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规定,遵守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同时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检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二)参加产品试验时,组织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产品试验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三)在组织产品加工、装配、运输时,明确现场作业安全要求,提醒相关人员在加工、装配、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的职业安全卫生事项。
(四)因整改隐患需要加工的设备设施零、部件,应与产品零、部件同样调度,按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生产加工。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生产组织、调度管理中,有权拒绝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的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随时了解、询问矿内任何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
3、有权拒绝任何人在安全管理中弄虚作假行为。
4、在组织安全生产活动中,工作员不符合安全条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责令整改。
5、对无措施工工程,有权拒绝和制止开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生产经理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调度,行使安全生产调度权,对当班安全生产调度负直接责任,对科长负责。
2、随时了解清楚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认真记录各种汇报,及时地、准确地将汇报情况反馈、报告给生产科长决策、指挥,由于报告不及时,情况失真,造成指挥失误,负重要责任。
3、深入现场,入井天数不低于矿规定,了解掌握矿安全生产布局和生产现场情况,熟悉调度业务,遵守调度规程。由于不熟悉作业现场情况,盲目调度、指挥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4、搞好值班领导挂牌值班管理工作,督促各队强化现场管理,不出现空班和出早班现象,发现类似情况,及时报告生产科长、安监科、各科队,并负责地督促各科队采取补救措施,达到现场管理不失控,由于现场无管理人员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5、做好入井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按时按实填报登记表,准确统计并上报入井天数。由于上报统计数据不准,发生灾害延误抢救负重要责任,由于不坚持原则,为亲朋好友考假勤而削弱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6、督促各科队、班组执行“三大规程”,按章作业,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执行调度命令、指令,执行调度操作规程,履行调度员工作职责,若传送各种命令、指令失控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7、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不出现脱岗、睡岗、代岗、串岗,坚持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汇报情况。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向值班项目经理汇报,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组织各类人员。若发生事故时,报告调度值班室无人,延误事故的抢险(抢救),扩大事故程度,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依照刑法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8、督促各部门、各工作点必须保证通风畅通,凡发生故障,必须及时落实处理。
一、出入管理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值班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二、安全管理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
4、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5、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6、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三、操作管理
1、中心机房的数据实行双人作业制度;操作人员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机房日志》等各种登记簿,以备后查。
3、严格按照每日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4、每班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5、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四、运行管理
1、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