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这次为您整理了危化品管理制度优秀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一、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月底盘点出入库清单,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点报表。
三、负责按消防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四、负责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五、负责库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负责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产品流失。
七、负责及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八、负责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九、按时完成与库管相关的其他工作。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仓库安全管理
4.1.1出入库管理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
4.1.2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4.1.2.2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储存安全管理
4.1.3.1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平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
4.1.3.4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运输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电器管理
4.1.5.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4.1.5.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1.5.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1.5.4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1.5.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4.1.5.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1.5.7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1.5.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4.1.6火源管理
4.1.6.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1.6.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4.1.6.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1.6.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1.6.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1.7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1.7.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7.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1.7.4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2储罐安全管理
4.2.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
4.2.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和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2.5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1、***钢瓶应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钢瓶仓库必须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并对***钢瓶的入库和出库进行登记和巡查仓库内的***钢瓶是否有泄露和有异样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钢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的热源,库房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4、***钢瓶库房内的实瓶的存放时间不的超过三个月;
5、***钢瓶专用库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气瓶,只能储存***钢瓶;
6、***钢瓶库房附近应避开放射源、腐蚀气体、瓶内气体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体;
7、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作好明显的标志牌,在库房的附近应配备防毒面具(隔离式的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
8、***钢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卧放时应妥善固定防止滚动和塌陷,***钢瓶的瓶口应朝同一方向。
9、***钢瓶实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二层,空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10、***钢瓶入库前必须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符合规定的气瓶才能入库,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
11、***仓库内应留有保证吊装的空间和过道。
1、仓库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6、贮存的化学品应有中文化学品安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腐蚀类、易爆类、强氧化剂类。
1、危险化学品分类隔离存放,做到专场专库、定点定位定置分区,专人管理,专车专运。
2、包装物、容器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跑、冒、漏、滴、蒸发现象,使用期在试压规定期内。
3、易爆品储存
1)易爆品仓库为单层建筑并装设避雷针。库房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75%,库房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2)堆放牢固、稳妥、整齐,防止倒垛,便于搬运,利于通风、防潮、降温。
3)易爆品包装底铺垫20cm左右方木或垫板,不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的石块、水泥块或钢材等铺垫。堆垛高度、密度、长度、间距、墙距、柱距、顶距等均需慎重考虑,不得超量储存。
4、易燃液体储存
1)易燃液体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2)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露天储罐如气温在30℃以上时采取降温措施。
3)储罐存放如苯、醇等商品时,其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静电的接地装置。
5、剧毒化学品贮存
1)做到“五双制”,即双把锁、双人取、双人用、双本账、双人管,并按期核对账目。
