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篇)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状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2、跟车老师务必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3、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务必在当日记录中做个性说明,以免遗漏。
4、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务必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务必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6、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务必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7、督促校车司机务必持续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车司机务必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1、家长接送幼儿务必出示接送卡。
为了切实保证幼儿的接送安全,通过开学初摸底、了解发现有拼车、租车、包车的现象,9月26日下午,在会议室召开了交通安全专题家长会。首先告诉家长我园在平时对自拼接送车的抽查和观察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其次幼儿园对幼儿接送安全有关要求最作重申:
(1)幼儿园要求家长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接送人员要基本固定,并严格执行凭卡接送制度等;
(2)不准用非运行车辆接送幼儿;
(3)不准用单位包车接送幼儿;
(4)杜绝家长拼车合租接送幼儿;
(5)不准超载接送幼儿;
(6)不准让幼儿乘坐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并报当地交警部门。用摩托车、三轮车和电瓶车接送幼儿的'家长也要保证安全,只能接送自己孩子。
通过此次会议,让家长认识到拼车、租车、包车现象存在很大不安全的隐患,引起了高度重视,提高了家长接送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万无一失。
一、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幼儿独自回家,要幼儿家长亲自接送。
二、老师必须熟悉每位家长,不能让不认识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
三、为了确保,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十六周岁以下的小孩子将幼儿接走。
四、如有家长工作忙,叫外人送幼儿上学,必须交待家长,一定要同车主讲好,把幼儿交到班主任手中。
五、各班老师平时通过故事、儿歌、游戏的形式让幼儿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
六、坚决制止黑车、非法车辆(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等)、拼车接送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