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制度(通用33篇)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规范工作秩序,确保经营管理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建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三条 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实行其他工时制的,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自行规定。
第四条 考勤种类及办法
1、考勤种类: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调(补)休。
2、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3、未经批准缺勤超过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特殊情况下,单位仍需安排其继续工作的视为迟到)。
第五条 假期种类
假期种类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产假、计生假、哺乳假、丧假等。(休假的具体条件及时间请查阅相关规定)
第六条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所有假期均须员工本人书面申请交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根据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
2、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在请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员工提出假期申请后,须经单位批准后方能休假。
3、员工假期审批权限:
(1)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2)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并报备人力资源部;请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并登记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的请假审批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员工假满后按期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七条 监督和管理
1、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重视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员工执行考勤制度的检查、督促。
2、各单位须明确管理考勤工作人员,应建立员工考勤台帐,如实记载员工考勤情况并保存好员工考勤相关资料。
第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 本规定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财务统计部工作职责
依据《会计法》、《统计法》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为公司和上级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统计数据;负责财务统计部日常业务工作;负责银行信贷资金、公司自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常规性统计、财务季(月)报和年报工作;公司办公设备及品的计划、采购、报批和管理。
财务统计部经理岗位责任
一、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领导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转。
二、负责组织全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并向上级财务部门负责报告工作,按上级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结算。
三、负责组织财会人员搞好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算帐、报帐,全面反映给企业领导,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
四、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会计法》等法规和旅游企业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
五、加强财务管理,分月、季、年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各部门搞好经济核算,为企业发展积累资金。
六、负责做好资金管理,组织各营业部门收银员、出纳员按规定程序、手续及时做好资金回笼,准时进帐、存款,保证日常合理开支需要的供给。
七、负责组织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财务收支情况,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条例,加强对外汇收支的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与财政、税务、金融部门的联系,协助总经理处理好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及时掌握财政、税务及外汇动向。
九、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及还贷手续。
十、遵守、维护国家的财政纪律,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认真执行成本物资审批权限、费用报销制度。
十一、审查各部门的开支计划,并转报总经理。
十二、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并负责对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技术改造、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案的审核,及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十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围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总经理当家理财、把关和经营参谋。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门的生产指标、成本费用、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定额,尤其应做好对三大成本费用(即食品、用具成本,劳动费用成本,能源销售成本)的控制,精打细算,确保经济效益。
十五、督促、检查企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情况,注意发现和处理财产、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关人员重视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资金回笼。 十七、监督采购人员做好客房、工程、办公及劳保的物料、用品的采购工作。
十八、负责审查各项开支,密切与各部门的联系,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费用水平。
十九、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考核经营成果,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情况,并不定期抽查各业务部门、收款岗位的库存现金和备用金。
二十一、保存企业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帐册、报表凭证和原始单据。
二十二、负责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工作,使属下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独立工作,并使各员工对本部门其他岗位的业务环节有所了解。
二十三、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和业务会议,抓好本部门内部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 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视。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员工要严于律己,互相监督,确保将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领导要加强 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 2 章 工作时间 第五条 工作时间是员工依照公司的规定,在工作场所执行所指派任务的时间。
本公司的作息时间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时间为: 8:30—12:00,14:00—17:30。
2、周日休息。
第六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部分人员或部门的常规作息时间,应向行政总监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核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 3 章 考勤 第七条 迟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 间擅离岗位者为溜班。
第八条 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或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后,可算为事假或病假。
第九条 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未经请假缺勤 1 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第十条 值班、加班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领导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以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者为加班。
第十一条 满勤、多出勤 全年无迟到、早退、溜班、旷工及请假者为满勤;领导虽未安排,但为 完成工作任务和维护公司、营业部利益主动加班者为多出勤。
第十二条 考勤标准 在法定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工作 3~4小时为加班半天,5~8 小时为 加班1天; 请假 2~4小时按半天计算、5~8 小时按1天计算。
第 4 章 假期 第十三条 休假和探亲假 在企业工作 1 年以上的员工均可按规定享受年休假或探亲假(当年转正 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 。
1、年休假 工龄满1年但不满 10 年的员工,年休假的时间为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为 10 天;21 年以上的员工为 15 天。
2、探亲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与亲人团聚的跨地区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假 期为 20 天;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为 30 天。
新调入员工,第二年开始 享受此待遇。
(2)已婚员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 4 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
(3)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部门) 负担。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 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 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
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
第十四条 生育假 女员工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
2、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产假可延长至 135 天。
难产的, 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 15 天。
3、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可给男方 7 天照顾假。
第十五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工会、人事和医疗单位认可后,可请工伤假。
第十六条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给假 3 天;旁系亲属死亡,可 给假 1 天;其他亲属死亡,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七条 补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应安排补休。
休息日加班 1 天补休 1 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1 天补休 2 天;因工出差 1 周的补休 1 天,2 周以上的补休 2 天。
第十八条 员工休假和探亲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类假期一般以年度为准,一次连续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计。
第十九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业余学习(指电大、函大、大中专自学)考
试占用的时间为公派学习,但考试前需出示相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 5 章 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条 一般员工请假在 2 天以内的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 2 天以上的报行政总监审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 2 天以上(含 2 天) 的,应经行政总监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 ,经领导批准后方可 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代办,或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自觉 补办手续。
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审批单》作为考勤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之一。
员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
应由公司领导审批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后方可上报。
第 6 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全公司实行员工(含中层干部)上班签到制度。
