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二)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三)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经手人应予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之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一星期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得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四)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应设立零用金帐户,并编制收支日报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每星期应将收到之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得照有关规定办理。
5、零用金帐户应逐月清结。
(五)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财务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六)本细则经奉准后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办公)、劳动纪律的管理, 严肃公司劳动纪律, 强化员工的自我约束能力, 提高岗位工作效率, 确保砖厂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作,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实现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齐抓共管、人人遵守的目的, 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参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规而制订, 是公司全体员工日常工作行为的一般准则, 是公司对内部员工进行劳动奖惩的基本依据。公司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各级管理人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 本守则由本砖厂及部门负责人组织贯彻、执行, 由人事行政部监督、考核,由驻公司保安协助执行。
第二章 砖厂考勤管理
第四条: 砖厂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包括开会、业余时间学习、公司安排其他活动等)及擅自中途怠工停产。 1. 进入本砖厂工作的员工, 按时上下班, 不得迟到或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A、B、C、D类扣罚标准见本守则第十七条,下同),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 2. 凡上班时间需要中途离岗、离厂, 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 否则, 半小时内按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因离岗、离厂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3. 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请假办法按《员工劳动和考勤管理标准》执行; 4. 对擅自中途怠工停产的组织者和鼓动者,将作严厉处置,其他跟随者视同旷工处理; 5. 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1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视作自动离职, 砖厂予以解聘。
第三章 砖厂现场管理
第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必须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违反者按下列规定处理:1.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 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具体情况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工作时间不准吃食物, 违者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3.不准使用公司电话长时间聊天, 违者视情节轻重按B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4. 工作时间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买卖保险以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违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5. 上班时间办公室人员不得上网玩游戏, 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6.上班要自觉树立企业形象, 时常保持办公环境整洁, 办公台面文件摆放整齐。不准躺或坐在办公台上,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六条: 生产车间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精神饱满, 积极工作, 否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员工, 一律不准在产品上坐、躺、休息,不准随意踩踏生产设备,不准打私人电话, 违反规定的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 不准聚赌或违法乱纪,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扣罚, 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厂内机动专用的铲车、叉车、手推车在运输工件过程中, 要安全操作限速行驶。不准站在或坐在车上, 违者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4. 车间载货电梯不准搭乘人员上落(送货人员除外),不准用手推车碰撞电梯门及轿箱。损坏电梯安全的要负责赔偿并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阻塞电梯门前走火通道的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5. 使用过的运输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 不得随意乱丢弃车辆, 如违反者每人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6. 茶具器皿必须放在设置的茶具定置位内, 不准放在岗位内或放在流水线下;消防箱及电柜内不得放其它物品, 违者没收器皿并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7. 如因特殊情况提前下班的工人, 立即收拾现场和工具后, 应迅速离开, 不得干扰他人工作, 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8. 员工岗位的工作箱、工具箱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要保持清洁, 并按定置要求摆放, 违反者每人每次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七条: 除规定的吸烟区外, 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否则一经发现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八条: 严禁员工上班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操作,如有发现则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条:公司员工必须注意厂区、办公室及洗手间的环境清洁卫生, 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及便后不冲水, 否则一经发现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十条: 在砖厂饭堂就餐的员工, 应严格遵守就餐时间和秩序, 自觉排队取饭, 注意节约用水。凡外购饭盒在办公室内进餐者,午餐后要将饭盒及残渣等物送到卫生间废纸篓内,由清洁工上班后负责清理;晚餐后要将饭盒及残渣等物送到办公大楼指定大胶桶内并盖好盖。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四章 砖厂车辆管理
第十一条: 进入本砖厂的车辆必须遵守下列管理规定,违反者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1. 进入厂区的单车、摩托车必须按区域停放, 要自觉维护停车场卫生。为防止摩托车被盗,各摩托车主请自觉上防盗锁, 否则由保安上锁, 由车主写检讨交主任(科长)以上领导签名,再由值班保安登记后放行,对三次违章者要进行扣罚; 2. 厂区内必须按指定路线限速20KM/小时行驶; 3.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进厂者, 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
第五章 砖厂能源管理
第十二条: 砖厂员工应养成节约能源的良好习惯, 如有发现浪费能源现象的,则按下列规定处理:1. 砖厂办公楼、通道、卫生间及各车间、仓库等, 白天在光线充足情况下要自觉关灯;各办公室、会议室没有人工作时,应自觉做到人离熄灯并关上风扇、冷气电源开关;微机、终端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在一小时内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使用完卫生间后,要关闭水笼头等水源设施。凡违反者将视其浪费程度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处理;2. 各部门负责区域内的门、窗、灯、水笼头及电源等一切生产、生活设施, 凡发现有损坏的, 应及时反馈并进行修理, 否则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区域负责人;3. 使用空调时请勿打开窗门,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冬季气温不到5℃时严禁启用暖气, 违反者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六章 砖厂着装管理
第十三条: 砖厂员工每日上班必须按要求穿着工作服(特殊情况例外),着装整齐,违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 进入厂区内必须在左上胸正确佩戴厂牌, 衣冠齐整。凡不佩戴或佩戴不正确的, 或衣冠不齐整, 员工、组长级违反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科长级违反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部长级违反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 穿拖鞋进厂者, 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或驱逐其出厂, 并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3. 机修车间、热交换车间冲压组及焊接组、喷涂车间作业组及特殊工种员工上班不准穿凉鞋, 违者每次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第七章 公共财物管理
第十四条: 砖厂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财产物资, 损坏公物的要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物的, 处以被损坏公物价值的5倍罚款。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带出厂区的一切物品的包与袋, 必须主动接受值班保安员的检查,自带物品进厂必须进行登记。拒绝检查的, 保安员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并报公司领导。若发现员工盗窃公司财产物资和技术、商业情报的予以除名, 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并按盗窃财物价值的三倍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八章 砖厂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 各部门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对下属的错误行为应负有管理责任, 凡管辖范围内人员违反以上规定3次/月, 则按B类扣罚标准扣罚责任领导当月工资。
第十七条:扣罚标准:A类100元、B类50元、C类30元、D类10元。
