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图书管理,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创建学习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全部图书由人力资源合约法务部负责管理。全部图书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名目在公司管理图书馆中展列,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
二、公司全部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概不外借,全部书目均可借阅。
三、借阅要求:一人一次限借1本,借期1个月,期满后,经图书管理员同意后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同样也为1个月。
四、借阅时间:每周一到周六14:30—17:00。
五、借阅方法:员工依据公司“读书吧”的图书名目选定图书,并到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六、员工在借阅过程中,应爱惜图书,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涂写,如发生丢失、污损,照价赔偿。七、调离公司的职工必需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若遗失图书,照价赔偿。
图书卡或一卡通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
一、图书借阅
(一)所有师生凭图书卡或一卡通办理图书借阅手续,且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一经发现首次扣证两周、两次取消借阅资格。因转借、代借而造成的后果,由领证人自负。
(二)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到期的图书,图书馆系统将进行相应的延期,在开学或节假日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归还。假期前到期的图书,若超期归还假期均含在内。
(三)读者可在OPAC中登录“我的图书馆”查看图书借阅、超期罚款、预约等信息。
(四)借还书地点:图书馆二楼借还书处。
借还书时间:周一至周四8:00--15:40
周五8:00—11:30
12:30—15:40
周六8:00—11:30
12:30—15:40
(五)城市学院在职的教职员工每人限借30册图书,借期限为180天。
(六)学生每人限借15册图书,借期限为90天。
(七)所有师生应注意保持图书的完整及页面的整洁,不得在书中划线、涂抹或污损。如有损坏,按图书标价赔偿。借阅图书时,若发现图书已经被污损,一定要由借还书处工作人员做相应标记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否则,还书时污损书刊的责任由借阅人负责。
(八)所借图书逾期归还,按规定收取超期罚款。
(九)所有读者在毕业或离校前必须按规定还清所借图书和缴清所有超期图书罚款,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学生毕业离校前,图书清退按班统一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退手续。未办理图书清退手续按学院规定处理。
(十)下列图书不外借:
1、教师阅览区的'图书;
2、辞典、索引、文摘类工具书;
3、独本书;
4、中、外文期刊、报纸;
5、其它不宜外借的图书。
二、续借图书
(一)续借可在网上登录图书馆主页进入“我的图书馆”自助办理。
(二)小说类图书不能续借,其他类图书均可续借一次。
(三)续借在图书到期前30天内办理,已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四)续借的借期自到期日算起,教工续借期限为90天,学生续借期限为30天。过期图书不能续借。
(五)借阅证中有超期未还图书或超期罚款超过限额不能续借。
(六)借阅卡存在违章记录不能续借。
三、预约图书
(一)读者登录图书馆主页进入“我的图书馆”,即可预约。
(二)预约服务仅限于同一种图书全部借出时才可以办理;文艺小说类图书不能预约。
(三)同一种图书如被多个读者预约,系统将按读者预约的先后顺序自动排序;
(四)最大预约册数为2册;预约申请有效期20天,预约到馆图书保留5天,之后预约记录自动删除或转至下一位读者。
(五)读者通过图书馆OPAC查询预约图书已到馆信息后,请尽快到馆办理外借手续。
四、超期罚款规定
超期图书按每册每天0.20元进行处罚。
五、遗失赔偿
(一)如果图书丢失,需购买书名、著者、出版社和ISBN号相同的版本或高版本的新书赔偿,同时交纳技术处理费、人工费5.00元;赔书后找到原书不予退赔。
(二)无法赔偿原样图书时,应视如下具体情况予以赔偿:
1、小说类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2、其它类图书复本五本以上时,按原价的5倍赔偿;
3、五本以下按原价的6-10倍赔偿;
4、图书原价不足1.00元时,均按10元赔偿;
5、多卷书或成套图书,赔偿时以整卷(套)图书而论;
6、工具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赔偿6-10倍;
(三)赔款后在本学期内找到原书可以退赔,超过本学期则不予退赔。
图书在赔偿处理时,如有超期记录,则需同时缴纳超期罚款。
六、随书光盘
(一)光盘申请、下载
读者在图书馆的OPAC中检索到对应的图书目录,如果已经上传,在该目录下即可下载;如果尚未上传,可以点击“申请开放”进行申请。我们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的光盘上传到网上。读者在提出申请三个工作日后还不能在网上下载光盘,则是由于光盘容量太大等原因不能上传,我们将提供手工借阅。
(二)光盘借阅
读者需检索并记录光盘所对应图书的索书号,凭本人借阅证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押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借阅。
借阅期限:3天,超期归还,超期罚款1元/天/张。光盘损坏,赔偿20元/张。
为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才能,现已部分专业书籍,供大家查阅。同时为规范借阅流程,加强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方便更多同事及时借阅相关书籍,特制定本制度。
1.相关规范
1) 本制度所称图书是指为满足各科室工作需要而购买的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著作等。
2)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图书管理员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详细登记于“图书馆登记总簿”。
3) 图书由采购办公室负责管理,每次购置新书,需整理出新的图书总目录,供各科室查阅。
4) 图书借阅对象:只供采购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5) 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2.图书购置
1) 各类图书和期刊由采购办公室负责统一购置和订阅。
2) 各位同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图书申购表》(要求注明书名,作者、出版社、价格、申购理由等基本信息),按程序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
3) 图书购回后,图书管理员应当及时编号、归档。然后按本制度规定与所需员工办理借阅手续。
3.图书借阅、保管、归还
1) 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采购中心员工均可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借阅图书。 2) 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二册,借阅期限7天。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7天,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 借书应先查阅图书是否在库,并填写好借阅登记册,交由图书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将登记册妥善保管。
