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督查工作制度(通用28篇)
(一)本室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临床药学技术人员、设备、图书等。
(二)临床药学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有相当工作能力的药师以上专业人员担当。
(三)临床药学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格的科学态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专业水平。
(四)本室应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处方病历分析、新药疗效评价、老药再评价、不良反应以及血药浓度监测等工作。
(五)临床药学人员要定期参加查房、疑难病历讨论,指导临床个体给药。
(六)室内所有的.仪器、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七)本室的衡器应按“计量法”定期检验,确保衡器的准确、可靠。
(八)保持室内清洁,物品陈列有序,用后清洗干净,放回原处。
一、总则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其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本物业区域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职责与分工
业主委员会职责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维护业主共同权益。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并报业主大会决定。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
组织开展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调解业主之间的纠纷。
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安全、环境整治等工作。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
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和相关部门报告工作。
审核和签批业主委员会工作文件、财务收支等。
监督业主委员会其他委员履行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及委员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承担分工的专项工作。
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及各项活动,参与决策。
密切联系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动态和问题,及时向主任报告。
三、会议制度
定期会议
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次数和时间召开,通常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一次。
临时会议
在特定情况下(如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业主大会决定等)召开,需提前通知并公告会议议题。
会议议程与记录
会议前应确定议程,并提前通知委员。
会议应做好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并存档。
四、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管理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可在物业经营性收益中列支。
财务管理应公开透明,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报销行为。
账目公示
定期(如每季度)公布经费收支账目,接受业主监督。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信息公开制度
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公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等重要事项。
定期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监督与审计
业主有权对业主委员会账目进行预约查询。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会计审计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并公示。
六、其他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印章应专人保管,使用需经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档案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会议记录、工作文件等重要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接待与投诉处理
设立业主接待制度,及时回复或处理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是一个涵盖职责分工、会议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管理体系。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业主委员会依法、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和合法权益。
校园治安巡逻制度:
1、巡逻队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
2、警务室人员实行轮班制度,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责,值班期间不准办私事,不准睡觉、离岗、脱岗,同时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3、巡逻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佩戴袖章或胸卡,保持警容严整。巡逻队长负责对每天的巡逻过程进行记录。
4、巡逻队员要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严禁非法打、骂犯罪嫌疑人,严禁非法使用警械,非法扣人、扣物和罚款。
5、严禁上班期间喝酒、赌博、玩游戏;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
6、巡逻队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巡逻或执行任务时要携带对讲机,确保通信畅通。
7、校园民警要经常性对校园治安巡防队员进行业务指导,每周召开一次巡逻队员工作例会,了解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8、治安巡防队员要重点加强对校园路段、场所、背街巡逻。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和加强哈萨克语言文字的正字正音工作,(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哈语言文字的教师以正字正音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哈语言的hsk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哈语授课的教师hsk小学要达到四级、初中要达到五级以上,哈语言中的汉语教师hsk小学要达到五级、初中要达到六级以上。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和哈萨克语言,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使用汉语进行教学的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汉语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使用哈萨克语言进行教学的教师课堂教学、学生在回答问题必须用正确的哈语言。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普通话课和哈萨克语言文字的'正字正音课,重点讲授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对学生进行普通话训练和哈萨克语言文字的正字正音工作,。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在办公室或其它办公区学校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民语言的正字正音工作。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和民语言的hsk达标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一、督导的岗位类型
(一)按级别分
1、正式督导
1)督导
2)助理督导
2、实习督导
3、临时督导
(二)按工作性质分
1、招聘督导(专员)
2、卖进督导(专员)
3、巡点督导
二、督导的工作任务
1、任务类型
1)招聘
A、根据项目的要求,为公司招聘或推举促销员(使用表格SV001)B、确保促销员的素质和数量均符合要求。女促销员一般的外貌要求:
年龄18-26岁皮肤光洁。
身高1.58米以上身材姣好说话清晰。
2)办入场
A、了解商场办理促销员入场的手续(使用表格SV006);
B、带领和指导促销员到商场办好促销进场手续和获得有关证件;
C、在项目开始时到促销现场指导促销员完成第一次促销场地的布置并在要求时拍回照片。
3)查点
A、按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供的评分标准从侧面观察(不被促销员发现)促销员的工作;
B、若发现促销员缺岗、旷工等严重事件则立即电话上报城市主管,协助解决问题并在相应的巡点表、促销员工资统计表和简明卖进表上做好记录;
C、根据观察的结果对促销员进行奖罚,并做好登记(使用表格SV004);
D、发现有促销技巧不好,产品知识掌握不够或工作热情不高的促销员立即进行现场教育和培训,直至消除上述现象为止;
E、对于销售量不能达到标准的商场要重点考察并实行盯点制,确保促销员已尽到最大的努力,或者将销量提升到目标销量以上;
F、对于形象太差或者屡教不改或者处罚多次仍不改进的促销员坚决予以替换;
G、发现一些影响促销效果的问题,如缺少促销用品、促销场地未能按预先规定布置、货架缺货等要及时联系公司、客户及商场的有关人员并设法立即予以解决;
H、确保在正常情况下每隔1天至少要巡视每个促销点1次,以及至少每天奖励和处罚1个促销员;I、确保每天到达第一个点的时间,不迟于促销员上班时间;离开最后一个点的时间不早于促销员下班时间;
J、巡点时同时注意商场内的.其他情况,更新卖进表(使用表格SV007),并及时上报。
4)回收报表
A、在巡点同时,负责回收日报表,并仔细检查日报表的填写是否清楚、完整、真实,以及赠品统计数据是否准确,需要回收的小票和其他附件是否够数(注意登记表格PR002);
