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疫知识。
2、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医务室。经过允许进入医务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医务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与药品。
3、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就诊质量。
4、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5、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6、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7、就医要有登记,有病历记载,配药要有处方,并建立医疗档案。
8、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凡个人借用医务室医疗器械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9、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妥善处置。
1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11、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为了做好学院师生医疗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医务室管理,规范医疗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机构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及《广州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二、医务室医务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亮证执业,决不允许聘请无证人员上岗。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
四、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搞好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五、采取可行措施对学院的体育卫生、饮食卫生、青春期卫生等各项工作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健康教育及咨询指导。
六、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院卫生防疫工作。如发现传染病人,按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程序消毒隔离处理,并及时上报疫情。
七、做好学院各类大型考试、军训和运动会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
八、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学院学生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做好师生门诊病历和处方的管理工作,建立学院师生健康档案。
九、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做好药品采购和药品保管工作。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沉淀、变质、过期及难以辨认的药品,不得使用。
十、严格执行药品的配伍禁忌。
十一、对患病师生要详细询问病史,对症下药,及时处理。
十二、药物发出前要加以核对,服药方法应详细说明,并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十三、医务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十四、学院师生在医务室就诊,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医疗费用。
1、一般药品、物品要妥善保管。
2、剧毒药品要专放、专锁。
3、要按病人的年龄、病情需要开方,不得超量,一般只开两天药,慢性病不得超过五天,镇静安眠药不得多于10片。
4、药品除医务人员外,不得由他人自找、自拿。
5、敌敌畏、来苏水、硫酸、根据班上需要发放,不得装入瓶内,更不能存放在班上。
6、电器用品用后立即拔掉插销。
7、医务室注意随时锁门,不能把钥匙交给他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
2、必须在县卫生局规定范围内购进药品、并保存发票、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购进药品。
3、药品种类不得超出县卫生局或药监局核定的范围,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4、自觉接受医政、药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5、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严禁购销“三无药品”不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6、定期检查药品质量,严禁使用伪劣和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
7、坚持合理科学用药,不得滥用抗生素。
1、门诊做到病人随到随诊,对需要出诊及上门服务的病人,不得无故推诿。
2、对老弱残及困难群众实行优先照顾,诊治费用给予一定优惠。
3、廉洁文明行医,热情服务、尊重病人隐私权和知情权,工作认真负责。
4、出诊及上门服务时不得应用青霉素、链霉素等易过敏药品。
5、对诊断不明,疑难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转诊,不得截留,以确保安全。
6、认真做好门诊、出诊登记工作,必须使用县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医疗文书。看病必须记历给病人。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各种诊疗操作常规。
8、工作时仪表端正,应穿工作服,不吸烟,不参赌。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诊疗时穿工作服,无菌操作时戴口罩,保持衣冠整洁。
2、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明亮、整洁、物品存放有序。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4、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毁型、消毒,按照规定使用情况登记。
5、体温表、压舌板、手术器械等必须按照规定消毒,诊疗室定期紫外线消毒,实施高压消毒。
6、定期更换器械浸泡消毒液,过氧乙酸,金星,康灵等不超过七天,戊二醛不超过3-4周,镊子等必须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须贴标签。
7、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做好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8、污水污物不得随意排放,应按规定消毒、焚烧或深埋。
1、认真贯彻《卫生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种检查器材和医疗器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检测评价,每周对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一至二次的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
2、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热情服务、和蔼待人、认真负责、准确诊断用药,因限技术和设备关系,对不能治疗的病员应配合病员到上一级医院治疗。
3、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项目部的健康卫生、妇女保健、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员工体检、预防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4、医务室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销毁。
5、药品、药具的购入应先提供购物计划,审批后,由医务室和专门人员一同办理,做到多走、多问、多看、多讲,维护项目部利益,严禁做对项目部利益有损害的事情,如有发现将按项目部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6、要认真做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齐,必要时载上口罩,定期设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档案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进行妥善处理。
为认真贯彻《校园卫生工作条例》,学院医务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医疗卫生工作,确保全院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心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活动。
第二条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搞好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三条
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医务室每一天24小时内务必有医务人员值班,以保证师生随时就诊。
第四条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热情为教职工、学生、职工家属及来校培训人员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条
树立终身学习才能终身就业的新观念,虚心向同行请教,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适应学院卫生工作的特点。
第六条
要建立门珍制度,病历、处方的书写要规范,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力量不够应及时转院。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校园流行。
第七条
每年要组织入学新生和毕业生各体检一次。凡体检不合格和学生需因病休学、退学者,应及时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第八条
用心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工作,每月为学生安排至少一次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普及防病知识,促进学生身体健康。
第九条
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防疫、食品营养卫生、体育卫生及学生保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十条
做好药品保管,将药品损耗降低到最低。库房及药房,货架要持续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院卫生防疫工作。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处方签字制度,不准私自提价或降价,做好药品盘点及处方核算,帐目清晰,每月进行清理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第十三条
药品的采购严格执行申报采购计划、询价、申报资金预算、审批、采购入库等程序。
第十四条
做好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的消毒和医务室的卫生清洁,为患者带给良好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