4) 员工对借阅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拆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按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原价赔偿。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务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能够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务必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务必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务必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群众借阅。
一、图书室
1、图书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3、学生借阅时应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4、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刻画。
5、爱护图书,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违者照价赔偿。
6、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
7、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二、阅览室
1、按规定时间进阅览室。
2、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阅览室学生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将书刊报纸带出阅览室,不准在阅览室内大声吵闹。
3、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借阅规定: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书,学生须凭本人借书卡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
2、借书时须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每位学生每次可借阅图书一册,一周之内归还,否则停借一次,暑假期间按指定时间可借书两次。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或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现价赔偿。若无现价则按同等页数,同类书的最低价赔偿。成套书只要遗失其中一册,须按成套遗失处理,若故意损坏书籍则加重处罚。
四、借阅权限
1、教师每人每次可外借图书10册,借期6个月,可续借2次,每次限续借90天。
2、学生阅览室的图书杂志都只能在阅览室阅读,不得借出。
为营造公司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图书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途径
公司购置,员工可捐赠图书,保证图书至少7成新。
二、图书阅读、借阅对象
仅限本公司内部员工。
三、图书管理
**部门为图书的责任及管理部门,负责图书采购、保管、借阅、催还等工作。
1、根据公司各部门图书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员工业余爱好等,定期统一报批采购相关图书。
2、新购图书,图书管理员应在2日内完成书籍的备注、编号、台账、分类、陈列等工作;
3、图书台账应详细记录图书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
4、图书管理员应定期公示并更新图书目录,方便员工查阅;
5、图书库管规则:新购图书登记及台帐,按照图书的:issn编号,书名、作者、购买日期、单价进行登记。
6、员工凭工作证件借阅图书,图书管理员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对图书借阅人姓名、工作部门,借阅日期、书issn编号、书名,归还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借阅人和图书管理人签字。
7、图书陈列应做到分类清晰、方便查阅、标示明显。 8、图书保管应做到“八防”,即防尘、防潮、防光、防火、防霉、防虫、防鼠、防盗。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9、图书管理员定期进行图书盘点,对图书遗失、破损等情况进行统一报批处理。
四、图书借、阅
1、图书管理员负责公司图书借阅手续的办理;
2、公司阅览室于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开放,员工可在本时间段内浏览相应区域的图书,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私自携带出图书室或撕剪。
2、其他时间看书,或将书带出阅览室,须在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并在30日以内登记归还。超期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3、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
4、员工需爱护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 5、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须尽快配合办理还书。
6、员工还书时应先对图书进行自查,图书管理人员对所还图书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完成归还流程,按规定放置图书。
五、罚则
1、逾期3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2、故意损坏或未经允许撕剪图书,按双倍书价赔偿;
3、不爱惜图书,随意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的,处以罚款5—10元/次。
4、未办理图书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10—1000元/次。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务必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二)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三)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状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1、读者为本班师生,师生定期带给图书交流借阅。
2、教师每人可借图书2册,学生每人可借阅1册。
3、借阅期限,教师为三周,学生为二周,必要时可续借一次,限期一周。
4、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如有违者应予赔偿。
5、丢失图书。以赔偿原
6、学期末前一周,停止借阅,图书角进行盘点,所有图书归还所有人。
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全员素质,特建立图书库,以满足员工的学习需求。具体相关制度规定如下:
一、借还规定
1、借阅人仅限于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否则将按所借阅图书的成本价格在工资中扣除;
2、所有借阅人在规定时间内借书,其他时间不予借阅。借阅时间暂定为每天下午13:00至17:00(特殊急需例外);
