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编辑帮助大家分享的请假管理制度精选12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条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条病假: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三条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第五条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第七条产假: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事假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病假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婚假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婚假含节假日。
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慰唁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产假
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公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调休假
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行为处理。
6.附则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公司全体员工: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审批确认。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主管领导,中心主任审批后,交由人事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备案归档。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申请规定:
1
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请假,
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人事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主管同意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报中心主任批准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⑤特殊情况需报中心主任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4)、婚假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8天,难产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7)、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
5、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出门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
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主管,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项目部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项目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项目部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办公室)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办公室)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办公室)批准和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办公室)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报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第十三条每个月两天假期,不请假的可以结余到次月。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天路公司夹江青衣江三桥项目部20xx年8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并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驾校所有员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总教练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总教练,教练员还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练员,安排好学员的学习,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内勤员工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后勤负责人批准。教练员请假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2、教练员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再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本组教练和总教练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3、总教练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后报校长批准。
4、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将《请假单》及时交到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3个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驾校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驾校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六、其它规定
1、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
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2、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3、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
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主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驾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请假程序
第一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
并在总务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总务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二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
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当日上班开始2小时内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说明理由及预计返岗时间,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请假1天以内经部门组长批准同意;请假2天以内部门主管批准同
意,请假3天以内科长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科长批准同意后,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总务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五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组长批准和部门主管同意,否则做旷处理。
第六条部门组长和部门主管请假,须经科长和总经理批准,总务部备案。
第七条一般员工请假时组长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后确认工作可以正常进行
后签字,组长和主管请假时需提前安排好备份人员,确保请假期间工作可以正常进行。
各类假种及安排
㈠事假:事假最小使用单位为4小时。员工因私事请假,每月不应超过3天。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事假超过15天,对于请事假超过15天的员工,取消年终奖金。
㈡公假:员工因公请假,如培训等与公司相关的事项,工资照常发放。㈢病假:
1、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根据医嘱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可申请病假,并应当向公司总务部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本和病假证明进行备案。
2、若因急病需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相关证明原件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3、员工所享受医疗期设置:员工在公司工作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最多至24个月。
4、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公司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期工资根据员工在
公司连续工龄设置:
①连续工龄不到两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70%计
发;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80%计
发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100%计发;
5、员工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公司支付其疾病救济费。病假期工资根据员工
在公司连续工龄设置:
①连续工龄不到一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到不满三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50%
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60%计发。
支付疾病救济费的,公司不再支付员工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
※上述所称的“假期工资基数”为员工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
6、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致伤者均不能按照病假处理。
㈣工伤假:
