者。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一、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水、电、财物等到成分合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二、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在城关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思想不稳定者。
(2)有地方居住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传染病者。
3.不得携眷或他人住宿。
三、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上班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除名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当天内,交出属于公司的钥匙和用品用具,结清水电费,并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四、 宿舍统一由公司委托的寝室室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及其权利如下:
1、负责一切内务,掌握宿舍房间动态及利用状况,分配、监督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协助公司管理人员计算水电费,掌握宿舍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公司管理人员汇报。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大风)、水电关闭。
3、有权对宿舍的违纪违章进行处置和罚款。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公司管理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五、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给予一次罚款100元。
七、公司将有关宿舍现有的用具设备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八、宿舍的租金由公司负责,水电费100%由居住员工承担,按照实际居住的天数计算到人,在工资中扣除。
九、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否则,一项罚款20元: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水壶等耗电量极大的电器,以防线路超负荷运行导致电路烧毁,违者视情节轻重以纪律论处,并追加罚款。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或摆放整齐。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手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清楚来访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禁止乱扔乱倒垃圾。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树立节约水电资源的观念,养成随手关闭的良好习惯,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十、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1.不服从室长的监督管理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十一、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二、本规定自20xx年 8月1 日执行。
一、 综合管理:
1、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权在公司综合部。
2、各办事处宿舍日常管理权归当地办事处主任。
3、办事处主任对宿舍的具体管理责任如下:
1)根据公司安排接受入住者或者督促搬出者;
2)宿舍公用设施的检查、保养和维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3)监督入住者严格遵守公司对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对宿舍进行日常清洁卫生的管理;
5)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联系与沟通。
二、 入住管理
1、入住者必须是公司员工,非本公司员工一律不得入住本公司宿舍,包括员工家属亦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2、公司综合部决定是否批准入住与各房间入住人员定编数。
3、被批准入住者,须在15日内入住,否则视为无意入住,取消其入住资格。
4、采取弄虚作假入住或已经入住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住资格。
三、 日常管理:
1、 入住员工必须入住者必须严格地遵守本规定,自觉地维持单身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2、公司的集体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生活便利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入住,包括员工亲属。否则给予违规员工与办事处主任严厉处罚。
3、员工在宿舍内举行活动时,须事先将有关安排报告给办事处主任。
4、入住员工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办事处主任通报。如果主任不在,应当直接向公司综合部通报。
1)建筑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出现其他需通报事项时。
5、入住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小心使用各种设施;
2)保持居室的清洁卫生;
3)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注意用火及煤气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持秩序。
6、入住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借宿舍给其他人住宿;
2)改变居室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3)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4)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5)将公用物品随便带出宿舍;
6)在宿舍内散发或张贴广告;
7)在宿舍内饲养各类小动物;
8)其它违法、违纪活动。
四、退房
入住员工离职时,需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将居室清扫干净,返还所有借用品,经办事处主任清点检查后,才可以退房。
五、安全卫生
1、入住员工应注意公共卫生,努力保持厨房、厕所的清洁卫生。
2、入住员工应积极参加或配合定期大扫除,努力保持居室内部清洁。
3、入住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举行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公司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4、入住员工患病时,应及时向办事处主任报告。
5、入住员工患传染病时,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并听从后者的具体安排。
6、入住员工应特别注意防火安全,在使用电器和煤气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定。
7、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一且出现火灾等,员工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同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入住员工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
六、违犯本规定者,公司将给予相关的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望严格遵照执行。
一、1、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5元。
二、全体员工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层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10元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 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摆放整齐。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四、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卫生间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六、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七、所有员工必须在23:00之前归寝(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10元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寝室长或管理层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九、会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元。
2、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10元,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10元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3:3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10元处理。
十一、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3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五、积极主动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六、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宿舍钥匙由酒店办公室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御粥坊,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住宿员工,由行政人事部监督执行。
二、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第三条 在职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本地无住所者可申请员工宿舍。
第四条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有家眷同住者。
第五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仅限于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三、楼长及轮值人员职责
由全体住宿员工推选楼长一名,楼长主要负责安全、卫生、纪律等日常管理,向行政人事部负责。轮值人员由所有住宿员工担任。
第六条 各寝室由所住员工打扫卫生,宿舍楼公共区域卫生由全体住宿员工轮流值班打扫。楼长负责安排轮流值班人员,监督检查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 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楼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应上报行政人事部。?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楼长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住宿员工出现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时。?
四、宿舍员工行为细则
第九条 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楼长管理。
第十条 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非住宿员工或非公司人员。
第十一条 需自备床上用品及日常洗漱用具。起床后将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不得堆积地上。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行李箱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第十二条 房间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
第十三条 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或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第十四条 员工外出应将宿舍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六条 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楼长批准。住宿员工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楼长。
第十七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楼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留宿非住宿员工或非公司人员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八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十九条 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楼
长,情节严重时楼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行政人事部将酌情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楼长,由楼长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准在宿舍内外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严禁在宿舍内外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第二十二条 严禁在宿舍内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第二十三条 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浴室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得随地大小便,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
第二十四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 1、5-100元罚款;
2、照原价赔偿;
3、取消住宿权;
4、移送司法机关。
五、维修费及其它费用
第二十五条 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损坏的,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十六条 如有物品是人为破坏,按维修发票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住宿人员每月按时交纳电费。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