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锦(精选3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宿舍分配对象、申请程序
(一)入住对象:本校招聘的.教职工及教育局安排的人员,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二)入住者的房间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如需调换房间,须向总务处申请,征得总务处同意方可调换,其他空房间不准擅自占用。
第三条宿舍实行有偿入住方式进行管理
(一)凡入住房间内的水电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每间每月收取84元的房租,水费每吨1.33元,电费每度0.62元,住宿教职工需按时缴纳房租及水电费;
(二)入住人员请自觉爱护房间内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有维修情况,请联系后勤部周电工。
第四条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片,须经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防止财产被盗等盗窃事故发生。
第五条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画。
第六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第八条规范宿舍楼用水、用电行为,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
第九条凡入住宿舍楼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
第十条教职员工要按时就寝。为保证员工正常有序开展工作,防止盗窃事件发生,入住者不得随便携带非直属人员入校,晚上外出要在12:00前回校,12:00后大门将关闭,门卫将不再给予放行。
第十一条因调动、辞职等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住教职员工的居住质量,宿舍内水电及生活设施齐备,公寓内安排宿管员进行管理,走道、楼梯等公共区每天安排保洁人员打扫卫生。
第十三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总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本条例有总务处负责解释,自20xx年2月10日起执行。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
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熄灯就寝;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及时关灯,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经允许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能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门前或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手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三、检查、评比标准:
(一)宿舍纪律:
1、晚寝熄灯铃响后不就寝,说话、打闹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机、游戏机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网等)夜不归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 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换床位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而无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宿舍纪律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确责任人则分别扣宿舍内班级5分。
7、没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8、吸烟、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
9、破坏室内外设施,除索赔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卫生、内务整理:
1、卫生(5分):要求打扫干净,垃圾清除,无污水,床底等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暖壶、洗刷用具等相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放。值日生未打扫者扣班级5分,垃圾未清除、打扫不彻底、垃圾倾倒于门口处、物品摆放杂乱等酌情扣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饭渣、杂物等;、不叠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脸盆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否则每次扣所在班级1分/每人次。
4、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否则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门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纪律、卫生、内务等管理事务;
2、值日生负责好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物品排放等情况;舍长要做好督促、指导;
3、宿舍纪律、卫生、内务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教干、班主任、学生会检查,成绩记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
4、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5、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一同抽查记分; 7、根据检查积分等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学期末根据宿舍纪律、卫生、内务整理等情况评选优秀舍长,并给所在班级加5分。
学生宿舍是广大同学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创建优美、舒适、文明的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我们每位同学所热切期望的。为了实施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议文明有序的宿舍,创建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鼓励同学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增强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制订了《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学校是培育人才的地方,管理孕育着教育。规章是严肃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办法》,熟悉规章,明章办事。一旦宿舍管理的制度要求成了广大同学的自觉行为,那么整洁美观、安静有序、健康高雅、团结友爱的文明宿舍将展现在灵芝中学的校园,她是我们大家温馨的家!
(一)住校生守则学生宿舍是广大同学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为了使每位同学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守则:
第一条凡由学校统一招收的学生都有住宿的权利,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条例、办法的义务。
第二条学生宿舍由政教处和总务处统一调配。
第三条学生按指定寝室、床位住宿。未经总务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床位。
第四条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得在外住宿和留宿他人。
第五条学生寝室部分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实行室长负责制。
第六条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
第七条自修、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八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九条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吸烟、喝酒、打牌、赌博等违纪行为。
第十条住校生必须服从总务处和值日老师的管理。
第十一条注意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油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重罚。
第十二条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严禁用脚踢门。
第十三条讲究寝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1、衣物,一律折叠好放在床头另一端,鞋子一律摆成一条直线放在床底下,学习用品等一律摆放整齐。
2、脸盆(牙刷、牙膏、牙杯、毛巾放入脸盆中)放在脸盆架上或床下。
3、桶子放在指定位置。
4、床底下摆放的鞋、箱柜要求整齐。
5、起床时被子一律要折叠整齐,女生枕头放在南端,男生枕头放在东端,折好的被子放在靠墙一端。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优美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利于培养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的全面发展,为创建一个舒适、优美、整洁、卫生的环境,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要分为公共场地卫生和寝室卫生。
1、公共场地卫生公共场地卫生包括宿舍区周围环境、楼梯、走廊、窗台、玻璃等,由各宿舍轮流打扫。
(1)检查方式:每天由值周教师早、午、晚各检查一次。
(2)卫生要求:
①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②周围环境做到无杂物、无纸屑、无乱石、无落叶、无杂草;
③楼梯、走廊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纸屑、无灰尘;
2、寝室卫生:寝室卫生由该室的值日生打扫,其他室员也应积极参与,共同搞好寝室卫生。
(1)检查方式:每天早操后由值周教师检查并关锁楼门。
(2)卫生要求:
①整齐:床上被物叠放整齐、鞋放整齐;
②干净:地面干净、门窗干净、墙壁干净;
③整洁:日常用品整洁、阳台整洁。
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五个不准”
①不准向窗外和在楼内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瓶子或向楼梯走廊泼水;
②不准在宿舍楼内和寝室内乱写、乱画、乱张贴;
③不准在走廊和寝室内乱拉绳子、乱钉铁钉、乱挂衣物;
④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更不准朝墙上、门上、玻璃窗上打球、踢球;
⑤不准在宿舍里吸烟、喝酒、打牌、赌博等违纪行为。
(三)宿舍纪律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的学生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在宿舍里,因此宿舍也就成为反映学生文明程度和学校管理水平的一个主要标志,搞好宿舍的纪律管理也就成为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我校学生宿舍纪律管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值周教师管理职责:
(1)认真负责门卫工作,按时开锁楼门
(2)禁止学生进入异性寝室;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利用闲暇时间对管辖楼层进行巡视,对不上锁的寝室予以批评教育;
(4)发现打牌、赌博、打架、大声喧闹等违纪现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政教处;
(5)对每晚熄灯后的就寝纪律进行巡视监督,发现违纪现象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相关班主任和政教处;
(6)检查寝室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禁电器等违纪情况;
(7)发现学生其他违纪情况,及时制止并通报政教处;
(8)关心爱护住宿生,做好住宿生的思想工作。
(四)宿舍治安保卫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的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治安保卫制度。
1、宿舍楼设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定时巡回检查。
2、学生离开寝室必须将房门锁好,若门锁损坏,必须及时报告,立即修理。如发现室内无而房门未上锁,扣当天卫生分2分。
3、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需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出示身份证,离开时办理离舍手续。
