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范文5篇

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本身就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没有过硬的强化手段,有些刚建立的企业管理制度就是一纸空文。一般地讲,制度的制定,来自于基层,也适应于基层,为基层服务。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宾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范文5篇,觉得不错就分享给好友哦。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1)

1、准时上下班,提前10分钟到前台报到,由领班召开班前会,布置当日工作 任务及注意事项。

2、上班时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而影响工作。

3、仪容仪表要符合员工手则的要求,女员工不留披肩女,男员工不留胡须。

4、员工用膳应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在工作区域吸烟,吃零食。

5、上班时不得打私人电话。

6、员工不得进入客房休息,洗澡,看电视等。

7、客房钥匙须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放置。

8、在工作区遇到客人应礼貌问候。您好!

9、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静,与客人说话声音以对方听清为限,同事间交谈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在走廊内大声叫喊。

10、听从上级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时间 严禁会客,或与同事闲聊。

11、与同事相处,友好合作,不发生金钱或物品上的借贷关系。

12、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套取外汇。

13、员工不得私收小费、礼物或侵吞客人遗留物品。

14、员工不得在酒店内赌博,酗酒。

15、员工不得收藏,传阅,复制反动,画刊,书籍和录像,客房内收出的报刊杂志一律交办公室处理。

16、员工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

17、员工要遵守外事纪律,不得与客人私下通信。交往和客人在一起时不得表示过分亲热,未经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准随便给小孩

食物。

18、交接班时应将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别事项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达,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扫房间时不得任意移动房内的行李物品,严禁翻动客人物品,如确要移动客人物品,在清扫完毕后,要马上移回原处。

20、不得随意丢弃房内的纸张,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内)。

21、进入客房要严格按照进房程序进行。

22、每班完成自己 的工作任务,养成随时检查自己职责 内尚有何事没做,何事待办的习惯。所有电话必须做出电话记录并落实。

23、客人不在房内,不得让访客进入。

24、客人询问,要热情回答,不可说“不”。

25、对客房内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汇报。

26、应谨记酒店内时常保持整齐,清洁如发现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纸屑应该主动把它拾起,放进废物箱。

27、其它部门人员需要进入房间工作时,必须有本楼层服务员的陪同。

28、不得随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况,要提前通知办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内接待亲威朋友 来访。

30、不得将个人的私事私物带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应礼貌地称“x先生”或“x女士”。

32、不要太依靠 自己的记忆 力,养成做笔录的习惯。

33、使用机器前后需做检查是否完好及做保养工作。(吸尘器)

34、严禁浪费公司资源及清洁用品。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2)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本制度是本酒店对客房、前厅、餐厅与会议场所、娱乐场所等对客经营活动的总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 管理职责

2.1 保卫部负责饭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 前厅部负责宾客登记、寄存物品、大厅接待的管理

2.3 工程部门负责饭店用电安全、公共区域设备的维护,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养。

2.4 各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安全工作。

2.5 各级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3 要求

3.1 宾客登记安全管理

3.1.1 入住验证: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入住,入住验证由前台负责。楼层服务员只负责查验客人住宿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引领客人进房。

3.1.2 来访登记:凡进入酒店房间访问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时须出示访客有效证件,并由前台负责登记。

3.1.3 出入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宾客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二、住宿登记应做到“四实”: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员证件信息)、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

三、住宿登记应做到 “四核对”:核对证件真伪、核对宾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宾客年龄与证件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四、住宿登记必须做到“四即”:即来即验证、验即登记、登即上传、走即核销。

3.2 前厅部安全管理

3.2.1 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3.2.2 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3.2.3 严禁非法将物品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3.2.4 前台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总服务台应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有人接听客户反映的安全、卫生问题的电话,服务高峰时段应增派人手接听;

二、应有管理及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三、应在服务台配备计算机、地图、各服务联系电话单等相应资料,便于及时为客人解答相关问题;

四、服务台应妥善处理住宿客人来电报修、报换等要求,及时联系相关维修、服务人员上门服务;

五、服务台或客房建立宾客意见建议登记本,详细记录客人提出关于安全、卫生等意见建议,定期通告各相关单位;

