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本文是敬业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3篇学校门卫管理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幼儿园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拟定我园门卫工作方案:
1、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2、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园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正常秩序,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幼儿园正常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3、严禁各种商贩进入园内或在幼儿园门口摆摊叫卖。
4、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5、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6、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为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凭证礼貌上岗、认真执勤。持续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二、进校人员务必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三、持续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五、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务必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报纸、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教工订购的物品,到门卫室领取。
七、确保学校上课和下课铃声的准确,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八、确保学校监控录像图像清晰,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一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十、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
2、门卫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本校学生出校门须有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7、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门卫值班人员担任着维护学校安全,师生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之重任,为此,必须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上午六时四十五分开启大门,下午师生全部离校巡逻教室,校园后关闭校门。
2、上班时间不得私自离开岗位,课间、午间严防学生走出校门,放学时,协助值日教师管理学生路队。
3、因工作需要确须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如:送报、打扫卫生、做杂务等,一定要委托他人代为值班。
4、上班时间不能看电视节目,不能长时间阅读书报,不接待外来人员在传达室闲聊。
5、家长来校找孩子、找老师、送东西,须做好书面登记;来校推销物品的一律不准其进入校内。
6、凡从校内携带公物出校门的,不管是谁须询问登记,可疑的及时报告。
7、晚上须不定时地巡视校园二~三次,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作案。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火灾,发现安全隐患速报有关领导处理,重大案情速报“110”指挥中心。
上述职责,望认真遵守,作出成绩的。将予奖励,发生责任事故的则追究相应的责任。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本校教职工凭学校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
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与门卫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验制度
1、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监守岗位,及时开关校门。
二、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清来由,并填写好来校登记表,做到不随意放行,也不与外来人员吵闹。
三、严禁车辆在上课时间进入校园,确因办理公务进入者,经许可后方可驶入,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四、对携带、运载物品出校门人员,要严加盘问,见证明信后方可放行。
五、严禁小商、小贩和拾破烂者进入校园。
六、值班人员在中午、下午放学时间负责检查、维持学生放学路队秩序。
巡逻制度
为认真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治安巡逻制度如下:
一、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岗。
二、巡逻人员要在早、午预备铃前和课外活动等时间对校园内外进行巡逻,检查有无违法乱纪现象及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三、巡逻人员要对每天的巡逻情况及时做好记录,以备查找。
四、若遇到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门卫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对外来人员及校内人员进出校门作如下规定:
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必须严格盘查登记。来访人员须与学校被访人员电话联系对接,经身份确认登记,并填好会客联系单后方可进入校园,离开学校时需记录好离校时间。
2、上学放学时,家长接送孩子时须在校门外等候不得进入校园,各类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
3、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校内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4、所有学生在校期间中途不能出校门,如遇生病等特殊情况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登记后,通知传达室并在家长接送时方可出校门。
5、保安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上班期间身着保安制服,携带安保器械,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必须站到校门口指挥和巡视,发现问题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人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不乱吃零食,不带食品、饮料(饮用水除外)进入教学区,注意锻炼身体,预防疾病发生。
3、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丢食物渣和废纸等杂物,不乱倒垃圾。
4、教师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学生不吸烟。 5、定期进行卫生常识宣传,召开卫生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讲座。
6、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指导和督促环卫工人,搞好公共厕所的清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部及经贸办《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晶,
第二条:所有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各专用场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和违章、违规使用电
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不可超量储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存炸药不得与易爆物品同存一处;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
三)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暴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贮存。
四)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应安装可靠的避雷设施,并定期进行避雷效果检测,确保不发生因雷击而引发火灾和爆炸。
第六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后凭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认真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贮存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的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出详细记录;
四)为防止发生差错,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公安保卫部门应定期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一)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贮存与使用要严格分开,严禁在贮存场所直接使用化学危险物品;
(三)科研、生产中使用保管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学生不得单独进行。
(四)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严格的数量控制,审批人、发料人、使用人。
第八条:严禁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如果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将化学危险物品全部搬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后,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用火证明,才能使用明火。
第九条:工作人员离开化学危险物品场所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化学危险物品贮存的库房内禁止有人居住。
第十条: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应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与安全法规,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主管单位可申报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给子处罚。
为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凭证文明上岗、认真执勤。保持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二、进校人员必须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三、保持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五、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必须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报纸、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教工订购的物品,到门卫室领取。
七、确保学校上课和下课铃声的准确,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八、确保学校监控录像图像清晰,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十、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一、门卫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按时登记交接班(北京时间早晨9:00——晚上21:00),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杜绝无人管理状态。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
