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是政府出于整治某种市场行为、某个行业或者突出的社会问题的需要,由主管部门或多个部门,在较短的时间内从重、从快地进行的行政检查、执法处罚行动。小编恰巧有这方面的范文
为了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决定于__年5月起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卫生部、省卫生厅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稳步推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探索建立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
(一)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三)医疗卫生机构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营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卫生局成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李述智任组长,副局长陈延安、纪委书记郑海伟任副组长,局领导王联芳、周慧明、周连生、杨志军、易其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陈延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皆华、杨民宪、周菲菲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内。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对__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整个工作从五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教育阶段(5月至6月)
这一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搞好思想发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抓好思想发动,讲明政策,晓以利害,统一思想,认清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整治的必要性,提高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抓好法纪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学_、__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八不准”规定,以及医德医风规范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3、抓好正反面典型教育。要大力宣扬医德医风的先进典型,同时,针对查处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医务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加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
1、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医疗机构应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2、组织医务人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服务以及基建工程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收益的行为的都要认真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并在9月上旬前将单位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回扣款等上缴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项帐户上(市卫生局设立的专项帐户开户行:商业银行河西支行帐号:)。
3、根据问题,分别处理。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只要说清问题,上交财物,可以不予追究责任;对数额较大,但能主动说清问题,可以依法依纪从轻、减轻处分;对已掌握确凿证据而拒不自查自纠,不上缴收受财物甚至顶风作案的,要严肃处理。
4、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单位对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要进行重点帮助,给予机会,通过个人查、别人帮和领导点等形式,促其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主动纠正。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0月中旬)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针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整改重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凡是近期能解决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尽快见效。需要中长期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明确责任,逐步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及时把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市卫生局。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www.diyifanwen.com辖区内医疗机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实际,预防和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起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消极应付的,要督促其重新补课。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甚至搞部门和单位保护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工作扎实、治理效果明显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和宣传,巩固治理效果。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我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和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的重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增强政治、大局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实行专项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实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墙报、宣传标语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供线索,全社会齐抓共管,开创专项工作的新局面。
(三)加大力度,查处案件。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对于惩处犯罪分子,增强教育效果,巩固工作成果,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集中力量,坚决查办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大、问题严重的大案、要案。同时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反映案件线索。
(四)建立长效机制,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长期的任务,必须坚持专项治理和常抓不懈相结合,确保治理效果。并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思想、制度、机制和源头各方面强化防控措施的落实。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直医疗机构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材料及时上报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是)。
为切实解决全州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全国、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及全国、全省、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州委州政府及州食安委领导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查处力度,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食品安全监管阶段工作成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安全,特制定__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使食品安全事故明显降低,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监管工作重点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要实现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整个链条无缝监管,并实行严格的追溯制度。二是要把整治的重点放在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学校周边地区和广大边远农村特别是农村自办宴席监管等重点区域,放在粮食、蔬菜、食用油、肉、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米粉、节令食品及传统小吃等,尤其是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放在小作坊、黑窝点、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基地等重点场所;放在无证、无照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超过有效期食品及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加强标准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各监管部门要重心下移,抓基层,强基础,加强以一线为重点的装备建设,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加强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建设,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提高全州特色食品标准水平。
(三)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加法律法规之间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堵塞漏洞,严密监管。