员工到岗后应及时在签到本或考勤机上签注到岗时间。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 由部门考勤人员登记,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各部每月 2 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 表》 ,经部门领导审签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领导应随时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
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 统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
除定期检查、监督总
部各部室员工的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外,还要不定期地会同有关部门 对异地分支机构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第 7 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遵守、执行和维护本制度表现突出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 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可按规定发给加班费。
公休假没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标准给予出勤奖。
第二十九条 迟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发 早退或溜班超过 3 次者,每次按 元;1 个月内迟到、元扣发;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者,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个人当月工资 和奖金。
旷工半天扣发 元,1 天扣发 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 8 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 10 天者,上报公司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条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替代人与未到人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三十一条 扣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元,并公开批评。
第 8 章 工资的扣发 第三十二条 月内事假 1~2 天的,每天扣发 元;3 天以上的,按当月工资日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发。
第三十三条 病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执行。
第9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有所变更,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一、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的范围
1、被考勤人员: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2、考勤地点:公司办公室走廊。
二、人脸识别考勤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上班每人每天四次人脸识别考勤,具体考勤时间:上午8:00前、11:30后,下午14:00前、17:30后。
如遇上、下班时间调整,则另行通知。
三、人脸识别考勤规定
1、考勤机全天固定位置开机,被考勤人员只要上班,不论迟到与否,均须录取面像考勤。上班后30分钟内录面像考勤计为迟到,超过30分钟计为缺勤,既无面像又无请假单者计为旷工。
2、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公司录面像考勤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负责考勤人员于每月1日上午9点前,将上月相关人员记录上报至办公室,便于汇总考核。
3、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办公室将上月员工上下班人脸识别考勤记录送给公司财务科,财务科按相关规定对缺勤、旷工行为进行处罚。考勤结果将作为干部考察和年终考核考评的依据之一。
四、关于请假、出差等情况的管理规定。
(一)请假。凡需请假不能考勤的,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
1、请假半天以内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留存办公室备查。
2、请假超过1天(包括1天)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留存办公室备查。
(二)出差。因出差不能考勤的,须提前填写《出差审批表》。如单位正常业务出差的,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留存办公室备查;如开会或其它出差,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留存办公室备查。
(三)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考勤的,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并补写《请假审批表》或《出差审批表》(特殊情况包括:
1、因公突击开会、出差、外出办理急事等来不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2、因公加班至深夜致第二天不能按时上班的';
3、因处理突发问题不能按规定请假的;
4、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不能按规定请假的等)。
五、奖惩办法
迟到或早退的罚款10元/次,旷工罚款100元/天,工作日中午未经批准喝酒的罚款200元/次,在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大会上检讨,并降低年终奖金系数。每月全勤的给予一定奖励。
为使员工考勤真实规范、工资发放公开公正,以稳定员工队伍,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心《社会用工收入分配办法》等有关规定,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结合中心运行实际,确定本办法。
一、员工考勤
(一)考勤起始时间
1、学期运行:根据中心盘点办法,中心考勤周期与食堂结算期一致,定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假期:结合学校及中心放假规定,中心下发放假通知的起始时间为假期考勤时间。
(二)考勤表生成
人力资源部每月25号之后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下发考勤模板,各部门、食堂月底之前上报当月考勤情况,人力资源管理员(经理助理)制表,部门负责人确认,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生成系统考勤表,由各部门自行打印生成纸质考勤表。
考勤表上报时间及手续
1、学期运行:纸质考勤表需由人力资源管理员(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中心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月底前交人力资源部。
2、假期:系统制表及上报时间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中心放假安排另行通知,纸质考勤表签字流程同上。
二、工资发放
(一)工资表编制时间及系统手续
1、学期运行:人力资源部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下发工资模板,财务核算部下发食堂工资制表总额,各部门、食堂在每月的11—15日完成工资表制表及提报工作。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人力资源管理员(经理助理)制表,部门负责人确认,人力资源部、财务核算部审核通过,由财务核算部统一打印纸质工资表。
2、假期:开学一个月后编制社会用工工资表。
(二)工资表公示时间
食堂、加工厂由财务核算部领取工资表,每月的16—17日在指定的公示栏公示2天。
(三)工资表签字时间及手续
纸质工资表各部门、食堂每月的18日,由中心分管负责人、中心主任及书记签字。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四)食堂、加工厂工资表公示地点
以上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食堂要严格执行,杜绝员工考勤和工资发放弄虚作假行为。如有违者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包括见习/试用人员),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出差人员除外),所有人员都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卡,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条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罚工资100元,违纪三次作开除处理。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扣罚当月全部奖金。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工资20元;超出半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或早退不超过20分钟的视为全勤),全勤者当月发给全勤奖金50元。
第四条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旷工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10%,旷工两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20%;一月内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第六条公司员工请事假规定为:三天以内由直属上司批准,三天以上向直属上司申请,由直属上司向上级主管呈报批准。员工请假需报行政科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休假
7.l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与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7.1.l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7.1.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7.1.3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时间。路程较远的,可另外给路程假。路程假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为一天,1000-2000公里为两天,依此类推。
7.2婚假:
7.2.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5天;
7.2.2未达晚婚年龄合法结婚的员工,享受婚假5天。
7.3产假:
7.3.l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120天;
7.3.2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为90天;
7.4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7.5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一年工龄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递增,直至十天为止。员工在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7.6探亲假及其路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节假,均不顺延。
第八条休假手续和待遇
8.l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3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4休假完毕后,必须到行政科注销。
8.5违反8.1-8.4各项,又无正当理由,未经部门总经理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8.6休假期间的工资。婚假三天、丧假及公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其余(晚婚假)时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8.7第一胎符合晚育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8.8第一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但未达晚育条件的产假期间,享受50%的基本工资。
8.9由于避孕失败要进行人流手术,休假期间享受l00%的基本工资,并报销医药费、手术费。
8.10生产线女工每季度查环一次,每次每人计发误工费5元。
8.11休假的路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8.12员工因工伤,其医药费据实报销,病休假间发放基本工资。
8.13如果探亲假、晚婚假、产假适逢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则法定假日的工资待遇,按本规定8。6条办理。
第九条各种假期不得累积,只准一次使用。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制定日x年xx月xx日起开始实施,望各位员工共同遵守。
一、考勤是考查员工工作出勤情况的记录,公司考勤实行记载式和电子考勤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员工考勤记录必须真实。
二、电子考勤打卡:公司员工在上下班、外出办事等进出公司时必须按规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员)。
三、记载式考勤:公司各部门(车间)确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记载考勤。每月考勤核对无误,并在“考勤员”一栏签名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行政部。
四、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随意串岗、脱岗、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先报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经批准外出办事或因公出差不能及时回公司打卡的,应在当天或次日回公司后报单位考勤员核实记载。
外出办事批准权限:
1、部长以上,报公司经理同意;
2、主管、主任,报各部部长同意;
3、其他员工,报各单位负责人同意。
六、行政部保卫办负责监督员工上下班及进出公司打卡情况,对违规打卡行为进行登记后报行政部。
七、电子和记载式考勤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做到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或包疪、隐瞒虚假事实,一经发现,扣罚当日工资;属考勤员或单位负责人审核责任的,追究相应责任,扣罚考核分2分/人次;情节严重的,
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11月18日起,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一、时间
1.上班时间
根据各分店实际营业时间而定,但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0个小时。
2.考勤时间
按自然月(每月的1号-------月末最后一天)为考勤时间;次月的5号发上月的工资.
