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精选23篇】

教师考勤制度(通用23篇)

教师考勤制度 篇1

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教师于7:40到8:10务必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放学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

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 篇2

1、事假

请事假应先上交请假条至园长室,征得学校行政同意,方可请假。一般连续事假不超过五天。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具体事假工资发放细则见绿皮书第30页)。

事假一天扣除500元,两天扣除1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并需扣除年中(终)考核中全勤部分、团结协作部分、规章制度部分等。

2、病假

病假者必须提前一日征求行政同意并于次日上交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除紧急状况,如突发急病等可当日请假),如不履行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园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x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年7月1日起施行。)

在不影响带班的情况下,每周有半日的病假福利,并于第二日将病历证明交至行政处。(半日病假福利只能在下午使用)在此情况下,不扣除任何工资奖金,否则作病假处理。若请病假五天以内(包括五天),扣除相应天数车贴、工作量津贴、月考核中考勤奖部分(50元)。若请病假超过五天,则只拿国家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

注:若发生病(事)假,同班教师首先自行解决困难。

3、产假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xx市关于产检假的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在怀孕过程中,无请病假者可给予1000元奖励;请假累计不超过5天者可给予500元奖励。(产检、每周半天病假不计算在内)产检可用每周半天的病假福利,超过部分需用调休单)生育前,除法定产检假、我园规定的每周半天带薪病假外请病假人员,若病假每满5天,则需在当年暑假多带1天暑期班,10天封顶。(若当年暑期班未开班或暑期已过,则需顺延至次年暑假)。产假期间如遇暑假,则不顺延。

备注:幼儿园无寒暑假,但视作轮休。暑假2个月,原则上2周上班、1周培训、1周开学准备,故有顺延30天之说。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且98天产假包含法定节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以预产期为准,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除提前生育外,不得放在产后休息。

(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包含三个月,且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4)生育前,除法定产检假、我园规定的每周半天带薪病假外,无请假人员,产假期间如遇暑假,可顺延30天(见备注);如遇寒假,可顺延7天(见备注)。

(5)生二胎就没有晚育假,只有98天的产假。同时,配偶也没有护理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需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xx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授乳时间哺乳假:

教职工可在不影响带班、教研活动及重大会议等情况下,每天可有一小时的授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4、婚丧假

婚假:天数按上海最新规定。(女20男22——3天;女23男25——10天,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婚假需在结婚当时立即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与学校协商,并在正式领证后的一年内使用,逾期作废。

丧假: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可请假3天;祖父母(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外祖父母),可请假1天。

5、调休

必须在不影响带班、早锻(无教练溜冰)、园内会议、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园内大活动等情况下,事先办好调休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上午调休一学期不超过两次),必须得到行政的认可。调休以半小时为单位起调,当天必须交调休单。如三天内交调休单作事假处理,三天后作旷工处理。调休冲病假必须在病假当时提出(最多使用8小时调休),过后一律不作调休。

6、迟到

如迟到必须及时向行政说明原因。(如遇特殊天气或突发状况酌情处理)早班因个人原因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10元、每5分钟扣除10元,以此类推,不得超过15分钟。(并影响本年度规章制度奖项)迟到15分钟以上或迟到后不签到者,经发现扣除100元,并扣除年终全勤奖。晚班迟到者,需提前告知行政,经允许可使用调休。无故早退者,无需说明理由一律作旷工处理。

7、值班

节假日值班经安排后不能随便调换,如因私自调换造成值班人员空缺,双方皆扣100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换,经由行政同意后方可调换。值班时间内随便离岗、带外人入园而产生严重后果作行政处分。节假日值班给予8小时调休单,除夕、大年初一、初二、初三(根据当年具体放假时间定)值班人员另外给予100元奖励。

8、培训学习

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培训活动(包括外出培训)、年级组长和部门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早一日告知行政,在征得行政同意并上交有关证明同时征得本单位行政同意。(若只向培训处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幼儿园组织的重大活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早一日告知行政,在征得行政同意并上交有关证明后,方可缺席。无故缺席者,做旷工处理。

9、旷工

旷工者,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本年度年终考核不合格、推迟一年申报职称晋级等事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x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年7月1日起施行。)

教师考勤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更好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保证我校的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离开工作岗位,不能上班的人员,必须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