第十八条:凡违反以上规定内容者,还可视情节轻重进行电子邮件曝光公布。曝光公布可单独使用,也可与罚款手段并列使用。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本厂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环境适应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一条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节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 周日全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如需加班,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适时调休。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当日到岗签到制。迟到、请假、旷工后到岗须及时签到并注明报到时间。代签按迟到论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签到和考勤统计。
第二条 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内签到按迟到论处;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签到按旷工半日论处;当日超过3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三条 提前30分钟内下班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下班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个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四条 请假应提前书写《请假条》并当面交上级批复。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应向直接上级致电说明,请假期满报到后须及时补写《请假条》,由上级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
第五条 请假一日内(含一日)由直接上级批准。超过一日,需经直接上级签字后报由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六条 连续长时间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适当调休。因培训和个人工作延误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内。
第七条 请假、调休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第八条 因公不能按时报到或提前离岗须向直接上级及时说明。
第四章 室内规范
第一条 办公室行政人员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引见、服务和送别。
第二条 客人来访时应主动起身迎接。接待时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经过简单沟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具体接待。
第三条 客人落座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时,应主动送别;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整理。
第四条 办公电话禁止长时间占用,禁止接打私人电话。
第五条 办公用品要注意经常维护,尽量避免人为损坏。
第六条 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私自聊天、打游戏、赌博、从事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禁止正常工作时间在办公大厅睡觉、大声喧哗、吵闹或大声播放音乐;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喝酒、随地吐痰。
第八条 办公场所人人都需保持个人工作区域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 值日规定
第一条 公司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具体安排详见《卫生值日表》。
第二条 当天值日人员应在下午下班后负责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洁整理工作。办公室无人值守时应检查、关闭所有电器、门窗后再离开。
第三条 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 行政规定
第一条 一个上级的原则。上级不得越级指挥,可以越级检查、指导、协助和了解情况;下级不得越级汇报,可以越级申诉和上诉。相互间不得跨部门指挥和汇报。(特)财务部经理在财务上服从总经理,在行政上服从副总经理。
第二条 下级必须服从直接上级管理。对上级的安排持有异见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投诉。对上级裁决不满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申诉。错误指挥或错误判断上级指挥经上级裁决后,有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 直接上级缺席或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时,由直接上级的上级负责管理指挥和协助。
第四条 公司员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述职,以接受总经理的当面质询。副总经理负责具体安排。
第五条 副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务执行人。办公室协助执行。
第六条 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和重大事务的最高决策者,遇重大情况时,总经理有权对公司进行调整。
第七章 会议规定
第一条 领导召开会议要改进作风、缩减时间、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员工参加会议要准时到席、调整手机、禁止吸烟、做好笔记。
第二条 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会议的通知、组织、主持和会议笔记。
第三条 部门和小组会议由部门或小组负责人召集、主持和笔记。
第八章 安全规定
第一条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时常提醒员工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
第二条 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级嘱托,时刻注意对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条 公司交给个人使用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未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将公司物品外带或外借。
第四条 禁止在无技术保障的情况下安装、拆卸、维修公司办公用品,特别是带电产品。
第五条 员工个人财物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置在集体办公场所。
第六条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
第九章 印信管理
第一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严格保管,规范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带。
第二条 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经财务部经理最后审核后加盖公章。未经总经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随意盖章。
第三条 业务外出可携带空白合同。因业务急需可向副总申请领取空白盖章合同。个人携带空白盖章合同不超过24小时。
第四条 签定空白盖章合同时增订条款,须及时向副总经理汇报。
第五条 空白盖章合同签定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进一步核查,无误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建档。
第十章 档案管理
第一条 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行政执行手续、会议笔记、人力资源资料、业务资料、工作报告、计划、客户资料、来函来文、合同、活动影像等各种书面和音像资料。
第二条 档案管理要分门别类,统一存放,避免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 档案借阅应严格按照阅读权限和保密规定,未经副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员借阅。 阅读档案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当天交还保管。
第十一章 财务规定
第一条 公司所有财务支出需直接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一般情况下大额款项可安排银行转帐。需要收、支现金时由财务部经理直接安排。
第三条 财务部经理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财务执行作出详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执行。
第十二章 用人制度
第一条 公司的大门时刻向人才开放是公司人力资源建设的长期方针。公司将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媒体、网络、专业人才推荐机构公开招贤纳士,同时鼓励员工随时通过关系积极发现并引进人才。
第二条 新人进入公司后,需进行一周时间(连续七天)的观察。观察期结束后,一经录用,一周观察期计入第一试用月并补发工资。
第三条 所有新人一经录用,需进入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进入正式聘用期,并签定《劳动合同》。
第四条 新人试用期间表现突出可提前结束试用。进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第五条 公司随时引进新人加盟,通过周期性的培养和选拔,以保证团队竞争优势快速提升。
第六条 员工辞职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副总经理递交《辞职报告》,经副总经理批准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第十三章 培训办法
第一条 公司要求人人独当一面,重视团队共同成长,通过坚持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二条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种培训。新人进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岗位专业培训,随后的培训由各部门和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要讲求实效,长期坚持。
第十四章 机构设置
第一条 公司主要部门机构图
第二条 公司机构设置既要考虑现实需要,做到“人有其职,才有所用”,也要注意公司人力资源储备和企业未来规划需要。
第三条 各部门人员要做到“人人尽职尽责,事事尽快尽好”,既要保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也要加强相互帮助、共同协作。
第十五章 业务规范
第一条 市场划分:郑州市场划分为北区(中原路、金水路以北,含金水路)和南区(中原路、金水路以南,含中原路)两大业务区。郑州以外市场由副总协调开发。业务开发应注重行业细化。
第二条 人员分配:业务经理协同各大区主任和客服主管各自负责本区业务开发和客户维护。公司其他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统一由副总经理安排业务开发和客户维护。
两大业务纵队
第三条 业务协作:业务区内个人非意向客户资源鼓励相互转让。鼓励业务人员之间友情协助、有偿合作。
第四条 拜访数量:一个月为一个业务周期。公司专职业务人员一周期每工作日平均最低拜访量第一个月每日新客户拜访3家,回访客户1家;第二个月每日新客户拜访4家,回访客户1家;第三个月及以后每月每日新客户拜访3家,每月重要目标客户不低于3家。行政和后勤人员平均每天联系客户至少1家。
第五条 基本任务:按业务税后纯利润当月实收现金累计。专职业务人员第一个月基本任务纯利润3000元;第二个月基本任务纯利润5000元;第三个月基本任务纯利润8000元,以后每月基本任务纯利润10000元。小组和部门基本任务是所辖成员每月基本任务的总和。
第六条 每日业务草记:使用统一样式笔记本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名称、地址、接待人姓名、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拜访时间、交谈情况和客户简单分析等内容。业务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按此要求进一步完善。业务经理和大区主任负责业务草记的日常抽查和具体情况询问。
第七条 上周业务报告:使用统一样式表格。内容包括上周客户拜访情况(客户名称、地址、电话、接待人、负责人和简要拜访情况)、拜访量统计、回访量统计、本周拜访重点等内容。业务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按此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周业务报告》在每周一上午9:00前上交业务经理,每周二上午9:00前呈交副总经理,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建档。
第八条 本月业务计划:使用统一样式表格。内容包括上月客户拜访总量统计、回访量统计、目标客户名单、重要意向客户名单、拜访情况分析、个例分析和本月客户拜访方向、新客户开发计划、目标客户回访计划、意向客户签约计划及培训要求等内容。业务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按此要求进一步完善。《本月业务计划》在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前上交业务经理,当月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00前呈交副总经理,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建档。