B、在项目结束时,负责从促销员处收回其他需要回收的表格原件或复印件(例如:PR001、PR002、PR003和PR004的复印件)。
5)应急补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促销点补充促销用品(使用表格SV003和通用送货单)。
6)卖进
A、了解每一个项目开始和结束的时间,需要在商场租用的面积和需要使用的促销用具及促销员数量等因素,并及时与客户的销售代表联系,协调双方卖进的步骤;
B、从客户销售代表处获取商场联络函。
C、按约定时间到商场签定有关合约;
D、根据卖进情况填写卖进表(使用表格SV007),并及时上报。
7)培训
一般情况下,促销员应由城市主管做统一培训,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督导要对促销员进行个别培训。个别培训的内容与统一培训一样,既要包括项目培训,也要包括基础培训。
A、基础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一做好促销五原则
(一)形象好
a)按规定穿着
b)化职业妆
c)面带笑容
(二)积极主动
a)喊口号/打招呼
b)热情介绍,耐心回答
(三)遵守纪律
a)不偷拿商场东西
b)不迟到、早退、缺岗
c)不与顾客顶嘴
(四)维护好各方面关系
a)维护好与商场工作人员的关系
b)维护好与客户销售人员的关系
(五)掌握相关知识
a)掌握促销信息
b)掌握相关产品的优点
二标准工作表格的填写(PR001-004)
三促销员奖罚管理条例(PRS001)
四商场办证
五通过Internet汇报当天数据
(注:基础培训时要向促销员发放一份基础培训提纲)
B、项目培训要确保下列几点:
1)促销员手里一定要有一份项目培训资料。
2)督导至少要向促销员当面解说一遍项目培训资料(注意日报表的填写)。
3)促销员至少当着督导的面读诵一遍项目培训资料。
4)督导回答促销员的相关问题。
C、每次现场培训不得少于45分钟。
8)制作促销员最初工资表。
A、促销员的所有请假都必须经过督导(虽然不由督导最后审批),因此督导要详细记录促销员的请假情况(同时注意通知卖进专员更新卖进表),使其及时在促销员工资统计表得到反映。
B、促销员的缺岗、旷工,以及奖罚情况也必须出现在促销员工资统计表上。
C、督导的促销员工资统计表每周至少制作三次并上交报表文员(自己可留一份复印件)。
2、各岗位职责
1)招聘督导(专员)
招聘协助主管、人事文员做基础培训和为促销员安排商场。
2)巡点督导
办入场查点回收报表应急补货,制作促销员最初工资单现场培训推举促销员。
3)卖进督导(专员)
卖进办证培训,按时更新各项目卖进表并及时上报项目主管(及时了解项目卖进和执行情况,发现项目卖进情况有变化,必须于当天之内上报公司项目主管,以便尽快通知客户)。
三、查点工作流程示意图
侧面观察表扬、奖励或批询问促销员销售情况以及检查促销对促销员进行指促销员评、处罚促销员员促销技能和促销知识掌握情况导或强化培训检查和回收日报表观察促销现场,了解卖进情况的变化,登记巡点表(SV004)。
(注意登记PR002)更新各项目卖进表(SV007)和完成其他事项。
四、处罚和奖励
1、处罚
1)日常性处罚
督导不能完成工作职责,或者工作职责完成有问题,则在一周之内,第一次发现每项处罚20元,第二次发现每项处罚40元,第三次发现每项处罚60元,超过三次停薪停职反省。
2)事件性处罚
督导不听上级指挥或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影响项目执行效果的事故或被客户投诉,则每次处罚200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3)特殊处罚
公司在某些重要时刻,会临时提出一些特殊的处罚措施。这些处罚措施会预先通知督导,若督导违反,则按通知的措施处罚。
2、奖励
1)业绩优秀奖
公司每月评审一次督导的业绩,表现优秀的,奖励200-500元。
2)客户表扬奖
督导受客户书面表扬,每次奖励200元。
3)特殊贡献奖
督导因自己的行为或建议,给公司带来了某种特殊利益,则可以申请“特殊贡献奖”。奖金根据“特殊利益”的大小来定,但一般不低于200元。
4)特殊奖励
公司在某些重要时刻,会临时提出一些特殊的奖励措施。这些奖励措施会预先通知督导,若督导获得,则按通知的措施奖励。
五、汇报和作息制度
A、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包括督导)每周休息1天。
B、助理督导、实习督导至少每2天回分支机构开会和汇报一次;职位更高的督导每天均要回分支机构开会和汇报。
C、汇报时要尤其注意下列事项:上交日报表(使用表格SV002)上交巡点表(使用表格SV005)上交工资统计表(使用表格SV008)更新卖进表(使用表格SV007)。
D、督导违反汇报制度,按未能完成工作职责处理;若工作期间迟到、早退、缺岗和旷工,则按公司办公制度处理。
E、请假制度。督导请假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得到同意后才能实施,并且:督导请假1天以下由城市主管审批督导请假2-3天由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批督导请假4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六、工作用表(附表)
1)促销员报名登记表(SV001)
2)项目督导日报表交接验收登记表(SV002)
3)项目督导物资平衡表(SV003)
4)督导工作历程表(SV004)
5)督导巡点表交接验收登记表(SV005)
6)商场档案表(SV006)
7)项目简明卖进表(SV007)
8)项目促销员工资统计表(SV008)
一、儿科门诊医师隶属门诊部统一管理。要严格遵守医院及门诊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程。
二、儿科门诊医生要坚持首诊负责制,遇有疑难危重患儿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应及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三、儿科门诊医师对患儿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按《病历书写规范》及《门诊处方书写规范》规范书写门诊及门诊处方。
四、儿科门诊医师要针对患儿特点,按照我院《儿科常见病诊疗指南》,耐心问诊,认真查体,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六、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传染病转诊、分流到至上级医院感染科或专科医院并做好疫情报告。
七、保持诊室环境清洁整齐及物品完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交叉感染。
八、做好健康教育和告知义务,保护患儿隐私。
九、及时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十、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完成医院及门诊部各管理小组分配的分配的管理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秉持预防为主、预防融合的方针,创建政府非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予的结核病预防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推行以及时辨认出患者、规范化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预防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强化结核病预防能力建设,逐步构筑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分工明晰、协同协调的预防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拟定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非政府实行;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预防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选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预防资源,对结核病预防服务体系给与必要的政策和经费积极支持;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帮助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
(二)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非政府全面落实肺结核患者化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
(五)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多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预防工作;
(六)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七)非政府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培训,提供更多预防技术指导;
(八)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九)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应用性研究。
第八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确诊化疗,全面落实化疗期间的筛检检查;
(二)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检查;
(四)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第九条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预防工作中履行职责以下职责:
(一)指定内设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结核病疫情的报告;
(二)负责管理结核病患者和疑为患者的诊疗工作;
(三)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
(四)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身心健康教育工作。
第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居家化疗期间的督导管理;
(二)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三)对辖区内居民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科学知识宣传。
第三章预防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对求诊的肺结核患者及家属展开身心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预防政策和科学知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宣传。
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对易患结核病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展开存有针对性的身心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