3、需借阅人员必须在管理部办理书面借阅手续;
4、每位借阅人每次借阅本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本,单次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专业类工具书不超过一个季度;
5、每位借阅人必须按规定及时还书,在最长期限后2天内,未能及时归还图书的借阅人,需向管理部做出书面说明;
6、在借阅过程中,借阅人应当注意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圈点、注字、折叠、剪裁等;
7、图书借阅的过程中,借阅人不得私自将图书转借给其他人,如需转借,必须到管理部办理转借手续。如因任何转借原因发生的书籍损坏等损失,由第一借阅人赔偿。
二、维护保养规定
1、公司图书由管理部负责管理,并于每年7月下旬、1月上旬各清点一次;
2、管理部必须保持图书的整洁、整齐,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3、管理部必须按规定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尘、防潮、防火、防霉、防虫、防盗等;
4、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新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档案(电子版)》中;
三、报损/申购规定
1、由于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造成的丢失损坏,确系无法修补,责任无法明确时,由图书管理员请示有关领导,申请报损;
2、管理部负责按规定填写《培训资料减损凭单》,并及时进行帐目核算;
3、当书籍损坏无法修补时,管理部应及时向领导提出报告,进行重新补购;
4、由管理部及时收集员工相关信息,并负责对员工需求书籍的申购、采购工作。
四、捐书规定
1、为了能更好的建设公司图书库,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素质,开拓自身视野,公司提倡员工个人捐书;或员工个人有观赏性、学习性较强的书籍,愿意大家共同学习,而又不愿捐赠时,也可临时借给公司进行资源共享,待一定周期后归还借书人。
2、个人所捐书籍由管理部统一编入公司书库,统一保管,提供给公司全体员工借阅;
3、个人所捐书籍必须经过管理部审核,确认有可捐的必要性时,方可办理捐书手续,编入公司书库,公司对捐书人做出一定奖励;
五、罚则
1、逾期3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2、故意损坏或未经允许撕剪图书,按双倍书价赔偿;
3、不爱惜图书,随意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的,处以罚款5-10元/次。
4、未办理图书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10-1000元/次。
六、附则
1、本制度适合公司全体员工;
2、本图书借阅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所有。
工程书籍是工程人员查阅资料的重要手段,也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公司工程书籍的完整、有序,特制定本办法,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公司工程书籍的定义:
公司工程书籍是指由公司购买供员工查阅的'书籍。
二、需求与购买
(一)一般情况:
公司人员可以通过个人需求把自己要买的书籍写下,之后汇总,由公司统一安排购买。
(二)特殊情况:
若急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先自己垫付,后凭发票到公司财务报销。
三、书籍的存放与借阅
(一)书籍的存放
1 公司工程书籍应存放在书籍存放专用柜;
2 新购图书和影像资料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台帐;
(二)书籍的借阅
借阅工程书籍时,首先向书籍管理人员说明图书名称及分类,填写工程书籍借阅登记台帐后方可。
四、工程书籍的分类
按专业可分为十一类:电气、土建、线路、通讯、概算、经营、经法、招投标、典设方案、设计手册、学习资料、其他。
五、奖罚办法
1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偿;
2 借阅人因疏忽大意造成书籍丢失应照价赔偿,不予赔偿者当月进行考核。
六、其他说明
1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台帐;
2 公司图书由相关管理人员编制目录卡以供员工查阅;
3 借阅权限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
4 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5 技术部门用书,可以办理长期借阅登记,并妥善进行保存;
6 正常办公工作时间都可以办理借阅手续。
一、学生向图书管理员借阅图书,出示图书借阅卡,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
二、学生归还图书,图书管理员整理核对图书,一定要认真仔细,以免出错。
三、班级之内轮换,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如遗失就要负责赔偿。
四、班级把整理好的图书归还给管理员,管理员校对后把书放归书柜。
五、图书要珍惜爱护,图书箱要妥善保管。
六、破坏、遗失要赔偿。具体手续由班主任向图书管理员如实报告,图书管理员按等价原则办理。情节恶劣的不予续借。
七、借阅、轮换、归还要严格按时间进行,以免造成混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图书(刊)的借阅流通,充分利用纸本书刊资源,更�
第二章图书的借阅管理
第二条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进入书库不得携带个人物品。
第三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图书,无证不得入库。如有违反,将没收凭证并停借图书一个月。
第四条读者选书时应正确使用书位牌,选好图书后到借阅处办理借阅手续。办借阅手续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要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并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第五条读者还书须到借阅处办理还书。
第六条图书续借,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如有图书逾期未还时,不能续借。
第七条凡未办理借书手续而将图书私自带出借阅处者,按偷窃图书论处,除批评教育外,按学校有关治安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借书数量及期限。
(一)教职工每人可借图书15册,文学类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专业类图书借阅期限为180天。
(二)学生每人可借图书5册,借阅期限为30天(寒、暑假不计入30天借期内)。
第九条离校手续办理。
(一)学生因毕业、退学或其它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清还,并持一卡通到借阅处办理离校手续。
(二)教职工因调出、退休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清还,持一卡通和人事证明到借阅处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条为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校企合作的相关单位人员、成人教育学员,以及本校离、退休人员均可办理临时图书借阅手续,并凭临时一卡通借阅图书。
(一)临时一卡通由学校一卡通中心负责办理,图书馆认可。一卡通办理按“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执行。
(二)每人可借图书5册,借阅期限为30天(寒、暑假不计入30天借期内)。
(三)图书(刊)逾期、损坏、遗失赔偿按本办法中的“第三章”执行。