二、打卡机
1.每个人都应爱护打卡机,爱护公司财物。
2.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
3.打卡时间应根据排班表的时间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发放工资的依据。
2.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
3.严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罚款50元。
4.上班打卡时间应换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钟到岗
5.下班打卡时间应打卡后再换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况应有店长(厨师长和前厅经理)签字.他人签字无效.
7.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四、考勤审核制度
1.由分店人事主管详细统计汇总考勤表并签字。
2.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际出勤日、加班时数、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
3.各部门主管签字。
4.上报店长,确认无误后店长签字。
5.上交财务部审核,并签字。
6.最后总经理签字。
7.考勤汇总表应于次月2日前上交财务部。
五、奖罚制度
1.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元;
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以外4小时以内的罚款50---100元;
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处理;
旷工 1天扣本人3倍日工资.旷工3天以上(含)除名,当月工资奖金全部扣除。
2.员工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扣除当月20%的工资;5次以上除名.
3.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计嘉奖一次。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 考勤内容
1、 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 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 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 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必须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不负责责任,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X天以内的(含X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X天以内的(含X天),由副总经理批准;X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X分钟至X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超过X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X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X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X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X次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X次以上X次以下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X次以上X次以下者,扣发当月X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X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X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X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以上,X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X天以上者(含X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X天处理;当月累计X次的,按旷工X天处理;当月累计X次的,按旷工X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X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X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
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X元;
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X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X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范本),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第一条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xx公司
二0xx年九月三日
1.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全局采用电子信息考勤系统进行统一考勤。
3.按照全县统一作息时间,实行每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制度。纪检组长带队同办公室、监察室进行不定期查岗,查岗时以请假条和出发去向单为准,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庇脱岗(旷工)者,对弄虚作假科室加倍处罚,查岗情况及时公示。
4.签到签退时间: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签到程序,在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下班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签退程序。
5.临时抽调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任务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参加局考勤。
6.开会、学习实行点名制,出勤情况当天公示。
7.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8.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及双休日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加班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1.领导班子成员出发、学习,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2.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出发、学习、开会,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科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出发、学习、开会,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4.出发实行去向单签批制度。出发前要严格按照签批程序逐级签批,出发去向单报送局办公室后方可出发。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发去向单时,需事先向办公室进行电话汇报,于出发归来后3个工作日内补签出发去向单,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1.实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要严格按签批程序逐级签批。
2.局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其他职工请假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请病假须持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无有效病假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4.婚假、产假、探亲假按规定确定假期及相关待遇。
5.请假小于一天的按照小时累计,每7小时折算一天。
6.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按时上班并向准假人销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按时办理续假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要及时向准假人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续假人应及时将续假情况告知办公室备案。
1.迟到:上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不按时参加的。
2.早退:下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退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擅自提前离开的。
3.脱岗:正常签到签退,但查岗时擅离本职工作岗位的。
4.旷工:无故不到岗的;出发无去向的;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假逾期未续假的;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学习的。
1.每月月末考勤系统管理员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并于次月初进行公示。
2.每年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或旷工累计超过7天(含)者,2年内不得参与评先树优和职称评聘。
3.连续旷工15天(含)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4.年请事假15天(含)以内不扣工资,超出15天的,每天扣50元。
5.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在2个月以上至6个月以内的,且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90%;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6.迟到、早退每月分别累计达到3次(含3次)以上,每次扣10元;脱岗每次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
7.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如干私活、玩手机、网上娱乐、炒股、串岗聊天等。一旦被上级查处通报,罚款1500元,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一当事人第二次被通报,加倍处罚,给予科室负责人降职、免职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