(四)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重点,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食品安全考核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五)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健全特色产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危险性评估、预警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深入推进“三绿工程”,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六)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__县、示范街、示范店(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整合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及安全生产网、计生网和药品监督网等资源,形成高效快捷的食品安全监管网。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各县政府辖区负总责、部门监管、企业首责,整体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明确各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扎实履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监管、企业首责,认真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积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全国__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加大对农业基础建设力度、加强对农民食品生产财政补贴,积极加大金融对食品产业的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拨款,确实维护辖区食品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机构改革前主要负责对全州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向州政府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食品监管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定期报送州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后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督促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标准以及有毒有害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拒绝、阻碍或殴打、侮辱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参与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农业(畜牧)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蔬菜农药以及水产品氯霉素等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做好动植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测,及时报告和处理动植物疫情;规范畜牧行业监管。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实施可追溯管理;创新和完善畜禽饲养环境、产地检疫、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管,严格屠宰检疫及致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处理,规范活畜禽市场流通监管。
(五)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管,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强化监管措施,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做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工作,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假售假窝点;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六)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季节性和节庆食品的监管和对销售食品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管,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小食品店和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大中型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力度;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查,认真施行食品追溯。
(七)商务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承担酒类流通和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实施以培育绿色市场为重点的“三绿工程”,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加强肉制品安全监管。
(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怒江办事处依法加强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以及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做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考核及进口食品的后续管理工作,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从境外购销不检验检疫或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维护边境食品安全。
(九)粮食局加强对全州粮油工作的监管,防止陈化粮和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全州粮油安全。
(十)卫生局在机构改革前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监管。严格发放卫生许可证,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散装食品的卫生管理,强化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法人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宣传,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并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主要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机构改革后卫生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一)教育局主要负责指导各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要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食品安全知识3课次;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监管制度。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食物中毒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及应急处理工作。
(十二)市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城区主干道夜市饮食摊点的准入及设置管理。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二)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顿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一是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二是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三是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四是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五是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2.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监管,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等基地的建设。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和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模式,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或者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方式,带动农户按照标准化、专业化、区域化的要求,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经营组织化程度。
3.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督查。
4.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整顿
1.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继续开展落实“十查十找”活动,严密监控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生产加工点,重点查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的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2.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产品出厂检测检验。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强化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品添加违禁药物等不法行为。重点开展对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使用的专项整治,加大抽检力度,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抽检频率和覆盖面,重点放在较为集中生产的地区、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城郊结合区域和农村以及边远地区,对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加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立即吊销许可证,将其生产的相关产品立即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5.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顿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审查,严格前置审批。加大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食品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验。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3.培育绿色市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抓好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和超市的蔬菜安全检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要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安全检测。认真做好绿色产品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建立好食品绿色市场。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
2.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3.加强《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力度,积极推进餐饮业行业自律活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六)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八)加强化妆品、保健食品整顿
依法对辖区内化妆品、保健食品经营监管。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销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化妆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九)突出儿童食品的监管
抓好对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全面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加大清仓查库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出市场。
(十)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