第九条 形象要求:员工要着装整洁,举止得体,作风干练,诚实守信。
第十条 日常业务例会:每工作日上午9:00前业务部门业务动员会,每工作日下午5:40后各区业务碰头会,每周六上午10:00前公司业务协调会。公司另有安排时遵照办公室通知执行。
第十一条 业务培训:公司重视员工培训,重视团队共同成长,坚持通过持续不断和形式多样的培训,全面提高团队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办公室协助负责业务培训的具体安排。
第十二条 业务合同管理:合同填写后需经业务经理和公司财务联合审查,增加特殊条款需经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审查。然后由财务部盖章。签订后交由办公室存档。
第十三条 业务资料建档:所有业务拜访资料、客户材料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建档保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权随时调阅。
第十四条 业务款收取:本人是个人主导业务收款的主要责任人。收取现金必须要由财务部经理委托的人员陪同。私吞业务款或有意致使业务外流,扣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并由本人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 业务争议裁决:业务裁决要遵循先入为主、深入为重的公平和大局原则。裁决的具体办法是以个人业务报告为依据,同一客户个人最先拜访并连续跟踪回访两次即可判定为个人业务。出现业务争议需首先由直接上级进行裁决。
第十六章 薪酬制度
第一条 公司薪酬制度坚持按劳取酬、评功论赏,利润分享、共同受益的原则,在充分保障个人利益的同时,也重视增加行政、后勤等其他服务人员的收入,以充分体现公司每个协作体系的利益平衡与和谐发展,维护团队的团结协作与共同成长。
第二条 公司所有岗位薪酬一览表:
级别 | 岗位 | 基本工资 | 津贴 | 提成 | 奖金 |
高管级 | 总 经 理 | 1800元/月 | 800元/月 | X元/月 | Y元/月 |
副总经理 | 1500元/月 | 500元/月 | X元/月 | Y元/月 | |
经理级 | 部门经理 | 1200元/月 | 300元/月 | X元/月 | Y元/月 |
主任级 | 大区主任 | 1000元/月 | 200元/月 | X元/月 | Y元/月 |
高级助理 | |||||
策划设计 | |||||
主管级 | 客服主管 | 800元/月 | 100元/月 | X元/月 | Y元/月 |
财务出纳 | |||||
助理统筹 | |||||
司机其他 |
第三条 每月基本工资=基本保底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不同岗位的工资和考核标准不同,具体按照公司书面通知执行。
第四条 所有人员达不到当月岗位绩效要求实发基本保底工资。业务岗位绩效考核与其当月基本任务挂钩,连续第三个月完不成基本任务,实发当月50%基本保底工资,并由直接上级负责劝退。
第五条 津贴:员工试用期间无津贴,进入正式聘用后接受综合考核享受津贴。每月综合考核办法由办公室颁布执行。
第六条 提成:第一节 公司指派业务按纯利润15%提成;个人业务按纯利润30%提成;当月个人业务纯利润不足1000元,以上提成自动下降10%。第二节 个人业务当月纯利润超过3万元以上,超额部分按35%提成。第三节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吸引编外兼职人员提供业务。编外业务由副总经理安排直接洽谈。签约后,员工将至少享有签约业务纯利润总额2%的提成。第四节 大区主任每月享有本区业务小组纯利润1-2%的小组业绩提成。第五节业务经理每月享有业务部门纯利润1-2%的部门业绩提成。第六节 副总经理每月享有公司整体业务利润1%的公司业绩提成。第七节 行政和后勤人员每月平分公司整体业务利润2%的提成。第八节公司有权根据团队和业务发展情况对提成制度进行调整。
第七条 财务部每月15-20号间负责发放上月工资,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章 奖罚制度
第一条 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
第二条 旷工半日罚款30元,旷工一日按其当月实际工资10%罚款。
第三条 每月累计旷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第四条 当月累计请假超过一日,停发请假期间基本工资。
第五条 违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项规定,每次至少罚款10 元。因违反制度造成个人和公司利益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处罚由办公室开罚单并当即收取现金,交由财务部保管。
第七条 公司定期对优秀和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每月罚金作为行政奖金,用于奖励当月综合表现优秀员工。
第八条 优秀员工享受一月免值日待遇和一日有薪休假。
第九条 每年业绩最佳前两名员工将获得公司提供的年度业绩大奖。奖额根据年度总利润决定。获奖员工按双方业绩比例分享奖金。
第十八章 补充说明
第一条 本制度是公司20xx年制度建设的过渡版本,由总经理签 字批准后颁布实施,办公室负责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 公司每一位员工有权随时 借阅,不得损坏、丢失、随意涂改。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本文件复印或转借给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须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逐步制订具体的操 作流程,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执行期间,员工如有修改建议,可直接向办公室说明。办公室经过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呈报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对建议的适宜性、充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并作为参考资料用于制度修订。
第五条 总经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约束。其他工作人员因公不能经常按本制度考勤约束,须报由副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副总经理外出时暂由财务部经理杨琳代行其职权。财务部经理同时外出可直接向副总经理电话请示。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规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獐子公司章程》,联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无名合同。
第三条 对外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公司名义订立。各部门和分公司,不得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凡与外界达成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原则上须签订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协商一致、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凡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经营资格或资信。
订立合同的权限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规则》执行。
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订立书面合同:
(一) 合同对方先履行合同义务,无预付款(定金)要求的一般产品采购(注:发货票可视为合同);
(二) 对年中临时增加的一般建设项目,且是合同对方履行在先又无预付款要求、完工后由我方审核(审计)工程决算的;
(三) 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即时清结的零散物资。
第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八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语言确切描述的,应由当事人共同封存样品,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九条 合同在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后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条 合同中引用的法规、规章等,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严禁引用被废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规章造成合同条款必须被修订时,应以新法规和规章的有效标准文本作为修订依据。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经评审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签字、盖章。
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每一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十三条 严禁在对外订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遇例外,须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经办单位分存,其中原件在总经理办公室留存。
产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经办单位保存。
第三章 合同的公证或鉴证
第十五条 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规定或当事人要求必须鉴证的合同,应当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需公证的合同,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十六条 合同的鉴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颁布的《合同鉴证办法》执行;合同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经办单位是完成合同的责任人,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组织力量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有关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转财务部审核付款。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收款单位与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拒绝付款。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合同双方形成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二十三条 合同经办单位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向总经理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 经过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后,应送原公证或鉴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合同是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严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经办单位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条 各有关人员应于每月月末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合同流转单、有关的诉讼或仲裁资料等)交总经理办公室,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合同经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责 任
第三十一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十六条 20xx年2月1日发布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
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大连市技术市场条例》、《大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规定》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起草、评审、签约、履行、终止全过程的管理,还包括资信调查、合同谈判、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档、保存等。
第三条 《规定》所称合同对方包括:
(一) 企业法人 是指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二) 机关法人 是指有独立的经费,并经批准成立的机关;