8.事假天数、旷工天数按工作日计算,病假天数按自然日计算,并实行年度累计。
9.扣款根据全年累计情况由个人主动到财务科交纳或者从工资中扣除。
一、行为规范
1、严守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效率、日事日毕,服从领导安排。
2、仪表端庄、大方,上班期间统一着工装。有客人时不得大声喧哗、谈笑、玩手机;工作时间合理使用手机,不得玩手机游戏、看电影等。
3、待客热情礼貌、端庄大方。主动指引或解决客人问题,路遇客人要笑脸相迎、主动让路。
4、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使用文明用语;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
5、严禁假公济私、盗窃公司食物及财产!不私自使用公司的工具、设施或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不影响他人工作。
二、工作纪律
1、每日准时到岗。偶尔迟到10分钟以内视为正常,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天处理;未批假不来上班按旷工2天处理。因偶然突发事件(如暴雨、家中急事等)迟到15分钟以上,需及时告知事因并查明属实。提前下班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工作时间无店长批准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者,按迟到的.旷工处理方法。旷工1天扣发2日工资,旷工超过2天开除。
2、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应提前通知店长,具体公休日期由店长统一安排。
3、除公休外,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事假超过2天建议与同事调班解决。
4、春节歇业4天(除夕-初三),全体员工放假。春节、国庆等长假请假需提前2周以上便于统筹安排。
三、服务员每日工作
1、洗菜、串菜、泡茶、摆盘,保鲜柜菜品摆放,调料台调料摆放。
2、确保所用餐具、器皿清洁、卫生、明亮、完好,并按标准摆放。
3、及时保持桌面、地面等店面环境卫生。
4、负责就餐客人的带位和点餐接待工作,熟悉菜单内容,善于推销推荐菜品及酒水。
5、负责传菜,按照厨房出单的顺序上菜。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环境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就餐,警惕找茬客人、有意见的客人和潜在隐患事件。
8、晚间开餐后,客流高峰时注意相互呼应、协助,提高效率,注意脚下及手上安全。
9、协助客人结账。客人离桌后,将自助餐盘、竹签拿到收银处结账,仔细检查、避免错漏。
10、做好餐后收尾工作。客人离桌后,收拾碗筷、擦桌子、扫地、倒垃圾等。
为了做到有据可依,根据公司/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办事处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迟到31分钟至1小时(含)的,每次罚款50元;迟到1个小时以上的每次除罚款50元外再扣除当日工资的50%。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50元。
三、请假制度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医院的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可享受7天的带薪休假,超过7天的按事假办理。
4、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办事处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2天申报,仅限当年使用。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1天带薪丧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办理。
四、请假、批假
1、员工请假,都必须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无法亲自请假的应在休假当天
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公司/办事处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手续。
3、请假单据都必须按程序签字审批方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登记
公司/办事处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旷工(每日共计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办事处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
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同意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办事处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办事处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办事处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事处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办事处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0%核发。
八、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统一交办公室备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以火车(非软卧)和汽车为主,不允许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除外)
2、差旅费标准:
交通费实报实销,只报不补,带车出差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住宿伙食补贴:
总经理及以上:按实际报销
各部门负责人: 元/人/日
公司其他员工: 元/人/日
九、离职
离职分为正常离职与自动离职。正常离职分为主动请辞与公司/办事处请辞。
1、主动请辞:试用期满后,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办事处,经办事处主任及公司/办事处领导批准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员工的工资、补贴、奖金等其它收入计算到离职当日,离职三日内一次性发放。
2、公司/办事处请辞:在工作期间员工表现不符合公司/办事处要求,或自身行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制度者,经办事处主任批准予以辞退,公司/办事处提出辞退须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资、奖金、补贴计算到离职日,离职三天内一次性发放。
3、正常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须同公司/办事处交接各项工作。
4、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做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利益,给公司/办事处造成重大直接、间接损失者,将被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追究其相关直至法律
责任。
5、自动离职者公司/办事处不做任何补偿,如有损害公司/办事处利益行为
将被追究相关直至法律责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罚款和奖金、补贴等福利的扣罚均由办事处将相关记录报至公司/办事处,由公司/办事处具体执行。如将来公司/办事处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规则推出,则按照公司/办事处标准执行。
十、附则
1、员工因违纪的罚款,统一由公司/办事处办公室管理,作为公司/办事处集体活动经费。
2、本制度自公司/办事处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事处。
签发:
实施日期20xx年7月 1日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一、厨房考勤制度
1、厨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二、厨房着装制度
1、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
5、必须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6、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8、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9、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2、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充电器,报纸,杂志等。
15、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四、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根据酒店厨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置不用。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严格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作本酒店供应菜品,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x加班比例x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不管什么规模的企业,一定要有员工考勤制度,有了制度企业才能逐步走向正轨,要用制度管理企业逐步代替人性地去管理企业,不要担心制度建立以后员工留不住的问题,一个好的管理制度只会增加企业凝聚力,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依赖度,当然象员工考勤制度的建立要与主要员工进行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理解、同意,既要体现企业管理的制度化,又要体现企业老板的人性化。
笔者认为在建立员工考勤制度时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上班纪律: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3、法定假,企业休假的规定;
4、加班安排,对员工加班的待遇,不服从加班员工的处理;
5、可以考虑增加对员工设立月度,年度满勤奖;
6、也可以在企业工资制度中增加员工工龄年增加幅度,包括设立对特别苦、脏、累的岗位实行岗位补贴,加强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其实还是要企业的老板改变用工观念,对目前用工成本有一个正确认识,增加一定劳动工资成本的投入,相信可以通过制度的建立对目前状况有一个改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体系如下:底薪提成奖金―罚款=工资.
