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制度(精选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次为您整理了图书借阅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图书借阅制度 篇1

一、图书公共管理的基本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提倡用文明礼貌语言、尊重管理人员。

2、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随乱丢杂物,严禁在馆内吸烟、吃零食。

3、查阅图书后请归还原位。

4、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圈点、批注、不得将未经借阅登记的图书带出室外。

5、借阅时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

6、遵守本图书馆规章制度、凡违反者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照章受处。

7、图书馆设立在团委办公室。

二、图书馆借书规则:

1、本馆为全厂职工服务。

2 借书数量:每人一次限借2本。

3、借书期限:每本书可借阅二个星期,如若未阅读完,可续借二周。逾期不还者,按超期天数处以罚款。超期每天罚款0、5元。

4、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刊时被发现,由还书读者负责、

5、读者借用图书应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不得折页、遗失、损坏、撕页、污渍和圈点,如有上述情况将按有关规定罚款。

6、借阅人如若连续三次违反本图书馆借阅规则,则取消借阅资格,并酌情向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三、遗失、污损、图书资料赔款规则:

(一)凡折书、撕页、挖剪图书者,除当面批评教育外,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撕页、挖剪图书者,一般按图书原价的3——5倍赔偿;

贵重书刊(如工具书、重要管理书籍等)一律按原价的5——10倍赔偿,残书收回图书馆。

2、私自折书者,按原价的30%-50%赔偿。

(二)污损图书资料,视情况按以下规定赔偿,

1、污损10页以内按原价30%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2、污损10页以上按原价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3、污损20页以上按原价的2——4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三)凡遗失文献资料者,一周内赔原书刊不予追究责任。超过期限,每本加收图书损失费5元。如赔原书刊确有困难,可按以下办法赔偿:

1、1995年以前的图书,按原价的8——10倍赔偿。

2、1995-20xx年(含1995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8倍赔偿。

3、20xx年-20xx(含20xx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4、当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

5、多卷书或丛书中的一本按全套书价的 l——3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6、借阅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每天罚款0、5元。

7、丢失图书编码,每本图书赔偿1元人工费。

(四)赔偿书刊时间规定:

1、待偿时间以不超过一个月为限;超过一个月者又以超期的规定一并处理。

2、办理赔偿手续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刊资料,可持赔偿单到图书馆返还50%的赔偿金。

(五)图书馆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图书(刊)的借阅流通,充分利用纸本书刊资源,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图书的借阅管理

第二条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进入书库不得携带个人物品。

第三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图书,无证不得入库。如有违反,将没收凭证并停借图书一个月。

第四条读者选书时应正确使用书位牌,选好图书后到借阅处办理借阅手续。办借阅手续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要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并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第五条读者还书须到借阅处办理还书。

第六条图书续借,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如有图书逾期未还时,不能续借。

第七条凡未办理借书手续而将图书私自带出借阅处者,按偷窃图书论处,除批评教育外,按学校有关治安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借书数量及期限。

(一)教职工每人可借图书15册,文学类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专业类图书借阅期限为180天。

(二)学生每人可借图书5册,借阅期限为30天(寒、暑假不计入30天借期内)。

第九条离校手续办理。

(一)学生因毕业、退学或其它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清还,并持一卡通到借阅处办理离校手续。

(二)教职工因调出、退休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清还,持一卡通和人事证明到借阅处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条为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校企合作的相关单位人员、成人教育学员,以及本校离、退休人员均可办理临时图书借阅手续,并凭临时一卡通借阅图书。

(一)临时一卡通由学校一卡通中心负责办理,图书馆认可。一卡通办理按“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执行。

(二)每人可借图书5册,借阅期限为30天(寒、暑假不计入30天借期内)。

(三)图书(刊)逾期、损坏、遗失赔偿按本办法中的“第三章”执行。

(四)离、退休人员也可委托离退休办公室工作人员代办图书借阅手续。

第十一条教师资料室所有图书资料,仅供教师在本室查阅。善本书、孤本书、8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保存价值较高的书刊、工具书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馆长批准,方可限期借阅。我馆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第三章图书(刊)逾期、损坏、遗失赔偿的管理

第十二条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国有固定财产,读者应爱护,不得污损、圈注、折叠、剪裁、描画和遗失。若发生以上情况,应照章赔偿。

(一)读者在还书时如发现有缺页、污损现象而无破损章的,除批评教育外,予以罚款处理。

(二)撕破书页或缺页两页者处以原价的50%罚款;三至五页者处以原价罚款;五页以上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三)污损图书者处以原价的20%至3倍的罚款。

第十三条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损坏条形码,罚款5元。

第十四条随书光盘是图书资料的一部分,丢失、损坏随书光盘,罚款10元。

第十五条图书超期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为了提高图书流通率,保护读者权益,对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的读者,本馆实行借阅逾期处罚制度,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停借图书2周。