(三) 事业单位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依法批准成立的单位(法律规定需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四) 社会团体法人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团体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社团组织;
(五) 个体工商户 是指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业者;
(六) 经纪人 是指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证书,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和经济组织;
(七)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合同评审组,合同评审组由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合同订立前的评审。
合同评审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
当以上各部门、分公司为合同经办单位时,不在评审小组之内。
评审可采取会议评审或传真评审的形式。
养殖事业管理部负责苗种和育苗、育成、养成所需物资的采购合同的评审;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筑维修、基建、修造船、设备采购等职责权限内的合同的评审;市场营销部负责包装物采购与广告宣传合同的评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会议筹备合同的评审;加工事业管理部负责委托加工、货物运输合同的评审;研发中心负责技术合同的评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信息、培训及工作服采购合同的评审;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管理合同的评审;财务部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评审。
第五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合同起草,并将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资料与附有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合同评审表》提交评审小组成员评审。
评审人员不应少于3人。
单项或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重大合同须附有总经理、董事长与公司法律顾问的评审意见。
第六条 合同经办人对合同对方的调查评审按公司iso9001:20xx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资信调查:
(一) 与合同对方第一次往来交易时;
(二) 合同对方的资料超过一年时;
(三) 合同对方改变交易方式时;
(四) 遇有重大合作项目时;
(五) 合同对方的定单骤增或骤减时;
(六) 处理与合同对方的各种纠纷时。
资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概要、背景、业务情况、付款记录(以往对外付款记录及最高信用额及信用期)、财务情况、银行往来、公共记录(包括法律诉讼,抵押记录等)、综合评估、法律意见等。
第八条 与法人或组织订立书面合同,应参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实际编制。与其他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合同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确认其已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示《格式条款备案公示证明书》。
第九条 以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及其他企业动产(如车辆)作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以房产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条 发生转包(或转租)时,合同经办人应要求合同对方出具原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或原承租人)或产权所有者的委托证明原件,并予以留存,否则不能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订立的合同必须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对页数超过1页的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第十二条 严格限制订立传真合同。当合同当事人不能在同一地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应由合同对方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邮递至公司,公司签字盖章后及时邮寄至合同对方(或合同对方同意时,也可用传真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合同对方的签约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四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授权委托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经审核的合同文本和合同评审表后填写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签订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第十五条 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产品出口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主管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委托部门、分子公司经理签订。
第十六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起草或对合同对方起草的合同进行修改。合同经办人应经常学习《合同法》及与《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提高合同书的编制能力与技巧,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书必须具备以下必要条款:
(一) 当事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鉴证的合同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下列重要合同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一) 租赁经营合同;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
(三) 委托拍卖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 财产租赁合同(含场地、柜台出租);
(五) 商品房销售合同;
(六) 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第十八条 当事几方愿意公证的,可以申请公证;我方或合同对方要求公证的,也可以进行公证;当事几方均不要求公证的,也可以不做公证。
法律规定某些合同必须办理公证后才生效时,必须办理合同公证。
经过鉴证的合同,不做公证。
第十九条 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技术咨询(可行性报告、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技术服务(一般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经约定,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订立后,可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或技术交易的中介方,向大连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委托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设合同管理员(定编在总经理办公室),对公司所有合同(劳动合同除外)进行统一编号、归档。合同经办单位应凭合同评审表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合同编号,同一编号不得重复使用。对已废除的合同,应及时予以收回,合同编号不予取消;
第二十一条 公司确定的合同编号,与合同对方合同编号无关。编号示例如下:
dzf ×××× — ×××
签订合同的顺序号
签订合同的年份
公司名称“”的英文缩写
第二十二条 合同评审表、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解除协议、变更协议、担保书、合作意向书、备忘录、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量签证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在合同归档范围之内。
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档案中应附有诉讼或仲裁的全部资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持合同正本一份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正本由总经理办公室留存。合同经办单位可持副本或合同复印件,以便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持有部门职责如下:
(一)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合同的编号、归档、存档;
(二) 财务部负责合同的收付款业务的执行工作,并对执行完毕的合同与相关账目一起归档;
(三)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跟踪执行,并对合同标的物数量、质量予以验证,出具验收或发货报告交财务部,作为收、付款依据;
(四) 对工程建设合同,由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出具已完成工程量证明及工程进度款数额报财务部支付。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外订立合同可分别由以下相关部门和分公司经办:
(一) 总经理办公室;
(二) 财务部;
(三) 项目管理部;
(四) ;
(五) 市场营销部;
(六) 人力资源部;
(七) 安全管理部;
上述部门、分公司经办权限及业务范围遵从公司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适时地对经办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公司业务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对涉及到合同履行事宜的来函、传真应向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汇报,并通知合同管理员。对回复的函件、传真应以公司名义(加盖公章)及时回复,不得延误,回复内容必须按相应业务管理权限报批。
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损害公司信誉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要重视合同履行各环节的管理。
合同对方突然大量订货或对合同对方信用状况存在疑虑时,必须考虑稳妥的结算方式。
在合同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即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应及时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即日起实施。本细则实施之前已经订立的合同,不适用本细则的规定。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存档。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修养礼仪、生活休闲、杂志期刊等各类书籍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时间:
1、图书只供本公司内部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2、为了给职工读书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天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概不受理,借书需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
四、借阅方式及规定:
1、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1个月,到还书日期应及时归还(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读完需续借者,应提前与图书管理员联系,确认没有其他职工借阅此书后,进行续借(续借一次为限)。若到还书日期后三个工作日仍未归还者,记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三次暂停其借阅资格三个月(从图书还清日开始计算);
2、已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职工方可借阅;
3、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时被发现图书损坏,要按所借图书的3倍以上赔偿,并且在要全公司OA系统上公布被处罚人员名单!