4、禁止男女生进入异性寝室,如确有要事,由值班人员通报。
5、对夜间迟归学生,凭住宿证件或学生证登记入内,并作违纪处理
6、值班人员在学生上课离开寝室后,应对各楼层进行巡视,帮助学生锁好房门,以防外盗。
7、学生宿舍内发现失窃,学生要协助值班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政教处处理;
发生打架等事件,值班人员要尽量缩小事态,并及时报政教处处理。
8、严禁携带啤酒、白酒等所有酒类以及饭菜进入宿舍。
9、加强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盗、防火、漏电等工作。
(五)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学生寝室家具是住校生的必备生活资料之一,家具完好率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生活质量。为确保学生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延长家具使用年限,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生寝室部分家具由总务处根据招生情况进行核算、订货,实行统一购买、调配、布置。
2、总务处负责对家具的'统一管理,对各种家具进行登记造册,报修、调换工作在学生报告生活指导师或总务处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及时进行修理。
3、学生寝室家具物品实行寝室长负责制。
4、学生必须按规定标准使用家具,不准多占或改作他用,不准任意搬移,不准任意破坏,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或给以行政处分。
5、学生个人家具不准搬入学生宿舍使用,如有违反,总务有权予以没收。
6、学生不准私自将家具带出宿舍。
7、学生寝室内的财产,实行学年初承包,学年结束核算,对非自然损坏的财产按规定进行赔偿。
(六)宿舍节水节电制度为使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安全、节约、合理,根据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特制定学生宿舍节水节电制度。
1、在校学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2、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电烙铁等),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并处以记过处分。
3、学生宿舍内严禁任何人乱拉接线板、私接电线,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将给以记过处分。
4、学生宿舍中,不准使用各种台灯、床头灯,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并作违纪处理。
5、凡在路灯上私接电线的,按窃电从严处罚。
6、管理人员发现水龙头损坏,走廊灯损坏,应及时向总务处上报反映。
7、严禁任意动用宿舍楼中的消防设施,违者严肃处理。
(七)宿舍维修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维修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学校的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搞好维修工作,特制定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1、日常维修范围:
(1)对室内渗漏部位进行及时维修。
(2)对室内的墙面、顶棚涂料脱落,架脱落及时修补。
(3)门窗开启不灵、配件不齐、玻璃损坏等要随报随修。
(4)对照明线路、灯具、闸盒等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故障要随报随修。
(5)发现门框损坏、门锁开启不灵,要及时根据报告进行修理。
2、维修工作程序:
(1)报修手续:学生将需要维修的项目报杨老师或总务处后,检查为人为损坏的需先交赔偿金,然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维修。(2)定期维修:根据检查和使用情况,组织维修人员在开学前、假期里对需要进行大修的地方进行定期维修。
(八)宿舍检查评比制度为搞好学生寝室内务卫生,使学生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学生寝室检查评比制度。
1、检查标准:(总分:100分)
(1)整齐栏:床上被物叠放整齐(15分);鞋放整齐(15分);箱柜整齐(15分)。
(2)干净栏:地面干净(10分);门窗干净(10分);墙壁干净(5分)。
(3)整洁栏:桌椅整洁(10分);日常用品整洁(10分)。
(4)总体感觉舒适,优美(10分)。
2、检查方法:
(1)每日上午打分,按检查标准记分,达不到标准酌情扣分。
(2)周五大检查,一般在下午进行,以促进卫生的保持。
3、评比方法:
(1)每月评比优胜寝室,发给流动红旗。
(2)对卫生不合格的寝室给以全校通报批评和曝光,屡教不改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以行政处分。
(九)宿舍规范化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文明建设、培养良好校风和学风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的管理对学生的人格塑造、个人情趣、行为习惯、道德养成,甚至生活道路的选择,都将产生直接的影响。我校学生宿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到“三化”。
“三化”是:内务整理规范化、评比检查经常化、文明寝室制度化。总体目标是彻底解决宿舍的脏、乱、差局面,创建“整洁美观、安静有序、健康高雅、团结友爱”的文明宿舍。
二、管理机构:
1、政教处负责学生宿舍的全面管理工作,团委、学生会辅助政教处工作。
2、政教处下设宿舍管理员、值周教师等,主要负责门卫生管理、作息管理、卫生管理、保卫管理、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三、规范分奖罚实施办法学生在宿舍里的日常行为表现,是学生在校表现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为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进一步强化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在宿舍的日常行为表现要实行量化,并与德智体综合考评挂钩。
1、记分办法:每位学生基本规范分为60分,根据平时奖罚分,每学期期末时,政教处、团委根据规范分高低,评选文明住校生。
2、规范分奖分:
(1)每天寝室卫生检查和每周卫生抽查100分的,值日生加3分,其他同学加2分;85分以下的,值日生扣3分,其他同学扣1分;60分以下的,值日生扣5分,其他同学扣3分。
(2)每月被评为优胜寝室的寝室长加8分,其他成员加4分。
(3)大扫除卫生检查,优秀寝室除全校通报表扬外,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
(4)在宿舍表现受政教处表彰的个人加8分,集体加5分。
(5)参加校团委学生宿管会组织的比赛、政教处组织的宿舍比赛获前三名的每人分别加12、10、8分。
3、规范分罚分:
(1)凡在宿舍内违反校纪校规受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警告处分的扣10分,处分每加一个档次加扣5分。
(2)禁止在走廊、过道等宿舍公共场所打球,违者扣3分。
(3)禁止乱扔纸屑、杂物、瓜皮果等,禁止乱倒污水、乱倒剩饭、剩菜和垃圾,违者扣5分。
(4)不准以任何名义在寝室饮酒,违者扣10分,酗酒滋事、划拳、吵闹者,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5)故意用脚踢门、墙壁,用球击门墙壁者扣5分。故意损坏纸篓、玻璃、桌椅等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扣10分。
(6)熄灯后点蜡烛、应急灯者,扣5分,无人承担责任的,扣该室每人3分。
(7)严禁在寝室使用违禁电器和私拉电线,违者除按有关规定处分外,扣15分。
(8)夜间迟归者必须登记,申明原因,并出示住宿证,无正当理由者扣3分;擅自留宿外人或在外留宿者,扣10分。
(9)严禁异性同学进入寝室,违者扣分10分。
(10)严禁在寝室内打牌、赌博,违者除有关规定处罚外,扣15分。
(11)熄灯后在宿舍喧闹、唱歌及影响宿舍安静的其他行为,扣10分。
(12)晚自修迟到扣1分,晚自修旷课一节扣5分,就寝点名缺勤扣10分。
(13)不服从老师和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甚至辱骂老师和管理人员者,除有关规定处罚外,扣15分。
(十)寝室长职责为了调动寝室长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工作职责,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寝室工作,以进一步深化宿舍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职责。
1、寝室长要模范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2、寝室长对本寝室的财产、卫生、纪律等负责。
3、寝室长有权对本寝室的课余学习、生活等统一安排,室员必须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4、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做好寝室卫生工作。
5、要求本寝室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禁止点蜡烛、应急灯、喧哗吵闹。
6、禁止室员在寝室内私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等。
7、禁止室员在寝室内打牌、赌博和变相赌博。
8、防止和监督室员出现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宿舍管理老师或班主任或政教处老师。
9、按时参加寝室长会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 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
(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层(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 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
(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 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 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根据教育部《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关于做好学校后勤服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校《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疫情期间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各有关物业公司要对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假期行踪、接触人员、个人和家庭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登记摸排,严禁有传染风险的管理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区域工作。所有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时须佩戴口罩。非常时期,请管理员尤其注意工作态度,关心关注留校学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二、严格学生宿舍门岗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非本站留校学生,任何外来人员不得入内。留校学生进出须进行严格登记并检测体温。发现体温异常,请及时向相关学院和有关部门反馈。
三、严格实施重点部位消毒。
督促学生保持被褥等寝具卫生、勤洗手、室内勤通风。要定期对重点部位如宿管站门厅、值班室、热水房、留校学生宿舍、卫生间等进行消毒,条件允许的要每日进行消毒。
四、严格留校学生夜查工作。
各宿管站要每晚进行查寝,坚决杜绝学生夜不归宿或迟归。实行留校学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更新留校学生住宿情况。各宿管站站长每晚11:00前在学生宿舍管理群报告所有留校学生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各宿管站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工作懈怠懒散,由于工作态度等因素被投诉,漏报、瞒报或隐瞒不报导致疫情扩散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物业公司的责任。
疫情期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防疫期间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楼入口处铺放消毒毯,设置体温监测点。住宿生进入宿舍前自觉有序排队,前后距离间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员和值班教师对每位住宿生入住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异常学生进行登记并上报。每晚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需做好异常学生登记,立即安排单独宿舍进行隔离观察休息,进行复测,并上报学校。
2、学生体温检测正常后直接有序进入本人宿舍,进入宿舍后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会等活动,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学生在宿舍内错时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饮机取水时排队有序接水,接水后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后快速就寝,不喧哗,不打闹,禁止面对面交流。