六、应专设行李寄存处,配有饭店与宾客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保险箱位置安全、隐蔽,钥匙应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存取手续,能够保护宾客的隐私;

七、客人存放的物品应妥善保管,凭牌存取,存放品可能存在危险时应开包检查或采取其他措施。

八、寄存处应具备防火、防盗条件,发现行李破损、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九、客人行李在大堂暂存,要集中堆放,加盖网罩,设人看守。

3.3 客房

3.3.1 客房环境和设施应符合GB9663及国家消防防火和健康环保标准,其中:

一、客房装修的油漆、材料等应符合标准,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应达标,投入使用后不得有异味;装修后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客房空气质量检测每两年进行一次,与卫生许可证定期审核同时进行,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三、客房室内用品无破损、完好、有效;设施有相应的安全使用说明;

四、客房门能自动闭合,有门窥镜、门铃及防盗装置;

五、客房地面、墙面、天花板、平整、无破损、无卷边、无开裂、无脱落;

六、如铺设地毯,应保持完好,无破损边缘及裂缝;并符合阻燃性要求;

七、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宾客的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八、配置的电器用品完好、有效、安全、可靠,并有“3C”认证标志;

九、服务指南、住宿须知等应有安全的内容;

十、客房内饮水机应定期消毒,保持记录;茶具应每天消毒;

十一、客房区域和客房内照明要可靠安全,灯具不允许发生漏电、起火等现象,应一开就亮,一关就灭。

3.3.2 客房消防应符合GA654的要求,其中:

一、客房内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二、应在客房内放置中英文对照的“请勿卧床吸烟”标识、《宾客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识;

三、客房内设烟雾报警或红外报警探头,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每年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并保持记录;具体执行6.4.1的要求;

四、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并通过标识或服务指南提示具体位置;

五、高层宾馆的客房应配备发生火灾时逃生使用的防烟面具及使用说明;

六、客房内应设置应急广播;

七、客房区域灭火栓、灭火器合格、完好,具体执行6.4.3的要求。

3.3.3 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境外人员开放的宾馆应当配有中、英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其他酒店应当配有中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或书面的广播词;

二、每个楼层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合理,保持畅通,具体执行5.2的要求。

3.3.4 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

二、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浴缸及淋浴间配有防滑设施(或有防滑功能),并有提醒客人小心滑倒的标志;

三、浴缸上方安装扶手,且完好、牢固;

四、卫生间应有完好、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如排风扇);浴缸和淋浴间均有单独照明且照明度良好;

五、淋浴房玻璃应防爆碎或粘贴防爆膜,以防止玻璃碎裂伤人;

六、毛巾、浴巾等应每天更换,消毒;配送的一次性牙刷等应符合国家标准,从具有卫生资质的单位采购;

七、照明灯具应防水、防尘。

3.3.5 客房服务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房服务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服务人员熟悉并执行;

二、登高时使用梯台,注意安全;站在窗台上擦外层玻璃要系好安全带,且牢固有效;清扫天花板墙角或灯管,应使用梯台或凳子;

三、正确佩带保护手套使用清洁剂及清洁用品,并了解其化学属性,防止溅入眼睛或腐蚀皮肤;

四、吸尘器、地毯机、高速磨光机等移动电气设备及其电源线绝缘良好,无破损;

五、吸水泵应设有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六、公共区域地面打蜡或拖地时应放置警示牌;

七、服务人员应每日检查电器完好状态,客人离开房间时检查室内是否遗留烟头、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八、日常清理客房,烟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中。

3.3.6 客房安全检查

一、跟房检查:凡客人外出或退房必须由服务员检查该客房是否有烟火隐患及其他异常情况,记录客人外出时间。

二、巡楼检查:每隔一小时巡楼一次

(1)检查是否有闲杂人员在楼层逗留,若有应劝其离开楼层,访客让其在大堂休息区等候;

(2)是否有烟火隐患及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3)发现房门打开的房间需叫房客关好房门;

(4)房内是否有异常声响及其他情况。

3.3.7 异常情况处置

一、治安事件报告:当遇有团伙斗殴事件或突发性事件应立刻通知当值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事发地点、时间、人员等)。