4、图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到还书日期由借阅人本人还,不得让他人代借、还图书;
5、图书的借阅、归还、续借都需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图书馆图书;
6、借阅、归还、续借图书都需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表>,并做好电子档录入;
7、所有离职人员必须查核<图书借阅登记表>,若有未归还图书,应与图书管理员联系尽快归还,若不归还图书也不执行图书赔偿规定者公司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图书的3倍金额作为图书赔偿金,并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待借阅人与图书管理员联系,对此事已做明确答复者,公司将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职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阅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损坏赔偿的规定:
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图书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人应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的图书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的,其修护费由借阅人负担。
六、图书馆管理:
图书馆开放期间读者可根据图书目录选取读物,切勿围观与图书架前,不得将果皮纸屑带入图书馆、高声喧哗并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为职工续借图书方便,公司将图书管理员的联系方式进行公布,如有需要续借的图书借阅人应在还书日期前与图书管理员进行电话或短信联系,在得到图书管理员的确定并同意后,方可继续借阅图书。
为了提倡广大职工多读书、读好书的行为习惯公司将于每周一在OA系统上公布上一周的图书借阅情况(包括借阅人名单、借阅书籍),来鼓励广大职工多学习,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多了解,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让我们的企业文化在每个职工心中扎根。
宗旨
立足文化领域,寻求生存空间;放眼各行各业,尽享传媒服务;
纪律
遵守纪律,忠于职守;保守机密,讲究信用,诚信为本;不谋私利,不损人利已,守法经营,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东会决议程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负责召集。
2、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50%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普通决议,若公司解散、合并、增资、减资、变更股东,修改章程时要形成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65%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决议。
岗位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职责是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规章制度,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有关文件,主管公司财务和人事,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经营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二、公司总监、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并由本公司股东出任,全面监督、审计公司财务、人事及经营行为,其职责是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长、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协助总经理,搞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某一项目的实施,作为本公司的股东代表,参与其它公司的管理时,必须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四、公司总部会计、出纳员由董事长直接决定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现金收付、银行汇兑业务,兼职负责公司的接待和办公室文秘档案等工作。各分支机构及公司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财务人员由其负责人直接聘任,但必须报公司总部备案和核准后方可上岗。驾驶员由副总经理提名考察,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负责保管和驾驶车辆。公司总部员工、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员工应一视同仁,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如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票印分离、帐物分离。
一、出纳员:负责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和支票、汇票等银行汇总业务;做好收款、付款的记帐凭证;分管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须上缴公司财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票内容与合同款额必须相符,同时所有款项一律进入公司基本帐户,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xx元。
二、会计员: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分管现金总帐和银行存款总帐;担负各种往来帐户及各种年、月、季度报表、财务分析以及成本、盈亏核算业务;核实出纳员收款、付款凭证;管理收款、付款原始发票的领用以及支票、汇票的领用保管工作。
三、出纳与会计之间的业务关系:出纳员每月月末将记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收、付款记帐凭证统一交会计处,由会计分类记帐、结帐和做报表,报表一式两份,报税务机关一份,送股东传阅审核一份。出纳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的余额必须与会计的总帐金额以及实际现金、银行存款额三者之间必须相符,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长和总监、监事有权查阅财务会计帐。政府审计机关或税务部门需要查阅财务会计帐时,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准查阅公司帐务。公司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同时必须按本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帐务,每季度或每年年终必须接受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五、公司总部或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所有支出条据要有经手人签字,注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得报帐和入帐,已报帐或已入帐的,由经管人承担。公司总部每笔5000元以下的开支,由董事长批准,每笔5000元以上的开支,经股东会同意后董事长签字批准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调动资金。公司内部独立核算部门每笔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公司核准,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机构每笔20xx元(DM及书刊印制费除外)以上的开支须报公司备案核准后方可开支,其负责运营的DM及书刊的印制费开支应控制在该项目的广告收入及发行收入之内,并可凭印制合同、印制单位发票和印制数量支出,但最多每笔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须报公司总部核准后再支出。上述标准以下的开支由各分支机构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机构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必须在房租、水电费、DM印刷费和投递费、书刊印刷编辑费、员工工资、招待费、办公费项目内开支,除此之外,各部门或各分支机构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乱花。一切未经按上述权限和支出范围核准签字审批的支出,公司在审计其财务时不予认可其该笔支出帐务。
六、公司总部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一切开支应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开支要有计划,末经股东会、董事长及各授权负责人按权限审批同意,一律不准提前擅自支出。公司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出差必须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线和公司规定的标准,办事招待,必须征得董事长的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所有开支必须要有发票,白头条据不得入帐。如确实没有正式发票,必须要有经办人证明签字,说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各授权负责人同意并换取正式发票后方可入帐。
七、房费按租房协议和租房单位开据的发票报帐处理,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工资标准执行,如需调整,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公司收付款时20xx元以上的现金一律实行转帐。
九、公司总部或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收入必须按时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机构的基本帐户,任何人不得挪用,若发现现金挪用现象,按挪用金额的20%予以罚款处理,重大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公司原则上不得给外单位和公司员工借款,如员工确实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但必须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并在一个月之内必须还清。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员工借款不得超过500元,并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总部或各分支机构在各个项目运做时,涉及到收付帐业务的,业务经办或财务人员自开发票之日起,一般在当月收回现金,最迟不能超过项目结束时间。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公司总部分管经理或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
十二、公司必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财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机构亦同样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分公司负责人私章、会计私章。
十三、公司总部内部独立核算部门或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必须按照此制度进行管理,若出现不遵从此财务管理制度行为,可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在后续经营中仍出现违规现象,公司有权停止其一切经营活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其负责人承担。
十四、公司总部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印章存放于公司为其所配备的专柜,不得私自带出或存放于家中。所有发票、支票、汇票由会计负责领取,存放于公司为其配备的专柜,专门由其保管,并将发票、支票、汇票编号后统一造册登记,同时将登记册交行财部主任保管存档。
项目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信息情报是投资的前提条件。在投资前,必须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对方的身份、实际财务、物力、信誉以及实实在在的能够实际得到利润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重大投资项目,必须慎重并熟知市场运作手段。
二、投资项目,必须先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才能指定专人进行市场调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须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确表示考察的意见,然后报公司确定,重大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提交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
三、未经考察和市场调查的项目不得进行投资;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项,其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委托的经营范围与期限内经营,未经公司授权和核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开展其它业务,一经发现公司有权终止其运营合同,撤销授权委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分公司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承担。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除董事长、总经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以外,其余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公司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公司的中层人员是否聘任,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提名,总经理批准聘任,其它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聘任,各分支机构员工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考察并直接批准聘任。
三、公司员工在聘任前经过提名-考察-试用三个阶段才能正式确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
四、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专门设计制作人员及编辑人员除外)的工资分为三部分,底薪+佣金+奖金,底薪根据本人的业绩进行确定,提成工资(佣金)按本人的业绩比例进行佣金提成,奖金按业绩任务完成情况发放,除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一律实行无业绩无底薪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具体员工工资标准和差旅费报销标准详见公司员工工资标准)。
五、公司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签订公司统一印制的员工聘用劳动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订,其它任何人均无权擅自代表公司签约。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前往或者到场,可以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对外签约,对外签约的被授权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不属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定的各类合同,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对外签约,必须在公司授权委托签约的范围和期限内进行签约,否则,造成的损失一律由其负责人承担。
