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二胎新政策(通用3篇)

一、陕西省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须同时符合的条件: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陕西省二胎新政策(通用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认定: 篇1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7、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8、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9、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10、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只有一个女孩的;

11、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

12、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

13、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

1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夫妻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第二个孩子。

单独家庭认定标准: 篇2

1、本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核实;

3、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

4、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不发给再生育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陕西省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篇3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申请生育子女前死亡;

3、本人的父母没有收养子女。

夫妻一方是否为独生子女按事实认定,其父母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作为申请再生育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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