(四)离、退休人员也可委托离退休办公室工作人员代办图书借阅手续。
第十一条教师资料室所有图书资料,仅供教师在本室查阅。善本书、孤本书、8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保存价值较高的书刊、工具书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馆长批准,方可限期借阅。我馆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第三章图书(刊)逾期、损坏、遗失赔偿的管理
第十二条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国有固定财产,读者应爱护,不得污损、圈注、折叠、剪裁、描画和遗失。若发生以上情况,应照章赔偿。
(一)读者在还书时如发现有缺页、污损现象而无破损章的,除批评教育外,予以罚款处理。
(二)撕破书页或缺页两页者处以原价的50%罚款;三至五页者处以原价罚款;五页以上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三)污损图书者处以原价的20%至3倍的罚款。
第十三条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损坏条形码,罚款5元。
第十四条随书光盘是图书资料的一部分,丢失、损坏随书光盘,罚款10元。
第十五条图书超期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为了提高图书流通率,保护读者权益,对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的读者,本馆实行借阅逾期处罚制度,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停借图书2周。
(二)读者长期到外地实习时,应在实习前还清所有图书,否则按逾期处理。
第十六条借出书刊如遗失损坏,读者须购买相同版本赔还。若无法购得相同版本,则按不同书刊性质不同进行赔款。
(一)遗失十年以内出版图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十年以上、1987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5倍赔偿;1986年年底以前出版图书按原书价5-10倍赔偿;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绝版的书籍,可按原书价的20倍以上赔偿。
(二)成套(多卷)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册,要按整套(多卷)价格赔偿。
(三)杂志单行本按原价的2倍赔偿,合订本按本期刊全年价赔偿。
第十七条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其交还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可退还赔偿金,限定在遗失当学期内办理退赔手续。
第十八条对拒付赔款、罚款者,停止借阅。
第四章阅览室的管理
第十九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方可进入阅览室。
第二十条阅览室公开陈展的图书报刊资料,读者可自行取阅,阅毕放还原处,不准携出室外。若有违者,停止其阅览权,并按学校治安相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爱护书刊报纸等馆藏资料,不得撕、割、涂抹污损,违者将按照本办法中的“图书(刊)逾期、损坏、遗失赔偿的管理”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阅览室是公共学习场所,读者要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要求仪容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以免影响他人。
第二十三条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涂抹刻画,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等馆内设施。
第二十四条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等进入阅览室,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用火,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对违反规章制度者,每一位工作人员和读者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制止和批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图书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图书室管理,有效发挥学校图书资源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图书流通秩序,培养师生“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使学校图书更�
一、借书范围
1、图书室的图书未作特殊规定的所有图书均可借阅。
2、内部图书,资料,工具书,报纸均在图书室查阅。
二、借书要求及期限
1、凡本校教职工,每人每次暂借两本,借期一月。
2、学生借书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借期不超过一周3、借书必须办理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到期必须归还,若到期不还者,停止借书权。
4、班级借书,由班主任登记签字办理手续,班主任负责,根据本班人数,按每人一本借阅。若有污损、遗失等由班主任按相关规定赔偿。借期不超过两周。
5、学生借书时每次限五人进入室内选书,保持安静,选好登记后其他五人方可进入室内选书,其他同学在门外排队等候依次选书登记。不服从图书馆理员安排的',有权不给办理借阅手续。
6、学生入室挑选图书时务必保持书架上其他书籍的整齐摆放,不得弄乱书架上的其他图书
7、图书室内不准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三、借还书办法
1、本校职工借书,先登记,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选借。下次再借,必须先还后借。
2、读者还书时先检查所借书是否有污染、破损、缺页等;须经管理人员验证处理后方可借出,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均由借书人负责。
3、读者若因调离或转学离校时,离校之前必须还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四、图书室开放时间
1、每周星期一——星期四课外活动时间面向读者开放和办理借还书手续。
2、放假前必须将所有借出图书归还图书室。
五、赔偿办法:
1、工具书、资料书、经典名著等书籍,若有损坏,首先是还其原书;若有遗失按定价赔偿。
2、一般图书,若有损坏视其程度照价赔偿,若遗失按定价赔偿。
3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三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六、室内要求
进入图书室,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不吸烟。不夹带图书出室,若有违反,一经发现,罚10—30元用于购买图书。
七、本规则如有未尽之处,读者可向管理人员提出建议,以使修改时参考。
书刊外借制度
1、本校师生每人可领取“图书借阅证”一张,凭借阅证在学校图书馆可借阅图书2册,学生借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教师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学期,如需要可续借一次。
