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的基本制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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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制度 1

一、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支部,作为全党的最基层组织,也不能例外,它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为此,党支部的制度建设,首先就是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

支部大会的任务。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大会的次数。支部大会一般是3个月召开一次。

支部大会的准备。召开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为支部大会的召开进行认真准备:首先,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其次,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支部大会的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会上,要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

会议的主要内容。党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等等。

会议的次数。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应每月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

出席会议人数。每次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到会,否则,它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如遇重大问题急需作出决定,而能到会的支部委员又不过半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急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

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作为支部大会闭会期间专门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它无权修改或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为了便于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委员会同支部党员大会一样,必须指定专人按照记录的要求做好记录。

(三)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除了以上所说的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外,还应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

党支部的选举制,主要是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如何保证体现党员意志的原则、程序、方法和各种有关规定。党支部有没有完善的、能够体现党员意志的选举制度,是衡量党支部民主生活是否健全的根本标志。在这个问题上,要特别注意做到这样几点:(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2)候选人名单要由支部委员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使之具有尽可能广泛的群众基础;(3)实行差额选举;(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选举任何人的权利;(5)支部委员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支部的表决制度,是党支部内部(主要是指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进行选举或者对某一问题作出决定时所实行的一种必要程序。换句话说,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程序。缺了它,就 实行这种表决制,就是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最后必须以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解决。如果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以便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汇报,请求裁决。表决的方式有各种各样,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表决结果如果超过了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人数的一半,就算获得通过;反之,就算未通过。

二、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从领导制度说,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制度上的体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这个制度,有利于发挥每个支部委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党支部能够依靠集体的智慧和经验,做出符合实际的决定,实施正确的领导,防止个人专断现象的产生;同时,每个支部委员又有明确的分工,可以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主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重要内容包括: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的分工负责制

根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每个支部委员应明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不是分片包干,不是指分管哪一部分工作的领导对自己所分管工作的重大事情也可以个人说了算,而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去执行集体的意志。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是自己应尽的职责。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制定相应的有关教育和管理的各项制度。根据各地经验,这方面的制度除了上面已经讲到的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外,主要还有以下几种。

(一)党员的“”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一般说来,支部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上一次。坚持这一制度,要注意质量,避免流于形式,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这是以支部为单位,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党员工作的一种制度。加强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对于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它要求党支部将组织的制约性和党员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起来。党员的目标要由党员自定、小组考评、支部审定后再付诸实施。党支部通过对目标的考核,既要为评选优秀党员提供客观条件,又要为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供准确依据。

(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

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思想引导教育必须遵循的原则、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各种规定。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14篇)

思想教育的原则。思想教育必须遵循这样几个原则:(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教育中一定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要敢于触及广大党员关注的难点、疑点和热点问题。力求通过思想教育,从思想上澄清一些模糊认识,理论上有明显提高。(2)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模范作用。(3)区分不同对象、不同层次,运用多种方式,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4)把思想教育与管理、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

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这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四)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基层党支部及其党员,一时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为了使党员联系群众的工作落到实处,党支部可以将其制度化,建立起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这种制度,从党支部来说,可以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也可以建立重大事情通报制,每遇什么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对党员来说,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农村党支部和企业车间党支部,还可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户的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及时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切实帮助他们了解实际问题。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总之,建立和加强这一制度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密切党群关系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五)党员的汇报制度

它是要求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党组织了解党员思想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一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向党组织提交的书面汇报。执行这一制度,一是要注意提高党员坚持汇报制度的自觉性,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支部要以认真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

(六)党员的学习制度

党的十五大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为了保证学习取得实效,需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党支部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2)根据“学习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对党员提出具体的学习要求;(3)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学习、学习十五大文件和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及科学文化结合起来,使党员真正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锋战士,成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

(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在一定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做好经常性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方法。它是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的。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八)流动党员管理的制度。它是按照规定,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对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所试行的一种《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以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要本着对党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四、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党支部不仅要教育管理好党员,而且要不断发展新党员。发展新党员,既是党的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党不断增强自身活力的需要。发展党员的工作,除了特殊情况,上面各级党组织可以直接吸收党员外,一般都是由基层党支部来做。因此,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既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也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此,党支部一定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制度。这项制度有以下几个要点: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建立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同志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由入党积极分子到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不是自发的发展过程,它需要有一个对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培养和教育的过程。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关键。因此,必须认真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通常有这样几种做法:一是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以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引导他们在学习、工作中不断提高;二是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的活动,对他们经常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在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