二、执行验证开门服务,对患病或形迹可疑的客人要及时汇报。

三、检查客房时发现插座、开关,热、冷水管线,水暖管线等存在隐患及不安因素,要及时处理,立刻报告并做好登记,切防各类事故发生。

3.3.8 交班制度:当班时认真填写好各项内容,以书面为准,必要的项目,还要口头交代清楚。

3.4 公共区域安全管理

一、公共区域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合理,保持畅通,具体执行5.2的要求;

三、人行自动门必须采用安全玻璃,破碎时不应有锋利的棱角与碎片;

四、作为逃生方向上的门扇玻璃,应在任何位置上均易打破;透明门扇表面应有醒目标志,清晰地标识出玻璃的存在;

五、自动门失去动力时,门扇能被手动打开;

六、旋转门应至少配备一个手动复位型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按钮后运行中的门扇应停止。

3.4.2 公共区域灯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普通吊线灯,灯具重量在1kg以下者,可直接用软导线安装;1kg以上的灯具则须采用吊链吊装;

二、凡灯具重量超过3kg者,其与顶棚的连接须通过预埋的吊钩或螺栓;

三、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应不小于灯具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

四、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五、在易燃结构部位或暗装在木制吊顶内时,在灯具周围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六、卤钨灯具不能在木制或其它易燃材料上吸顶安装。

3.4.3 其他设施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共区域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二、公共区域应有应急照明设施和有应急供电系统;

三、电梯、大堂、走廊、停车场出入口等主要公共区域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四、通往后台区域有明显的提示标示,有安全可靠的钥匙管理制度;

五、后台区域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安全、卫生的须知;

六� � �四星及以上的饭店应设置符合规范的安全避难场所;

七、公共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消防安全标志、疏散路线标志及劝阻标志;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相关对客经营场所的安全标识按相关场所的基本管理要求执行;

八、应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沙袋等防汛物资,并定期对下水管道、消防井等进行清理,确保畅通;

九、公共区域施工现场用地范围的周边应当进行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对可能影响行人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恢复原貌。

3.5 餐厅及会议场所安全管理

3.5.1 餐厅及会议场所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应对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时,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务被盗,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3.5.2 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通畅,以备疏散。

3.5.3 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

3.5.4 下班后应有专人巡视,做好安全检查。

3.5.5 在使用各种炉火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由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

4 附则

4.1 本制度由餐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4.2 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3、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4、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职责者。

5、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6、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持续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7、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

第二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个性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三条宾馆所有员工务必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持续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持续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七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务必明确分工,把职责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务必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带给的当天客人状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务必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6、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务必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八条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4)

一、入店住宿,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宿登记。请勿私自让未办理住宿登记的其他客人或者亲友在客房留宿,或转让床铺,探亲访友的请在晚上11时前离开。

二、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旅馆。

三、严禁在旅馆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闹事或进行黄、赌、毒、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被盗、被骗、被抢。贵重物品请按规定交总服务台代为保管。

五、请爱护客房内的设备、物品,损坏须按价赔偿。如果您想带走留作纪念,请与服务员联系商谈。

六、讲究卫生,保护床单、被褥的清洁,不随地吐痰,不躺在床头吸烟,瓜壳果皮请丢进垃圾箱。

七、请勿在客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遇火警请拨119或110、

八、发现旅馆内有违法犯罪行为,有义务及时制止、举报,直至扭送公安机关,其行为受法律保护。举报电话:110、

九、旅客住宿计费:自午后12时至第二天午后12时为一天,超过第二天午后12时另行收费。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四)

一、凡入住本店的宾客(包括钟点房),均应出示合法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禁止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或者代替入住的旅客登记。

二、有效证件指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学生证、护照、出入境证件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三、接待宾客的服务人员应查验宾客的身份证件,对照片、年龄、口音等进行核对,并如实进行登记。房号、姓名、性别、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入住日期、离店日期等项目,务必登记齐全。住宿登记簿保存一年以上。

四、发现身份与证件不符、形迹可疑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五、及时传输旅客信息。单独装机的旅馆进行登记适时传输,联合装机的旅馆每日传输不少于3次,集中录入的旅馆每日向派出所报送登记簿。无客住宿时传输无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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