2、学生因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社团活动等需超权限借阅图书资料时,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关指导老师签字证明,馆长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限借5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教师因教学、科研、学生社团活动等,需超权限借阅的应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限借10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4、污损、遗失书刊资料者应按《书刊赔偿规则》处理,对擅自窃取书刊者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报请校务会议给予行政处分。
5、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交还本人的图书借阅证,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并及时注销“图书借阅证”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6、本校教职员工因工作调动等离校时必须还清全部书刊,交还本人图书借阅证,经馆长核实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介绍信。教职员工离、退休时也应还清全部书刊,交回本人图书借阅证。
7、借书过程须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图书遗失、污损赔偿制度
为确保学校图书馆书刊资料的正常流通和广泛利用,对遗失、污损书刊资料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遗失书刊资料,属1980年以前出版的(含1980年),学校图书馆藏有复本的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10倍赔偿;没有复本的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20倍赔偿。
2、遗失书刊资料,属1981年至1985年期间出版的(含1981年、1985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5倍或10倍赔偿。
3、遗失书刊资料,属1986年至1990年期间出版的(含1986年、1990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3倍或6倍赔偿。
4、遗失书刊资料,属1991年以后出版的(含1991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的原价或2倍价格赔偿。
5、凡遗失的书刊资料系多卷书、套书中的1卷或1册,赔偿时书价应按整套书价计算,余卷(册)均属图书馆所有。此条适用于上述各条。
6、遗失1册期刊,则按该期刊全年价格赔偿,余册属图书馆所有。(如遇本校图书馆非馆藏核心刊物的,可酌情减半处理。)
7、赔偿遗失的书刊资料,可由读者购买与原书刊版本完全一致的书刊直接作赔偿。
8、污损书刊资料,没有造成书刊资料内容残缺的,按该书刊资料价格的20%赔偿修补、装订费。
9、因污损而造成书刊资料内容残缺不全的,则视作遗失该书刊资料处理。
10、随书刊附属的电子读物遗失或损坏时,如电子读物属附赠性质,参照本规则第八条处理,如电子读物属付费性质,则按书刊原价赔偿,书刊归图书馆所有。
11、赔偿书刊资料,在图书馆核定价格后,由读者直接将赔偿金额交学校会计室,再将发票送图书馆备案。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树立图书馆�
2、定期向老师和学生介绍新图书资料和信息,对学生进行新闻记者的指导,积极配合课堂教学以及课外活动,为其提供有关信息等资料。
3、及时提出图书馆发展建议及新书添购建议。负责学生、教师图书的借还工作,认真做好新书登记造册、编目、排架工作。
4、负责收发教学资料,有些书籍要注意修补。
5、做好图书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湿的要求)
6、每学期结束前,师生借还图书情况以及添书册数、归书情况向校长室作一书面报告。
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设专(兼)职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室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图书都要登记造册,新购置图书由管理员对数量、金额审核、验收签字后方可办理 报销手续。
3、图书要按规定分类编号,粘贴标签,上架到位,放置有序,便于借阅和查点。
4、图书室有总目录,便于师生借阅。
5、借阅要有记载,要有图书破损、损失、赔偿处理记录。
6、对遗失、淘汰、报废的图书,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做好核销手续。
7、要做好新书介绍。指导学生读书,组织师生开展讲书活动,提高学生的鉴定、阅读能力。
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
为优化图书馆藏书结构,按文献资料老化规律,及时做好剔除陈旧图书资料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
(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
(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4、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5、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1、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2、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4、外业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5、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6、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离尘、防潮、防盗工作。
教师阅览室规则
1、教师阅览室对教师全天开放。
2、阅览室内严禁大声谈笑、聊天、抽烟,举手投足要讲文明。
3、室内放置桌椅、橱不得随着挪动,离室前要自觉把座椅放整齐。
4、要爱护桌橱,不得在凳、桌上搁腿等,若出现损坏情况,管理员应及时与当事人分清责任,及时上报总务处,以待酌情处理。
5、要爱护图书报刊。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携带出室外,若出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管理员,按学校规定处理。
6、报刊杂志阅后要自觉放回原处,不得随手乱丢,否则,管理员有责任对其提出批评。
7、非阅览时间,不得随意进入本室,特殊情况需借用者,须事先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学生阅览室规则
1、进入阅览室必须安静,不得高声大叫,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2、不得携带私书入室,不准挟带公书出室,阅览报刊每人自取一份,不得多占。
3、坐定后不得随意调座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阅览。
4、爱护报纸杂志,不得任意损坏。如损坏,按《书刊赔偿制度》进行赔偿,损坏的报刊仍留阅览室。
5、爱护公物,如损坏,根据情节轻重,至少按价赔偿,多则罚款几倍。
6、保持环境卫生,不准带零食进阅览室,不准乱丢纸屑。
7、阅后将书报放回原处,有序离开。
1、借阅权限
书库图书借书数量与期限
读者类型
册数
借期(天)
续借次数
续借期限(天)
预约册数
院士、博导
30
60
1
20
3
教职工、博士生
20
60
1
20
2
硕士生、教改班、留学生
15
60
1
20
2
本科生
10
30
1
10
2
离退休职工
10
60
1
20
2
聘用人员
5
60
1
20
2
阅览室图书借书数量与期限
本馆典藏图书收藏于“中文社科典藏图书阅览室”、“中文科技典藏图书阅览室”、“外文科技典藏图书阅览室”。典藏图书阅览室向读者提供阅览和短期外借服务,每个阅览室图书可借1册,借期2天,续借2天。聘用人员可借阅览室图书1册,借期2天,续借2天。
2、借书
2.1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在借书处办理借阅图书手续。