发展新党员,准确地说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程序办。

1.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要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首先,由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可否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其次,党支部分别征求党小组和广大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再次,在全体党员中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入发展对象”和“不同意列入发展对象”的测评。最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如果大会讨论通过,就可列入发展对象。

2.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人需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3)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他进行帮助教育。

在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组织同意。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对其进行对党要忠诚老实的教育。

3.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会前的准备。党支部在大会召开前必须做的准备工作有:(1)广泛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2)党小组开会提出意见;(3)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4)召开支委会,形成支委会审查意见;(5)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发出会议通知

到会人数的要求。支部党员都应参加。如确有重要事不能参加,可以请假,但请假者不得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总数的一半。如果超过,会议就应改期举行。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已超过一半,但申请人及其介绍人不能参加,会议也应改期举行。

会议的程序。主要程序有:(1)支部书记宣布开会,报告到会人数,提出会议议题和要求;(2)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3)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态度;(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5)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举行讨论;(6)申请者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态度,对讨论中提出问题作说明;(7)会议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8)党支部书记总结。

4.上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之后,支委会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重要途径。党支部应按照的规定,严格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1.组织好入党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一方面是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党员对党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政治责任,表示对党的忠诚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入党宣誓表现入党的庄严性和严肃性。它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

党支部工作制度 2

一、集体领导制度。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紧紧围绕业务工作中心和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工作。对本支部的重大决策和管理举措,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对党员发展、党员干部奖惩等重要问题,必须按规定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制度。“”制度是党支部的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就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就是按时上好党课。具体内容是: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吸收新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二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党支部的重要工作作出安排。支部委员会会议可采取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形式。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向党员布置工作,了解党员思想情况和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讨论发展新党员。

4、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进行国内外形势和时事政治的教育。

所有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对落实“”制度的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党员干部,应在返回时向党支部作出口头或书面的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和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情况。

四、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对本单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多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对长期不愿做党的工作,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起党员作用,经提醒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置。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思想交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干部要以诚相见,坦率发表看法,虚心听取意见,维护和增强党内的原则和团结,促进支部建设。会议前要注意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同时督促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参加。

六、目标管理及党支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年初要根据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市级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年终,党支部负责人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党支部工作,听取党员对支部委员会履行职责的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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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经常分析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党组织要经常调查、分析、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情绪、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发展趋向等,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更新观念,搞好继承、改革和创新问题;党组织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导工作的开展。

2、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此外,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督促检查是领导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的一环。既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使得工作落到实处,又可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带动全面,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

3、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党支部委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4)党支部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注意有计划地轮训政工干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

4、发动党员

发动党员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其中包括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教育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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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必要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支部选举大会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选举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4、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条。

5、分发选票。分发后,应请党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并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多余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7、进行投票。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也不能预先投票。

8、计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10、选举结束后,将选票清点密封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党支部工作制度 5

2018年12月

今年以来,我党支部在县卫计局党工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全县党建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以学习型、制度型、标准型和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为目标,着力做好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提升全县卫生事业工作发展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活动,推进学习型支部建设。

一是制定全年工作学习计划。把党的全会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全年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重温党章党规,认真学习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研讨,要求支部党员对标讲话精神,全面排查梳理问题,认真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支部对照检查,做到边学边查边改,切实发挥成效。

二是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收听重要讲话,参加市直工委学习精神培训班,订购《辅导读本》、《学习手册》等学习资料,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坚持集体加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制度型支部建设。

一是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支部大会12次,支部民主生活会1次,上党课4课时,帮助转正党员1名,发展预备党员2名,党员电化教育11次,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5人次。承办了卫计系统建党97周年歌咏比赛。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充分发挥了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支委会和党课的重要作用,使全院党员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增强了党组织在职工心中的地位。

二是不断完善党组织规章制度。年初,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支部实际,印发《党支部班子制度建设》、《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和党支部工作规章制度等文件,建立健全支部组织生活、集体领导、党内表决、班子建设、党员发展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对支部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过硬,推进标准化支部建设。

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卫计党工委相关文件,以《积石山县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为抓手,聚焦《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6个方面27条标准和《积石山县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结合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医院党支部制定了《积石山县人民医院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试点推进计划》,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做到制度上墙、心中有数;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对照上级目标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找出支部标准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全面落实整改,实现组织体系设置、班子队伍设置、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载体建设、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和基本工作保障全部标准化的目标。