6、学生上课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8、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学校对存放垃圾地点每天进行消毒。
9、住宿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护,进出宿舍楼及在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10、发现同宿舍学生身体异常,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11、非宿舍住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每日对所住宿舍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风,每次通风时间约1小时。
13、进出宿舍途中,不结伴不交谈,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快速进出。进入宿舍后,将外套挂在阳台通风处,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内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过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喷洒消毒,使用时保证周围无烟、火等明火,无易燃、可燃物;使用后必须密封严实,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暖气、明火),并开窗通风。
15、定期对宿舍楼内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宿舍内配备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过程中不与酸性物质混用(如洁厕灵);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与水稀释后使用;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
16、学校和专业部每天对宿舍各区域(含宿舍内)进行环境、内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生处管理群通报。
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寝秩序,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寝室管理制度如下:
1、早上起床后整理好内务,按时打扫卫生,做到整洁、卫生、统一。
2、爱护公共财物,破坏公物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遵照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准高声喧哗。
4、不准在寝室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休息。
5、不准把刀具、棍棒、火机、火柴、剧毒物品等危害寝室安全的物品带到寝室,否则,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6、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7、不准往楼道、墙上或窗外泼水,不准乱扔杂物。不能在寝室大便。
8、不准留宿外人,不准夜不归宿。
9、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宿舍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否则丢失自负。
10、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骂人,不乱动别人的东西,行为举止要文明。
11、不准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贴报纸、钉钉子等。
12、非就寝时间不能在寝室休息,就寝时间若必需外出,须有班主任或寝室值班老师批准的请假条。
13、服从寝室长或寝室值班老师的管理,不准与管理人员争吵,更不准无理取闹,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14、寝室长要高度负责,尽职尽责为同学们服务,不以权力压制学生,更不能带头违犯寝室规定。
15、凡违犯上述规定者,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平安、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xx高校信息学院同学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同学住宿由公寓中心统一支配,同学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农业高校同学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别状况的确需要调宿舍者,必需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依据状况予以调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随便调整宿舍。
2.不准在同学宿舍会客或留宿人员,为给同学亲友来校探亲供应便利,公寓中心设有接待室赐予支配会客和休息。
3.同学宿舍内务卫生,由同学自行负责,要本着洁净、文静、舒适、美丽的原则进行布置。
4.同学宿舍是同学集体生活的`地方,必需讲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区的宁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5.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特别状况晚归宿者,要出示同学证、住宿证并进行登记,方可入楼。
6.同学在宿舍安置、使用计算机等大件物品,应办理审批手续,使用计算机网络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网习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7.同学公寓实施苑区化管理,各苑区设指导员,苑区主任1名,苑区副主任1名,苑区主管1名,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楼内事务工作,管理员进行管理时,住宿同学应赐予大力帮助。
8.寒暑假期间,同学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如有特别状况,需报各院系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听从学校统一支配。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同学必需爱惜楼道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便挪动、拆卸、转变其原貌,损坏公物必需照价赔偿。对有意损坏或偷拿公共设施的要加倍惩罚。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纸张,床上不准挂床帘。
3.窗扇开启时,应挂好风钩,关闭时应关严,插好插销,窗户扇上严禁凉晒衣物。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轮番值日,负责内务卫生。
2.宿舍应每日按时清扫,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
四、平安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领入同学宿舍楼。
2.不准私自撬门锁。门锁损坏,要准时向公寓中心申请修理、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顺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不准在室内乱拉灯线,私安电灯和插座,不准在电线上挂衣物。
5.严禁在室内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壶、热水器等,不得燃放烟花、炮竹,禁止燃烧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宿舍违者除没收其用具外,按学校有关规定赐予惩罚;
6.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7、严禁翻越阳台、围墙 。
8、同学应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维护宿舍的平安。同学应提高警惕,出入关门,协作管理部门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难事故的工作,发觉可疑状况应当准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和保卫处。
9.进出同学公寓区的机动车辆,实行验证登记制度,全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包括自行车),严禁乱停乱放,严禁的士进入。
10、宿舍内电热水器严格根据说明书使用。
1、上课和自习时间个宿舍要自行锁门,禁止将钥匙放在房门上晾上面。
2、宿舍大楼定时锁门,锁门期间宿舍区内禁止逗留学生;禁止学生随意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宿管老师说明理由并在宿管老师的陪同下进入宿舍。
3、住宿生不得留外来人员,包括非住宿生和校外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宿管老师的同意,违者按《州滕市第二中学学生公寓纪律管理条例》之规定处理。
4、学生在宿舍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如超过50元应及时存入饭卡,否则责任自负。若宿舍发生失窃事件,要及时报告管理老师和学校并保护好现场。
5、日常生活中应尽量避免互相串访宿舍,遇有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应及进报告老师,应自觉抵制购买外来商贩的物品并及时报告宿管老师。
6、假期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生一律不得在校住宿,如发现在校继续住宿,即取消新学期住宿资格。
7、禁止从阳台向隔壁阳台攀跨,不得从阳台向下俯望,绝对禁止在阳台上打闹嬉戏等危险活动。
8、禁止在楼道内、楼梯间追逐打闹,禁止趴在楼梯扶手上向下张望。
9、禁止翻越二楼窗户进入一楼房顶,禁止从楼梯间窗户进入房檐。
10、如遇紧急事件请按《州滕二中学生公遇紧急疏散图》有秩序的.疏散,《州滕二中学生公寓紧急疏散图》附后。
11、禁止将运动器械、刀具、棍棒等危险器材带入宿舍区,如有发现给予没收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12、禁止将火机、香烟带放宿舍,禁止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公寓公共场所卫生由同学公寓保洁员清理,室内卫生由住宿同学轮番值日,共同负责。
(二)住宿同学每天起床后,应叠好被子,清扫地面,整理好房间。
(三)住宿同学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以下规定:
1、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抹、室内锲钉及粘接各类挂钩等;
2、将室内的.衣物、书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点和规格整齐放好;
3、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墙壁、家具、门窗无灰尘、无污物、无蜘蛛网;地面、桌面干净;
4、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5、不向室外泼水、不在室内烧纸;
6、不随地吐痰;
7、不在室内乱拉铁丝、绳子等物;
8、将室内垃圾带到公寓楼外垃圾车内;
(四)检查制度
1、同学公寓楼长、公寓检查人员每周定期检查同学宿舍卫生;
2、院、系(部)辅导员组织同学干部每周定期检查同学宿舍卫生;
3、同学处组织专人每月定期检查同学宿舍卫生;
每周三次检查结果交公寓办公室输入同学宿舍管理系统汇总后存档,结果作为同学年终综合测评依据
为确保学校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减轻学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说,宿舍安全问题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政教处重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拟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政教处主任为副组长,政教处为职能部门,宿管组长、生活老师、宿管工作人员为组员实行三级管理。 各级宿舍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常规检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
三、制定制度,提高职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学生,须填写好《寄宿生登记表》。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交清住宿费后,凭发票由宿管老师统一安排寝室、床位,办理住宿登记,寄宿生须按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住宿证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补办。
2 、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学校规章制度,准时进出宿舍,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串门、洗衣服,不得大声讲话,入睡后不得再出寝室。
