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中心管理制度通用3篇

维修中心管理制度(通用3篇)

维修中心管理制度 篇1

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二、维修申报

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未填报“维修报告单”的,维修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实行维修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工作。凡督查或回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

3.走廊、楼梯、过道、洗手间、活动区域等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或领导负责报修。

4.专用教室(如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报告厅等)的财产、设施由专管人员负责报修。

5.运动区域等公共区域由相关管理员书面报修。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映。

维修中心管理制度 篇2

1引用文件

《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中心维修零部件的管理。

3操作流程

3.1编制备件采购计划

3.1.1每月30日前,各维修组根据实际情况估算出下月各类备件的月消耗量,并上报到维修中心。

3.1.2维修中心根据各维修组的月度零备件采购计划表'以及以往备件的使用情况以及各种零备件的现存量,确定需用备件的品种和数量,编制'月度备件采购计划表',交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3.2备件的采购

3.3.1维修中心于每月末编制下个月份备件采购计划表。

3.3.2列入固定资产的备件,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处理。

3.3.3其它备件在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维修中心采购。

3.3.4所购备件到货后,由维修中心仓库进行验收后将其记入'备件汇总表'。

3.3备件的管理

3.3.1维修中心负责保存备件的所有资料,如备件的各种图表、说明书等。

3.3.3维修中心仓库对各种备件的消耗情况,应做好统计并每月汇总上报维修中心经理。

3.4备件的贮存保管

3.4.1维修中心仓库应将备件入账,并每月进行盘点核对。

3.4.3维修中心仓库应将备件摆放整齐,并做好清洁保管工作,防腐防潮。

3.4.3维修中心仓库应根据先进后出原则,减少备件在库时间。

3.5备件的领取

3.5.1维修工领用零备件的,应说明该零备件之用途,并填写'领用单'。维修中心仓管员根据'维修单'在库存台帐上对该零备件进行核销。

3.5.3维修中心仓管员应认真做好领用台帐,并按月汇总上报维修中心经理。

4记录

月度备件采购计划表

领用台帐

领料单

备件汇总表

维修中心管理制度 篇3

一、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部门工作守则、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保密纪律。

2.诚信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3.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处长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2.负责全处人员工作安排、奖惩、任务分配等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组织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4.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学校基本建设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5.精心组织,认真考察,规范招标,选择理想的勘测、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6.定期召开现场管理和业务工作会,布置、检查、督促、落实和总结工作,及时掌握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情况。对技术问题,组织专家会审;对于造价问题,多搞调查研究;对于质量问题,深入实际全过程监督,切实把好质量关;对安全要常抓不懈,勤检查,多整改,杜绝大的安全事故。

7.主管材料科工作。

8.负责协调内外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9.抓好廉政建设教育,制定并落实廉政制度,定期向校领导、纪委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土建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各级地方政府有关建筑安装的行政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工地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外业的测量放线、桩线交底,沉降观测。内业的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传达公司的有关技术要求。负责工地土建工程技术指导,巡视检查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

3.负责工地的质量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存质量管理记录、资料。接待公司领导、质检站领导的检查指导,对领导提出的检查意见作出书面回复

4.负责审查土建专业的预算、结算、中间验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各项施工方案、材料计划。

5.负责收集、整理、编写土建专业的工程简报,及时向领导反映工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6.负责审查土建专业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对设计变更产生的各种影响反复论证,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确保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7.负责检查指导土建专业的施工单位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工程资料,保证资料与施工同步,避免遗漏后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