(十一)加大对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管,认真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三)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十四)启动食品示范工程建设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__县、示范街、示范店为目标,加大和规范大排档的监管,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打造市场饮食摊点分类科学、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管理到位、文明卫生的新格局,集中在城市的若干处实行定点经营,统一管理,加强对食品流动摊点、出店经营户、夜间烧烤食品及夜市大排档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时间为1~4月。各县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整顿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与督查阶段。时间为5月~11月,按照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完成今年的预期目标。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分别在7月份和11月份组织督察组分赴四县及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向州政府汇报督察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为__年12月。各县、各部门对照年度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同时将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于__年12月15日前报送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整顿工作责任。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定全年监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监管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监管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监管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县、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重大节假日,尤其是“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法》生效日、“12·4法制宣传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加大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的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要在每季度末将本系统食品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州人民政府
关于在市区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和用工单位中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根据全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市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区出租房屋和用工单位中的流动人口的现状,经市综治委研究报市委市府同意,从~年2月下旬至5月,在我市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出租房屋及其中介机构、外来民工用工单位和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维护我市的社会治安稳定,巩固、完善打防控一体化建设,遏制我市市区刑事发案和街面犯罪的多发势头,进一步提高“效能建设年”的实效。坚持“党政领导,综治协调,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打牢基础、突出重点、抓着根本,以查处促管理,以管理强基础,以打击促防范”的工作思路,坚持管理与服务、维权并重,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管理工 /> --> 营的中介机构。 5、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和巩固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新局面。 三、工作步骤 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调查准备阶段(2月20日至3月10日) 1、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综治委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街道副书记、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市综治委、公安局、街道、振东新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纪委、宣传部、法院、司法局、计生局、财政局(地税)、工商局、建设局、经贸局、劳动局、教育局等部门综治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中心。市综治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综治办副主任、街道综治办副主任任副主任,主要负责收集汇总情况,指导检查各组工作进度和质量、会务安排、编发工作简报等综合性工作。 2、由市综治委、街道、新区组织召开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保安、外来务工人口用工单位协管员、出租房屋房东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掌握流动人口管理混乱的区域,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同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难点,为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依据。 3、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刷各类宣传资料和整治工作表簿册。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5日) 1、召开驻街道和振东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部门负责人及抽调工作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发动,并由市公安局、劳动、工商、计生等职能部门组织做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2、通过报纸、电视、电台、流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平安信息栏等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强大的~声势,争取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通过在车站、劳务市场、出租房屋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较集中的地方张贴发放《集中整治通告》、《致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公开信》,向出租房屋业主发放《出租房屋管理手册》,向外来务工人口用工单位发放《外来务工人口管理手册》。 4、通过板报展示、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上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日至4月20日) 为确保完成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各机关、部门和街道、新区抽调工作人员206名,具体分成5个小组开展工作: 1、排摸组。由街道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兼),警署署长任副组长,以社区、村为单位分成若干个排摸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特别对流动人口较为集中、治安状况较为复杂的地区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地毯式”的排摸。摸清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用工单位的底数,建立聘用50人以上外来务工人员用工单位登记站,并设立协管员,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工作,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100%,发证率达到95%以上,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到100%,《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保证书》签订率达到100%。 2、房屋租赁、劳动就业的中介机构排摸整治组。由工商局副局长任组长, 工商局任副组长。摸清中介机构底数,召开中介机构负责人会议,制定工作职责,明确中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违规违法经营,真正落实和规范中介机构、劳动就业机构对流动人口的代管责任制。 3、综合协调组。由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针对领导干部及直系亲属的出租房屋,制定、下发相关行政纪律规定,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制,对本单位的所有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出租房屋进行排摸,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带头依法事实申报登记。并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4、整治查处组。由公安局副局长任组长(兼),公安局任副组长,公安治安部门及其劳动、工商、计生、财政(地税)、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根据排摸组提供的情况,依法查处、取缔一批非法出租户、中介机构和劳务市场,整治一批藏污纳垢的场所,处罚一批登记管理制度不落实,雇佣无暂住证人员的用人单位、出租户和个体私营业主,扭转一些单位、场所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治安失控的状况。同时,对集中整治期间拒绝、妨碍公务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法从严查处。 5、宣传报道组。由
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宣传部、司法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根据整治工作的不同阶段和宣传要求,制定相关的宣传计划,自始至终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报道,尤其是对重点整治地区和典型案例进行跟踪宣传报道,推动整个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3月15日至4月底) 按照边排摸、边整治、边查处、边建章立制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和充实以下长效管理网络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 1、街道、新区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队伍的建设,配强配足专职管理员,并落实日常的保障经费。 2、建立行业性自管队伍,试行市场化管理运作机制。根据建筑行业外来用工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偷盗建筑材料案件时有发生的现状,由建设局、街道、新区负责在建筑行业中组建一支行业性专职流动人口管理队伍,配合警署,专门负责对市区范围内的建筑行业的外来用工情况实行管理、指导和检查监督。经费保障按《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七条规定,通过受益单位出资或捐助的合法途径,实行有偿服务市场化运作。 3、完善基层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各社区、村、出租房屋管理部门、劳务市场、房屋中介机构、聘用外来务工人员5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要设立流动人口登记(采集)站,配备协管员及电脑等必要的工作设施,统一联网实行电脑化管理,确保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实时采集和输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各登记站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规范运作,协助警署和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做好登记发证、信息采集、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和检查监督工作。 