2)剧毒化学品销售量、流向、储存量如实记录,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其台账和证明财料保存2年。
6、罐、桶装危险化学品不超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一般保留0.2MPa的余压。
7、每种物品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特性及扑救方法。
8、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做到:
1)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标志漆色醒目、完好。
2)防火间距满足要求,耐火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相邻库房以防火墙隔离。
3)消防设施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9、通风、隔热措施可靠,通风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以确保通风良好,阳光直射库区采取隔热、降温等措施。
10、电气设施根据贮存危险物品种类分级分区,库内照明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堆放可燃材料。
11、从事销售、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12、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库区和使用场所设置的通讯、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确保公司安全营运。
13、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2年。
14、不同品种、不同性质、不同批次的货物,严禁混存混放。对库存货物,要定期抽样检测,如有变化,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5、进出货物时,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要随货同行,否则拒绝出入库。
(1)桶装油料储存安全基本要求
1、保管人员按库房、垛位和品种相对固定,职责明确。
2、品种、规格、批号标志、标牌及卡片清楚且明显,不得错搬错放,错收错发。
3、有严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墙上。
4、经常开启门窗通风,并防止雨、雷及尘土进入。
5、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运码垛时,要轻取轻送,严禁从垛上铲运和拖拉,不准抛置油桶。立桶卧倒时要加垫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区储存桶装油品的库房,要防止低温析蜡。
8、为延长油料的储存期,延缓油料质量变化,桶装油料要尽可能存放在洞库、库房、棚库内。
9、贵重及易变质的油料,应优先入库,桶装油料的入库顺序是添加剂、低温启动汽油、润滑脂、特种液、稠化机油、航空润滑油、普通润滑油、航空汽油与喷气燃料、车用汽油、柴油、用过的润滑油或洗涤剂等。
10、闪点低于45℃的轻质油料一律不准露天存放。
11、桶装油料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油料的品种、牌号分库分别堆放,并设置堆垛卡片。
(2)洞库、库房、棚库内桶装油料储存的管理
1、入库储存桶装油料应擦净桶身,无油污,桶面标记要醒目清晰,按规定的人库顺序储存。
2、桶装油料入库应区分品种、牌号、批次号,分类立式摆放,底部垫木方,每两个桶并拢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线平行,大桶盖向外。多层堆垛时,底层桶大口要留在上层两桶之间,不得妨碍采样、检查,并设置堆垛卡片。
3、严格收放手续,及时记录账本,做到账、物、卡相符,不准私自动用储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6、库内主要通道净宽应大于1.8m,垛与垛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1m,垛与堵及柱的距离为0.25~0.5m,以便检查、搬运和疏散。
7、闪点低于28℃的油料最多码2层,闪点在28~45℃之间的油料最多码3层,闪点大于45℃的油料最多码4层。
8、洞库和潮湿库房,应适时通风,保持适宜温度、湿度(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0%~70%之间)。
9、洞库存放桶装油料,桶与棚檐垂直距离不小于1.5m,以防日晒雨淋。
10、不同构造的库房,夏季温差较大,贵重油料,轻质油料和高温下易变质油料应存入洞库或湿度较低的库房内。
11、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及时检查库房、棚库是否损坏、漏雨等。
12、库房内应悬挂堆垛示意图,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装油料的安全检查
1、露天油桶堆放场地不应设在铁路、公路干线附近,但应有专用的道路;也不宜设在陡壁的山脚下。场地应坚实干整,高出周围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场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设施。桶堆应用土堤或围墙保护,其高度应在0.5m左右,或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可在堆放场地周围种植油性的阔叶树。
3、润滑脂油桶卧放时,应双行并列,桶底相对,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过3层,层与层之间加垫木。
4、轻质油品应斜放,桶身倾斜与地面约成75°,成鱼鳞式相靠,下加垫木,以防地面水锈蚀油桶。
5、油桶存放场地的垛长不能超过25m,宽度不超过15m,垛与垛之间的净距不小于3m,每个围堤内最多4垛,垛与围堤的净距不小于5m,以便扑救火灾和疏散。
6、垛内油桶要排列整齐,二行一排,排与排之间留1m通道,便于检查处理。
7、闪点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简易敞篷内。
8、在下雨、雪后,应及时清扫桶顶的积雪、积水,检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畅通。
9、应保持场内无油迹、无油气,清除距垛位5m以内的杂草和易燃物。
(4)桶装储存油料数量的安全检查
1、及时收发后立即更改数量,摘要栏要写明发给何单位,卡、物必须一致。
2、各个栏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乱划乱改。
3、同牌号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别设卡,不要混填。
4、一张卡片用完后,应将表头各项结转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设置方法,应根据油料的存放条件而定,其放置位置应在明显处。
(5)桶装储存油料安全检查
1、储存桶装油料品种、牌号、数量、批次与账、卡是否相符,桶面标记是否清晰。
2、各种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垫木及油桶垛位是否平稳、牢固。
3、库房内、场地和油桶是否清洁,周围有无易燃物及其他杂物,发现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无渗漏现象,发现渗漏,应立即倒桶或补漏。
5、检查桶盖、桶箍有无松动现象。
6、搬运机械、在用工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齐全。
一、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危化学品仓库。
三、注意事项
1、化学品仓库实行双锁制度,a锁钥匙由保管员保存,b锁钥匙由主管副总保存,业务部门需要领用时持领料申请单向主管副总申领领料通知书和b钥匙,领料完成后交还钥匙,并将领料回执送保管员处。
2、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3、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仓库应设置静电消除装置。
5、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7、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8、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9、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