1、实行坐班制。凡临时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须经年级值日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上班时间学校有事布置须在30分钟内到,否则当请假或旷课论处。(抽查坐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2、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还应自行调好课程,并把调课情况附写在请假条后,让顶课者签名,如没有找人顶课要年级安排上课每节扣8分给顶课教师,从绩效工资教师出勤项目中扣除。没有安排的课程需报年级负责人安排,不报当旷课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作旷工论处(确因特殊情况者,回校1天内要补办请假手续,超假者亦需要补假,不办补假的作旷工论处),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教师参加函授学习(或与个人有关的如计算机、心理健康等学习)要把学习的通知交年级长审阅,并履行调课请假手续。教师应在学习前一周将学习期间所有课程填在请假条后面并注明“学习”,写清已上几节,还有几节须年级安排。公差、学习期间课程原则上需个人全部调好,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年级安排。否则学习亦当请假处理,有课的按旷课处理。

3、请假批准权:请假七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股批准;请假5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级级长批准,请假1天或半天由负责考勤级委员批准。

二、出勤考核各年级负责请假调课报批的年级负责人作为教师考勤统计员,每月月底打开指纹触摸签到机统计公布一次教师考勤情况,并将教师考勤情况汇总计入绩效工资考评。三、缺勤的处理(执行绩效工资中的考勤考核)

1、①坐班考勤:按时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1分,旷工一节扣2分,病假3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1分。(注:①上午第四节课没课教师可放学。其它上课时间为上课或坐班时间,否则作缺勤处理。②提前下班作早退处理。)②上课考勤:按时上下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3分,旷课一节扣20分.③升旗、校会及各项大型活动考勤: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3分,旷工一次扣10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规定: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辞职或自动离辞的,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丧、嫁、娶、产假(含陪产假、流产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晚修教师要准时下班辅导,迟到、早退、缺课按白天考勤处理。晚修请假取消当节补贴,找人顶课经值日领导同意方可请假。

5、严格执行上班到位制度,采用指纹触摸签到机签到。教师签到时间为:上午9:00前,下午3:00前。负责当天值日的年级负责人每天抽查一次教职工到岗情况。

教师考勤制度 篇4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2元。

3、集备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县文件执行。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3、每学期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按人县文件精神报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本规定自x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 篇5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与7:30到校,蹲班老师与7:40到校、其余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30后。

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于1:30到校,蹲班老师于1:40到校,其余教师于2:00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5:30后。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 ◆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发给满勤奖20元;5次内(含5次)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2元,6—10

次内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2元;10次以上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5元;有到校未签到、签退者视为迟到、早退。

2、事假每月为3次,超过3次,每次扣2元。

3、旷课一节扣10元,每月旷课达2节取消当月满勤奖金;同班语文、数学教师旷课时,搭班数学、语文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值日领导安排的教师每节课扣5元,每月达4节课取消当月满勤奖金。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非业务性及其他娱乐活动,检查发现一次扣10元。

5、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下列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

1).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扣1元,因故请假扣2元,无故缺席扣5元。

2).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扣10元。

3).校性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视为上课。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7、请假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 篇6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教师出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20xx年2月7日行政会议讨论,修订本规定。

一、出勤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师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二)根据规定请假。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遇事或生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假条交学校领导或上级审批),得以批准后方可离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课、不辅导学生、不参加学校会议、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定为旷课(旷工),旷课(旷工)1节扣罚工资80元,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校会及其他临时会议按2节课计,大型活动按涉及的课时计,升旗仪式按1节课计、全天性活动按8节课计、其他活动或工作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二、出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规定时间到校值班。早读期间负责安全管理辅导(早读辅导)的教师必须早读铃响毕及时进入教室辅导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上课(7:00)前赶到教室或学生集中地点,晚自习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辅导,按时上下晚自习。晚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节晚自习上课方可离开。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写假条(却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填写的可委托非值班行政人员的'教师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长请假,并说明课程属自己安排还是学校安排,若属自己安排课程,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课程的班级、节次和代课教师。请假手续必须在上课(或会议、活动)前半小时办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师因不按时请假而造成无人上课、无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领导查课后才请假,均按旷课(旷工)处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病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教师因住院治疗而请病假的,经批准后不扣工资。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事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事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

病、事假每节扣业务分1分,按规定扣完为止。

教师自行安排代课,学校不付教师代课工资,代课教师要认真上课,承担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等责任。

(3)公假。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涉及课程变动、课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写假条交值班行政检查。

(4)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婚假: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达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且达不到晚婚条件结婚的婚假3天。