4、继续深化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分层次管理办法。公安业务部门及警署要积极探索分层次管理的形式、方法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分层次管理新做法,要切实提高管理工作和为现实斗争服务的效率。 5、建立流动人口维权联动办公室。由市综治委牵头,建立由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局、经贸局、工商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维权联动办公室,制定维权范围、职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协调和处置各基层网络管理单位工作中发现的或群众举报的涉及用工单位侵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合法权益的事件,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保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至5月) 在整个专项整治期间,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定期听取汇报,并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专项整治完成后,领导小组将组织总结验收,并根据工作实绩视情做好全市性推广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流动人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组与组之间,既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优势,又要信息互通加强配合和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加强纪律、狠抓落实。全体抽调参战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文明办事,严格请销假制度。各组长要认真按要求做好工作安排,加强领导和检查监督。全体同志要服从命令听指挥,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加班加点扎实工作,努力完成这次专项整治任务。 (四)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各整治组组长要注意掌握组内的工作进度、质量、遇到的突出问题及好人好事,每星期五下午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各小组组长准时到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中心会议室参加工作汇报会。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市 公 安 局 �街 道 办 事 处 市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意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检所、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发﹝__﹞74号),切实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依据国家局《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__﹞570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省局成立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各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地要将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将辖区内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加强考核。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整治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三)严格药品注册监管。一是加强对药物临床前研究开发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鼓励医药企业科技创新和强强联合,推动药品研发从“以仿为主”向“创仿结合”的战略转变。二是按照国家局确定的专项整治期间药品标准提高的重点品种、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快基本药物品种、中药注射剂等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三是继续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坚决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不能保证、安全风险较大的品种。四是开展高风险药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用于注射剂包装的不易清洗的药包材。
(四)强化药品生产监管。一是抓好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巩固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成果,推进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完善相关品种监管档案。组织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二是开展药品再评价,以中药注射剂为重点,从处方合理性、工艺科学性、质量可控性等方面,对注射剂风险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和再评价。对不能保证用药安全、不能控制风险或处方不合理的品种,报请国家局予以淘汰或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三是监督企业认真实施gmp,强化对药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大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管,督促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员和质量受权人制度,积极探索两者的有机结合。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以实施药品gmp为核心,驻厂监督员与药品质量受权人、药品生产、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部门协调统一、内外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五是强化药品委托生产、委托检验监督管理,严格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批标准,加强对委托加工药品生产过程、委托检验备案管理和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六是强化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完善各种审批审查制度和程序,充分利用监控网络监管优势,对特殊药品的流向进行实时监控,严防发生流弊案件。
(五)强化药品流通监管。一是严把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标准,严格《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结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推进药品现代物流和农村药品配送的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药品购销票据管理。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解决出租出借柜台、超范围、超方式经营等问题。对不能统一配送的连锁企业,要责令退出连锁经营。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管网的作用,集中开展对城市周边农村药品市场的检查。四是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非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的行为。五是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六是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所宣传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辖区内的销售。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交易和药品信息服务的监测,配合省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行为。
(六)强化药品使用监管。一是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加大《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力度,扎实推进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使用药品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二是继续做好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配制条件、质量不能保证、疗效不确切、安全风险较大和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品种,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说明书、标签内容。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对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七)强化医疗器械监管。一是严格医疗器械申报资料的审查,继续加强对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的核查。二是按照国家局统一安排部署,加快有源医疗器械、生物材料、组织工程等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三是按照《__年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信用考核工作通知》要求,加大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特别是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检查频次与检查质量并重的原则,切实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四是按照《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等文件要求,开展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八)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力度。一是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重大案件。二是依法查处以宣传、义诊、咨询为名义变相销售药品的行为。三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和“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在具有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行动。
(九)强化药品技术监督。要加大药品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投入,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抽验机制,加大对上市药品的质量评价和监督抽验力度;加快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实验室建设,科学验证企业申报产品工艺标准;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化解风险隐患