分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建议,规范提供更多预防接种服务。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在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预防性健康检查时,应当重点做好以下人群的肺结核筛查工作:
(一)专门从事结核病预防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
(五)碰触粉尘或者有毒气体的人员;
(六)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
(七)其他极易并使肺结核蔓延的人员。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工作,落实各项结核病感染防控措施,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重点实行以下病毒感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一)结核病门诊、病房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环境卫生及消毒隔绝制度,特别注意环境通风;
(三)对于被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的痰液等排泄物和污物、污水以及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
(四)为肺结核蹊跷症状者或者肺结核患者实行必要的'防水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出现。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的基本原则,接触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医疗机构、科研等单位的结核病实验室和实验活动,应合乎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医疗机构实验室的结核病检测工作,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肺结核疫情形成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按照有关预案实行以下控制措施:
(一)依法做好疫情信息报告和风险评估;
(二)积极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
(三)将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纳入规范化治疗管理;
(四)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医学观察,必要时在请示本人同意后对其实行预防性化疗;
(五)开展疫情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处置情况。
第四章肺结核患者辨认出、报告与备案
第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确诊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并将其转诊到患者居住地或者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选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展开结核病筛查和诊断。
第二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已进行疫情报告但未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督促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第二十一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对肺结核患者展开确诊,并对其中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展开结核病筛查。
承担耐多药肺结核防治任务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痰分枝杆菌培养检查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第二十二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展开管理备案。备案内容包含患者确诊、化疗及管理等有关信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化疗管理等情况,及时更新患者管理备案内容。
第二十三条结核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肺结核患者化疗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和督导管理。
第二十五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肺结核患者制订合理的化疗方案,提供更多规范化的化疗服务。
设区的市级以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实验室检测结果,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并规范提供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危、着急、重症肺结核患者应负抢救的责任,应及时对患者展开医学处理,严禁以任何理由扯皮,严禁因求诊的患者就是结核病病人婉拒对其其他疾病展开化疗。
第二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的相关信息,督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居家化疗的肺结核患者展开定期看诊、督导服药等管理。
第二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进行抗结核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随访复查和管理。
第三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对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推行银行机构管理,提供更多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服务。
转出地和转入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交换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信息,确保落实患者的治疗和管理措施。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管职责:
(一)对结核病的防治、患者辨认出、化疗管理、疫情报告及监测等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情况展开监管;
(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进行改进,依法查处;
(三)负责管理防治与掌控结核病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相关单位以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一)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确诊、化疗、管理和信息打印等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结核病疫情监测与处置、流行病学调查、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防治、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培训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跟踪、患者督导管理和身心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实行监管职责时,根据结核病预防工作的须要,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介绍情况,索要必要的资料,对有关场所展开检查。在执行公务中应维护患者的隐私,严禁外泄患者个人信息及有关资料等。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不予协调,如实提供更多有关情况,严禁婉拒、阻扰。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废止,通报批评;导致肺结核传播、盛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轻易责任人员,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肺结核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未及时实行防治、控制措施引致出现或者可能将出现肺结核传播的;
(三)未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三十五条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违背本办法规定,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废止,通报批评,给与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轻易责任人员,依法给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肺结核疫情监测、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辨认出肺结核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四)未履行职责对辖区实验室质量掌控、培训等预防职责的。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谎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确诊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为肺结核患者确诊化疗的,或者婉拒门诊的;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对结核菌污染的痰液、污物和污水未进行卫生处理的;