2.2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或缺页章,否则由借书者承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2.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图书借阅、续借、预约、委托等服务将停止,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可恢复。
⑴所借图书出现超期未还。
⑵欠款已超过规定限额。
⑶其他违章。
3、还书
3.1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于两校区各总服务台归还,如遇工作人员下班可投入还书箱。
3.2读者所借图书出现超期,按图书馆图书逾期规定处理。参见“读者违章处理办法”。
4、续借
4.1读者根据自己需要,可自行在网上续借图书,过期图书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4.2所借书库图书在到期前3天内续借一次;所借阅览室图书在到期前1天内续借一次。
5、预约
5.1读者根据自己需要可预约已出借的借期为30天或60天的。图书。
5.2每位读者可预约图书2册,预约图书回馆后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
6、通借通还
为方便两校区读者的借还,图书馆开展了通借通还服务。友谊校区和长安校区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可在本校区图书馆借阅及归还另一校区图书馆馆藏图书。
7、委托借阅
为了满足读者对友谊校区和长安校区文献的利用,图书馆开展了委托图书借阅服务。参见“ 委托借阅”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校师生均可向图书室借书。借书时师生都要履行签字手续。
2、教师借阅书籍,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册,借期不得超过2个月;学生借书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册,借期不得超过1个月。
3、认真履行还书手续,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履行续借手续。
4、大型工具书及部分奇缺、贵重图书,只限室内查阅,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5、师生要爱护图书,精心保管,不得污损、圈点、勾画、作批、剪裁。借书时当面检查,如有损坏需提出声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6、凡教职工调离本校,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7、不得委托他人代借图书或为他人借书。
8、师生所借图书如出现污损、圈点、勾画、作批、剪裁等情况及出现遗失或逾期故意不还的,照章赔偿。
9、凡需赔偿的`图书原则上需赔偿丢失图书的同版本。如不能做到,则按下列规定赔偿:1984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1984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成套图书遗失一本赔偿全套书籍。
10、借阅时间:上午7:30——12:20下午2:30——6:00
一、图书公共管理的基本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提倡用文明礼貌语言、尊重管理人员。
2、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随乱丢杂物,严禁在馆内吸烟、吃零食。
3、查阅图书后请归还原位。
4、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圈点、批注、不得将未经借阅登记的图书带出室外。
5、借阅时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
6、遵守本图书馆规章制度、凡违反者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照章受处。
7、图书馆设立在团委办公室。
二、图书馆借书规则:
1、本馆为全厂职工服务。
2 借书数量:每人一次限借2本。
3、借书期限:每本书可借阅二个星期,如若未阅读完,可续借二周。逾期不还者,按超期天数处以罚款。超期每天罚款0、5元。
4、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刊时被发现,由还书读者负责、
5、读者借用图书应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不得折页、遗失、损坏、撕页、污渍和圈点,如有上述情况将按有关规定罚款。
6、借阅人如若连续三次违反本图书馆借阅规则,则取消借阅资格,并酌情向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三、遗失、污损、图书资料赔款规则:
(一)凡折书、撕页、挖剪图书者,除当面批评教育外,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撕页、挖剪图书者,一般按图书原价的3——5倍赔偿;
贵重书刊(如工具书、重要管理书籍等)一律按原价的5——10倍赔偿,残书收回图书馆。
2、私自折书者,按原价的30%-50%赔偿。
(二)污损图书资料,视情况按以下规定赔偿,
1、污损10页以内按原价30%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2、污损10页以上按原价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3、污损20页以上按原价的2——4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三)凡遗失文献资料者,一周内赔原书刊不予追究责任。超过期限,每本加收图书损失费5元。如赔原书刊确有困难,可按以下办法赔偿:
1、1995年以前的图书,按原价的8——10倍赔偿。
2、1995-20xx年(含1995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8倍赔偿。
3、20xx年-20xx(含20xx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4、当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
5、多卷书或丛书中的一本按全套书价的 l——3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6、借阅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每天罚款0、5元。
7、丢失图书编码,每本图书赔偿1元人工费。
(四)赔偿书刊时间规定:
1、待偿时间以不超过一个月为限;超过一个月者又以超期的规定一并处理。
2、办理赔偿手续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刊资料,可持赔偿单到图书馆返还50%的赔偿金。
(五)图书馆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关于教职工借阅图书的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提高图书利用率,图书馆对教职工借阅图书做如下规定:
1、凡我院教职工,需要借阅图书馆图书,必须办理“承德医学院图书借阅证”,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无证者,一律不允许借书。
2、凡借我馆的中外文图书必须按期归还,图书借期为三个月,如需续借,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三个月,(只可续借一次)。超期不还者,图书馆有权催还,并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3、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凡我院教职工可凭“承德医学院图书借阅证”入库查找所需图书,但必须严格遵守书库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导,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将书带走。