3 、寝室内不得出现明火,严禁使用蜡烛、点燃的蚊香;不得损坏安全、消防和用电设施;严禁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4 、宿舍内不得打扑克、下棋、搓麻将、赌博。严禁吸烟、喝酒。
5 、每个寝室设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室人员的值日安排和纪律监督。室长应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有困难和同学商量解决,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整洁的“家”。有问题报告老师,帮助同学纠正错误。督促检查本宿舍卫生、纪律。准时参加室长工作例会。
6 、寄宿生住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须凭班主任的准假条,交宿舍管理人员留底后方可回家。
1、住校学生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必须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住校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没有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
5、住校学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须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班主任同意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请假条要及时上报校保卫科,以便晚上就寝前检查人数。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进宿舍,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
7、不准在寝室赌博、抽烟、酗酒,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
8、全体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就寝,按时起床,不在楼道或寝室里大声喧哗。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0、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11、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应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下水沟、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门卫说明情况。
13、宿舍大门锁及各室门锁均由门卫负责,早上5:30大门开锁,7:0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中午11:50大门开锁 ,下午2:0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下午5:05大门开锁;晚上6:1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晚自习结束时开锁,40分钟后大门上锁。
14、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本规定由校保卫科负责解释和执行。
16、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 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 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 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 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 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 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 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 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 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 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 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 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 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 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 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 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稳定教学环境:通过制度约束,减少无序行为,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2. 塑造人格:规范行为,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塑造健全的'人格。
3. 激发潜能:良好的制度环境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升学业成绩。
4. 社会适应:让学生提前适应社会规则,为将来步入社会做好准备。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
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第一条为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安全、礼貌、和谐、温馨的生活、休息和学习场所,促进全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方可住宿。
第三条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宿舍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和宿舍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四条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住宿学生离校住宿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条为保证学生住宿安全,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第六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交纳必须的管理费。
第七条严格会客制度,会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来访者必须出示本人的证件,经工作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未经同意,男、女生不得进入宿舍互访。
第八条严禁在宿舍区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条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住宿学生轮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时14:00前清除房间的垃圾并送至规定的地点。
第十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坚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播放音响干扰他人的正常学习或休息。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宿舍门禁制度,晚上熄灯锁门后归宿的学生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严禁夜不归宿。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人为损坏宿舍设备设施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三条节俭水电,用毕及时关掉水龙头或电源开关。
第十四条使用礼貌用语,礼貌待人,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水。
第十五条支持、配合管理人员、学生干部及学生组织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创立“三和谐”宿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违者视情节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造成学校或他人财物损失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或休学退学,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无故拖延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入住须知
一、学生公寓既是学生相对独立的私人空间,也属于学校特定的公共场所,请您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营造环境和谐、行为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公寓环境。
二、请您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调换或占用其他房间、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必须经过所在院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学生公寓衣柜、储物柜、书柜等有编号的设施为指定成员使用(编号与床号一致),椅子、可折叠长条桌、固定写字台等无编号的设施为寝室所有成员共用。
三、学生公寓每年为每生免费供给电80度,自来水40吨,热水12吨,超额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电价格及生产热水的实际成本收费,详见《南铁院学生公寓水电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公寓用电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电量用完即自动断电,经过学校一卡通圈存购电后可即时恢复供电。
四、学生公寓空调使用遵从“自愿申请,付费使用,费用分摊,共同维护”的原则。申请、计费、维护办法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五、学生公寓网络实行认证上网,实时计费,网络开通、维护操作办法详见《南铁院学生上网管理办法》,请您遵守计算机网络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安全,抵制违法行为。
六、学生公寓物业公司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工作人员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寝室安全、卫生、礼貌等方面的检查与评比,请您配合与理解。
七、请您入住前仔细检查确认公寓设施完好,有损坏情景及时到物管站登记,我们会尽快帮您解决,如因您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维修费和材料费由您及相关职责人承担。学生公寓维修细则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日常维修规范》。
八、请您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礼貌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九、请您自觉维护寝室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寝室安全的不良行为。
十、请您遵守《南铁院学生行为准则》、《南铁院宿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2、严禁吸烟、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暖手宝、烘鞋器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电热电器;严禁违规使用电吹风。
4、在公寓内的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管理目标: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齐、静。
2、住校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任意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宿夜。
4、熄灯铃响后,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其它事情(如吃东西等)。
5、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8、寝室长负责维护寝室秩序,安排卫生值日,记载寝室考勤,保管寝室钥匙。尊敬师长,接受教育,服从管理,室员必须服从寝室长管理,支持寝室长工作,做文明室员,创文明寝室。
9、自尊、自重、自爱,言行文雅,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行凶、不斗殴、不盗窃,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疯打。