(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制度,增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风险管理意识,及时发布药品安全信息。三是要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制度,重点加快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高风险药品和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安全监控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药品电子监管的品种范围,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将省内已获批准注册的药品纳入电子监管,实现对药品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配送至医疗机构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妥善处置。五是要研究推进药品安全形势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和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标准,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区域创建活动。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十一)认真开展督导检查。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家局制定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评价体系,对各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各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对辖区内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抓专抓实、取得实效。
为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建立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告制度,各市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及时做好报表统计、汇总,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各市局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典型经验和重要情况,要以简报形式及时上报。
请各市局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于10 月底前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措施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普及安全用药知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常用药品使用知识、合理用药和健康保健知识,增强公众合理用药意识。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积极主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 九年十月十二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关精神、部署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实际,县局党组决定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整治“为官不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__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一届五次、六次和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的探索实践,以“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三实三同’、推进从严治党、依法治县”为主题,认真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大力弘扬文朝荣、彭练基、胡索文精神,结合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完善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同时,对照“为官不为”的十个方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全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慵政、懒政,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不严不实”突出问题,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推进转型创新、跨越赶超、同步小康上见实效。
二、工作重点
通过专题学习、研讨和作风整治,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谋事创业做人的行为准则,切实把从严从实的意识强起来、从严从实的风气树起来、从严从实的规矩立起来,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盯紧“僵庸懒浮散”,着力整治“为官不为”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理想信念动摇。党性意识淡薄,信仰迷茫、精神迷失,认为共产主义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缺乏政治敏锐性;思想保守僵化,只当“评论家”,不做“实干家”;“ 一叶蔽目”,对县情、局情认识不深、研究不透,只见困难、不求,缺乏发展自信和跨越自信。
(二)群众观念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感情不深,摆不正同群众的关系;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接待接访群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喜欢对群众指手画脚,工作方法简单,习惯于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不尊重群众,不听取群众意见,喜欢给群众作主。
(三)精神状态不佳。精神萎靡不振,善于当“泥菩萨”、“稻草人”,整天怨天尤人,强调客观困难,忽视主观改造;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拼劲和闯劲不足;不敢争比,不敢直面矛盾,缺乏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敷衍了事。
(四)法纪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不认真;不讲规矩,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任性妄为;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顶风违纪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上班时间玩手机、逛网店、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借调研、检查之名到景区游玩,到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吃喝和娱乐消遣。
(五)素质能力不够。习惯于“吃老本”,不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注重认真细致调查研究,缺乏科学创新方法,只见表象,不看本质,只研究个案,不把握规律;对上级精神吃不透,对形势任务不熟悉,找不到工作方向,找不到工作切入点;工作方法不得要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面对工作难题束手无策。
(六)标准要求不高。工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看摊子、守位置;工作推着干、看着干,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工作沉不下心、落实沉不下力,不见贤思齐,热衷于“应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七)落实执行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不及时落实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情况不催不报、催了迟报;工作抓不住重点,工作事务“一团麻”,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效率低下,质量不高。
(八)怕事不敢担当。工作中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工作怕担风险,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打不开工作局面;怕得罪人,明哲保身,不敢碰硬,喜欢“和稀泥”、当“老好人”;关键时刻表态模糊、绕山绕水,不敢果断拍板,贻误问题处理。
(九)工作作风漂浮。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热衷电话调度、遥控指挥;调研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写调研报告不思考,东拼西凑,交差应付;决策不科学,习惯于“拍脑袋”、“凭经验”,甚至搞“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劳民伤财,贻误发展;喜欢摆花架子、喊空口号,造“典型”、搞“盆景”、出“经验”。
(十)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推进效率低,时效观念差,该办的事不办或者拖着办;各吹各号,各弹各调,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对一些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绕道走”,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能推则推,能拖就拖。
三、方法措施
(一)强化思想教育。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论述及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找思路、解疙瘩、明方向。学习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1.上好一次党课。县局主要领导要通过讲党课的形式对本系统的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党课必须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讲清楚“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二是要讲清楚“不严不实”、“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三是要讲清楚落实“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的具体要求。
党组班子成员也要结合分管(联系)工作,在一定范围通过讲党课的形式,对分管股室、分局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讲党课要注意统筹,分管领导和联系领导之间要相互沟通,有序安排,防止时间扎堆、内容雷同、对象重复,避免领导干部层层讲,党员干部重复听、一窝蜂的现象,原则上领导干部只讲1次,党员干部只听2次。
县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围绕“践行‘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深化作风建设”进行讨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全局营造落实“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推进“为官不为”纵深整治、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讨论情况于6月下旬报县局办公室白庭兰同志处。
2.开展专题研讨。县局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深入学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重点研读《__谈治国理政》、《_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文朝荣群众工作六法》等书目,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讨论。讨论发言要体现自己的所学、所思、所想、所得,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作好充分准备但不照念稿子。重点分三个专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
