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规章制度(汇编三篇)

活动规章制度(通用3篇)

活动规章制度 篇1

新课程改革对教师的教学行为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教师必须尽快地从传统的角色中走出来,成为新课程的研究者、实施者和创造者。集体教研是发挥教师的集体智慧,达到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教师素质的一条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的集体教研活动,特制定本制度,望各教研组(备课组)严格贯彻执行。

一、教研时间、地点及学科安排

二、考勤时间:

三、教研纪律

1、集体教研必须做到“五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主讲人、定流程);“四统一”(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进度、统一重难点,统一课前、课中、课后作业)。

2、实行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制,备课组长或主讲人要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在思想觉悟、师德修养、业务素质等方面起表率作用。每次教研之前必须认真准备好详细的讲案,教研过程中,要认真组织,不走过场,确保教研活动扎实有效。备课组长要做好教研记录(或明确委托组员做好记录),每次对参加人员备课、评课、作业及发言情况进行考核记录,并适时做出评价。

3、教师是教研活动的主体,是这一活动的承受者、受益者,集体教研期间,参加集体教研的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前准备好备课、作业及说课要求,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教研期间,教师不准随便走动、接打手机(手机全部关机)、吸烟或者干与教研无关的事,保证集体教研的质量,把教研成果落实到自己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对违纪者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对不听从命令者,上报学校处理。学校将不定期对教师教研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定期评价,考评结果计入教师学期考评成绩。

4、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教研,非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确需请假须向学校教导处负责人直接请假,经同意后再通知所在学科组的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否则,按旷工处理。备课组长每次教研活动开始要先考勤。备课组长要严格把关,不徇私情。教研期间不准私自外出或者早退。学校将进行不定时进行抽查,如抽查发现有违纪现象,而备课组长又没有记录在案的,将通报当事人及备课组长。

5、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都要带教材、教师用书、备课笔记、业务学习笔记、听课笔记、教研记录、批改手册等相关资料。

6、所有参加教研的教师都要听从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的安排,主动积极地参与教研,认真详细做好笔记。

7、教导处、级部主任、教研组长要不定时进行抽查,及时做好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纪违规现象要及时上报学校(教导处)处理。

四、考核

(一)对教研组长的考核

1、监督考核机构:教导处、各年级备课组长、本学科全体教师。分值权重比:5:3:2。

2、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采取抽查和阶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计入教师学期考评成绩,并与月补贴发放挂钩,同时还将作为下学年(学期)聘任的依据。对成绩突出的`教研组,经评议考核后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二)备课组长的考核

1、监督考核机构:教导处、教研组长、本年级本学科全体教师。分值权重比:5:3:2。

2、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采取抽查和阶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计入教师学期考评成绩,并与月补贴发放挂钩,同时还将作为下学年(学期)聘任的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备课组,经评议考核后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三)对教师的考核

1、监督考核机构:教导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本年级本学科全体教师。分值权重比:3:3:2:2。

2、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采取抽查和阶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计入教师学期考评成绩。对成绩突出的教师,经评议考核后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将列入教师学期、年度考核成绩,作为考核教师职业能力及工作表现的依据之一。

六、处罚

经学校抽查或对考勤结果累计有以下情况者,做如下处罚:教导处、教研组长抽查2次以上不在岗的;学期内迟到和早退3次(含)以上的;请假2次(含)以上的;旷工1次(含)以上的。凡有以上情况之一者,本学年不得评为优秀教研员,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上不能被评为优秀。

七、教研流程

(一)、认真做好教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教研组长要详细写好集体教研的备课,确定教研主题和任务,以便教研时按部就班的认真落实。

2、教研组长根据自己的备课,安排好相关教师的准备工作。

(二)、准备教研

1、教研组长查点人数,做好考勤记录。分发本次教研活动所需的教研资料,准备开始教研。

2、教研组长概括说明一下本次教研活动内容安排,让每个组员都有个大致了解。

(三)、教研开始。

1、教研组长全面总结上周工作。

2、教师个人总结上周教学情况,包括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哪些解决得比较好,哪些解决的不好,教师共同分析解决、共同分享经验。