丧假:教师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逝世的,丧假1周。

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符合晚育条件(提供依据),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0天。教师请产假均需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

三、出勤奖惩规定

(一)一学期无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发给满勤奖100元(从绩效工资中列支)。

(二)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列入考核,不扣罚工资;迟到、早退5—20分钟,按0.5节旷课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按1节旷课计。教师因迟到、旷课(旷工)、早退而造成学生无人管理或管理脱节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教师承担纪律的、经济的、法律的一切责任。

(三)非公事,教师不得调课,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事调课不计假。

四、其他

(一)学校实行行政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上、中午按时到校,放学后将工作安排好才离岗,要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出勤规定对教师的到岗情况进行详实的检查登记。

(二)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关规定到位履职、管理辅导学生,班主任失职失误的视其情况按旷课(旷工)1节以上处理,造成的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三)长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不按规定到岗到位的,按规定作旷工1节以上处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

(五)出勤实行周公布、月总结、学期结束汇总的统计方式,根据规定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继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本规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 篇7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缺勤。

3、教师应按规定时间的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谈聊天、上网打游戏,不准擅离外出办私事,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及工作日午休时间不得饮酒,若因饮酒造成的工作失误,则由学校办公会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考勤以学校主管考勤领导的考勤登记为主,值周教师的值周检查登记为辅,学校领导不定期查岗为补充。周末值周教师要向主管考勤的学校领导统计汇总。

2、例会、教师全体会议、教研组、年级组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由相关处室负责。

3、考勤领导例会时必须将该周教职工考勤情况向全体教师做详细通报。

4、学校有重大集体活动期间,或特殊时期,全校教师应到场,一般不给教职工批请事假。

5、教师请假必须写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返校后须主动销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或代假。

6、教师因公外出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将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交由校长签批后将假条交教务处。

7、教职工事病假,一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两天至三天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至五天由校长审批,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由校委会讨论决定。三十日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加注意见,上报教育局审批。婚、丧假及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批假。

8、请假教师自行找代课教师的,必须在假条上注明,不超假则不扣工资,超假者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未安排好代课教师出现空堂,一律按旷工记。

9、未按要求找代课教师的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不管是否超假以每天50元的标准交代课金。法定假及公差的教师应交代课金由学校经费开支。

10、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代课的教师,上课的按每节20元发课时费,看课的按每节10元发课时费,

三、奖惩规定

1、教职工一学期病事假天数在下列范围内不扣发工资:本地教师三天,市外特岗五天。

2、教职工全学期累计超过以上规定者,按下列标准扣发工资:超事假一天扣工资的10元,超病假一天扣工资的5元,重病住院者另计,迟到、早退每次5—20元,旷课一节4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

3、班主任必须上早操,早操每缺勤一次扣3.00元,学校例会或要求教师参加的活动集会每次按一节课计。

4、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事故的,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负责,并给予纪律处分。

5、因特殊情况,节假日或双休日在校上班的,其工作天数可按加班给以适当的的报酬。

6、学校每学期设全勤奖300元。全学期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现象(免早操者除外)发全勤奖3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教师考勤制度 篇8

一、我校的工作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除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教职工必须准时到岗。假日学校安排的值班,及其它的工作,作加班处理。凡工作日内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的,均应请假。

二、请假分公假、病假、事假三类。公假需有关单位通知,经校行政批准;病假需有医院或校医务室建议休假说明,本人申请,校长批准;事假需有正当理由,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由校长批准。远道探亲请假一般安排在暑寒假期间。假满后回到工作岗位,必须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离校期间出现事先无法估计的情况,必须请假而又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把情况通过电话、电报等方法向学校报告,来校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三、各类假期审批权限如下:

1、超过一天者,由校长室批准。

2、在半天以内(含半天),由部门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3、病、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者,均须填写请假单,办理批准手续由有关领导批准后送教导处(总务处)登记、安排代理事宜。请假教职工对病、事假所缺课职务,应主动提出处理办法,供有关部门参考,但不得自行调动、安排课职务。

凡工作日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又没有履行请假、补假手续的,均作旷工论,并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附:丧假请假手续参考以上办法办理。丧假规定按市级文件规定处理。

四、各类事假、病假和旷工的工资、奖金处理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奖惩条件办理。

五、教职工有缺勤情况,每月底由教导处(总务处)汇总到学校办公室。每学期结束,由办公室汇总填入考勤成绩栏。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4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1、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2、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4、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5、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6、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7、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2元。