2、新进员工(助理人员)的起始工资标准规定如下:
2.1新进人员公司统一收取学习保证金300元(可先交100元,其余的从工资中扣除)。
2.2没有洗发和染发经验的人员(即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第一个月底薪为1000元,没有提成及奖金;同时扣除100元保证金。第二个月如会洗发及按摩了,底薪为700元加提成;同时扣除剩余的保证金。会染发(上大牌)了底薪一样为700加洗护提成和大发提成。
2.3只会洗法,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第一个月为底薪700元加提成,同时扣除200元保证金。第二个月会染发了为底薪700元加提成。
2.4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入人员工资为本制度第1条所规定的内容(其中底薪为700元加1500元保底)。
2.5助理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底薪增长为800元,助理工作三年以上底薪为900元。
3、助理人员提成规定如下:
3.1外卖(向外销售产品):扣除产品成本后按30%提成。
3.2小头(单剪、单洗、单吹):实习发型师按20%提成。有3年工作经验的按2.5提成。
3.3大头(烫、染、营养、离子):(见员工薪资规定
4、上岗制度:
4.1没有经验和基础的新进人员,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不上牌)。
4.2只会洗发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前三天不上岗(下牌),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
4.3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入人员,前三天大小牌都不上(只有底薪),天天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一小时。
4.4没有洗发和染发经验的人员(即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能上岗由各部门总监继续培训(下牌),工资底薪为300元。
4.5只会洗发不会染法的新入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能上岗由各部门总监继续培训(下牌),工资底薪为700加洗护提成。
4.6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进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准染发只能洗发(下大牌),工资为底薪700元加提成。
5、本公司老员工(助理)按第1条执行,其中底薪为700元加提成加1500保底。
6、助理人员不准预支下半月工资。
7、新入人员在工作中不合格或自动辞职的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8、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
一、工作时间:
1、实行每周五天,每天七小时工作制。
2、工作时间: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3、九点十五分以后签到为迟到;十点以后签到记旷工半天。
4、加班按规定计算。
5、星期一17:00-17:30时为例会时间。非经理批准不得迟到或缺席。
6、每天签到上班;下班签字。因公需提前到外办事者,须前一天在签到本上签到或经经理同意回来补签,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二、迟到、早退:
公司员工没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及请假。每月迟到、早退次数达三次者作无故旷工一天,公司将予以书面提醒、警告,并在当月扣发工资100元;每月迟到、早退次数超过三次者,公司将按迟到、早退总次数在当月工资中扣减每次100元的处罚金作为鞭策。
三、旷工与请假:
1.无故旷工一天,扣罚一天半工资;旷工二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扣罚半月工资;当月旷工累计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将不负任何经济赔偿及相关责任。
2.因私请假,需提前向经理递交请假条,写明请假的正当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电话取得经理同意,复工后补办批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
1.加班情况要在当天登记并须交经理签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时的`员工第二天14:00时应按时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时后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时之后方可报销“的士”费,报销限额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况加班后第二天要迟回公司的员工,必须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关工作的内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时间必须与上班时间相近。
五、请假:
1.所有请假(病假、事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请假时间,报经理批准。病假、事假超两天以上(不含两天)按实际超出天数减发工资。特殊情况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请病假须有正规医院证明,如无正规医院证明则按事假处理。非常特殊情况例外。如遇突发病症,需及时通知经理,并于完假复工后补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可享受六天带薪年假(不含节假日)。服务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2天。除特殊情况,年假头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请;第二年可随时申请。但在上半年辞职则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须在当年内休完,跨年不累积,过期不补。如公司工作确实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补发工资替代。
3.婚假:已签定正式合同的适龄员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报期;25岁以上晚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满二年以上的女员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节假日)有薪产假。
b.男员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请(不含节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员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五天(含节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员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含节假日)有薪慰唁假。
6.计生假:凡女员工因人流、小产等,凭医院证明可享受有薪计生假。
a.流产休假两星期(含节假日)。
b.小产休假30天(含节假日)。
7.公伤假:
a.公司员工因公致伤,不属本人责任者在治疗期间为工伤假,在工伤假期间,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资、奖金待遇;如属本人责任出现的工伤事故,除按责任另行处理,并视情节按实际扣除病休期间该扣除的工资、奖金待遇和所发生的医药治疗费。
b.公司员工因公伤需休息者,必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安排病休。
七、每周工作或加班日,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给予误餐补贴。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条 公司所有员工一律严格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所有员工外出前要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或《出差申请单》,部门员工由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由主管副总签字,上述申请单均需提前一天填写,在次月1日(含1日)之前递交人力资源部,在次月1日(含1日)前没有接到各种申请单的,人力资源部不再向本人索要,直接按照当月打卡标准计算考勤。对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的,每6个月累计一次,记载在员工半年考核表中。
第2条 对忘记打卡的员工,按照审批程序当天填写《忘打卡说明》,于次月1日(含1日)之前将《忘打卡说明》递交人力资源部,并在当月薪资中扣款20元/每次,如在当月累计3次以上者,在当月薪资中扣款30元/每次。
第3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5分钟之内迟到的。,不计迟到。迟到时间规定在35分钟之内,每迟到5分钟(不足5分钟的以5分钟计)罚款5元,直至罚款30元。迟到35分至1小时按旷工0.5日罚款,迟到1小时以上至2小时按旷工1日罚款,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2日罚款。严禁找其他借口避免迟到罚款,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
第4条 员工在下班之前提前离岗的,按早退计算,每早退10分钟(不足10分钟的以10分钟计)按旷工1日罚款。
第5条 对各销售部门办事处员工的考勤,由销售助理严格按照每天日志、月考勤汇总、出差天数详细统计后递交人力资源部。若办事处经理对本部门员工(或合并办公员工)的 每天日志、月考勤汇总、出差天数记载不全或记载重复、有误、作弊的,部门经理负连带 责任,每出现一次在对部门经理的考核分中减5分。
第6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为1日(含)之内,超过1日以上的,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审批流程报批,每月最多3次,严禁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员工分多次、连续日期的签批在权限之内的请假单。请假需提前申请,当日请假无效,病假除外,
部门经理的考核分中每次减5分。 若请病假需提供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如有部门经理违反本规定的,在对
第7条 公司只有生产部门员工加班有加班费,并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严禁生产人员下夜班时连续上白班,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员工连续上班的,要有本部门组长详细填写原因,报部门经理和主管总工程师签字。生产部门员工的平日加班,要有员工所在的小组 长填写加班内容、理由、签字后报部门经理签字;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报部门经理和总工程师签字。如需调修需提前申请,当日申请无效。
第8条 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其他所有员工利用非上班时间工作没有加班费,没有调休(参加招聘会除外)。若技术人员经总工程师的准许,需要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的,可计加班费或调休。如需调修需提前申请,当日申请无效。
第9条 若公司员工(或各办事处员工来公司总部的`)在上班时间聊天、看报、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睡觉、查阅与公司业务无关网页的,被发现者在当月扣薪50元/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每发现一次在对部门经理的考核分中减8分。
第10条 以上补充规定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标准执行。
第11条 各销售部门分管的办事处由部门经理负责转达本规定内容。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规定的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 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 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 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 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 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 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10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 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 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 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 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 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__]53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21.5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3个月起,按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资的100%计发(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贴,下同);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按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月工资的90%计发;