(二)卫生方面: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箱架,请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米、饭、菜、瓜皮、果壳、纸屑及其他杂物,其他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剩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3、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小便处不得拉大便。
4、每个寝室做到一日三扫(早、中、晚饭后),认真打扫室内和环境卫生,特别注意床下和角落,保持门窗洁净。
(三)内务方面: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草席摆放平整,上面无杂物。
2、脸盆、水桶、牙杯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米菜、衣服必须放在橱内。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床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等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搭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四)安全方面:
1、防盗:大量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放箱内锁好,不留宿他人,不随便进入其他寝室。
2、防火:严禁吸烟,室内禁止生火,不准点蜡烛。
3、防事故:严禁私接电器,禁止爬越栏杆和下水管道。
(五)公物方面:
1、禁止用脚踢门,进出轻手关门。
2、空出的床位,不得乱砸乱拆铺板。
3、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东西。
4、爱惜寝室内的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追究其行政或经济责任。
学校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1、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就寝,维持学生就寝纪律,并登记缺席学生名单。
2、非就寝时间维持宿舍的正常秩序,搞好宿舍清洁卫生。
3、上课期间,保证宿舍无学生滞留,无学生随意出入。学生必须凭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才能进入宿舍,管理员必须作好登记,并保存请假条。
4、检查、督促学生按规定做好宿舍内务整理和卫生清洁工作,对内务和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要做好登记,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各全面巡查宿舍一次以上,重点检查门锁、水电和滞留学生,并登记检查结果。发现未锁门的要锁上;发现滞留学生要当面问清滞留原因,如果学生生病,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6、及时处理或报告宿舍设施故障。
7、及时制止学生的各种违纪行为。
8、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报告学校领导。
9、保证无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宿舍,学生家长或亲属须经核实、批准后才能进入,并作好登记。
附:工作细则
1、上午6:30―7:00,检查、督促学生做好内务整理及清洁卫生工作,并做好情况登记。
2、上午7:20―7:30,先锁好各宿舍门窗,然后登记滞留学生。
3、上午7:30―8:30,逐个房间巡查门窗、水电等,并检查内务、卫生,作好登记。
4、上午9:30―11:00,打扫宿舍(含卫生间)及周边环境卫生,补充整理不合要求的房间的内务卫生。
5、中午1:00―2:30,维持学生午睡纪律及宿舍秩序。1:30起,逐个房间检查就寝学生人数,并作好登记。
6、下午2:50―3:00检查各宿舍情况,然后登记滞留学生。
7、下午3:00―4:00,逐个房间巡查门窗、水电等,并检查内务、卫生,作好登记,并补充整理不合要求的房间的内务卫生。
8、晚上7:20―7:30检查各宿舍情况,然后登记滞留学生。
9、晚上7:30―8:00,逐个房间巡查门窗、水电等,作好登记。
10、晚上8:30―9:30,打扫宿舍(含卫生间)及周边环境卫生。
11、晚上10:50―11:15,先锁好外门铁闸,然后检查、登记迟归和未归宿舍的学生。
12、晚上11:15以后,先逐个房间巡查门窗、水电等,然后不定期巡查宿舍及周边情况,作好登记。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如有必要,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13、11:15后值夜到第二天早上。
保证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的完好,对学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运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宿舍内公物被随意破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内的公物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统一配齐,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处统一登记和管理。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由宿管员及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应及时检查:
(1)如发现是人为破坏,先查出责任人,然后照价赔偿(含人工费)。情节恶劣的将加倍赔偿。
(2)如发现是自然损坏,则由学校自行修理。
(3)总务处在确实具体情况后,将及时派人修理,保证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三、宿舍内公共使用的场所出现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学生不能自己解决,则可以由总务处请人负责疏通。
一、住宿生要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安排,不得随意调换房间及床位。
二、遵守宿舍制度及学校纪律,宿舍内不得损坏公物。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三、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蜡烛,擅自烧废物等。不得私自拉电接灯、电热毯等。
四、宿舍内严禁抽烟、喝酒、打牌。不得邀请社会青年进入宿舍。
五、未经宿舍管理老师同意,不准留校外人员在宿舍内过夜。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
七、一般生活用品,自己应妥善保管,预防被盗。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师处。
八、宿舍应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应做好本宿舍当日安全工作。
九、舍长要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室,要立即向管理老师或班主任汇报。
一、建立健全防火岗位责任制度,各班班长、各寝室长为防火安全员。全体学生都应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
二、学生集体宿舍实行“防火十不准”:
1、不准生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药可在水室进行)
2、不准使用电炉、煤油(酒精)炉及电热毯、热得快、电取暖器及其他电热器具;
3、不准在床上吸烟;
4、不准在床上、床下燃点蜡烛;
5、不准将带火的烟头、火柴杆等物乱扔;
6、不准在室内、走廊焚烧字纸等物;
7、不准私扯电线、私装电灯及其他电气设备;
8、不准用电灯烘烤什物;
9、不准在电线上搭挂衣物;
10、不准私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冬防期间每月两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强消防器材管理,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五、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各班、各寝室要切实做好宣传、预防工作,有明令而违反者,从重处分。
一、学生入住时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内不允许非住宿生进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如有体育课提前做好准备,早自习到上午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
四、严格请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学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长交宿舍管理人员,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随时查对。
五、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允许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许乱串宿舍,不允许遮挡观察窗口。宿舍内精神生活健康,语言文明,不讲脏话,室内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观高雅。自觉爱护宿舍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
六、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墙面、地面要干净整洁,被褥要及时洗换,床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叠放整齐,并放在靠近窗口一侧的床头,被褥在下,枕头在上。各房间由室长安排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将垃圾送到指定的地点,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门外或窗外倒垃圾、泼水。不要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和纸屑,乱倒污水和剩饭菜。不准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书写。
七、为保证宿舍安全,学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宿舍要及时锁门,禁止点蜡烛,不准焚烧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爱护消防器材。
八、宿舍内一律不准会客,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需由管理人员陪同。
九、学生宿舍每一间设立室长一名,协助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具体负责安排值日与卫生检查,其它同学应积极配合。
十、学生宿舍内如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找宿舍管理员及班主任(也可直接拨打电话)。
十一、未经物品主人同意,不随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盗别人物品。贵重物品、钱、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大胆纠正不文明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员负责,日有检查,周有评比,学期有总结。
十四、成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协助搞好有关管理工作和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十五、手纸、卫生用品入篓,垃圾入筐。如果违反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十六、严禁趴窗台,不准在宿舍内嬉戏打闹,违反者扣班级量化分,对学生进行违纪处理。
十七、违反宿舍管理体制规定,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处罚。
十八、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纳入考核之列。凡在宿舍表现不好的同学,将取消评优资格。学生违纪记入档案,一般违纪扣班内量化1—2分,严重违纪扣3分以上,并取消住宿资格。
1、住宿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和服从管理员老师的管理检查,虚心听从意见并迅速改正缺点,配合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每一寝室设室长一人,负责宿舍各项工作。住宿学生轮流值日,履行值日生的职责,完成值日任务,每周安排一次大扫除(包括清整床下、擦阳台窗子、墙壁、过道灰尘及蜘蛛网等)。
3、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宿舍每天的垃圾送学校的垃圾箱内,不得丢抛厕所和宿舍区内,更不得从窗口向外抛垃圾及污水。
4、保持厕所及水池的清洁畅通,不得将快餐盒、剩饭、剩菜、肉骨头、洗头膏小袋子等杂物倒入水池、厕所。女生将卫生巾等丢入厕所的纸篓内,以保证厕所畅通。
5、上课时间及晚自习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在宿舍,如有特殊情况(病假等),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同意的请假条,主动交宿舍管理员,以便于管理。
6、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按时熄灯,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嘻闹,不得在室内抽烟、喝酒、打牌,不乱拿、乱翻他人物品。就寝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宿舍外出。