3、集备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县文件执行。

2、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3、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4、每学期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按人县文件精神报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八、其他

1、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2、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3、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 篇9

教职工请事假一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1、对上下班、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配餐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2、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

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制,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迟到每分钟扣5元。迟到20分钟后的按旷工计算。

4、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如有脱岗发现1次扣50元,外出不登记者也算脱岗处理。

5、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3―5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迟到,早退每分钟扣10元,上课3分钟后按旷课计算。

6、值日:值日时间与要求以校办规定为准。

7、会议与活动: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始到结束,具体办法由相关组织处室规定。

四、考勤奖励与扣发

8、教职工一个学期正常请事假为一天,超一天以上扣xx元。

9、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事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职工请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0、病假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超过3天由教导处调课;病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病愈后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者一律按照事假计入考勤。

11、特假(婚、丧、产假等)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外教师如果子女结婚,可请2天特假。

12、无辜旷课一节扣100元。

13、上班期间喝酒扣1000元。

14、旷工指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旷工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和绩效工资334。

五、补充说明

16、教职工考勤由教导处每月一统计,报校办公示,校长签字后执行。

17、执行中凡本条例未涉及的事项均由校委会、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教师考勤制度 篇10

1.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作息制度,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有事或因病要及时请、销假。

2.请假范围:

事假、病假(出据医院证明)、产假、婚假、丧假等。

3.请假程序:

园长请假,超过一天(含一天)以上或离开市区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园办公室;副园长请假,一天之内,由园长批准,超过一天或离开市区需经园长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园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之内的由分管园长批准,超过一天的或离开市区需经分管园长同意后报园长批准。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值周管理人员备案,一天以上的或离开市区需经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园长批准,超过三天(不含三天)需经分管园长同意后报园长批准。工作人员中途外出,除了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外还须向值周人员备案,并履行登记手续。

4.中途外出超过两小时算半天事假。

5.请假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工作岗位时,须向批准假期的领导续假。

6.批准假期的领导不在时,由同级副职代批、代续。

7.教职工请假期满上班或提前上班均要向批准假期的领导销假。

8.教职工请假,必须申请写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教师考勤制度 篇11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书面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二、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款2元;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扣款20元),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三、教师有事必须书面请假(电话或带假不作为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学部负责人签批,请假按一节课扣款5元计算。半天以上由学部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学部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五、学校例会(周三、日)请假一次扣款15元,迟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10元。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值班工资一倍的罚款。

七、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学校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每超假一天罚款30元,超假两天以上(不含两天)的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十、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十一、教职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月底上报校长办公室存档,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 篇12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须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在返校后须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报请校长审批。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回校后及时把课补上。

四、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年级领导请假,并要在传达室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六、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七、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时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批。

八、两操、集会、学习、例会,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

九、事假每天罚款30元,病假每天15元,例会每次不到罚款20元,迟到(签到时间过后10分钟,特殊天气酌情处理)一次罚款10元,在校上班有课未上,每节课罚款20元,请假超过一个月,本年度不能评优,本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每天请假罚款同上。

教师考勤制度 篇13

为了严格出勤、请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请假、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1、会议、学习及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有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由值日老师监督下执行。

4、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作半天事假处理。

5、每位教师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权利和义务。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7、负责考勤统计人员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考勤情况送总务处。

二、请假手续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需校长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超过两天的应持病例或医院证明到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作病假处理。

3、假毕或续假应输销假或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须在离岗次日办理补办手续。

三、假期处理办法

(一)规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半个月;

(2)丧假(指直系亲属亡故):三天;

(3)小产:(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二周;

(4)产假:(指晚育者)98天(含产前半个月,产后2个半月);

(5)哺乳期(得经报告后批准)六个月。

2、待遇:

(1)婚、丧假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学校及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享受校发的月考勤奖。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2)小产、产假(指符合计划生育的)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不享受校发月考勤奖。产前请假按病假处理。

(3)哺乳假(指已批准的)期限内,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享受期间校发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提倡敬业精神,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但如确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经批准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病假2周(含双休日),扣发当月全勤奖。

事假:经批准的事假,自负代课金(按每节15元计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事假7天(含双休日),扣发当月考勤奖。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每日二次,教师本人签名,教师之间不得代签。

2、时间:上午到校8:10,下午离校4:00;值日老师上午提早30分钟到校,下午推迟30分离校。

3、教师婚假、产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

4、教师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经学校批准可请假3天,祖辈可请假1天,不扣考勤奖(不影响学期全勤奖)。