4、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员,在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期间,原则上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含工作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5、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30天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含工作津贴);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每请事假1天,扣除1天工资;
2、超过5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章 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第二十五条 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1、考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定期公布考勤情况的,对考勤工作人员、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2、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考勤点名
1.1公司于每天早上7点50分进行点名报到,进行出勤考核。
1.2公司员工在出勤考核时不允许有带他人报到,不穿工装报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迟到旷工处理。不准涂改、故意损毁或伪造点名册,违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者将被开除。
1.3公司售后服务部下列人员或情况可免予报到
1.31服务经理或服务经理核准免予报到者。
1.3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1.3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1.3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经主管核准者。
1.4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上班未登记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5员工因公外出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时,必须在事后填写《公务外出考勤单》。
1.6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工资,并记警告处分一次。
1.7员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当理由经主管核准、签注外,其他按早退论处。
2、考勤
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4迟到超过30分钟,或未经批准而不到岗位者,即为旷工。不到半天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5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资,当月3次以上者,记警告处分一次。
2.6早退或擅离职守: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7旷工:旷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给予一次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8员工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岗位工资,并给予严重警告一次,无故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请假、休假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按照各类“假别规定”(法定假除外)填写申请单,并经批准。请假申请须交综合部归档。假期应当按期销假上班,未经批准超假作旷工论处。
4、请假程序
4.1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批准。
4.2请假二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事假
5.1员工因私事请假,应事前填写请假单。1天,由部门总监批准;2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2事假期间将被扣除相应天数的全部工资。
5.3连续事假超过15天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未办理者按旷工论处。
6、病假
6.1员工休病假应尽可能事先请假。如无法事先请假,必须尽快致电主管或经理,上班后持有效证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单必须附医院诊断证明或建议,交部门总监审批,综合部备案。
6.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不需出具医院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的诊断证明(私人诊所无效)。
6.3当月病假1天以内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间相应天数底薪。
6.4员工因病情严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经公司研究决定可酌情给予特别病假。期限最长为一个月。
6.5正式员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为:在本企业工作五年以内的为3个月;六年至十年的为6个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为9个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为12个月。如特殊情况,且在公司经营中表现卓著的,可视为伤病情况延长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决定后方可适当延长。
6.6医疗期间的员工保留岗位,不享受工资。
7、法定假
员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端午节 1天
五一节 1天 国庆节 1天
以上假日,如适逢周末公休,则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体安排以公司通知为准。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满二十四个月的员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带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满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过10天(工作日)。
员工当年各类缺勤累积超过5天者,不能享受当年年假。
凡当年受警告处分的,不得享受当年年假。
年假的具体时间安排须经公司同意,原则上,当年假期当年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员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延期补休。
9、工伤假
凡因工受伤或死亡者,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险的规定办理
由于个人违反操作规程或公司制度规定所造成的意外伤亡,责任自负,员工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
10、婚假
按国家规定,员工结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岁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岁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岁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岁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11、丧假
根据国家规定,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享有三天丧假。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事假1天扣发50元。
三、旷工1天扣发100元。
四、不签到/签退1次扣发20元。
五、查岗中发现迟到者1次扣发50元。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签退者,须说明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补签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于次月1日前交综合办备案。
七、当月签到/签退口头请假不得超过3次(含3次),超过3次的,按不签到/签退论处,每次扣发20元。
八、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1次扣发50元;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的`按旷工论处。
九、以上补充规定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标准执行。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考勤是项目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使员工的出勤、休息、请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维护项目
2、职责:
2、1项目经理负责本规定的编写,整理与修改。
2、2项目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3、相关管理规定
3.1工作时间
3.1.1除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人员以外,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按值班制度实行休息。
3.1.2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7:30,其中12:00~14:00为轮流午餐及午休时间。
3.1.3法定节假日为(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其休息天数依部门规定执行。
3.2出勤记录(签到)
3.2.1考勤记录周期为每月1日~31日。
3.2.2员工到职后,正常上/下班、加班、值班均必须实行签到制度。
3.2.3签到每天两次(上午、下午),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半小时(即14:00上班,需在13:30分后才能签到)。
3.2.4没有签到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3.2.4每月2日,各区域负责人提交电子档考勤表到项目部,签到表在各区域存档备查。
3.2.4项目部根据考勤表对各员工作出考勤考核评分。
3.3因公外出
由区域负责人签名证明,项目负责人审核,否则按旷工论处。
3.4因私请假
3.4.1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区域负责人(含)以上的'上级主管批准。
3.4.1当请假天数1天以下由区域负责人批准,1-2天由生产总管批准,2以上时,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3.4.1如有特殊原因(比如生病),未能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于当天通过电话方式向主管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获得主管同意,并应于事后上班一天之内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3.5考勤规定
3.5.1不得代替他人签决不能,否则每发现一次代人签到者和请人签到者每人当月考评降级。
3.5.2迟到:
3.5.2.1迟到60分钟(含)以内,考勤考评扣20分;凡迟到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考评扣分40分;
3.5.2.2每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的人员必须向项目经理提交书面检查,针对迟到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当月考评降级。
