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规章制度【合集三篇】

制定规章制度(精选3篇)

制定规章制度 篇1

一、隔离室设置规则

隔离场所设置分别用于发热、乏力、千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患病工作人员的临时安置。隔离室门口设立醒目的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场所。

二、日常体温检测登记

1.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2.严格对观察场所的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加强个人防护。

3.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应由专用车转运至辖区指定定点医疗机构。

4.被隔离者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公共物品和部位。

5.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6.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7.被隔离者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勤运动。

三、隔离室消毒措施

1.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

2.房间内设卫生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

3.被隔离者须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

4.不得使用空调系统。

5.对隔离场所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隔离场所进行规范消毒处理,被观察人员的呕吐腹泻物、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或接触过的所有物品都应经严格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或继续使用,患者离开后,卫生保健人员需对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同-室内不能同时安排不同病种的病例。

四、工作人员防护制度

1.进入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戴一次性工作帽。

2接触从隔离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和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的工作人员,转运隔离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如实施近距离操作时需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3.每次接触隔离者后立即进行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制定规章制度 篇2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4、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5、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7、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8、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9、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0、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1、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2、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3、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4、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制定规章制度 篇3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该掌握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令和法规。

(2)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确定安全生产的根本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首先考虑的是安全。

(3)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适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之前,应充分研究企业生产的工艺流程、危险源分布、员工的教育和学历状况、事故记录、环境状况等因素。

(4)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要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即制度要涵盖到企业生产的所有场所、所有人,现代企业的任何一个人的失误、违章,任何一个部件,哪怕一个螺丝钉损坏,都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

(5)安全管理制度,既有原则性,又有可操作性,条文要具体,制定的指标要切实可行。对于原则性的条款,必须颁布相应的执行细则

(6)企业的各项规定要与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切忌各项制度与规定之间互相冲突。

(7)企业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管理科学,而有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内容十分简单,局限在控制事故指标方面。有的部分条款不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有的企业按厂级、科处级、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从上到下,按大类制订了内容相同的责任制,如领导干部责任制、中层干部责任制等。殊不知由于职能不同,作业条件及作业对象不同,在安全生产方面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责任同职能不能对应,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观能动作用,责任不能到位,使企业人、机、环境及生产经营过程部分失控。在安全管理中,纵横接口处的'责任有的重叠,有的遗漏,造成了遇事不是相互推诿,就是无人管。在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必须明确规定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干,谁干,才能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工作有序。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企业现行组织机构不相对应,影响执行效果有的企业在制订责任制度时,为了走捷径,将兄弟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加修改照搬过来,换个企业名称,反正“天下秀才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造成责任制与企业实际组织机构及职能不相对应。如有的企业本来没有铁路,却有《道叉工责任制》,闹了很多笑话。有的企业在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企业机构、产业结构、干部职务设置发生了很大变化,厂变成了集团、公司,厂长变成了董事长、经理,而原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作相应调整,已自然失效,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充分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有岗位、有负责人就有与之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必须与企业现行组织机构及职能相对应。在分级、分线的基础上进行分权分责。有的企业由于责、权、利的关系不协调,造成有权者不一定负责,负责者不一定有权,担风险者不一定获利,获利者不一定担风险。企业应当尽量做到责、权、利相当。有利于调动各级责任人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3)企业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配套,在实施中无工作程序,落实十分困难如企业安技部门要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履行这项责任),那么就应有相应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相配套。工艺部门不得允许不合格的工装流入生产岗位以免造成事故,那么就应有相应的工装设计、评定、验证、复制、修理、报废、保管、领用等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往往一项安全工作要经历一个过程,或涉及多部门、多层次共同协作才能完成,那么就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去各司其职,才能做到有条不紊。如三级安全教育、涉及横向有劳资、教育、安技、生产等部门,纵向涉及厂级(公司)、车间(分厂、分公司)、班组等层次。所涉及的单位在三级教育中,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干,谁干,根据程序和责任一一落实三级教育才有实效。有的企业新工人进厂,劳资部门未通知安技部门就分配到工作岗位,安技部门发现后才重新安排教育。劳资部门在三级教育方面干什么(通知安技部门),怎样干(向安技介绍新工人基本情况),干到什么程度(只干到知道进行教育的程度),什么时间干(新工人进厂即通知安技部门),谁干(谁负责这项工作,谁通知安技部门),都存在着问题,其三级安全教育程序也乱了套。因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劳动卫生制度和程序文件作支撑。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按合法程序制定,影响权威性新的安全管理体制规定企业自己负责安全管理,很多企业因此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但是有些企业不少职能部门不知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别人告诉后却回答:“那是别人订的我们无法执行”。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不是职能部门自己起草的;二是由安技部门起草后,未通过各有关部门,成为“一家之言”;三是“拿来主义”,照抄兄弟单位的东西。由于责任制本身不具权威,企业安技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根本没有说服力。一旦企业出现异常事件去查找那些责任制文本资料来追查责任时,那些不伦不类的条款,使责任者或受害者都哭笑不得。这种被动式的落实责任制而不是用责任制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主观能动作用的办法,绝对是搞不好安全生产的。制定安全法规,要弄清楚立法与司法的关系,立法有权威,司法才有力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不论是由那个职能部门起草制订,都必须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厂长(经理)发布,这是企业由人治走向法治的必由之路,这样才能使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所肩负的责任落到实处。由职代会讨论通过,才能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厂长(经理)发布是对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定责授权的具体表现。有了较高权威性的制度和行动准则,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才能做到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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