四、签订重大合同必须经过详细认真考察,并提交股东会研究,未经股东会研究批准的合同,不得对外签约。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在运作项目时与所有业务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合同款额与发票款额必须相符,严禁票据不符,否则公司终止该笔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负责人和当事人承担。
六、公司的《广告业发布合同》、便函、文件等重要法律文书一律由行财管理中心专人专柜保管,统一编号,并予以造册登记,领用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机构员工领用时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书和合同一律不准事先盖章。
七、公司各分支机构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合同,并由其负责人统一保管,并以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名义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对外签约。公司证章管理制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一律由董事长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使用公司证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必须事先征得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专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保管,若使用不当,造成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自行承担。
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每月(季)财务结算后,会计应将档案(包括各类财务报表、验资文件、会计帐薄)一律存入专柜,装订成册,交于行财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档案:《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及各类管理考核细则一律单列存放。
三、员工档案:公司员工档案一律装订好单列存放。
四、合同档案:(包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存根、劳动合同、各类协议、广告业发布合同)单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
五、文件档案: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有关文件一律单列存放。
六、来文档案:其它单位来文由分管经理、总监阅后一律单行存放。
七、项目档案:一律按机密文件处理,单行存放,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公司各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或自行管理。
文件处理程序
公司对内部行文时,一律以“甘大传字”加文号出现。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及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公司内外行文,各分支机构若由于项目运作需要公司出具文件,须按程序并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向公司总部上报项目运作请示文件,待公司总部同意后予以下发文件后再执行。公司委托各分支机构运作的图书编辑或文化赛事推广项目需要成立编辑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的由公司协调成立该机构,各分支机构可以编辑委员会XX分会或赛事组委会XX分会的名义开展该项目运作。编辑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项目运作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各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处理和承担。股东会决议不能以文件形式出现,过半数股东签字认可后,再以公司名义行文通过或告示,并按国家标准格式行文,使股东意志合法地变为公司的决定。
所有者权益
一、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必须提取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法定公积金):每年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这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的再发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这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的福利事业及抗风险能力。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必须扣除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本规章制度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传媒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集团总部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4、部门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见附表。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门将次月《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好(常用易耗办公用品不得超过每月用量标准),经部门经理初核,中心总监或副总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6、发放时间:每月1-2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办公用品的领用手续。
7、领用方法:由各部门文员按发放日期统一到办公用品仓申领,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仓管员按《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发放,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发放。
8、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传真纸领用时须以中间纸交换。
9、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总经办电脑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依旧换新。
9、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文秘资源网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
第四条: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按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一个时期以来,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特别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乱现象盛行。为了充分体现劳资双方平等权利和义务,十分必要对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进行改进,以达到平等、规范,高效的生产、工作新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勤办法
自六月一日开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设兼职考勤员在一楼大厅守候考勤。在一个小时之内,每迟到一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一个小时扣工资60元。满一个小时未到岗者,作为旷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计旷工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计扣工资。
二、当班人员去向管理
当班人员到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业务)必须在公司设置的“人员去向目视板”中对应自己姓名栏后填写去向,否则作早退处理。早退的考核办法按第一条执行。
三、特殊事项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总包方、政府部门开会,出差赶车以及工地急事等)报到而贻误工作的必须与公司领导讲事由,有公司领导告知考勤员按出勤记考。
四、关于休假与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进公司工作的每个每年5天带薪假,同时废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5天带薪假非特殊情况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响工作;
2、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则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两倍的日工资计必加班费;
3、双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办法,但公司春节期间的延长假日不扣工资;
4、实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计加班费;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领导以书面证明递交考勤员记入当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时超过2个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5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五、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六、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进一步修正完善。
二○xx年五月二十五日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
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人才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命脉,留住人才企业才能稳固发展,公司对于专业人才的管理也应该有其管理办法,世界经理人办公伙伴就为大家整理了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录用人才,可以说仅完成了招聘工作,从人才的招聘、使用、留住来说仅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工作,如何使用员工,发挥其才能是由一三分之一工作,如何留住他为公司长期效力、创造效益,是最后的三分之一工作,这最后工作是人力资源经理最难操作的。
世界经理人办公伙伴认为,公司留住人才的条件有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公司有明确的发展战略目标,让每一个人感到公司有希望、有发展、有方向;
二、员工个人发展,向人才提供广泛的事业发展舞台,搭建竞争平台,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使员工在精神和人格方面得到尊重,公司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海尔张瑞敏曾说过“要让员工心里有公司,公司就必须时时惦记着员工;要让员工爱公司,公司首先要爱员工”;
四、合理的分配制度,使员工的劳动贡献与劳动报酬能获得合理的肯定;
五、公司骨干人才亨有股份,给高层管理人员、产品设计开发人员、销售精英等骨干股份,等于给他们带上了一副永不挣脱的金手铐;
六、公司经营者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个人威信。现代管理与儒家传统相结合的管理手段更能使人信服,更具吸引力;
七、公司内部应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按照制度处理问题可减少或杜绝随意性,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做到严于立法,有情执法,法治与人治两者兼顾,以德治公司,以理服人;
八、思想工作与精神激励,让员工了解公司发展,让员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主翁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建立员工思想动态管理体系和网络,鼓励员工提建议,拓宽沟通渠道,适时增加精神激励。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_______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进行公开招聘。集团内部无法满足需求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10根据企业发展、施工生产的需要,各单位可自主同国内外知名专家、急需的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3.11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的调出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专业人才的退休、辞职、辞退、除名、调出、开除等变更、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4.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技术职务的聘任
4.1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人事部、中铁工程总公司关于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审的有关规定开展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并结合集团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组建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它系列的评审推荐小组,并授权各子公司组建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
4.2集团公司中级评委会负责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的中、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及无评审权的技术职称的推荐上报。下发本级评委会或转发上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3经集团公司授权的各子公司初级评委会负责本单位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及无评审权的技术职称的推荐上报。下发本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办理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称证书。
4.4符合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员工,均可申请参加任职资格的评审。
4.5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均可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种职称统一考试,各类技术职称资格考试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当地组织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考试结果不予承认。
4.6集团各单位按照定编及岗位任职条件,进行技术职务的聘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的技术职务的聘任。
4.7政工职称的评审、聘任按现有的规定执行。