(五)故意泄漏牵涉肺结核患者、疑为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第三十七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履行职责对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居家化疗期间的督导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第三十八条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背本办法规定,引致肺结核传播或者盛行,给他人人身、财产导致侵害的,应依法分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以下用语含义: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咯痰2周以上以及咯血或者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疑为肺结核患者:凡合乎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
(1)存有肺结核蹊跷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诱发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者结核菌素试验弱阳性;
(2)仅胸部影像学检查表明与活动性肺结核吻合的炎症。
传染性肺结核:指痰涂片检测阳性的肺结核。
密切接触者:所指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轻易碰触的人员,包含患者的家庭成员、同事和同学等。
耐多药肺结核:肺结核患者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体外被证实至少同时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病毒感染: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出现活动性肺结核,或者结核病患者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
转诊: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转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跟踪: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防治掌控机构的指导下,对比伯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求诊的肺结核患者和存有蹊跷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展开追访,并使其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求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管理表述。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3月24日起施行。1991年9月12日卫生部公布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为了加强对控烟劝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规性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江苏省梁郑梅高级中学控烟劝阻工作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进入校园办公场所禁止吸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无烟单位标准,校园内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
三、监督巡视员在监督、巡查中发现教职工及来访者在校园内吸烟应及时劝阻,有不听劝阻者要及时上报禁烟领导小组或校长室。
四、全体教职工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劝阻相关工作记录。
一、必须分清非无菌区、相对无菌区、无菌区。
二、手术间分清无菌间、有菌间。如手术间有限,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污染手术。
三、对感染和特异性感染等手术,所用的器械、敷料等用物要有严格消毒处理措施。不得与其他敷料混合,并有标记。手术后手术间地面和空气严密消毒。
四、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穿隔离衣、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五、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六、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或更换,尽量减少用浸泡消毒的器械,丝线、刀片、剪等应高压蒸汽消毒。
七、工作人员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及使用方法,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八、经常启盖的无菌盒,每周重复消毒灭菌,固定的'敷料包、器械包,过期应重新灭菌。
九、每月对各项灭菌项目进行细菌监测,每月对工作人员作细菌培养,并做好记录。
十、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时数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并登记。
十一、手术室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每日、每周、每月定人、定点、定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定期做空气培养,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00个/m3。
1.加大应急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
以政府的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捐款为补充,建立城市应急救助专项基金,为应急救灾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出台相应的基金管理办法,以落实基金的来源,规范和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同时,在各项工程建设中,无论投资主体是谁,都要按照国家要求,把防灾减灾设施设备纳入工程设计,将所需资金纳入工程概算预算,用制度和法规保证灾害防治工程的投入到位。通过配置现代化应急救援设备以及先进的特种救生设备和检测设备,为应对突发性事件提供强大的设施设备支持。
2.加强应急设施设备的有效配置
要在认真分析城市灾害形成的规律和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系统、高效的原则,用新思维新理念对各类应急设备进行系统配置。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已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堵塞漏洞,予以重点配备,特别是要加强应对极端天气情况的应急能力建设。同时,要统筹协调城市通信、移动指挥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抢险救灾设备等各种现有应急设施,合理配置到防灾救灾工作中,提升整体应急能力。要将人防设施和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城市绿地等公共场所和人防工事,将之逐步改造或建设成公众应急避难场所,规范指引标志,开设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物资及水、电、卫生等设施。在建设公共市政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时考虑应急需求,为城市应急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3.强化应急设备的科学管理
城市综合减灾体系是城市安全的“神经系统”,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护伞”。要通过对现有各减灾系统的信息、设施、救援、保障等资源的有效整合,构筑起一个与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反应快速、指挥顺畅、行动协调、救援及时、保障有力的城市综合减灾体系,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支撑起可靠的安全屏障。要实现城市防灾和减灾的综合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应急设备的日常管理、快速调用、轮换更新以及余缺调剂、保障供给等工作制度,利用互联网优势,建立和完善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库,将现有单位、企业所持有的生活、生产、抢险等应急设施进行网上在线管理,减少因物资储备底数不清造成的灾时不够使用、平时沉淀浪费的现象。城市政府要统筹规划掌握各级、各类、各业务部门包括防化、消毒、生活、医疗器械、救援抢险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实物储备;强化与生产企业、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部门的协议储备,通过科学、规范的应急物资供应和设备储备模式,切实为城市应急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加强政府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救援演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应急设施设备的效用。逐步探索紧急与非紧急一体化的路子,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应急管理系统与非应急管理系统的高度整合,无缝连接,并通过相应的协调机制,实现应急处置部门和非应急处置部门的一体化协同联动,实现应急设施设备在平战结合和便民利民上的双重功效。
第一条综治管理。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长为本单位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水文资料、印章、财务凭证、水化药品、贵重物品立账造册,专人管理;
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走锁门、关电、关水、关液化气等;
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配备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五、本单位为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治安监控及安保工作;
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水文测验设施、水文测验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七、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贩毒、扯皮打架,严禁参加邪教组织;
八、保持办公区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禁止燃放烟花鞭炮。