3.5.3早退:员工在下班前无故离岗外出视为早退,早退按实际缺勤时间计算(超过1小时计)作为旷工处理。早退每次考勤考核扣20分。
3.5.4旷工:凡没有出勤签到记录(或只有单次签到记录),也没有经过批准有效的出差、请假条、未刷卡说明等其他证明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1日或累计1日,考勤扣40分,单月超2次者,必须向项目经理书面检查,并当月考评降级;旷工连续3日或当月累积旷工5日、全年累积旷工7日者,予以除名并无任何经济补偿。
3.5.5事假:事假时间以1小时起为计算单位(不足整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扣除100%的薪资;
3.5.6病假:
3.5.6.1员工因病需治疗及休息,可请病假。请病假必须提供公立医院病假单和病历卡等证明,否则只能按事假处理,无任何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3.5.6.2请病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政策规定的医疗期,病假期间工资按相关法规规定计发。
享有各类补贴的人员,病假时间超过半月者不再享有当月各类补贴。
3.5.7婚假:
3.5.7.1员工结婚需请婚假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并提前15天提出申请。
3.5.7.2婚假一般为3天;属晚婚者(男年满25岁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7天婚假。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到外地结婚者,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3.5.7.3婚假发全额工资。
3.5.8丧假: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等直系亲属死亡者,给予3天丧假。非直系亲属,给予1天丧假。外地酌情增加路程假。丧假发全额工资,但扣发当日各类津补贴。
3.5.9产假:顺产产假为105天,若为难产和多胎产假,则各加15天。产假期间的薪资及费用报销依生育保险法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定者,产假期间不享受公司任何假期、薪资及福利待遇。
3.5.10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致伤不能工作时,经公立医院和部门主管证明属实者,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的薪资待遇依工伤保险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5.11法定假:依相关规定及休息通知,视公司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3.5.12加班:
3.5.12.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每位员工应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5.12.2法定节假日为(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才有加班。法定假日加班者,由区域负责人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项目经理(含)以上的上级主管批准,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统计加班的依据。
4、绩效考核规定
4.1每月3日前,各区域经理向项目组提交>;员工签到表在区域存档备查。
4.2每月10日-20日,项目组组织质检小组到各项目检查,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并在区域考评上进行考核。
4.3项目组根据《员工考勤表》对各员工作出考勤考核,考勤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当中。
员工考勤制度
一、凡本院员工由本人根据实际上、下班时间打卡记录考勤。医务人员交接班提前15分钟进行。
二、如有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缺勤,应及时向组长讲明原因并请假,经组长认可后,由组长在考勤卡上签字。严禁由他人替代打卡;严禁在考勤卡上自行书写或涂改上、下班时间。
三、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三天以内由业务组长批准,三天以上由业务组长批准后报院长审批;业务组长休假由院长审批。
五、职工探亲假必须服从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假原则上一次用完,个别经领导批准的也可以分两次使用,路程假和路费只给一次。
六、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一次性休完;产假由公司计生办开“证明”。
七、病假由医生开“病休证明”;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时,凭医生开转诊证明及治疗手册办理病假手续。
八、各类假期超过1月以上,取消年假;如请假前年假已休完,第二年取消年假。
九、各种假期不得转让互借。按公假待遇的休假不得转为串休。
十、各类假期及具体待遇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执行。
一、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司员工,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可视为上班;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各种业务时,需首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办(赵小利处)备案;特殊状况不能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签字批准并于当日报行政办(闫柯宇处)备案,业务完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视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员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内出具书面有效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的外,一律以迟到、早退论处;按月度统计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日论。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每月度统计上报)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中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每月度考勤统计时,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算起:员工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罚50元/次、高层管理人员扣罚80元/次;每月度考勤统计时,旷工一天者,扣罚当月2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3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三天,扣罚一个月出勤工资;旷工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扣罚金额为当月日均上班工资除以8小时乘以2倍旷工时间。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提来源理决定)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
1、外出办公不按上述规定报备的、签字批准手续不全或不办理批准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论处,按照集团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扣发金额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为名,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他事务活动等,一经查实,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上班,统一时间下班。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有事离校须请假。
二、凡学校要求教职工参加的会议、集会和活动,均属考勤范围,如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的,均作迟到一次处理。有事不能参加的须请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应请假。批条的权限:半天以内向生产组长请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的,事后应充分说明理由补假,否则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结果处理:
迟到(早退或离岗)在5分钟内扣款5元;5分钟以上每分钟加扣0.5元,一天累计6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每月请假一天扣工资15元(厨师及司炉工25元),二天累计扣40元(厨师及司炉工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当月奖金按日平均扣除。
第一条饭店宾馆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饭店宾馆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三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四条饭店宾馆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五条所有员工须先到饭店宾馆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九条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第十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饭店宾馆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第一章:工作时间规定
第一条:全体员工每月26个工作日;每工作日时间为8小时。
第二条:具体作息时间,由公司根据季节特性制定、公布、执行。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产部门安排。原则上公体日加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夜班加班不超过2、5小时。
第二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刷卡制度。考勤卡由监管员负责发放和收存。
第五条:刷卡时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为难监管员。
第六条:刷卡时间为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0分钟。超过该时间到岗员工,以持卡找分管生产经理签
第七条:员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碍,突发性疾病等原因而无法按时到达,应先打电话向分管生产经理
第三章:请假规定
第八条:员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岗上班,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补
第九条:员工请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条:员工因工伤、病假需要休息,还应出具经公司分管生产经理核实后的医疗单位证明,休息期
第十一条:车间主任批假权限为每次1小时。生产员工请假超过1小时,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分管
第四章:违章处罚规定
第十二条:
1、一次迟到、早退:10~30分钟,扣罚10元。
2、一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扣罚30元。
第十三条:违章作业,造成人体损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按病假处理;造成公共财产损坏,视情节
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旷工一天,扣罚50元。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取消年度奖金。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
累计旷工30天,给予除名。
第十五条:违反刷卡规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当事人10元。
第十六条:工作期间,未经请假批准,离开厂区,参照迟到、早退处罚规定处理。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考勤工作,严格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职责,保证饮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参照《河池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院政发[20xx]9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员工工作时间按中心规定的各食堂班组、各岗位人员上、下班时间实行;