5、确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可凭医院有关证明,调整好功课后,经教导处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资,但一个月限二次以内。

6、一学期全勤,无一次迟到、早退、请假,奖300元,累计一天内奖200元,累计二天以内奖100元,请假超过二天,不享受学期全勤奖。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含值周、值日、值操、会议活动等)。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

5、拒不接受教导处或教研组确定的公开课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发考勤工资。情况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 篇14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值日值班教师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上班时间: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也要及时签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下班时间必须及时签退。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扣款标准: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旷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教师上班其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班级,禁止接打手机(一律关机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签到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并填写请假条,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准假后领取假条跟中小学分管领导说明,同时将请假条交主管考勤领导处并签字;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否则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6、代课教师咋完成自己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学校支付给代课教师每节3.00元的代课费,教导处每天做好缺勤人员的代课工作和统计工作,每月报校长室、财会室各一份。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一周),婚假、产假期间含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教师要按时请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师丧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父母;外地教师的丧假根据里程决定天数,其他直系亲属三天,产假、婚假、丧假含节假日,但不算满勤。

9、教师父母生日、搬迁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满勤。

10、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

11、教师每月给三次交费时间(电话费、电费、闭路费),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教师给2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必须及时签到签退。每超过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师每月给一次提前1小时回家的机会,但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需通勤教师,冬季给每天提前30分钟回家的机会(但必须说明),不算满勤。

1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内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30分钟。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假的记录工作。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予以解聘。

15、一学期内,无病事假,无早退、无迟到的教师视为本学期满勤,奖励该教师50元,奖励量化分值5分。领导、教师超勤奖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作好每月的教师考勤统计工作,一式两份报校长室审核,财会室存档。

17、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其结果将运用到年末教师评价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有与国家规定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教师考勤制度 篇15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无特殊情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4、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值日校委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6、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积分5分,

2、旷课一节扣绩效考核积分2分,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绩效考核积分1分,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

3、事假每天扣积分绩效考核0.5分,病、婚、丧、产假,只记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处理。

4、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评优优先考虑。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天两次,第一次为上午8:00前,第二次为下午3:30后,教师到值日校委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代签作缺勤处理。

2、值日校委按月轮换。(具体见安排表)

3、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4、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5、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6、值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 篇16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办法

1、学校实行教师签到制度。值日领导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周汇总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 下午:全体教师于预备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自己安排。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自己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次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 篇17

一、我校的工作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除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教职工必须准时到岗。假日学校安排的值班,及其它的工作,作加班处理。凡工作日内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的,均应请假。

二、请假分公假、病假、事假三类。公假需有关单位通知,经校行政批准;病假需有医院或校医务室建议休假说明,本人申请,校长批准;事假需有正当理由,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由校长批准。远道探亲请假一般安排在暑寒假期间。假满后回到工作岗位,必须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离校期间出现事先无法估计的情况,必须请假而又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把情况通过电话、电报等方法向学校报告,来校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三、各类假期审批权限如下:

1、超过一天者,由校长室批准。

2、在半天以内(含半天),由部门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3、病、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者,均须填写请假单,办理批准手续由有关领导批准后送教导处(总务处)登记、安排代理事宜。请假教职工对病、事假所缺课职务,应主动提出处理办法,供有关部门参考,但不得自行调动、安排课职务。

凡工作日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又没有履行请假、补假手续的,均作旷工论,并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附:丧假请假手续参考以上办法办理。丧假规定按市级文件规定处理。

四、各类事假、病假和旷工的工资、奖金处理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奖惩条件办理。

五、教职工有缺勤情况,每月底由教导处(总务处)汇总到学校办公室。每学期结束,由办公室汇总填入考勤成绩栏。

教师考勤制度 篇18

学校实行教师指纹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师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领导、教师7:30前,下午考勤教师4:00后(值日领导、教师学生清校后方可离开)。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日内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教工病休必须持指定医院医生诊断书,即病休证明(急诊除外)向有关领导请假后方可休息,急诊可于第二天由家属或本人办理补假手续。

3、教职工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突发事情除外),经同意后才能离岗。

4、1)病、事假1天以内向教务主任请假,课务自行安排,教务主任需做好记录,每月底报学校备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内自行安排课务由校长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课务由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人流15天);丧假3天(路程遥远可适当给与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婚假、产假和丧假不影响当月考勤奖。(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6、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课务。