第二条公车管理。
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驾;
二、严格控制公车费用(一车一卡加油、定点养护);
三、严格车辆管理,不得将车辆转接他人;
四、严格车辆使用登记制度(人员、事由、路线、里程、油耗);
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
第三条水电管理。
一、水电设施及事务实行专人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及时缴纳水电费;
二、严守用水、用电安全章程,注意用水、用电安全;
三、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私搭乱接,出门做到人离电断;
四、水、电设施发生故障必须聘请专业人员及时维修;
1、护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接受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终身性护理学教育。
2、医院护理部根据护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技术职称要求以及学科未来发展方向和需要,制订并实施本院护理继续教育项目计划。
3、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护士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查与登记由护理部统一管理。
4、初级护理人员应在规范化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年度继续教育项目计划,选送部分护理骨干完成高一级的学历段教育或外出进修学习。
5、中、高级护理人员根据专科发展需要重点进行国内外护理新理论、新进展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及外语能力的培训。
6、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7、制订科学的考核评价方法,保证继续教育的有效实施。
为了优化门诊就诊流程,缓解病人多处排长队等候的现象,我院采取以下措施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一、门诊及急诊大厅公示:告知病人门诊挂号、收费窗口实行分开挂号、收费,以分流病人。
二、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让患者选择预约就诊,缩短等候时间。
三、门急诊诊、挂号收费窗口,检验科、西药房、影像科24小时值班。
四、各医技科室高峰时段实行弹性排班,分流病人,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五、服务台设立导医服务,门诊各楼层标示醒目,减少患者因寻找而浪费时间。
六、门诊部各诊室实行无节假日门诊,普通门诊正常开放,为患者提供方便。
七、通过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门诊服务。努力争取添置自动挂号机等设备,逐步创造条件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
急诊科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准时接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
2、对于重危病人,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班的记录,做到每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接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讯工具工作状况,以免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4、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5、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及时作书面记录,并根据病情需要,可通过医务科、总值班、科主任组织非值班本科或相关专科医师协同抢救。
6、对于其它科室的会诊要求,必须及时会诊,并有相应记录。
7、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必须离开时须告知去向,保持通讯通畅,接到呼叫后5分钟内到岗。
8、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9、各科轮转由科主任确定,在轮换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疑难病人应在床边进行。
一、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1、本室为药剂科临床药学研究部门,承担药代动力学与生物利用度研究,体液药物浓度监测,临床合理用药,中西新制剂研究和药理、毒理研究等工作。
2、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药物应用动态,对全院药品合理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价,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3、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4、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5、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6、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7、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8、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9、参与临床工作制度及指标:
(1)根据临床药师工作职责,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临床病房,参加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急救及病例讨论。
(2)临床药师每周深入临床查房应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3)临床药师查房可分为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和临床药师单独查房两种。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可重点了解病人病情和治疗难点,查房结束应参加医疗小组的讨论。临床药师单独查房主要针对有特殊情况(如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危重病人、药物治疗复杂及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等)的重点病人进行查房,临床药师可结合查阅病历、与医生交流了解病情后,对病人或陪员进行询问。每周至少进行1次单独药学查房,对重点病人建立药历,并做好工作记录;
(4)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和病案讨论,并做好记录。临床药师在参加会诊前,应事先查阅病历、问诊,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资料查阅和计算,以提出科学谨慎的观点,协助临床医师提高救治效果。临床药师应积极参加和旁听所在临床科室的其他相关会诊;
(5)每周进行工作小结,每月举行1次工作例会,交流心得、沟通信息、讨论疑难药历;
(6)临床药师应积极进行药学情报咨询,对医生、护士和患者提出的问题都应积极给予答复,若当时不能给予解答,应及时记录,事后咨询有关专家或查阅资料尽量给予满意答复。对重点咨询或典型问题应有详细记录,年终有总结;
(7)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应主动关心和指导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人,帮助他们提高用药依从性。不漏报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每季度出版1期药讯;
(8)根据临床需要和药物特点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治疗药物监测工作的设计、申请、采样、结果解释及用药调整,应积极做好检测病人状况及监测结果记录,积累群体药物动力学资料。
(9)结合临床用药,积极开展病历、处方分析等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每年确立1个重点用药调研课题,写出调研分析报告;积极与医护人员进行多方面的交流,从中发现临床所急需的药剂科研课题,促进临床药剂科研的发展;每年至少开办一次药学教育讲座,有讲稿,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10)建立特定病例药历,每月不少于16份。
10、协助药剂科主任收集各二级科室质量信息,建立药剂科质量信息档案。
11、收集细菌耐药信息,定期评价,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提供依据,每季度发布监测信息。
12、注意了解和收集国内外药学和临床用药最新发展动态,加强药学和临床医学的理论学习,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3、本室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必须按教学要求认真备课,遵守教学制度。在任课前一学期布置教学内容,开课前检查教学准备,开课后要按时检查教学质量。
14、室内要保持整齐、清洁、安静、卫生。每日清扫一次,每周全面打扫一次。
15、下班时必须关闭水电、门窗。
16、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遵守考勤纪律,执行请假制度。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挂牌上岗。
二、临床药师查房制度
1、临床药师的查房形式多样,可随科室主任查房,也可独自查房,还可以针对重点患者进行查房。
2、临床药师查房的重点应在患者所使用的药物上,并能在疾病的治疗上提出合理的用药建议。
3、临床药师在查房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详细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和病程记录,并对需要关注的患者予以重视,以便在查房时对患者的状况有一总体认识。
4、参与查房的.临床药师应对所关注的重点患者全程跟踪,以利于整个用药记录的完整性,便于进行用药分析,以更好的为临床服务。
5、参与查房的临床药师对医护人员及患者所提出的有关药物治疗方面的问题时应当面做出合理解释,对不能解释的遗留问题待查房后统一收集汇总,经查阅资料后,尽快给予反馈。
6、临床药师深入临床参与查房,要加强临床知识的学习积累,努力探寻临床药学与临床医学的结合点,为今后临床药师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7、参与查房的临床药师应以患者为中心,面对面为患者提供药学技术服务。