①因工负伤的员工,由公司领导认可并开具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②因工负伤后,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凭工伤认定书到公司登记,享受工伤假待遇。工伤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并计入有效出
勤天数;原先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的,在次月工资结算时补足差额。
公司对工伤员工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定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不能在原岗位胜任的,公司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岗位。
㈤丧假:
①凡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后,凭相关证明给与三天丧假。员工配偶父母、(外)祖父母丧亡的,凭相关证明,可申请1个工作日的丧假。
②丧假需一次用完,不得分开使用;
③丧假如遇国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④丧假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70%发放,不计入有效出勤天数。
㈥产假、陪产假: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
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③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④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⑤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员工,凭医院证明,所在单位给予连续七日护理假;发放基本工资。
㈦哺乳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㈧婚假:
①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结婚证书上表明的登记日期为20xx年1月1日前的,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员工,可享受10的婚假待遇。(遇节假日、双休日顺延)。②婚假需提前一周进行申请并出具结婚证,经总经理批准后一次性连续休完。③婚假自结婚起(以结婚证书表明的日期为准)一年内有效,员工在上述有效期内或离职时没有休婚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④婚假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70%发放,不计入有效出勤天数。
㈨国家假: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休假。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假日。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假日休假办法,结合公司业务需要,在节前发布通知。
以加班抵消请假的,由各部门组长进行统计并上报总务部。
附则
第一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未经本部门直属上级批准,
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2个小时以上的,一律作旷工处理;一周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记旷工1天,当月全勤奖不予计发,另扣发3天工资。同时计入年终奖金评定。
第二条员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公司可
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执行。
第四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总务部所有。
第五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xxx分公司
20xx年6月26日
尊敬的学校领导:
本人于20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 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 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大队部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若遇特殊情况,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获批准的,任课教师应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缺的课。
一、假期的审批
1、基层员工、班组长请病、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主管审核,厂长/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2、主管级管理人员、厂长助理请病、事假,由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3、厂长、部门经理请假,分管副总/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二、请假类别
1、病假/事假
①病或私事申请的假期。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有关人员的批准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的,以旷工论处。病、事假期间不计发薪资及福利。
②因患急病或急事自己不能及时来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后1个小时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向其部门主管或厂长(经理)请假批准方可,并由其部门主管于4小时内向人事行政部报备,员工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时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论处。(此种情况每人每月最多不超过一次)。
2、婚假
①转正后的员工结婚可申请三天有薪假。婚假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主管、厂长审批后持有效结婚证书及户口本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
②员工申请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书二个月之内申请。
③员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婚假:婚假假期限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3、丧假
公司员工的三代直系亲属(嫡亲父母、子女、配偶、嫡亲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死亡证,享受三天有薪假。
4、伤假/公假
①员工因工作受伤,必须在受伤的两日内持本人书面《事故报告》(伤情严重的,可由部门办理)交厂长或部门经理签字认定为工伤假方可,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②伤假必须由区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假诊断书或证明。
③伤恢复后,不论休假假期是否满都应主动复工,否则以旷工处理:工伤期间员工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
④公司批准的脱产参加会议、培训学习、陪护住院员工等均属公假。公假期间员工工资按本人基本薪发放。
5、探亲假
①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申请回家探亲,省内员工年探亲假10天以内,省外员工视路程远近探亲假10-20天,探亲假期中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不另计。
②探亲假一年只能申请一次,当年不休,第二年不累计:申请探亲假的员工应在公司生产经营淡季分批休假,并须提前十五天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厂长/经理审批,人事行政总监批准。
三、规定及说明
1、公司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在部门/厂,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请假天数超过5天(不含)的,其工资顺延一个月发放。
3、职务代理人制度:特殊岗位员工、部门组长及以上人员,在请假前需安排好职位代理人,否则不予批假。
4、所有请假手续原则上均由本人亲自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不得电话请假、他人代假。
5、特殊情况要求续假的员工,应按规定办理续假请批手续。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续假的,应在第一次实施休假结束前提报部门主管、厂长/部门经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续假,回来办理续假手续时应出具相关的证明,续假假期超过三天的,厂长/经理应提报人事行政部同意方可。
6、在请假期限内提前回到岗位者,应在当天办理销假手续。
7、无正当理由一天以上未到岗位上班着,部门主管应及时将相关人员名单上报厂办或人事行政部,对部门主管蓄意隐瞒的,按《员工手册》第八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给主管记过处分。
8、公司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经常请假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9、请假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一.请假首先需经各小组负责人处报备、申请
二.经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则到行政部报备、申请
三.请假需提前写请假条、并交行政部
四.如需事后补请假条则先有各小组负责人提前代填写请
假条交行政部,待请假人回来到行政部补签字
五.管理层请假需向上级主管报备、申请
六.各部门原则上一天只允许有一个同事请假、超出一人则
扣罚小组负责人当月奖金50元/累加翻倍(奖金无则补助里扣除)(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需向××报备、未报备按本规定处理)
七.(各小组负责人+行政部)有一天的请假权限、请假2
天需找××报备、申请。3天(含)以上需经××同意方可请假
八.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九.本通知即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管理,特殊工种由该工种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考勤管理部门职责
1、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建立。
2、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统计《员工请假单》,并对员工上下班刷卡进行控制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控制考勤管理,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方面问题与行政人事部相互沟通。
四、考勤办法和要求
1、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打卡考勤。