2.员工上、下班实行按指纹考勤制度,上班提前30分钟、下班晚30分钟刷卡均为有效,30分钟以上为无效考勤(东三食堂接待、服务员守厢的除外),刷卡时无法识别的,应在10分钟以内报告管理人员,凡上、下班不刷卡的,按旷工处理。
3.凡迟到、早退(含开会)10分钟以内的,扣发业绩奖10元,11—20分钟的扣发业绩奖20元,21—30分钟的扣发业绩奖30元,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无故旷工半天的,扣发业绩奖50元;无故旷工1天的,扣发业绩奖100元,只发放当月效益奖80%;无故旷工2天的,扣发业绩奖200元,只发放当月效益奖50%;无故旷工3天(含3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并取消当月全额绩效工资。
二、请假规定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请事假。请事假应到中心办公室填写请假条,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离开,如因临时有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尽可能电话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因病、直系亲属生病需要照顾的,事后以医院证明补假条)
2.当月请假1—3天(含3天)或累计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长签署意见后,报中心主任批准交中心办公室备案;当月连续请假或累计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外,须报后勤管理处分管领导批准,交中心办公室备案。请假期间扣发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和业绩奖,并且请假每天扣发当月效益奖的10%(每月按25个工作日计算);
3.连续请假30天(含30天)以上的,中心作自动离职处理,并要求本人写辞职报告书;
4.员工请事假原则允许本班员工之间互调公休或顶班的办法补回上班时间,互调公休或顶班须征求当事人的同意;
5.员工请假期满后,不按时回到岗位上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二)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病假;
2.请病假应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
3.请病假应写书面请假条,因病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写书面请假条的,应尽可能电话请假,并在事后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补办请假手续;
4.当月请假1—3天(含3天)或累计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长签署意见后,报中心主任批准交中心办公室备案;当月连续请假或累计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外,须报后勤管理处分管领导批准,交中心办公室备案。请假期间扣发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和业绩奖,并且请假每天扣发当月效益奖的5%(每月按25个工作日计算);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上班期间因意外受伤请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停发相应天数的绩效工资。
5.员工请病假最长时间为30天(含30天),30天后不能正常上班的,劝其自动离职;
6.员工病假期满后,不按时回到岗位上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三)婚假
1.员工请婚假应提前告知中心领导及本班组班长,以便提前调整工作安排;
2.员工请婚假应填写请假条;
3.婚假一般为3天,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员工初婚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至4天;
4.员工在规定的婚假期间内不扣任何工资、奖金,超过婚假期的,超过规定时间的天数按请事假处理。
(四)生育假
1.女工生育假、计划生育假、配偶生育护理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女工生育假、计划生育假、配偶生育护理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停发绩效工资。
(五)丧假
1.员工请丧假应写请假条;
2.凡属直系亲属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的(公、婆)、抚养者以及和本人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需由本人料理丧事的可享受3天丧假,如需到外地丧葬的,乘车在4小时以上的,另加路程假;
3.在寒暑假时间处理丧事的,不另给丧假;
4.员工在规定丧假期间内不扣任何工资、奖金,超过规定的丧假时间,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六)其他
1.请病假、产假的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请事假、婚假、丧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请假理由经查明是否编造欺骗组织的,将按旷工处理。
三、以上规定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四、本办法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工作时间规定
第一条:全体员工每月26个工作日;每工作日时间为8小时。
第二条:具体作息时间,由公司根据季节特性制定、公布、执行。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产部门安排。原则上公体日加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夜班加班不超过
2.5小时。
第二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刷卡制度。考勤卡由监管员负责发放和收存。
第五条:刷卡时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为难监管员。
第六条:刷卡时间为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0分钟。超过该时间到岗员工,以持卡找分管生产经理签
第七条:员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碍,突发性疾病等原因而无法按时到达,应先打电话向分管生产经理
第三章:请假规定
第八条:员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岗上班,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补
第九条:员工请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条:员工因工伤、病假需要休息,还应出具经公司分管生产经理核实后的医疗单位证明,休息期
第十一条:车间主任批假权限为每次1小时。生产员工请假超过1小时,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分管
第四章:违章处罚规定
第十二条:1、一次迟到、早退:10~30分钟,扣罚10元。
2、一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扣罚30元。
第十三条:违章作业,造成人体损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按病假处理;造成公共财产损坏,视情节
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旷工一天,扣罚50元。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取消年度奖金。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
累计旷工30天,给予除名。
第十五条:违反刷卡规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当事人10元。
第十六条:工作期间,未经请假批准,离开厂区,参照迟到、早退处罚规定处理。
东辰机械公司 20xx.1.3
考勤管理制度
1、考勤记录
1.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负责人将考勤表交到经理处。
1.2考勤表是财务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2、处罚
2.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罚款30元。
2.2早退:凡未向领导请假,提前30分钟离开者,罚款50元。
2.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
2.3.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旷工按旷工1天处理。
2.3.2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2.3.3旷工采取扣除2倍日工资罚款办法。
3、事假
3.1员工因事假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无工资。
3.2审批权限:
3.2.1员工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核,酒店经理审批。
3.2.2员工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酒店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2.3酒店经理请假需报总经理审批。
4、全勤奖励
当月员工出勤达到规定天数,且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现象的,发放全勤奖50元/人。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2、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3、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4、不得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扯电线。
5、严禁在宿舍内乱贴画,乱钉钉子。
6、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7、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8、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9、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不得偷拿钱物。
10、不得损坏宿舍内公共设施,违者按价赔偿。
11、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吸烟、做饭等。
12、住宿员工每晚不得迟于22点返回宿舍。
13、以上条款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200元罚款。
14、每间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宿舍的安全、卫生等管理。
15、员工下班后离开酒店应返回宿舍休息,否则在酒店和宿舍之外的地方发生意外,酒店概不负责。
盘点管理制度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意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2、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等。
3、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盘点。
3.1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3.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账的物品。
3.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二、盘点方式、时间
1、年度盘点
1.1存货:由各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30日、31日。
1.2财务:由财务会计盘点。
1.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2、月度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三、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2、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2.2现金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2.3各项财产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2.4各项财产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中、领料单等装订成册(一月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