(二)读者长期到外地实习时,应在实习前还清所有图书,否则按逾期处理。

第十六条借出书刊如遗失损坏,读者须购买相同版本赔还。若无法购得相同版本,则按不同书刊性质不同进行赔款。

(一)遗失十年以内出版图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十年以上、1987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5倍赔偿;1986年年底以前出版图书按原书价5-10倍赔偿;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绝版的书籍,可按原书价的20倍以上赔偿。

(二)成套(多卷)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册,要按整套(多卷)价格赔偿。

(三)杂志单行本按原价的2倍赔偿,合订本按本期刊全年价赔偿。

第十七条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其交还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可退还赔偿金,限定在遗失当学期内办理退赔手续。

第十八条对拒付赔款、罚款者,停止借阅。

第四章阅览室的管理

第十九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方可进入阅览室。

第二十条阅览室公开陈展的图书报刊资料,读者可自行取阅,阅毕放还原处,不准携出室外。若有违者,停止其阅览权,并按学校治安相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爱护书刊报纸等馆藏资料,不得撕、割、涂抹污损,违者将按照本办法中的“图书(刊)逾期、损坏、遗失赔偿的管理”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阅览室是公共学习场所,读者要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要求仪容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以免影响他人。

第二十三条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涂抹刻画,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等馆内设施。

第二十四条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等进入阅览室,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用火,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对违反规章制度者,每一位工作人员和读者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制止和批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图书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图书借阅制度 篇3

为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才能,现已部分专业书籍,供大家查阅。同时为规范借阅流程,加强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方便更多同事及时借阅相关书籍,特制定本制度。

1.相关规范

1) 本制度所称图书是指为满足各科室工作需要而购买的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著作等。

2)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图书管理员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详细登记于“图书馆登记总簿”。

3) 图书由采购办公室负责管理,每次购置新书,需整理出新的图书总目录,供各科室查阅。

4) 图书借阅对象:只供采购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5) 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2.图书购置

1) 各类图书和期刊由采购办公室负责统一购置和订阅。

2) 各位同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图书申购表》(要求注明书名,作者、出版社、价格、申购理由等基本信息),按程序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

3) 图书购回后,图书管理员应当及时编号、归档。然后按本制度规定与所需员工办理借阅手续。

3.图书借阅、保管、归还

1) 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采购中心员工均可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借阅图书。 2) 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二册,借阅期限7天。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7天,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 借书应先查阅图书是否在库,并填写好借阅登记册,交由图书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将登记册妥善保管。

4) 员工对借阅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拆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按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原价赔偿。

公司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4

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全员素质,特建立公司图书馆,以满足员工的学习需求。具体相关制度规定如下:

一、借还规定

1、借阅人仅限于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否则将按所借阅图书的成本价格在工资中扣除;

2、所有借阅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借书,其他时间不予借阅。借阅时间暂定为每天XX:XX至XX:XX;

3、需借阅人员必须在图书管理部门(暂定为人力资源部)办理书面借阅手续;

4、每位借阅人每次借阅本数不得超过2本,单次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0天;

5、每位借阅人必须按规定及时还书,在最长期限后2天内,未能及时归还图书的借阅人,需向图书管理部门做出书面说明;

6、在借阅过程中,借阅人应当注意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圈点、注字、折叠、剪裁等;

7、图书借阅的过程中,借阅人不得私自将图书转借给其他人,如需转借,必须到图书管理部门办理转借手续。如因任何转借原因发生的书籍损坏等损失,由第一借阅人负全面责任。

二、维护保养规定

1、 公司图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并于每年7月下旬、1月上旬各清点一次;

2、 图书管理部门必须保持图书的整洁、整齐,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3、 图书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尘、防潮、防火、防霉、防虫、 防盗等;

4、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新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 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档案(电子版)》中;

三、报损/申购规定

1、由于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造成的丢失损坏,确系无法修补,责任无法明确时,由图书管理员请示有关领导,申请报损;

2、图书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填写《培训资料减损凭单》,并及时进行帐目核算;

3、当书籍损坏无法修补时,图书管理部门应及时向领导提出报告,进行重新补购;

4、由人力资源部及时收集员工相关信息,并负责对员工需求书籍的申购、采购工作。

四、捐书规定

1、为了能更好的建设公司图书库,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素质,开拓自身视野,公司提倡员工个人捐书;

2、个人所捐书籍由图书管理部门统一编入公司书库,统一保管,提供给公司全体员工借阅;

3、个人所捐书籍必须经过图书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有可捐的必要性时,方可办理捐书手续,编入公司书库,公司对捐书人做出一定奖励;

4、如员工个人有观赏性、学习性较强的书籍,愿意大家共同学习,而又不愿捐赠时,也可临时借给公司进行资源共享 ,待一定周期后归还借书人。

五、附则

1、本制度适合公司全体员工;

2、本图书借阅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图书借阅制度 篇5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务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能够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务必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务必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务必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群众借阅。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