5.高技能人才的考评和聘任
5.1各单位应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高技能人才考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及考评、聘任工作。
5.2各单位每年_______月底前向集团公司上报下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考评建议计划;集团公司每年_______月底以前下达当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考评计划。
5.3各单位每年_______月底前须将参加培训考评的人员名单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每年_______季度组织高技能人才强化培训、理论与实作考试。
5.4集团公司每年_______月中旬前公布当年高技能人才理论与实作考试成绩;各单位须在_______月中旬前按规定上报拟参加评审的高技能人才评审材料。
5.5对掌握高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按_______和_______文件规定破格参加技师考评。对已具备技师资格,并且参加_______总公司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第一名,或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者,可破格参加高级技师考评。
5.6集团各单位要大力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工种的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从中不断发现和培养各种高技能人才。
5.7对具有任职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各单位可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聘任,一个聘期不超过五年;聘期届满后未续聘者,其职务自行免除。
5.8高技能人才须在施工生产一线工作,脱离生产一线或原岗位的员工应及时办理解聘手续或不得聘用。
5.9高技能人才享受本单位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实行津贴制度的,每月任职津贴标准技师不低于_______元、高级技师不低于_______元;实行岗效工资的,技师的岗位系数不低于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最低档,高级技师的岗位系数不低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最低档。
5.10高技能人才实行津贴制度的,提前离岗时仍在职者其享受的津贴应作为计算提前离岗待遇的基数。
6.考核
6.1对专业人才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6.2对专业人才的年度考核,各单位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纪检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考核组织工作。
6.3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制订考核实施细则,集团公司本部的考核执行《集团公司本部员工考核办法》。
6.4考核结果由各单位(部门)采用适当形式,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6.5考核结果应坚持与工资待遇及职务晋升挂钩的原则。
6.6高技能人才实行定期考核,聘期_______年及以下者考核_______次;聘期_______至_______年者考核不少于_______次。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按_______文件规定办理。
6.7高技能人才经考核不合格者应解聘其所任职务。
7.培训
7.1鼓励专业人才结合自己的工作,在岗位上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及职业资格考试。
7.2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律实行一年的见习期,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按见习计划进行指导。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岗位的应知应会等。
7.3各单位在引进毕业生的同时,应同毕业生一起制订因人而异的职业生涯规划。
7.4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加强委培研究生及出国进修等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
8.专家队伍建设
8.1专家主要是指经国家、部(省)级、集团公司等批准选拔的各类专业人才,包括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集团公司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8.2专家队伍建设应坚持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配置,德才兼备,代表集团公司最先进技术水平的原则。
8.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技术专家、技术骨干的选拔组织工作。凡涉及专家及技术骨干的工作调动、奖惩和健康等重大变化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
8.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建立各类专家数据库,政府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科技拔尖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的推荐上报均从专家数据库中产生。各子公司要建立相应的优秀人才库,报集团公司的人选必须从优秀人才库中产生。
9.信息管理
9.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的规划和方案制订,并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人力资源信息的维护。
9.2集团各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信息设备,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人力资源信息工作,定期作好人力资源信息的维护。
10.附则
10.1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10.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本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经济核算,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别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制定本制度的原则
第一条 建立和建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济核算,尽可能地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力求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营成果。
第二条 正确计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收。
第三条 财务管理必须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 财务工作管理规范
第一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 各部门办理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字。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证明及出处。
第三条 财务工作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内容、科目、金额、所附单据张数、签名,在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上出纳必须签字。
第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格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提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列出移交清单,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单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应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保持一致,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赔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移交人经管的各种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凡在电脑系统中操作的要对其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4、会计人员交接必须有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门经理指定人员监交,部 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指定人员监交。
5、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指公司所有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支票。
一、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现金使用规定:
1、必须凭公司规定的符合手续的合法凭证收支现金,禁止白条抵库;对违反规定、字迹不清的单据,出纳有权拒绝支付;
2、出纳支付现金后,收款人必须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3、出纳收到的每一笔现金,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开具现金收据;
现金收据中必须注明以下要素:缴款人或单位、缴款日期、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缴款内容、缴款人签名、出纳签名等;
4、不准私事借支公款;
5、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条 现金核算与盘点:
1、出纳应当逐笔记摘“现金日记账”。
2、每日业务终了,应及时结算现金余额,并按面值分别清点数量,盘出实存现金,与现金账核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
3、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现金出纳定期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财务负责人有权不定期且至少每月一次对现金进行抽盘。对现金盘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如果经查明盘盈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原因不明则由过失人赔偿。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经会计人员审核符合公司支付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银行存款支付依据。同时按原始凭证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流水账。
2、业务终了当日,出纳人员应及时结出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核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余额。若与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有差异,应立即核对查明原因,不允许将带有问题的余额转入第二天;
3、银行存款流水账、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定期核对,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每月初,出纳人员应及时到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主管人员负责核对。
5、除公司规定的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之外,不得另行开设账户。确属需要的,需报总经理核准;
6、公司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使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在使用支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出纳签发支票,必须经主管同意,支票填写要素必须齐全;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将支票交给其它单位代为签发;
3、公司收到转帐支票,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制进帐单,根据情况送缴开户银行或出票人开户行办理托收。资金未进帐,不得发货。
4、建立支票登记簿,填制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超过期限应及时核对和清查。
5、出纳应妥善保管未签发的支票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
第四章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类印章必须分处专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
第二条 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各类印章,不得乱用错用。
第三条 印章保管人员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核实内容,审核无 误后送总经理审阅方可登记盖章。印鉴外借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进行登记,注明用途。
第四条 各类印章,不用时应上锁保管,做到人走章收。财务专业印章和法人代表章,要放入保险柜保管。
第五章 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申请审批及归还手续:借款人根据公司规定或计划填写“借款单”,申请人签名——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主管审核——出纳审核付款。
第二条 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转借他人。
第三条 财务部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私自使用备用金或扩大范围和限额的,视情节轻重对财务人员处50元以上罚款。第四条 除公司规定部门使用的固定性备用金外,商品采购完成后5天内须到财务报账,根据正规发票数额多退少补。
第五条 备用金超过归定时间未归还,每逾期一天按3﹪计息,并在归还借款时付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部门经理证明,总经理批准后免于罚息。在借款人拒不归还情况下(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直接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
第六条 财务主管负责对备用金每月盘点,对于备用金盘点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第六章 费用开支管理
一、人工费用管理
第一条 人工费包括所有人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奖金、加班工资、补贴工资等支出。根据核定的基本工资、考勤情况及各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计算应付工资,报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条 考勤规定:考勤由专人负责记录,将出勤情况分迟到、旷工、病假、事假等如实记录。(其中,公司每日晨会开始未到视为迟到,晨会结束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未经领导批准的请假视为旷工。)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外凡需加班的,须填报加班申请表一式两份,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无加班申请表的不予计算加班工资。考勤人员每月2号将审核无误的考勤表上报财务部并张贴。