8、临床药师在查房后应将查房情况汇总整理,及时填写临床药师查房记录表,并将相关资料存档保存。
三、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为了加强临床药学工作的规范化,明确临床药师会诊中的指责、责任,特制定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1.临床药师接到医务科或专科提出的会诊通知后,全院会诊按时到位,急救会诊10分钟内到位,一般会诊当日完成。
2.药师参加会诊时应认真阅读病例,全面了解患者病史、用药史概要以及问诊情况等。
3.临床药师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针对患者的用药问题提出意见。药师承担责任是提供抢救治疗用药方案,经会诊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会诊结束后临床药师应认真填写临床药师临床病例讨论、会诊纪要表。
4.如医院现有品种不能满足患者用药需要时临床药师应立即汇报药剂科主任协调解决。
第一条 受万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委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第二条 建立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教导处中层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另聘三名教师为督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三条 由教育督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计划、总结、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 依法对中心校所辖公办完小、新田镇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质量及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常规督导,并进行有关专项督导检查。
第五条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抓好三个环节:做到督前“帮”,督中“导”,督后“促”,重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提高办学质量。
第六条 督导评估的方式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建立督导评估报告定期公布制度,及时通报督导评估结果。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目标考核体系。
第八条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教育督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并规范教育督导评估档案工作。
一、 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
二、 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 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
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 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乳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
五、 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 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日统计消耗量,每月清点盘存一次,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
七、 室内保持清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一、每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整个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进行检查,如发现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随手关闭,节约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现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或排除,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及时申购及时更换、维修,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及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高低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安全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确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l、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需要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由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私用,做好交接班。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使用。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做到定位置、定数量、定专人管理,班班交接。
5、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与姓名,妥善保存。
1、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密切依靠群众,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六防”工作(防渗透泄密、防毒、防黄、防治灾害事故)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有关情况。
4、认真督促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导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并确保以上部位安全。
5、严厉打击现行的破坏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追查破案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开展义务消防员应急事件处理的技能培训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各处室做好灾害及事故预防工作。
7、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贮使用,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种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演练,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8、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必要的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执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规定,依法遵纪开展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10、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11、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12、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科处理。
13、对装卸物资、家具、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14、大门开启时间:早上6时整;关闭时间:晚上12时整。未按规定时间进出校门者,门卫可核明情况收取一定费用后,予以放行。
15、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
教育督导制度是促进我国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教育质量提高的有效方法,是政府对教育单位的宏观调控的重要方法,也是科教兴国战略的主要内容,教育督导制度在我国的教育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教育督导制度还存在这不足,要对督导进行改革。
一、教育督导的基本内容
教育督导部门是我国政府对教育工作监督、指导、检查的部门,在现在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保障了我国关于教育方面的政策和方针的落实,督导着教育单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地方教育的质量和教学水平,培养了一代代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人才。
二、教育督导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早在清朝末年的时候就有了,那时有着健全的管理制度,但自从建国后我国的教育监督制度中存在着不够完善的立法工作,加强在教育立法方面的工作是当前重要的一件事。从国外的教育保障工作中可以看到,拥有一套健全的完善的教育督导制度的立法是保障督导工作进行的有效武器,对国家的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也应该建立一套针对教育监督制度的法律,使在教育中的监督工作具有权威性,让人依法办事,做到一切有法可依,做到违法必究。而不是在督导过程中模糊的监督范围,在以后的督导工作中可以有效快速的进行。
在教育督导管理工作中的管理不科学。督导管理制度是对教育单位的检查和督导,是为了保障我国的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进行,但在一些地方教育单位的检查工作由地方的教育部门监管,这是不科学的,使得教育督导制度失去了意义,这样的管理制度根本无法发挥教育督导管理制度的监督作用。比如,中国的银监会为什么在督导工作中有着很大的作用,就是因为银监会是独立的附属于中央管理的,其他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本无法监督银监会,就是因为银监会的监督管理部门的定位明确,才会好管理。而在教育督导制度方面却没有明确的定位,在工作中上级部门督导下次单位使,都是一次性的,没有足够的重视,更多的都只是在做表面工作,没有彻底的实施到监督,不利于教育单位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督导的组成人员不合理。在现在的督导部门,大部分都是从教学工作的一线战场退居到二线的督导部门的,督导部门人员的年龄都属于偏大的呈现出老龄化的趋势。对督导工作的关注度不够,无法保障教育单位的持续发展。对督导工作都实行标准办事,但却没有想到教育也是存在的差异性的,一味的只追求标准。在对教育单位督导时要根据学校的整体做出合理地评价,充分发挥人文主义,使得督导的工作可以更加合理,更加有效。