2、员工考勤是公司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3、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打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4、行政人事部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次月4日以前将人员出勤情况汇总报送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于次月6日以前将审核签字后的汇总考勤表报送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依据之一。
5、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做到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
6、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二年。
五、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公司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季节情况,予
以确定通知全体员工。
2、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打卡。
六、考勤内容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打卡但未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三次(1小时以内)或月累计迟到五次(1小时以内)以上者除按迟到处理外,另累计旷工2天。
2、早退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提前刷卡或离岗视为早退。早退处罚规定比照迟到条款处理。
3、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②、特殊情况下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条的;
③、假期已满,逾期未归的;
④、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报到上岗工作的;
⑤、无故不打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处罚规定:
旷工不足2小时,扣罚旷工者1天工资;旷工2小时至3小时(不含3小时)扣罚旷工者2天工资;旷工3小时以上者扣罚旷工者3天工资;旷工12小时(含12小时)者给予辞退处理。
七、事假
1、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2、事假应事前半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的,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以上者按一天计算。
4、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按事假处理;
5、请假权限:员工事假1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员工事假2天,一般管理人员事假1天,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员工事假3天以上(含3天)一般管理人员时间2天以上(含2天),中层管理人员事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6、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7、员工每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视情况按以下条款之一处理;①按旷工处理;②调整其到行政人事部待岗培训(其间工资按待岗员工工资待遇发放)。
8、婚、产、节育、哺乳、工伤、奔丧假不计入事假内。
八、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2、病假必须提供医院疾病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3、员工请病假应提前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办理手续的,必须班前1小时以外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应补办病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按旷工处理。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含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
十、补休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2、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期间应与加班时间相等,调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当月不调休者,以后不得在调休;
3、调休应到本部门办理调休手续。
十一、婚假
1、员工达到适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发放。
十二、产假及节育假
1、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后立即做结扎手术的增加7天;
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3、产假、节育假期间按其本人假期间正常出勤发放基本工资。
十三、奔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天,并根据远近给予相应的路程假;属于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期1到3天(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2、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
一、制定目的
为将本公司有关请假的规定事项制度化、标准化,促使各部门员工的请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准则。
二、适用范围
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均遵守本准则。
三、权责
1行政部负责准则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
2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核批准。
四、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应先到行政部或部门领导处领取《请假条》。
2请假人详细填写所属部门、请假日期、假别、请假事由等内容后,一式两份,由上级部门领导批准签字。
3将已经批准的《请假条》,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备案,一份交门卫留存并登记以便考勤。
4、因特殊情况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通知到行政部,否则记旷工处理。
五、准假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当班班长批准,三天以内者要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批准。超于三天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
2部门领导须请假者,则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六、假别分类
1事假
(1)员工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2)且须提前申请;
(3)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4)不满半小时着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4小时为半日;
2病假
(1)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者;
(2)必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
(3)病假期间内的工资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发放;且没有全勤奖。具体如
下:①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②病假超过1
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固定工资
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五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③假
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
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④上
述人员病假期间,各类津贴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⑤病
假期间的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比例发放。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
(2)经医院证明无法正常工作的;
(3)须提供公司领导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
(4)工伤期间内的工资,公司给予其基本工资;
4其他假别
(1)其他假别包括婚嫁、丧假、产假、护理假等;
(2)请假必须听过公司部门领导的书面证明;
(3)婚嫁:切需提供结婚证原件!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复婚和再婚除外,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续假
1周;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程假;④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予假期;⑤婚假不包括公休假
和法定假期;⑥工资照发;且没有全勤奖。
(4)丧假(直系亲属)3天,工资照发,且没有全勤奖。
(5)产假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予员工90天的假期,其中包含
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切需提交‘结婚证’‘准生证’,期
间的工资不享受绩效考核,给予其基本工资
(6)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劳动节
3天、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3天,根据公司生产情况而定;
(7)陪产假:法定婚龄男方可享受1天陪产假;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晚育的,
男方可享受5-7天的假期;
(8)探亲假:暂无
(9)路程假:除了过年有路程假之外,其余时间无,此路程假仅此针对路
程较远者。贵州地区单次3天,浙江地区单次1.5天,江苏地区单次
1天;
(10)七、补充说明
(1)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办理相关请假事宜;
(2)因突发事件或疾病必须请假而未办理手续的,应先告知上级部门领导,得到允许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立即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3)旷工的认定:未经批准而强行请假者;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者;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休假者(事后又无办理补假手续);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未批准续假,继续休假者;捏造虚假事实或无理由休假者;全月迟到次数在3次(含3次)以上者,以旷工半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