7、离开宿舍请锁好门,妥病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损坏公物要赔偿,发现宿舍区内有闲杂人员及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汇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8、自觉参加早锻炼,准时进入操场,按班排队进行早锻炼。
9、双休日回家的学生,须在周五上午前到班级生活委员处登记名单,生活委员将名单整理后交学工处。
10、住宿生按指定房间入宿,不准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非住宿生也不得将物品存放在宿舍。
11、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在墙上乱画、乱涂,不在室内、走道焚烧物品,不得在宿舍点蜡烛、点蚊香、用电器等,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
12、讲文明、讲礼貌,不准在宿舍内说脏话,不看不健康书刊。
为了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我们决定在《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学生宿舍常规量化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管理办法
以宿舍为单位进行量化考评,由各楼层宿管老师负责每天检查、督促和打分。同宿舍每位成员的的日常表现,都直接关系到该宿舍的分数高低。量化结果由宿管办汇总后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年级组、政教处,并按一定比例纳入各
班每月的班级工作量化考评之中。
二、量化考核标准
作息纪律(底分10分/每天)
①早上按时起床,迅速离宿出早操;
②早读前、午休后及晚自习前准时离宿,不得滞留在宿舍;
③离开宿舍必须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关窗、锁门;
④晚自习后及时归宿,并迅速完成就寝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⑤准时熄灯,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做就寝之外的任何事情;
⑥不准将棋牌、球类、游戏机、健身器械、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
⑦不在宿舍楼内追逐、打闹、喧哗,敲门、开关门要轻声;
⑧尊重宿管老师和保洁员的劳动成果,配合老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每项次扣1分。
内务卫生(底分10分/每天)
①个人内务好:被子叠放到位,床铺平整洁净,无杂物堆放;
②门窗洁净,窗帘齐整,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
③桌凳摆放到位,桌面整洁无杂物、水迹,桌斗、箱柜关闭;
④鞋子统一放置在鞋架上,床下物品必须排列有序;
⑤柜子必须关闭,柜面洁净,上方无杂物堆放;
⑥地面清扫、拖擦洁净,垃圾倒掉,清洁工具整齐放置在门后;
⑦墙面洁白:不得在墙壁上涂划、张贴,不以任何方式污染墙面;
⑧爱护公共卫生:不得在水房、厕所乱抛乱洒,如厕后立刻冲水。以上各条如有不到位者,每项次扣0.5分。
三、量化评比奖励办法
1、每日检查公布
宿管老师按照量化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细则),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统一的原则,在对各环节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宿舍每天的作息纪律(底分10分/每天)和内务卫生(底分10分/每天)作出评价(得分)。获得20分的宿舍即为当天的“双佳宿舍”(纪律和卫生均佳),当日张榜表彰;其余宿舍(特别是较差的)则由宿管老师及时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措施,(与班主任一起)督促迅速改进。
2、每周小结评比
每周将5次,考核的结果进行小结汇总(各宿舍5次得分相加,满分为100分),根据一定的比例划定合适的分数线(如98分以上)即可评选出当周的双佳宿舍,该宿舍便可获得一颗“星”(即给该宿舍门上张贴双佳宿舍“一星级”过塑奖牌)。以次类推,该宿舍下一周有可能获得第二颗“星”(奖牌即换成了双佳宿舍“二星级”)等等。
3、每月评出“文明宿舍”
各宿舍每周可获一颗“星”(一星级),若连续获得,可逐周升级为
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六星级(最高级,即文明宿舍),也就是说,至少需要六周(一个多月,也可用七周、八周甚至更长的时间)才可以达到六星级,该宿舍即被评为“文明宿舍”,在该宿舍门上张贴“文明宿舍”过塑奖牌的同时,在全校进行张榜表彰。此后该宿舍进入新一轮的积分,由一星级重新开始。各宿舍获得的奖牌正常情况下应始终保持,但若出现纪律卫生“双差”、重大违规、违纪等事件,则应降级(减星数)甚至撤消奖牌。
每天宿舍楼区总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在时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楼门开启时间:
早上:5:30——7:10;
中午:12:00——12:50;
晚上19:20——21:45。
注:
1、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2、所有住宿生必须准时出入宿舍楼,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楼。
3、上课(含自习、活动课)期间学生不得滞留或回归宿舍,特殊情况(生病等)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专用证明单,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4、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5、外来陌生人员确需入楼者,必须出示证明、核实身份、履行登记手续。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杜绝闲杂人员滞留等。
顾县一中住宿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集体住宿生活必须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严格管理。因此,学校已制定和实施了关于宿管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办法、守则、职责等。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我们将对那些集体观念差、严重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不适合宿舍生活的住宿生给予严肃处理。具体来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轻则黄牌警告、记名公布、扣除量化分,重则责令停宿、退宿,给予校纪处分:
1、晚上不按时(21:45关闭宿舍楼门,宿管老师开始清点各
宿舍人数)归宿、中午不准时(12:50关闭宿舍楼门)出入者;
2、不能和他人和谐相处、拉帮结派、闹矛盾、打架斗殴者;
3、有喝酒抽烟、小偷小摸、自由散漫、进网吧等不良习气者;
4、窜床窜宿、高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公愤者;
5、熄灯后放音响、违规使用电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恶意污染墙壁、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7、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内务卫生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者;
8、翻越门窗、围墙,造成恶劣影响者;
其他严重违反宿舍有关规章制度者。
以上所有违纪行为若有发生,均书面通知家长。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切实遵守,不抱任何侥幸心理。我们对违规者将严肃追究,坚决退宿,毫不姑息。
班级生活委员宿管工作职责
各班应配备两名生活委员(一男一女),班级宿舍管理工作是一个整体,实行生活委员负责制。生活委员的宿管工作职责如下:
1、检查、督促本班各宿舍舍长的工作,使舍长能够切实履职责。
2、每晚熄灯前协助宿管老师清点本班住宿人数、追查落实缺宿者(迟归或请假等)的去向及原因,准确地向宿管老师通报本班学生当日请假离校等有关情况。
3、每天将本班各宿舍当日量化考评结果(双佳宿舍公布情况等)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在班主任的指导与支持下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宿舍(纪律卫生较差者)及时改进;
4、负责宿舍家园专栏、班级宿舍文化建设等事宜,教育引导大家和谐相处,化解矛盾,消除一切不稳定、不安全因素。
5、监控本班宿舍各种动态,及时与宿管老师、班主任沟通交流,认真完成其它相关任务。
顾县一中学生宿舍舍长工作职责
各宿舍均实行舍长负责制。舍长的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本宿舍卫生轮流值日办法,检查督促值日生的工作情况。
2、督促舍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作息纪律。晚熄灯前协助宿管老师核查本宿舍人数、确认缺宿者去向;熄灯后(或午休时)维护宿舍纪律,确保安静。
3、在宿舍各项工作中应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团结和带领大家融洽相处,互让互谅,化解矛盾,争创文明宿舍。
4、经常与生活委员、宿管老师、班主任联系沟通,交流信息,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宿舍内的重大事态(含打架、抽烟喝酒、串床串宿、聚集玩闹、财物失窃、公物损坏、舍友矛盾、生病、情绪异常等)承担“零报告”责任,即每天有以上事态时要立刻向宿管老师报告,无时也必须报告“没有”。
特别强调:
在宿舍楼内,有事请先找宿管老师(或一楼门口值班员)!
顾县一中学生宿舍值日生工作职责
值日生必须听从舍长的安排,按照本宿舍“值日生表”的轮流顺序,认真完成当天的卫生值日工作:
1、每天清扫宿舍两次,分别在早读前和下午上课前完成(持“值日生”牌可比其他同学晚5分钟到教室)。
2、清理窗台、桌面、地面、柜子上方等公用场所的物品,使其排列有序、整洁美观。
3、湿擦桌凳门面,不留水迹污物,桌凳摆放整齐。
4、清扫拖擦地面,垃圾及时到掉;清洁工具整齐摆放在规定位置。
5、关好水、电、门窗等,确保宿舍安全并节约用水用电。
注:个人内务即床铺整理、悬挂物清理、床下物品摆放等每天由个人自行按规定及时完成。)
处好“舍友”关系,共创和谐宿舍
我校是寄宿制中学,同学们大都住在集体宿舍。所谓安居才能乐业,就是说如果和舍友关系融洽,相处和谐,那就有利于大家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反之如果关系不睦,紧张对立,则会给大家的快乐成长涂上阴影,并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那么,怎样才能处理好和舍友的关系呢?
一、共同遵守作息时间
集体宿舍是4—6个人在一起生活,必须有统一的作息制度。对此制度,大家只有共同遵守,才能减少争执,消除摩擦,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如果你是“夜猫子”,在别人睡着后,你还洗漱走动,那就会惊醒别人,影响他人休息,进而引起舍友们的不满。确因特殊情况需晚睡或早起的同学应尽量减少对舍友们的影响。
二、团结友爱
和谐共处
在宿舍,应当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如果你只和一部分人(或某一个人)打得火热,进进出出都只和这个人在一起,那就容易引起大家的不悦,认为你不屑与大家交往。结果,你与某个人的关系也许处好了,但却疏远了宿舍中的大多数人,这就得不偿失了。我们不反对建立有深度的友谊,但决不能以牺牲友谊的宽度和广度为代价。所以在宿舍里,我们应尽量和众舍友团结友爱,和谐共处。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是舍友之间联络感情的重要形式,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舍友们决定一起去干什么,应尊重大家的选择。确实不能参加时,可以委婉的提出来,而不要一口回绝,以免伤了舍友们的兴致。可以说,集体活动的有无和多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宿舍的团结程度。倘若一个人老是不参加这样的活动,那就有点脱离集体了。
四、热情大方
助人为乐
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以互相帮助为前提的。当舍友遇到困难时,我们应当主动伸出援助之手,这是无须赘言的。那么,当我们有困难时,是否应当向舍友求助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求助反而能表明你对他人的信任,能够融洽你和舍友的关系,能够加深你们之间的感情。但我们在求助舍友时,要讲究分寸,不要提超出人家能力范围之外的要求,以免使别人为难。
五、自觉完成自己该做的宿舍内务
宿舍成员该做的内务工作,既有个人的也有集体的。有人在家娇生惯养,一切都由家人包办,所以在集体宿舍里就不知所措了:衣物不整理,从不打开水;宿舍的公共卫生也很少过问,扫地、拖地、擦门窗等事都指望舍友来完成等等。我想,没有人会欢迎一个懒散、邋遢的人。因此,你必须逐步养成凡事都亲历亲为的好习惯,尽力搞好属于自己的那份宿舍内务。这样才能得到集体的肯定和欢迎。
六、有理有节
相互尊重
“卧谈会”是宿舍里的常见活动。舍友们互说见闻,表达观点,本来是件愉快的事,但也往往会让大家互相争执,引发矛盾。要杜绝夸夸其谈、强词夺理、高声喧哗等不文明现象,要营造有理有节、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的宿舍文化氛围,这样才能融洽集体气氛,优化生活环境,共创和谐宿舍。
同学们,以上六点看似“小事”,但却是大家学会做人、学会生活的重要方面。希望大家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建立融洽、美好的.舍友关系,创建温馨、和谐的宿舍之家。愿大家在西中这片热土上健康快乐的成长吧!