4、图书馆所藏工具书和样本图书一律不外借,只供教学、科研人员在馆内查阅。
5、教职工因各种原因调离本院时,必须还清在图书馆所借图书方可离院,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6、教职工借书权限:高职12册;中职以下10册。
7、教职工所借图书如有污损、丢失,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赔偿。
关于学生借阅图书的管理规定
1、凡我院学生(包括成教学院学生)一律凭学生证办理“承德医学院图书借阅证”手续。借阅证须贴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2、学生需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代借、代还图书,借阅证遗失后应及时到流通部门办理挂失手续,方可去图书馆办公室补办。如借阅证不及时挂失,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负责。
3、学生毕业离校(退学、休学、入伍)前,比须将所借图书一律归还,将借阅证交还图书馆。
4、学生借阅图书每人限借6册(留学生8册),借期为2个月,借期内可续借1次,续期为2个月(续借可在查询机或图书馆网站及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上自行办理,也可在借阅处办理。借阅处办理须带续借书籍及借阅证。
5、借书前请检查图书是否勾画、污损,如有此情况,须当面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标记,以分清责任,否则由本人负责。
6、图书馆书籍为公共财物,不得勾画、标注、涂抹、污损等。
7、图书丢失,请到借阅处按规定赔偿。
8、馆内不得私自使用一切用电设备,禁止吸烟,违者重罚。
9、文明借阅,禁止不雅行为。
图书馆关于遗失、污损、丢失书刊的处理规定
为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增强读者爱护图书意识,凡我院读者借阅图书馆的图书,必须爱护,不得遗失、污损、勾画、折页、裁剪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须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本馆书刊,须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
二.遗失多卷书的一部分,需按整套书刊赔偿,遗失剩下部分仍归图书馆所有。
三.书刊污损勾画严重的,须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被污损勾画的图书赔偿后,仍归图书馆所有。
四.遗失、污损书刊限期一个月内处理完毕(以图书馆通知时间为准)。
五.丢失图书需购买同版本正版书10日之内赔偿。毕业生离校前拒不赔偿,图书馆有权协调教务处扣发毕业证及学位证,直至履行完赔偿手续。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是我校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室报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2、本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自助阅览,期刊按类排序,请保持原架位,阅毕放回原处。一次一份,切勿多拿。
3、当期期刊、报纸不外借;各种逾期刊物,只供教工借阅,每人每次2本为限,如遇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4、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报刊,不得撕页、涂定或损毁,违者照章赔偿。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朗读、大声议论或喧哗。
6、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吃零食、喝饮料,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起座后应把椅子放回原处。
7、阅览室应文明借阅,礼貌待人,提倡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作风。
8、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9、注意室内安全,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一、凡本校学生,持有本人学生证,均可进入本室阅览。
二、本室为开架阅览,每人每次限制1本,取书时将本人学生证放在原书所在位置(以学生证代替代书板)。阅后将书归还原处。取走本人学生证。
三、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读者自备的书刊不得带入室内。
四、要爱护书刊,借阅时当面检查。如发现有破损、缺页及其它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不得裁剪书刊,不得在书刊上乱画。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室内要保持安静,阅读不准出声,不许交谈,以免影响他人。
六、自觉保持室内整洁,注意公共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不许吃东西。
七、闭馆前15分钟停止借阅,闭馆铃声响后,请摆放好椅子,办好归还手续后离开本室。
图 书 借 阅 制 度
一、本库各类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只限本人使用。
二、学生借阅图收以一周为限,教师对口教学参考用书,以一月为限。到期再需续借者,须办理续借手续,时间以一次一周为限,逾期不再续借。
三、学生实行闭架借阅,每次限借一本。先从目录柜中找自己需借的书,然后写上索书号和书名交给老师,再办借书手续。
四、教工实行开架借阅,教工进入书库不准吸烟,不能带包,查阅时注意书号顺序,请勿乱插乱放。
五、借书时当场手续清楚,还书时如发现残缺、污损等情况,按如下办法赔偿:(1)图书被污损,但不影响继续流通者,就赔偿修补费。(2)严重污损或残缺,已不能继续流通者,应赔偿相同版本相同装帧的图书,否则,视情况按定价若干倍赔偿现金。如属成套多卷书中的一本,则按成套书总定价计算赔偿费,并且其余各卷不给赔偿者。
六、借书逾期不还,又不办理续借手续手,按第4条第2款处理。
1、图书室的所有图
2、借阅图书的`学生或教师,须按照规定时间向图书室管理老师借阅。
3、图书借阅或阅览时,不得玷污和损坏图书资料,否则照价赔偿。
4、图书借阅期间,须保管好图书,阅读完后,应及时归还,最迟在本学期末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老师报告办理赔偿手续,否则取消其借书资格,每次办理归还手续后才能再次借阅。
5、图书遗失后,须赔偿相同的图书,否则根据图书价值按原价1至3倍赔偿。
6、借阅者应保持图书的整洁,文明礼貌借书。
7、所有借阅者应遵守该制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提高每位同学的'阅读、写作水平及综合素养,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特建立了年级图书角。希望大家利用课余时间,捧起书本,与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年级图书角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读书热情,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年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班级图书管理人员:
由各班语文老师负责本班图书管理,可下设图书管理员四名帮助管理图书借阅。
二、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1、借阅图书时间是周二至周五下午。班级轮换制,每天一个班,三周一轮。
2、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