四、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服务型支部建设。

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向党内优秀同志看齐,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今年以来,我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服务卫生事业改革等中心工作,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把各项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党支部工作制度 6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4)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期一寸免冠相片 br>

3、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主要优缺点等。(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3)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介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5)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场。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支部党员人数,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弃权的人(票)数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第一部分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程序与吸收预备党员同)

(3)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的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时间。

(5)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党支部工作制度 7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

(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

(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五、征求意见制度

1、在大街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

2、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3、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乡镇、部门、包扶包建村征求意见。

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六、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1、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老干部代表各5人担任义务监督员。

2、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由政府办主任通报政府办工作运行情况,由义务监督员对政府办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党员活动日制度

1、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2、每月15日下午为办公室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

3、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4、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办公室党员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八、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户。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九、党员谈心制度

1、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

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十、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

(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干部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新晨

二、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为全面加强办公室支部党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次。

考核成绩为:优秀

(90分以上)、合格

党支部工作制度 8

2016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1)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委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委机关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支部要结合我州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围绕中心工作,根据委机关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地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推动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为全州政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支部党员状况 ,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目前,委机关党支部尚未成立党小组,党小组活动统一以支部活动形式开展,随着机关党员的增多,下一步可考虑机关党支部适当设立若干党小组。

(三)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由支部委员轮流主持,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工作业务、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等等。

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

1、每年年初委机关支部要根据州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州直机关工委的工作安排,制定机关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计划,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州直机关工委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半个月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进行。因特殊情况周五无法安排时,支部可另调时间。

4、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三会一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体现时代性,增强针对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以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半年内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得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2016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2)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14年机关党建课题研究的通知》要求,我厅机关党委认真分析了《通知》中列出的重点课题,最终选定三会一课这一在我厅机关党建工作中相对薄弱、需要突破的课题。半年来,我们以我厅23个在职党支部为主要调研对象,主要以查阅支部材料、访谈支部书记和党员等形式开展调研,同时参考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逐渐理清了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工作思路。

一、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意义

(一)基本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和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有:一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二是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三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收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四是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五是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委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二是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五是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六是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14篇)

4、党课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三是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四是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二)次数要求

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

(三)重要意义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在2011、2012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各单位是否建立了三会一课制度,是否执行了三会一课制度是一项明确的考核内容。 2013年考核没有再次强调这一项。这种调整与我们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这种现象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省直机关中,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总体不佳。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三会一课合成一会开

以我厅23个在职党支部为例,23个党支部召开的会议均为支部党员大会,未正式召开过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也与支部党员大会融合在一起。例如,我厅机关党委要求各党支部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各党支部纷纷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原文、学社论、学解读,交流讨论学习心得,结合业务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等等。很多支部还多次召开学习会议。从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内容要求来看,传达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了贯彻执行厅机关党委布置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每名党员的学习任务,党员接受了形势任务教育,可以说落实了三会一课。但从三会一课制度的形式要求来看,只能算完成了三会一课中的一会即支部党员大会。从支部记录本上也仅能体现出支部党员大会的记录。这种现象可否算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值得探讨。

(二)三会一课数量打了折扣

经统计,我厅23个在职党支部2013年平均召开会议18次,其中按照厅机关党委要求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文件精神3次,按照厅机关党委要求布置支部党建工作3次,按照厅机关纪委要求布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1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8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讨论党员入党、推优评先等其他事项2次。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的总数量是一般情况下全年34次46次。从数量上看,没有达到要求。

(三)三会作用基本发挥,一课质量有待提高

应客观看到,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党内民主推先选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三会的具体内容没有漏项,制度的作用基本得到了发挥。但是一课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上党课多数以学习文件为主要形式和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备课上课较少。

三、三会一课制度未得到较好落实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上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有所松懈

三会一课制度是多年前提出的一项组织制度,近年来,在各级会议文件中强调的不多、不突出。因此,有的党支部、党员认为三会一课制度过时了、不适应当前实际情况了,对三会一课制度在党支部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

(二)客观情况造成无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

以我厅23个在职党支部为例,支部党员人数从3人到21人不等,大多数党支部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下,各党支部没有党小组这一组织层面;党员人数少的支部,连支委这一组织层面也没有。所以,客观上造成无法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议。

(三)三会一课的内容设置有重叠

例如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均要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际操作来看,各党支部党员人数都不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讨论最快捷、最高效,所以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不再召开党小组会或再单独上党课。例如支委会议、党小组会均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而各党支部也均把范围扩大至全体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此项工作,等等。因此,各党支部认为分别召开三会一课的必要性不大。