为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创建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各学生宿舍楼设层长,由自管会男女生部干事担任,为更好的发挥层长对宿舍的管理与服务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与权限
层长是宿舍楼楼层的学生负责人,负责做好本楼层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各楼层实行层长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寝室,加强与宿舍成员的思想沟通,掌握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学生对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整理上报。
2.定期开展舍长会议,每周至少一次,做好会议记录。
3.做好卫生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认真做好记录,按时上报检查结果。
4.尽快熟知本楼层各寝室成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
5.做好宿舍本楼层夜间查房的人数清点,做好记录。突发情况的处理汇报工作。
6.熟知自管会章程,扣分细则,明确自身责任。
7.在工作中公正严明,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考核细则。
8.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记录,定期与其他层长进行交流。
二、考评标准、办法及奖惩制度
层长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并进行亮化打分,满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层长职责所规定的任务为及格分60,余下40分为考核人根据层长在工作期间表现及成绩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学生处、系部、自管会等部门所布置工作,为系部宿舍的荣誉或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加个人分15分;
2.主动为宿舍服务、管理建设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并被采纳的加5分;
3.能够妥善处理好职责范围内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并能不计得失主动协助本楼栋的其他相关工作的加5分;
4.所负责楼层整体良好,各宿舍氛围融洽,卫生状况良好,且有优秀典型宿舍出现,加个人分15分。
5.通过自己的服务与管理,所负责楼层宿舍状况明显改善,加个人分15分。
6.因个人原因造成部门扣分,自管会名誉受损,扣个人分10分;
7. 作风散漫,未真实记录工作日志、如实反映楼层宿舍状况的扣个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处以警告处罚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人员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评时间及人员
1.考评按月和按学期进行,每月评选结果在自管会例会上进行通报;每学期进行学期工作总评,具体时间为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前一周完成本学期的考评工作,其余时间列入下学期考核范围。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长、对各层层长按照上述考核办法对层长进行考核打分。
四、奖惩办法
凡层长学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7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1.凡被评为学期优秀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加个人综合考核分10分,并享有自管会副部以上优先录用权;
2.凡被评为学期良好者享有优秀学干评优先选权,加个人综合考核分6分;
3.学期工作为及格者,加个人综合考核分2分;
4.学期工作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实符合以下情况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学期中无故缺席寝室长相关会议与活动累计超过2次。
②私自在楼栋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但尚未造成后果者。
③在担任相关职务工作期间玩忽职守尚未造成后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现徇私包庇现象超过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现意见分歧而辱骂同学者。
凡查实符合以下情况者予以即时退除:
①私自篡改卫生检查记录或提供虚假数据,予以退除。
②在一学期中累计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学年中累计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楼栋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并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楼栋中拉帮结派、散播谣言、影响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间受到学校任何处分或成绩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间玩忽职守直接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学期中无故缺席例会及相关会议或活动累计超过3次的予以退除。
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各院、部负责本单位学生搞好寝室卫生;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搞好卫生检查、评比、奖惩工作。
二、学生寝室建立轮流清扫制度,室长负责组织值日生于每日上午8:00及下午2:00前清扫寝室及整理内务。学生宿舍的公共区域卫生平时由保洁员清扫、保持,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检查评比;周末由学生以院为单位,划定公共区负责打扫。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负责检查评比。
三、学生宿舍寝室卫生标准:
(一)三齐:
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齐;
3、室内用具摆放整齐;
(二)六净:
1、门、窗、桌、凳、玻璃干净;
2、卧具干净;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净;
4、地面、墙面、屋面、灯具干净。
5、卫生间、阳台整齐干净;
6、书柜整齐干净。
四、责任区卫生标准:
1、地面无积水,无垃圾,花园无杂物;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
3、卫生间干净,下水道无堵塞,厕所便池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明显臭味;
4、排水沟通畅、整洁、无积水、杂物和淤泥。
五、清洁卫生责任区要求:
1、地面无积水,厅道廊无污泥,无垃圾;地面、厅道每天清扫两次,厅道每天拖地两次;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楼梯台阶不滑;屋顶、墙面每周清扫一次,拦杆扶手每周拖擦一次。
3、卫生间干净及下水道无堵塞,厕所无臭味,卫生间及厕所必须每天冲洗二次,污水下水道每天保持畅通,厕所要定期用洗厕粉洗。
4、厅道内门窗干净无尘,每周擦洗一次。
5、四周环境及花园无杂物,水沟无积水、无饭渣,花台和报栏保持干净。四周环境每天清扫两次,花园和水沟要每天清理。
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抽查由宿舍管理中心组织宿舍管理人员、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
七、每学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文明寝室班”、“文明寝室院”的评比活动。
为制造一个美妙、乾净、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促使同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育同学劳动观念,加强同学公德意识,特订立本制度。
一、同学宿舍卫生管理重要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内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卫生。
二、同学宿舍卫生实行日常专职卫生保洁、同学自我卫生清扫和开展卫生突击清扫三种管理方式。
三、对同学宿舍卫生管理按不一样区位和项目分别订立不一样规范,实行不一样检查标准和评比、奖惩方法。并定额包干,职责到人(室),量化管理。
(一)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规范
1、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由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
2、每一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和擦洗楼道、楼梯,做到地面清洁,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
3、每一天擦拭一次楼梯扶手,做到无尘土、无污物。
4、每一天清扫和擦洗水房、厕所,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污水、墙面干净、上下水畅通、无跑冒滴漏、水池内外干净无污物、大小便池干净无便迹、无异味,水房厕所门干净。
5、每周擦拭一次楼内公共门窗玻璃、窗台窗框,做到干净、完好、无积尘。
7、每月用草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
8、认真做好季节性消毒、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9、珍惜公物,节省水电,所用卫生工具等要妥当保管谨慎使用,尽可能修旧利废。
(二)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规范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由同学本身负责。
2、同学要勤洗澡、勤洗衣,继续个人床铺乾净、卫生。
3、门、门框、窗框、纱窗干净见本色,无污物。
4、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
5、门窗玻璃干净光亮,窗台、阳台干净无杂物。
6、床、桌、凳、书架等家具摆放整齐、干净。
8、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无污物。
9、桌上、书架上、桌洞内行李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10、床上物品干净乾净,被子叠成方块状,枕头放在被子里侧。
南面宿舍被子统一靠床南头外侧摆放,北面宿舍被子靠床北头外侧摆放。
11、脸盆、暖瓶、饭碗、水杯、牙具、肥皂、毛巾等摆放有序。
1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干净、不零乱。
13、宿舍内无床帷,无乱挂、乱拉绳线、乱张贴等现象。
14、宿舍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无赌博等违纪现象。
15、宿舍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
16、各宿舍门前三包,墙上无球印、脚印、乱写、乱画、乱贴,门口外无乱泼污水,无垃圾,三包范围以二室(对门与隔壁)的`中心为界。
17、上课时刻内不准在宿舍睡觉(有证明或特别情形除外)。
(三)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室内干净光亮(45分)
(1)地面干净见本色,无痰迹、杂物、污水、死角。地面不干净扣5分,发觉痰迹、
杂物、污水、死角一处扣2分。
(2)门口外三包区域干净,地面无垃圾、污水,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发觉一处扣3分。
(3)各种用具清洁,门、床、桌子、凳子、窗台、门窗框、书架、暖气设备等显本色,无灰尘污迹。一处灰尘污迹扣2分。
(4)窗纱、玻璃干净光亮,无积尘。窗纱、玻璃不干净扣8分,一处不干净扣2分。
(5)灯具干净无灰尘。一处灰尘扣2分。
2、室内物品放置和谐有序(40分)
(1)床上物品摆放有序,被子方正,床面平整。被子不方正、床上乱放、床面不平整一处扣5分。
(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乱堆放扣5分。
(3)桌上、书架上、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一处乱放不齐扣5分。
(4)各种家具摆放合理规范。摆放不合理、不规范扣3分。
(5)无乱拉电线绳索,无床帷。一处乱拉扣2分。
3、其它(15分)
(1)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有异味扣3分,有苍蝇扣1~2分。
(2)室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缺一种表格扣1分。
(3)室内簸箕、笤帚、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齐全。缺一种洁具扣1分。
(4)向走廊倒垃圾,发觉一次扣1分,并责令清除。
4、说明
(1)单项卫生严重不合格者,该项目扣分直至扣满标准分为止。
(2)凡有下列违章项目之一,均为总分不及格:房间未清扫;门口、室内有垃圾;被子未叠;室内有床帷;查房睡觉未起(特别情形除外):使用违章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有经商行为;留宿外人;毁坏或私拆宿舍设备;室内存放自开车;私自换锁;对检查人员不礼貌;其它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奖惩方法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实行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方式。
2、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由专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管理员负责,各系定期对所属同学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公布张贴于楼内。
3、宿舍内务卫生定期普查由同学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汇总公告于布告栏内。