7、请病、事假,要事先对调好功课,如果无法对调,要负实误课时的代课金。

8、每位教师每周有1个半天“机动假”(没有功课的时间),每周允许1次迟到。使用“机动假”要做到:①必须到办公室登记;②不能影响自身课务、不能影响参加各类教研活动;③婚假、产假不享受当月“机动假”。

9、①目前暂定:无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奖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奖,病假1天,扣考勤奖50元:2天至4天,从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奖;5天以上扣当月全部考勤奖。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当月考勤奖;3天以上事假无当月考勤奖。旷工1天者无当月考勤奖。

如遇见与上述各条款不符事宜,则需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给予解决。

教师考勤制度 篇19

一、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1、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学校值周教师提前30分钟到岗,楼层值日教师提早20分钟到岗。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2、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遇学校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一般不予批准。

二、离岗请假有关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一天以上(含一天)都要事先报校长同意并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直接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遇有急事,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1、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出入校门,要协助门卫做好教师出入登记,如不接受登记作擅自离岗处理。

2、教师因病不能坚持教学工作,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同意后才能请假。如确系卧床不起或急诊,应及时打电话或托人请假,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

3、原则上不请事假,如确需请假,一至三天必须书面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允许后方能请假。

4、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公假,按有关规定给假,具体如下:

婚假:晚婚15天(经学校同意可分散在一个月内安排),不符合晚婚规定或再婚的婚假为3天。对放弃婚假提前回校上班的,学校给予奖励(每天50元)。

丧假:直系亲属及双方父母死亡后,可给予3天丧假;教师本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过世可给予1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给予路程假(省内1天,省外2天)。

产假:顺产九十天,难产一百零五天(遇寒暑假可顺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请哺乳假,哺乳期间每日享受一小时哺乳假。)

上环假: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持医院证明。);取环假:1天。

小产假: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计划外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

其他假: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要求来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一工作日奖励50元。

以上假期中除产假外,其他假期如遇法定节假日,不重复计算。

5、校假:每位教职工每月可享受6小时机动假,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登记外出时间要与请假时间一致),可以不计缺勤。但逢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8、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三、加班和调休有关规定:

1、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发放调休单(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4小时为半天,5小时以上为一天),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认可。

3、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原则上一次不能超过半天,一天及一天以上连续调休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备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办公室。调休单使用本学期内有效,一学期结束未作调休的按加班费予以结算,半天40元,一天80元(法定节日加班,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代课3节可作调休半天处理,但未调休的代课单按每节课10元结算。

四、在岗工作有关规定:

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热爱教育工作。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教师要自觉遵守办公制度,空课时间必须在学校的办公室办公,不能私自外出,办公时间不离岗串室,不闲聊,不吃零食,不进行网络游戏,不做私事。

4、保持办公桌、教室讲台上的物品安放有序,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五、根据出勤制度,月出勤考核得分如下:

1、一月内教师出全勤,无迟到、早退、缺岗现象得满分15分。

2、一月内累计病假天数1天,得14分,2天得13分,3天得12分,以此类推,累计病假7-1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病假16天及16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3、一月内累计事假天数1天,得13分,2天得11分,累计事假3-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事假5天及5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4、一月内教师有1次迟到、早退现象得14分,2次得13分,以此类推,累计迟到早退现象超过3次的,月考核奖发放一半,超过5次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5、一月内有旷工现象的,出勤分为0分,不发当月考核奖,并影响学期考核。

6、一月内教师没有请过任何假并且没有调休,无迟到早退现象,除得满分15分外,再额外奖励20元。(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的调休单调休的情况除外)

教师考勤制度 篇20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师清理完校园学生,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校长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作好登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假期。

5、学校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自觉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校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绩效考核;

(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

(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学校领导请示批准,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

教师考勤制度 篇21

1.教职员工有病有事时,在不影响上课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考勤按整天缺勤处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课的,要即时与教务处领导请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课年级主任安排好课时,不得空课影响教学。违者按漏岗处罚。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请假,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5.中层以上干部需向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按规定执行。有关特殊假可由领导批准,准假后执行休假。公假需校长签字出单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事假。

7.请假者可通电话,委托他人代替转告,特殊情况补假向领导说清,否则视为漏岗处理,重者取消各类奖金等待遇。

8.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教师考勤制度 篇22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教师考勤制度 篇23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 考勤内容

1、 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 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 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 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必须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不负责责任,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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