严以修身专题。原则上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重点学习研讨如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如何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如何贯彻落实__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思想,以“弱鸟先飞”的意识、“滴水穿石”的精神、“四下基层”和“马上就办”的作风,牢牢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深化“三实三同”,深入推进__“开放创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同步小康”,增强发展自信、跨越自信、小康自信,推动__扶贫开发决战决胜;如何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严以律己专题。原则上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重点学习研讨如何严格遵守党章,落实__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落实省委“八个决不允许”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_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杜绝和防止“七个有之”,维护党的团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循组织程序,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擅权干政,不让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严以用权专题。原则上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重点学习研讨如何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敬法畏纪,为政清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如何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敢于担责、“为官有为”,坚持主基调主战略,深化“三大主题”、守住“三条红线”,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切实提高谋划力、执行力,全面完成“__”规划目标任务,谋划制定好“__”规划。
3.开展“三严三实”警示教育活动。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警示教育要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组织学习中央编印的《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安全警示录》和省、市、县编印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材料,促使活动对象敬畏宪法法律、敬畏党规党纪、敬畏人民群众。
通过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集中观看反面典型教育片等形式,从周__等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刻认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破坏党的团结的巨大危害,深刻认识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对党的形象的严重危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警惕长存。同时,要认真学习焦裕禄、杨善洲、文朝荣等先进典型事迹,就近就地参观红色革命遗址等,集中开展彭练基、胡索文等精神的学习、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以先烈先辈先进为镜,见贤思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4.高标准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今年年底前,要以“践行‘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深化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借鉴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功经验,县局班子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并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注意在触动灵魂上下功夫。会前,要紧扣“三严三实”,对照“为官不为”的十个方面,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问题。会议准备阶段,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要直截了当,既主动说出自己的问题,又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把问题谈深谈透,找准找实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及“僵庸懒浮散”的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和避免笼而统之,千人一面,表面化、脸谱化。会议要邀请上级纪检、组织部门到场指导。会上,要弘扬整风精神,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认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二)深入自查自纠。县局机关、各分局、大队、各办事窗口部门要紧紧围绕“为官不为”十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征求意见、陪同办事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普通群众、服务对象和企业的意见、建议,找准找实党员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督促抓好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同时,还要对教育实践活动明确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看各单位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提出的专项整治项目落实情况。
全面推行“马上就办”工作制度。要认真抓好《__县干部作风“马上就办”实施办法》、《__县干部作风问责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在“马上就办”中改进服务,在“马上就办”中发现问题,用问题来倒逼改革,通过改革来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县局各执法、办事窗口单位都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并于6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局办公室。
(三)实施重点整治。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官不为”作风整治督查组,抽调有关人员,灵活采用实地调查、暗访走访、录音录像、电话咨询、模拟办事、跟踪办事等方式进行督查。通过公开投诉热线、设置意见箱、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核实后迅速处理并及时公布。对在督查中发现有“为官不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查证事实清楚的,根据情节不同,给予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召回管理,直至追究责任,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做到严查严管,抓早抓小,久久为功。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严格考核奖惩。抓好《__县干部作风督查考核办法》、《__县干部作风预警制度》相关任务的落实,坚持把定量与定性、动态与静态、内部和外部、平时与年终结合起来,创新考核方法,强化考核导向,加强干部实绩档案建设,建立干部实绩公开制度,使干部作风考核真正成为推动工作的“指挥棒”、作风建设的“方向标”、加速发展的“助推器”,并开展好“百个企业万名群众评科室”工作,把评价干部作风的“评判权”交给群众、服务对象和企业,评议结果列入干部作风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作风被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均在年终考核中给予扣分;对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表扬表彰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考核中加分。让“为官不为”者受到惩戒,“为官有为”者得到褒奖。
(五)强化立规执纪。全局上下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贯彻落实__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落实省委“八个决不允许”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要求。针对“为官不为”问题,要坚持把上级要求、实际需要和新经验结合起来,建一批管用的制度,立一批刚性的规矩,建立健全防止和整治“为官不为”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厘清部门工作职责,依法编制县市场监管局权力运行清单,健全问责制度,明确违规责任和问责方式,做到权力运行与监督问责同步。要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执行、抓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刚性执行。
县局党组将把作风建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组重大部署督查内容;各股室、大队及各分局每月22日前要以电子文档形式向县局办公室报告本单位本月作风制度落实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一)责任分工及履职要求。全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治“为官不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在县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大队及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带头制定实施方案,又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专题教育、作风整治进行具体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抓好整治“为官不为”、深化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今年,此项工作将作为县委对全县党委(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检查和分类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在“为官不为”作风整治督查组的基础上组建党建工作调研督查组,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整治“为官不为”、深化作风建设的检查和分类指导。坚决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防止以做笔记、写文章、修改发言稿以及制定方案、编发简报来评判作风整治的成效。对搞形式、走过场、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将严肃批评、严厉问责。
(三)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工作。专题教育、作风整治要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与保障民生和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改革创新工作结合起来,紧紧扭住全县加速发展、跨越赶超这个根本任务和贫困落后这个主要矛盾,坚决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推进全面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依法治县。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实际成果检验专题教育、作风整治的成效。
(四)注重舆论引导和思想动员。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设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治“为官不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栏专题,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践行“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的有关精神,报道开展全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治“为官不为”的进展、成效、经验,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那些“不严不实”的案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
附件:1.__县干部作风“马上就办”实施办法(试行)
2.__县干部作风督查考核办法(试行)
3.__县干部作风预警制度(试行)
4.__县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5.__县干部作风问责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