二、早上、下午上课期间和晚自习期间值班人员必须锁上大门,严防学生出校园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四、上课、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出大门或回寝室,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或回寝室,必须有班主任假条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才能离校。
五、严禁小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做好门前“三包”。学生骑自行车到校门口必须自觉下车,自行车应按规定位置停放。
六、凡发现校内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员,门卫应立即当面询问,劝其离校或上报学校领导共同处理。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当天值班领导并赶到现场,冷静处理。
七、节假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禁止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做好登记。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及门卫室的卫生打扫及保洁。坚持每天清扫至少二次。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九、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衣冠整洁,接待来访人员时注重文明礼貌。上班时间不能喝酒。
十、门卫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请假制度。因病因事须向学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能调班。
十一、放学后检查所有教室、办公室及其他场所是否能已关门上锁;有权盘查并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晚上要适当在校园巡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后寻衅闹事,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
十二、以上制度希望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者,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或处罚,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1、全体师生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和保安的管理,共同协助维护好校园安全;
2、外来人员来校,门卫必须先与相关人员电话或当面联系,确认后,必须凭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在传达室办理“来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否则门卫不予接待,禁止进入校门;
3、外来人员找同一教师,一律少于等于2人,请教师向亲朋、家长以及相关人员做好宣传工作。如有不服劝阻现象,门卫必须立刻与总务处电话或当面联系,请示答复;
4、外来人员找同一学生,一律少于等于2人,仅限学生直系亲属进入,请政教处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如有不服劝阻现象,门卫必须立刻与总务处电话或当面联系,请示答复;
5、学校往届毕业生来校找老师,门卫必须先与相关教师电话或当面联系,确认后,必须凭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在传达室办理“来客登记”手续,出门时,必须持有相关教师的签名的会客单才可以出门;
6、往届毕业生严格禁止来校找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政教处同意,由政教处负责接待;
7、教师亲属晚间接值班教师回家,一律少于等于2人,必须在传达室等候,请教师向亲属做好宣传工作。如有不服劝阻现象,门卫必须立刻与总务处电话或当面联系,请示答复;
8、上课时间学生不允许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书面批准;
9、上课期间学生不允许进、出校门,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政教处书面批准,传达室并做好登记;
10、下午放学后非住校学生不准进校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批准;
11、在校期间,住宿生一律不允许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政教处书面批准,传达室做好登记。晚自习后,一律不允许出校门;
12、放学或放假,家长接学生回家,只允许由一名直系亲属进校,如有机动车辆,则一律按顺序整齐停放在外来车辆停放处;
13、校园内禁止骑车,出入校门应自觉下车,机动车辆要慢行。外来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必须按顺序整齐停放在“外来车辆停放区”;
14、携带校内物品出校须持有“物品出门证”并经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门卫有权制止其出校门;
15、函电、报纸、杂志及信件由传达室人员签收分发,其他人不得经手、翻动和借阅;
16、传达室内、校门外的“爱心安全区”以及校内的校门附近区域严禁闲人逗留;
17、传达室不得留外人住宿,不得在传达室内喝酒、打牌、与外人闲谈、做私活,不得把学校的公用设施、水电等借予外人使用;
18、在校园内禁止所有妨碍教学秩序和影响生活秩序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保安及时出警,处理问题。
上述制度,如因门卫或保安失职,视事件程度轻重,分别给与书面检讨、扣罚5~20分、辞退直至负法律责任。
牛山学校
一、门卫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手续,细记录值班情况。
二、维护学校形象,文明值班,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地对学生、家长来客宣传学校的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
三、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制式标志,整洁端庄,举止文明。严禁值班期间饮酒和酒后值班。
四、在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得看书读报,不得睡觉,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进行下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娱乐动。禁止在岗期间会客。
五、搞好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保持校门口、保卫室周边整洁卫生,保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六、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检查登记制度,对外来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身份证件、进出时间及车辆号牌等情况认真行检查询问并详细记录,严禁无关人员、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对外人员要求进校园的,要在关闭校门的情况下对来人进行严格询问,验身份,经确认无误并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打开校门,禁止先开后询问。提高警惕,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七、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小商贩、精神病患者、拾荒、寻衅滋事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八、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携带学校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签字或盖章的出门条;搬运私人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并在门卫值班记录上签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九、学生上学放学时,及时打开大门,并配合值日领导和教师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在上学、放学、家长会和人型集会等车流量高峰时,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疏导。发现师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十、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的,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或拨打“ 110 ”报警,并弓协助妥善处理。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一、我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须佩戴校牌。
二、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会客,特殊情况必须凭班主任老师开据的有效假条到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
三、外单位集体到校参观学习,参加有关活动,需事先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按预定时间集中进入。
四、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五、外单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行驶,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推行。
六、门卫对非本单位来访办事人员要主动询问,登记有效证件,或让其出示临时出入证,未经允许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七、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保安人员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八、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秩序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九、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礼貌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务必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决定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状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务必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务必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个性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务必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职责。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用心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务必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职责的,直接开除出校。
为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凭证礼貌上岗、认真执勤。持续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二、进校人员务必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三、持续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五、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务必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报纸、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教工订购的物品,到门卫室领取。
七、确保学校上课和下课铃声的准确,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八、确保学校监控录像图像清晰,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一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十、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