3、学生借阅图书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或排队取书,保持教室的安静,如有大声喧哗、插队、拥挤者,此同学将当天之内不准借书。借书时要现场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该借书人负责。
4、书一经借出,中途不得转借他人。所借图书最长时间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2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阅读者可以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如有违反将取消借阅资格。
5、借阅图书要爱护,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赔偿,重为年级书架补充一本相同版本的图书或等价的其他图书,并将处以停借2—4周的处罚。
6、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及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还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并在管理员处登记好归还时间,如有丢失要及时处理赔偿事宜。
7、若利用上课时间看借来的书,被任课老师发现没收的,借阅者要对书负全责。
8、两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9、借阅的图书只能利用课余时间阅读,课堂上严禁偷偷阅读,如有在课堂上偷阅图书的现象,发现一次取消一个月的借书资格。老师讲课时,不看图书;作业未完成,不看图书。
10、班级将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如“阅读之星”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
11、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12、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13、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14、图书角不向其他年级、校外开放。贵重图书应经年级主任同意后借阅。
15、请严格服从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以共建班级良好的读书氛围。
最后,愿图书角能带给大家快乐、充实的每一天!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业余生活,扩大知识面,公证处设立图书阅览室。图书阅览室中的藏书是公共财产,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偷窃书刊者将受处罚。为方便图书杂志的管理和借阅,特做以下几点规定:
1、每人每次最多可借阅两本图书,每本书最多可借阅15天,请借阅者尽量在借阅期内归还。若到期不能归还者,请及时办理续借手续。否则,逾期借阅者将被处以每册1元/天的罚款。
2、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发现有污损、残缺或里外不一等情况,应即时向管理人员指出,并记录在案以分清责任。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3、借阅者不得对书籍进行任何的圈划、批注、涂改、影描、撕刻等,一经发现将处以5元/处的罚款。
4、借阅者不得任意损坏图书。情节较轻,经修订后不影响内容完整并可继续借阅的,赔偿2元修订费;情节较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的,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抵赔。如抵赔原版本图书确有困难时,按书价并根据出版年限赔偿(出版几年赔几年),最低不少于2倍,最高不超过5倍。
5、借阅者应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若撕割书刊其中部分占为已有,每张罚一本书的原价,多页依次倍增,但每书最低不得少于10元:如有丢失,单册书籍照价赔偿;成套书籍则按整套赔偿。
6、未经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携带出室的`,须主动说明原由,否则将按偷窃书刊处理。对偷窃书刊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公开书面检讨,并处以书刊价双倍的罚款。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是我校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室报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2、本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自助阅览,期刊按类排序,请保持原架位,阅毕放回原处。一次一份,切勿多拿。
3、当期期刊、报纸不外借;各种逾期刊物,只供教工借阅,每人每次2本为限,如遇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4、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报刊,不得撕页、涂定或损毁,违者照章赔偿。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朗读、大声议论或喧哗。
6、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吃零食、喝饮料,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起座后应把椅子放回原处。
7、阅览室应文明借阅,礼貌待人,提倡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作风。
8、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9、注意室内安全,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1、 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在图书馆书库借还图书;不可代借、冒借,违者一律按《图书馆违章处理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2、 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各个书库的流通服务台负责办理借还手续。
3、 读者在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交由工作人员处理。
4、 借图书总册数的限定:教职员工20册(含短期借阅图书5册,合订期刊2册);学生5册(文艺书限2册),通用证读者4册。
5、 教职员工借阅期限120天;学生借阅期限30天,借阅逾期将按照《图书馆违章处理工作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收取资料逾期占用费。
6、 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7、 续借:教职员工可续借2次,学生所借专业书可续借1次。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办理;续借期自首次借书的到期之日算起;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短期借阅图书不提供续借服务。
8、 学生阅览室、教工参考咨询室的藏书仅供阅览,不外借;需要复印时,读者可办理押证(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复印暂借,每次复印限2册(份),复印完毕即需归还;暂借期不得超过两小时,超过时间则每册收取资源占用费1元。
9、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图书借阅、续借等服务将终止提供,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权限方可恢复:
(1) 借阅的图书已过期。
(2) 欠款超过限额。
(3) 其它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