四、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各党支部、党员赞同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但应联系机关实际情况加以调整,不可流于形式。那么,如何在机关党支部中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我们的有以下三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严格要求,长期坚持落实三会一课

要及时对当前党支部、党员思想上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松懈思想和错误认识进行引导和纠正。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促使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充分认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增强支部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方面的重要性。只有在认识上提高了、思想上重视了,才能把三会一课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另外,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操作细则,明确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组织实施等。同时,将三会一课的落实情况纳入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党支部书记要作为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第一责任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各党支部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二)不减内容、灵活形式,发挥三会作用

一是针对党员人数少的支部,不勉强成立支委会和党小组。在三会明确要求的会议内容不减少的基础上,三会可以继续合成一会开。比如原本要求支委会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可以列入支部党员大会议题。二是针对有支委会和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以试行三会分别召开。例如我厅秘书处、保卫处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原本就有支委会,可以考虑成立党小组。可以结合业务工作分工,也可以按就近就便原则划分党小组。结合我厅实际,党小组要更多地在组织党员学习交流上发挥作用。

(三)充分准备、形成机制,做好一课文章

党支部工作制度 9

第二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区政府办公室所担负的任务;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14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支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问题;研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事宜;研究支部换届选举问题;研究发展党员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

第四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各类重要文件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学习各类业务知识及有关知识;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及补选支部书记、副书记或部分委员;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关于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展新党员;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等。

第五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每月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活动。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活动具体组织由综合科负责。

第六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室网站、内部办公网络系统及宣传栏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党的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第七条 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个“文明科室”予以表彰,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八条 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名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

党支部工作制度 10

【关键词】企业基层党支部;职工群众;新时期建设;学习改进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要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在学习教育方面,要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业务知识,提升管理能力。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应对复杂局面以及总揽全局的能力。(2)配备一名能力较强的党支部书记,建立健全支委会。要推选那些党性好、素质高、业务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奉献精神和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使其真正发挥“火车头”作用。(3)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考核和监督。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明确党支部书记任期责任、目标要求,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日常、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同时加强对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民主监督,要建立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监管制度,加强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扩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监督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基层党支部组织功能

(1)建立健全党支部组织机制。一是领导责任机制。确立党支部 二是制定基层党支部工作目标,完善考核细则。三是建立科学考核机制。结合支部工作标准和考核细则,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2)建立党员管理与考核工作标准。一是明确管理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四优”党员创建活动和党员安全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构建党员考核体系。党支部定期根据“四优”的具体要求对党员实行考核,年度选树一批优秀党员。

三、改进党支部工作方法,推进党支部工作创新

(1)要在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上创新。在党务干部的管理监督方面,要建立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管理制度,通过职位说明书、履职记录册、岗位责任书等多种形式,明确党支部书记的职责任务,完善党支部书记的绩效考核方法,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的履职行为。(2)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上推进创新。建立完善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教育制度,丰富党员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此外还要在发挥基层党内民主上创新和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工作评价体系上创新,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工作的评价体系,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四、准确把握党支部的职能定位,找准工作着力点

(1)要围绕企业服务及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把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重点。党支部工作是企业经济工作的政治保证,事实证明,企业要发展,必须牢固树立融入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意识,使党建工作自始自终贯穿于经济工作的全过程。在党支部的各项工作中,要把支部建设在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心上,以保证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作为党支部建设的根本出发点。(2)要围绕服务职工群众这个根本,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工作要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为职工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组织广大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党员服务群众的好做法、好经验。

党支部工作制度 11

第二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三条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处分的党员在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委员会的选举

第六条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七条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八条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其中,校直党总支部须报校党委、学院所属党总支部须报学院党委、校部党总支和离退休党总支须报机关党委审查同意。

第九条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开党员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

第十一条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章选举的实施

第十二条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十三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应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

第十五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十七条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八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十九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二十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一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第二十二条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多数党员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四章监督和处分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四条在选举中,凡有违章和本细则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第五章附则

党支部工作制度 12

一、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14篇)

三、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律所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

四、成立以党支部

五、统筹协调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对外宣传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党支部工作制度 13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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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不准参入嫖娼**,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党支部工作制度 14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在每学期结束时或开学初,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开学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支部新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图书馆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馆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江苏盐城

第六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党总支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党总支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党总支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党总支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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