第三条 工资计算标准:日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准计算,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月应出勤天”计算日工资。迟到、旷工、请假等按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第四条 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8-10日,财务部应及时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本人,并完善发放手续。发给公司员工的工资、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为经费支出依据。
二、差旅费用的预支和报销依照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它费用管理
第一条 公司办公用品及电脑、传真复印机等电子产品的购买和维修,须制定购买和维修保养计划及费用预算,报经理审批。
第二条 公司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修理费等费用和违规经济损失依照用车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 水电,租赁费等,根据合同价款,通过预提费用核算入帐。
第七章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报销费用必须以合理、合法、真实的凭证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伪造发票。
第二条 发生的费用必须按规定分类填写公司统一的报销单据,不得随意填写。
第三条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张数和所属部门和职务,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原始凭证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签字,相关手续必须完备,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第四条 各项当月费用报销必须在每月25日前送呈有关领导审批,各级领导应及时审批,防止造成费用入账逾期现象。
第五条 对于手续或填写不符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补全手续、重填凭证;对于不得报支的费用项目,一律退回拒付;对于超期申报的费用,根据相关项目规定进行报支。
小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项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事项如下: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三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四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一、负责公司人员、商品、物品的安全,负责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二、负责广场稽查,防止偷窃并对盗窃行为依照公司规定处置;
三、负责安全员、消防员、稽核员的工作指导和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定期进行考核;
四、负责上级领导、外宾来公司时护接、护送,保证安全;
五、协调政府各治安部门和相关治安部门的业务关系,协调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广场安全;
六、指导保安员工作,负责他们的考勤。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七、负责广场的消防安全。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实施公司商业营运规范的消防管理规定,指导各客户制定相关的消防制度,发现隐患及时与当地有关公安、消防负责人联系,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部门经理;
八、负责公司消防设备(喷淋、烟感、通风阀、自动监控)的检查完善,随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协助工程部对消防泵、管道、水箱、消防电梯的检查维护;
九、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制、检查,负责应急方案的制定实施,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专业培训和定期演练;
十、负责疏导广场前交通,保证通道畅通。
第一则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 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 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九、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 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
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第四则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 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兼 职
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个人投资
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 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 职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 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 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 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 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 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 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 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 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 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 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 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 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 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 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 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 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 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 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 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 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 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 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 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五则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标准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2:00—6:30 晚上7:00—10:00 合标准工作时间:11小时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 下午2:00—6:00 晚上7:00—9:00 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30分
编辑部及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灵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一向上级汇报。编辑部工作人员外出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迟到、早退或旷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主管。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病假累计半年以上者,至第七个月起按岗位薪金数额的70%为基数发放。
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
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主管备案。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需外出应请示主管(编辑部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加 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必须通知部门主管。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记录。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经理级以下人员每晚加班2小时,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时作为休息时间。每累记加班24个小时,或连续加班12个小时没有休息,可申请一天带薪假期,或相当于三天工资的加班补助金。管理层为不计酬加班。
加 班 请 假:
1 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领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
2 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 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4 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节 假 日
国家规定的大型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3天)、春节(8天),给予休假 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工作年假: 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
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2周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二、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员工请假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公司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 日,累计当月6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三、探亲假: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7天的探亲假;
四、婚假:职员结婚给婚假10天假期,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五、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给假5天。
六、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进行经济处罚、停职或开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六则 工资待遇
一、 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龄补助。
二、 奖金: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三、全勤奖励:全月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
四、职员工资发放日期: 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底发给。
五、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第七则 奖惩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则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八则 福利
一、 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 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 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 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 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指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倡导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责任部门
办公用品发放管理统一归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到办公用品发放统一管理,统一配发。严控指标,厉行节约。
二、办公用品
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办公耗材、易损配件、办公家具等。办公耗材包含:笔、刀、纸、墨水、笔记本、复写纸、胶水、钉书机(针)等;易损配件包含:墨盒、硒鼓、U盘、鼠标等;办公家具包含: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三、办公用品领用标准
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个人所需用品和部门所需用品。
(一)个人所需用品
1、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胶棒)、钉书钉、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双面夹、橡胶手套等。
2、个人所需用品的领用标准
各部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标准领用,如有所需,另行申报。
各部室工作人员物品领用时要求做到交旧领新;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坏,由个人负责。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复印纸、打印纸、墨盒、硒鼓、鼠标、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2、部室领用标准
部室负责人每月按需要和规定标准领用向经理申报。
四、其它规定
1、部室使用的办公家具桌、椅、文件柜等应由个人负责保管,公用文件柜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单位监督。综合办公室对在用办公家具负责统一检查管理,统一登记、存档。每年核对1次。
2、职工如有调动,所领办公用品不可随身携带,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综合办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调入的管理人员,提交申请方可办理领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