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设备设施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应制定规范的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5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区总务处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为加强学校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的任务:加强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防止校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公共设备设施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 公共设备设施内容
(一)、固定资产
1、学校的所有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等。
2、各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文件柜、桌、椅、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
(一)、公共设备设施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公共设备设施实行“层层领导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对全校全部公共设备设施负责管理。
3、班主任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公共设备设施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公共设备设施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公共设备设施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公共设备设施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向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办公室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公共设备设施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三)、公共设备设施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公共设备设施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办公室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公共设备设施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公共设备设施核实验收工作。
2、班主任学年初对办公室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
3、公共设备设施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公共设备设施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公共设备设施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办公室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三、公物的借用与赔偿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公共设备设施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将左严肃处理。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办公室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金额。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办公室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残损严重的照价赔偿,残损桌凳归其所有。
4、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为了加强对学员的技术技能培训,确保教学质量,学校设立了教学设施设备,为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特制订本制度。
1、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模拟器、理论教室和培训地等。
2、教学保障投资人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和管理,教学保障和负责建立教学设施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制度。
3、教学设施,设备由专人进行调试,满足教学需要,设备只用于教学,不得挪作他用。
4、教学应按设备设施使用说明和技术要去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损坏。
5、设施设备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维护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6、学保障如建立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存放备案,以上由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操作和管理。
(一)学校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全校安装报警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的新校舍一律不使用。
(二)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及市政府。要对校舍的辅助设施,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避雷针等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三)学校依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所有人必须按安全指引进行正确使用,学校电工加强电源、电器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四)各处室的设施设备均由专人负责,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措施健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五)学校加强对贵重物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领用审批制。
(六)学校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在校园内散播。
(七)严禁学生进入学校施工工地,施工地点必须有“严禁入内”的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