三、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上的应对策略
现在我国的教育工作进入了繁荣时期,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注重受教育的程度。不管是九年的义务教育还是高等学府的教育,或者是社会中的成人教育等都在扩大发展,这表示着督导教育也越来越重要,把握住教育中的教学质量,人才的培养,责任重大,这关系着国家的繁荣昌盛。影响到国家的建设的严重问题,在监督方面是不可忽视的。一定要认识到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性,重视教育督导工作。现在还有很多的人都不了解督导机构,甚至很多的教育部门都不是很了解,这样就更难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只有改变了教育部门的传统思想,提高教育水平,将教育督导规范化管理这样可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解决在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创立一本关于教育督导制度的相关法律制度,使得教育督导制度具有权威性。将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分化出来,这么多年很多的人都只知道教育部门,却很少有人知道教育督导机构,使得教育督导的作用更难得发挥出作用。规范化的管理、确定明确的工作范围和责任义务,才能使得督导工作可以顺利的开展。指导监督教育单位的工作和指导,给予教育督导部门一定的权利,不然也无法完成督导的工作。加之组织机构的老龄化,使得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精力有限等问题使得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监督的职责很难实现,没有办法保障高水平、高素质的教育质量。那么就有必要建立起一支在各方面都有着高水平的教育督导团队,根据教育等级的不同可以分成幼儿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几个层次,分成不同的督导团队进行教育督导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从而将以前的旧思想的制度彻底抹杀,整合出一只新的教育督导团队。中国现在在国际上已经踏入了教育大国的行列,那对于教育质量的水平也要严格把关,将教育放在一个很高的水平上,实行标准化,制度话的管理,建立属于督导的法律,使得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法可寻。加强对教育督导的工作,达到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
增强以人为本的工作性质,科学的发展,建立和谐的教育督导制度,要注意个体的差异性,尊重个人的思想,以人为本。根据每个人的不同,在各个领域的发展和潜力都是不同的,教育督导队伍可以根据个人的发展来针对性的发展,将督导与尊重、自由、欢乐等结合起来。国家加大对教育督导制度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可以通过网络、报纸等各种方式了解到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督导的主要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督导工作进行监督工作。
四、结语
教育督导制度的合理有效,可以使教育方面的政策方针落实到实处,是保障我国教育质量和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国家要在对教育方面进行宏观调控。明确的教育督导法律,使得教育督导对自己的职业工作范围有着明确的了解,也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有效的监督,突破以前旧的体系。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结对,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普通高中任教未满三年的教师必须参与结对活动;
4、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县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本着“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原则,在教科室的指导下签订“新老教师结对协议”。
2、结对双方签定协议后,由学校批准生效。
3、认真履行协议上要求。
(注:协议附后)
四、考评、补助与奖励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要求上课与听课;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补助与奖励
1、老教师:每学年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结对教师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的老教师加1分。
(3)新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1分。
(4)新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学年末无结对工作总结扣2分。
2、新教师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补助与奖励:
(1)教科室对结对教师一年进行一次考评,对完成任务的老教师发放补助120元。
(2)按结对数的三分之一奖励结对成绩显著的老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
(3)教科室对新教师一年进行一次考评,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这次检查站值班工作中,因为疏忽麻痹大意,导致矿石被非法偷运过站而没有被发现。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错误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6月21日,这是我们值班的第三天晚上。由于前三天值班期间均没有发现任何非法偷运矿石的情况,因此就乐观的判断,经过这段时间县、乡的大力整治,非法偷运矿石的行为基本上得到了杜绝。所以在值班到晚上十二点多的时候因为困就把检查杆锁好睡了。后半夜也没有起来查看过往车辆,导致了这件事情的发生。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是自己放松工作要求,忽视工作职责的结果。记得在接班之前,乡上各位领导曾反复嘱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踏实,提高警惕。在值班的前两天我也经常提醒自己要警惕,然而经过几天的观察没有发现任何情况,所以慢慢放松了警惕心。因此,这次发生的事情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犯了一次严重的错误,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嘱托,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欠缺。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更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发生这样的事,绝对事自己没有从思想到行动上重视这项工作的结果,现在,我深深感到自己工作责任心的欠缺和对工作职责的忽视,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情况。如果不是这件事情的发生,并且进行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将会是及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的及时觉醒,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领导和同志们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内心的感谢。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情的恶劣影响,如果在这项工作中,大家都想我一样欠缺责任心,不充分重视这项工作,那么怎么能把这项工作落实好、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不遵守工作职责的观念,其影响是可怕的。这件事的后果事十分严重的,影响事十分恶劣的。因此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会接受。同时我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xx年xx月曰
(一)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有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抢救应立即报医务处、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五)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路、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六)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七)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药品空安瓿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八)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九)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有关部门。
(十)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等。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机构
1、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校的教学督导组织,直属校行政领导。
2、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委员四人,秘书一人。
3、教学督导委员会设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处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事务由秘书负责。