4、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一般60—75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每两周总结、每学期和每学年总评并将结果公布于楼内和布告栏内,作为奖优罚劣的紧要依据。
6、定期进行卫生先进系评比。对评比结果运用摄像机、数码相机在校电视台、宣扬栏上公布。卫生先进系的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凡在一学期的宿舍内务检查成绩按月统计总成绩列在前三名的系,授予卫生先进系称号。
7、凡在上级检查中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加重惩罚。
8、以上各项的评比结果,均直接影响所在班级参加优良学风班、优秀班群众和先进团支部的评比。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学生宿舍区治安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等。
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同值班员一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凭身份证、住宿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准往宿舍区外搬迁家具等公有物品。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煮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务地点处理。
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十、严禁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按章执行公务不听劝告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区的卫生内务管理
一、学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内。不准在阳台、走廊、过道、门口、消防设施旁堆应杂物。否则,当垃圾处理。
二、学生要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学生起床后,应叠好被褥、蚊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书本要保持整齐。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达三次的宿舍,给予停电七天处理。
三、不得把硬性、难溶化的东西(如报纸、衣物、塑料袋、瓶类等)丢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内。如属以上东西堵塞管道的,原则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费用由该宿舍负责:分不清责任的,其疏通费则由堵塞层以上(含堵塞层)同管道的宿舍分摊负责。
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张贴:除指定的宣传栏外,宿舍任何地方不准张贴、钉钉子。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内门、窗、锁以及消防设备等公用设施。发现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专人免费维修;因使用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维修所需费用由该宿舍或当事人负责;如属人为损坏的,双倍赔偿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禁止私自拆换,不能维修复原的由宿舍成员照价赔偿。
六、宿舍区内公共卫生由专职人员清扫,宿舍内卫生由舍长安排值日生轮流打扫,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应清扫室内卫生,并把垃圾扫到门外两侧,然后由专职管理人员清除。超过上午7:30,把垃圾扫出门外的,按乱扔垃圾处理。
其 它
一、学生处有关部门及宿舍管理员将根据本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住宿生的情况,井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院系。每学期组织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对于内务卫生、纪律、文明方面表现差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宿舍成员违章违纪而本舍其它人员不配合揭发肇事者的,则按集体违章处罚。
三、凡是不按期交纳罚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从第十一天起对该宿舍停电处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关规定的学生,给子取消住宿资格处理。
五、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并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宿舍区必须身份验证并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度,请勿进入宿舍住宿,及时联系家长带到医院就诊。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
二、每日宿舍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较好时,白天可长时间保持通风。
三、实行宿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
四、学校实行宿舍专人管理和检查。要教育学生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保持环境卫生,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时上报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异常情况。
五、学生较密集的宿舍,床位间用寝室床帐隔离成相对独立空间,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六、每天宿管员按照以下要求对宿舍进行消毒处理。
1.对大门、楼梯、卫生间水龙头、宿舍门等人员经常接触的地方每日使用70-80%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
2.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5:30,对地面、走廊、厕所等使用浓度为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
;3.每日使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对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
七、体温检测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至少间隔1米距离。
八、执行宿舍全天候人员值班制度,分管校长带班,对宿舍学生纪律和秩序进行监督与管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一、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人员守则》,自觉维护宿舍区利益。
二、对宿舍区定时进行自我检查、评比;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并将评比结果记入班级量化考核。
三、方法:
1、每天早操时由两位寝室长(两班各出一位,两组隔天轮换)按照内务卫生量化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当场评出结果,上墙公示,并颁发优秀宿舍红旗,先进个人每周统计一次,评比结果计入个人、宿舍和班级的量化考核。
2、由早上内务卫生量化评分在最后两名的人员作为当天的卫生值日员。值日人员必须随时清扫垃圾,保持宿舍的干净卫生,熄灯前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值班员有权责令值日人员快速清理干净,对不服从管理或熄灯后未打扫干净的,值班员有权责令值日人员第二天继续值日。
3、每天中午和晚上回宿舍后由寝室长及时清查人数,并把人员在位情况报知值班员,再由值班员报知班主任。
4、每天由各班值班员按照一日常规文明行为量化标准进行考评打分,评出一日常规文明行为标兵和文明宿舍,并颁发文明宿舍红旗,评比结果计入个人、宿舍和班级的量化考核。
5、凡有严重违反《宿舍人员守则》《宿舍管理制度》者,取消该生所在宿舍文明宿舍评比资格。
四、奖励:
1、开展内务卫生优秀宿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连续5次被评为内务卫生优秀宿舍者班级量化考核时每班每次加10分。前三名的个人考核分别每次加5分、3分和2分。
2、开展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的评比。连续5次被评为文明宿舍者班级量化考核时每班每次加10分。前三名的个人考核分别每次加5分、3分和2分。
五、处罚:
1、在内务卫生评比中连续5次在最后1名者班级量化考核时每班每次减5分。后三名的个人考核分别每次减3分、2分和1分。
2、在文明行为评比中连续5次在最后1名者班级量化考核时每班每次减5分。后三名的个人考核分别每次减3分、2分和1分。
六、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班主任。
1. 制度宣传:通过班会、海报等方式,让学生充分了解寝室管理制度,明白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2. 教育引导: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定期开展生活指导,讲解制度细节,解答学生疑问。
3. 监督执行:设置宿舍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 反馈机制:建立学生意见箱,鼓励学生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制度。
5. 表扬与激励:对于遵守制度、积极参与寝室事务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营造积极氛围。
6. 定期评估:每学期末进行制度执行效果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晋田中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生活空间,助力他们全面发展。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礼貌、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团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俭,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团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理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理解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创立礼貌楼、层、室的活动。
一、指导思想
学生宿舍信息员是在会计系团总支直接领导下,为系部宿舍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信息参考的大学生群体。主要从事宿舍一线管理、服务、信息的收集及反馈工作,为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协调管理与服务,加强宿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二、信息员聘任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善于思考,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参与宿舍管理服务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反映宿舍实际情况。
3、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
三、信息员职责与权限
1、宿舍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维护人:宿舍信息员应积极响应学院、系部有关宿舍管理工作政策,带领本班级宿舍开展各项活动,及时准确反映本班级宿舍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沟通,及时上报,对系部负责,对同学负责,搭建好系部与学生之间的桥梁。
2、宿舍安全责任人:宿舍信息员是本班级宿舍安全责任人,关心所负责宿舍的安全问题,包括财产、人生等安全,及时向老师反映情况,并与系部签订宿舍安全责任状。
3、宿舍卫生环境建设责任人:宿舍信息员是本班级宿舍卫生环境责任人,主动与班主任、班委、舍长、自管会成员沟通,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
4、宿舍管理工作监督人:宿舍信息员代表本班级宿舍监督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学生对宿舍服务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大学生宿舍论坛等渠道及时反映问题。
四、信息员的管理
1、学生宿舍信息员管理工作由会计系团总支直接负责,由会计系大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主席团具体负责。
2、学生宿舍信息员聘任工作一般每年10月进行一次,由班级推荐、自主报名两种方式选聘,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并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学生宿舍信息员情况登记表》,发放聘书,报系部备案,毕业时进入个人档案。
3、学生宿舍信息员按班级、宿舍产生,每班2人(1女1男)。设年级宿舍信息员组长2名,负责本年级宿舍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及宿舍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系部根据工作需要,每月组织召开 1—2 次学生宿舍信息员会议,以大学生宿舍论坛活动为主要形式,提出工作要求,总结与交流工作情况,集中反馈学生意见与建议的处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宿舍信息员会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工作落到实处。
5、学生宿舍信息员纳入学生干部队伍考核,每学期进行总结表彰,根据现实表现,给予适当加分。对违反学院、系部相关规定的,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宿舍信息员,将给予全系通报批评,并解聘。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宿舍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优秀学生宿舍信息员”每学期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