3、教师互查教学业务常规。包括听课、备课、批改、业务笔记等。教研组长要留下检查记录,以备将来考评之需。

4、对上周听课情况进行集体评课。要求留下评课记录,评议谁的课,谁做好记录。要将每位教师的评议内容较详细的记录下来。评议过程当中优、缺点均要点评到位。

5、集体备课。

(1)主备课教师以说课的形式将已分发给教师的教案通说一遍。重点说设计思路、课时安排、知识点、重点、难点、学情、学法等如何解决。其他教师认真做好补充,修正教案,形成通案。

(2)主备课教师以说课的形式将本周的作业设置、作业内容等通说一遍。其他教师做好补充,形成正式作业,需要印发的,校印后下发到每一位学生。

6、确定下周听课教师、听课时间、班级等。要求每位教师每周至少听课2节,其中教研组集体听课1节,另一节课教师个人自行安排,都需做好听课过程的详细记录,以备检查。

7、教研组长布置下周教研内容,安排主备课教师等。

8、集体业务学习。学习方式可采取教研组领学与教师个人自学相结合。

9、各教研组可根据本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教研内容。

(四)、教研结束。

1、做好本次教研活动的总结。

2、教研组长检查本次教研活动记录,并签字,教研结束。

活动规章制度 篇2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

(2)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3)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4)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5)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不健康的网站网页。

(6)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7)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8)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活动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管理工作,深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是适应互联网日益成为思想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的新形势,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掌握网络技术和网络传播方法,具备较好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文字写作水平,志愿参加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第四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主要工作:

(1)提供内容稿件。收集整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发布至志愿者注册的博客、微博。

(2)组织撰写原创评论文章。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撰写评论文章,供中国文明网、湖北文明网、文明网及相关网站刊发。

(3)参与网上讨论。通过撰写博文、评论、留言发帖等方式,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及市文明办组织的网上讨论,倡导文明风尚。

(4)传播重要内容。通过电子信箱、qq、博文、微博等方式向相关网民发送文明传播内容,在各文明网站、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的博客、论坛等公共空间传播文明。

第二章队伍

第五条 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及创建单位成立3至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并指定一人为负责人。市文明办依托各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基本队伍,挑选20名思想素质好,网络水平高的志愿者,组建xx市网络文明传播骨干队伍。同时,面向全市遴选签约一批文字功底强、擅长时评的人员担任特约评论员。

第三章管理

第六条 成立由市文明办牵头,有关单位参加的xx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活动开展,指导协调全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对全市网络志愿者组织发动、协调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四章考核

第七条 考核的主要包括以下容:

(1)提供稿件情况:包括图文、音视频等稿件的数量和质量。

(2)提供评论情况:按照市文明办定期公布的工作提示要求撰写的原创评论的数量和质量。

(3)个人微博、博客更新情况:个人微博、博客维护更新、转载其它网站微博、博客信息情况。

(4)宣传推广情况:传播重要内容,推广重要活动情况。

(5)参与网上活动情况:参与微访谈、网上讨论、网上投票、专题活动、论坛留言等网上活动及其他工作情况。

第八条 考核采取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第九条 考核任务标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围绕传播话题,每人每月撰写(转发)博文至少1篇、微博至少30条(日均1条)。定期参与网上活动。特约评论员积极向中国文明网报送稿件,每月被中国文明网选用稿件不少于1篇。

第十条 统计办法:市文明办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抓取全国文明单位志愿者及全市骨干志愿者帐号发布的博文、微博等内容。省、市级文明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填写统一的工作统计电子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将适时对各单位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第五章奖惩

第十一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作为创建各级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进行量化考核。

第十二条 对按期完成工作量的骨干志愿者,市文明办每月给予50元奖励。对按期完成工作量的全国文明单位志愿者,由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市文明办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特约评论员原创稿件被中国文明网采用,每篇奖励100元;入选中国文明网每季度优秀稿件的,获一等奖每篇奖励500元,获二等奖每篇奖励300元,获三等奖每篇奖励200元。

第十四条 对不按要求、连续2个月不参与文明传播活动或是累计3个月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志愿者,实行退出机制,由所在单位调整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一年内调整2次仍不达标的,在文明单位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第十五条 市文明办根据网络志愿者工作量和完成质量等情况,评选年度优秀网络文明传 播志愿者,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六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表现突出,受到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表彰的,根据获奖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xx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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