二、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1、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学期制订一次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教学督导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督导委员会主任主持,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3、教学督导委员面向全校教学和教学管理进行督导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定期送交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其整理、分析和归档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向校领导汇报。
4、教学督导委员在检查教学工作时佩带“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外语外事职业学院教学督导”证。
5、教学督导委员会编制的《教学简报》在印发前需经主管领导审批。
6、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总结。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委员会总的工作任务是:督促教学,指导教学,辅助教学管理,及时向学校反馈教学情况,为规范学校教学管理、推动学校教学建设和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而努力。具体工作职责是:
1、深入课堂,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听课情况。每位督导委员每周听课3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2、深入任课教师队伍中,进一步了解教师的教学工作,听取他们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并向他们反馈教学督导意见,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深入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运作与教学管理中的困难,听取教学管理干部关于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学投入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并与他们交流教学督导情况。
4、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5、根据需要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6、不定期地编制《教学简报》,反映学校教学要求与教学动态。
7、对学校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制度建设、教学经费投入,以及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等提出咨询和建议。
8、受学校委托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基本权力
1、可对学校各项教学活动与教学环节进行督导,包括随机地到课堂检查教师教学与学生听课情况;到考场检查考试情况;到实习基地、实验实训场所、设计室检查实习、实验、实训和设计情况。
2、可根据需要到各系、部、中心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运作与教学管理、查阅教学文件与教学资料、调阅课程教学大纲与教师教学日历、查询教学评价与教学奖惩信息。
3、可按一定程序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4、可经主管领导审批在《教学简报》上总结教学经验,反映教学问题,公布教学信息。
5、可按学校要求对教学投入、教学经费使用、教学设施、教师队伍状况等进行查询与分析。
对教学和教学管理进行督导,是学校赋予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使命,学校有关部门、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应积极配合、协助和支持其工作。
第一条遵守相关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严格按照《测站任务书》和上级要求开展水文测报等业务。
第二条建立水文应急测报机制,针对特殊雨水情、突发水污染事件制定科学完善的应急测报预案,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根据本站的测报任务、洪水特性、仪器设施及人员等情况,制定落实两套以上切实可行的测洪方案,确保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能测得到、报得出。
第四条对水文仪器、测报设施、遥测设备,要熟悉其性能、制定严谨的操作规程,要定时检查、校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严守“诚实、主动、准确、及时”的水文职业道德,严禁追记、涂改、伪造水文资料,坚持随测、随算、随整理、随分析的 “四随”工作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确保水文测报数据准确、可靠。
第六条加强原始资料的校核工作,严格一算两校手续,把好原始资料质量关。及时点绘各种过程线、关系图,对各水文要素进行合理性检查和分析。
第七条水文资料要有专人管理,分门别类集中保存在资料柜中,严防丢失、烧毁、损坏、霉变,同时做好备份工作。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水文原始资料。
第八条严格执行“水情报汛任务书”,及时准确提供水文情报,做到随测算、随发报、不缺报、不错报、不迟报、不漏报。特殊水情须及时上报。
第九条水文测站要认真执行“水质监测任务书”,及时向上级水文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按时完成水样采集、现场添加固定试剂和填写水样采集单,做好水样护送工作。
第十条水文测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土壤墒情、水文调查、水土保持等监测工作。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而设,非抢救病员一律不得占用。
2、抢救室应备齐一切中西抢救药品、物品、器械和敷料等,并须放在固定位置,设专人管理,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立即清理、消毒,然后放回原处,消耗部分及时补充,以备再用。对药品还应经常检查,发现霉变、虫蛀或变质等情况要随时报告并更换。
4、抢救室一切物品、药品、器械,每日都要核对1次,做到班班交接,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应重新灭菌。
6、抢救室卫生应设专人负责,每周彻底清扫、消毒1次,室内严禁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按照各种疾病的常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并做好记录。每次抢救病员结束后,都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为了保障我校教育督导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肥城市教育局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将经常性自评和定期全面评估作为推进工作、积极探索、提档升质、特色发展、完善自我的有利契机,特制定本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如下:
一、以学校经常性自评为基础,积极探索,推进督导评估工作。
学校教育督导小组根据相关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对教研组、教师、学生的评价体系,坚持把学校日常工作有机地纳入到督导评估中来,并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对日常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整改。
二、积极引导,特色发展,推进完善自我。
在督导评估工作中,做到耐心细致的引导。将督导评估工作使学校评出成绩、评出干劲、评出方向,使督导评估工作成为再学习、再认识、再调整的过程;把督导评估工作作为激发师生员工活力、挖掘潜力、改进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通过督导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学校工作,找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实现自我诊断、自我监控和自我调节,以形成良好的动态发展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校督导评估的职能作用。
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小组由学校副校长任组长,同时聘任骨干教师作兼职督学,参与督导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督导评估的职能作用。
四、突出重点,大胆探索,积极试行。
学校内部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在以往的学校工作中还没有涉足过,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大胆探索,积极试行,在学校建立起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督导工作体系、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学校提档升质,特色发展。评估内容重点首先侧重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师资队伍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目标的完成情况。
五、督导的主要方式。
1.听取情况汇报;
2.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
3.参加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4.进行问卷调查或测试;
5.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6.进行综合测试;
7.其他适当方式。
六、结果运用。
督导结果将运用于教师或科室成员的期末考核和年度考核。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涉及教师个人的,根据情况在教师个人期末考核和年度考核中适当扣分;对各科室的学期考核中,达不到90分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成员在期末考核和年度考核中适当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