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活动方案制定工作,活动方案是阐明活动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活动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积分活动策划方案【优秀4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一、目的
刺激用户消费积极性,提升用户ARPU值。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份启动,长期开展
三、活动参与对象及条件
所有CCT在网用户,且积分达到所需兑换礼品的规定标准
四、目前积分统计情况
根据技术(4月份)统计数据,目前积分在2000点以上的用户总数为61154人,按照五个月用户每月积分增长10%、每个积分区间用户用户数增长10%推测,五个月后最低积分达到5000点以上的用户预计将达到74000人左右。
五、积分礼品支出成本控制
该批物品目前仅知晓采购成本,预估物流及税收成本占采购成本的`40%,建议此次积分礼品的成本占比在0.8%之间。
六、积分兑换礼品流程
1、兑换方式
为简化积分兑换礼品的方式,我们将采购的礼品划分为五个等级,用户可依据自己的积分自行兑换相应的礼品,积分由系统自动扣除(礼品兑换一定要求用户前往营业厅进行兑换)。
2、兑换流程
用户前往CCT营业厅——查询礼品并兑换积分——CCT客服人员根据用户收到的回复短信发放礼品——客服登记领取人号码并由对方签字。
七、积分礼品发放控制
该批礼品的使用周期预估为五-六个月,请分公司根据各自分配到的礼品数量控制礼品的发放节奏(按照到货礼品的种类和数量开展积分兑换)。
八、效果评估
以一个月为活动跟踪调查期,根据用户的积分兑换礼品的参与情况调整积分兑换的额度,并继续策划相关后续活动。
会员章程
我们超市为了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特制定本章程。顾客申请成为会员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章程里的各项条款。
一、总则
1、超市会员业务是以为顾客提供更加低廉的商品价格并提供更优惠的服务,充分体现超市关爱顾客的理念为目的;
2、超市实行免费入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3、会员会籍只属于会员本人,无权转让;
4、会员享受权益优惠的同时需要遵守相应规则;
二、入会程序
1、顾客正式提出申请成为会员;
2、门店员工负责接洽、沟通、介绍;
3、成为会员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4、顾客接受本章程并详细填写《会员卡申请表》;
5、经公司审核和查对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等信息无误后,发放会员卡,即可成为正式会员;
三、会员可享受以下权益或优惠
1、会员购物可享受会员折扣;
2、会员购物可获得积分;
3、会员可免费收阅由超市提供的健康生活宣传资料或特价产品资料;
4、会员可通过超市网站了解产品信息或最新优惠活动;
5、会员可免费或优惠参加由超市组织的丰富多彩的各项会员活动;
四、会员义务
1、维护超市的信誉;
2、接受并遵守会员章程,并按章程行使会员权利;
3、应积极参加超市为保障会员权益而提供的会员服务,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电话、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超市;
5、同意超市通过电话、信息、电子邮件、邮寄资料等方式随时与您取得联系分享各种资讯;
6、同意超市处于市场推广、研究调查及其他相关的数据分析目的,使用会员信息或其他交易资料;
五、积分管理
1、每年度的积分于次年的3月31日清零;
2、积分可以兑换商品和服务;
六、挂失及补卡
1、如会员卡遗失或被盗,可持身份证到超市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原会员卡的积分及消费记录会转入新卡;
2、会员卡消磁或损坏的,持卡和身份证到超市进行换卡,原会员卡的积分及消费记录会转入新卡;
七、退会及解除会籍
1、会员退出会籍,需将您的会员卡和退会通知交给超市;
2、超市如有发现会员损害超市利益的',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停止享受会员权利。会员应将会员卡送还超市或自行销毁。
超市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超市会员卡积分及积分兑换(换购)等活动,特制订以下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是指超市针对会员卡消费,依规则赋予持卡会员一定积分。该积分可用于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的积分无效
(一)未按本规则获得的积分;
(二)超出有效期积分;
第二章积分获得
第四条凡会员本人持有效会员卡在任意门店及网站购买商品,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积分累积计算。参与积分的顾客必须在结帐前向收款员出示积分卡,否则不予积
第五条使用会员卡消费产生的积分会在消费日的次日生效;
第六条参与积分的顾客进行退货时,必须持有退货商品的购物小票和积分卡进行退货商品的等值销分。
第七条会员进行下列交易或服务不累计积分;
购典、缴纳电话费、购买电话卡、购买旅游票、领取代购礼品、订阅报纸等代办项目。单位购买的商品不计入积分。积分兑换的代金券不得重复积分。
第八条超市有权将非真实交易进行的积分归于无效。
第九条会员因参加超市营销活动获得的积分,其积分规则、使用范围以营销活动规定为准
第三章积分兑换和有效期
第十条会员本人必须持卡到超市方可使用积分,未持卡不得使用积分。
第十一条超市为会员提供不同的积分使用方式,供会员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最新兑换和换购方法或活动方式,以超市公布为准,清会员随时关注,每次公布的兑换和换购活动有效期结束以后,不再依该方式提供积分兑换和换购活动。
第十二条积分不是会员的资产,故不得转让他人,也不得折现。
第十三条积分于次年的3月31日清零。
第四章修改和终止
第十四条超市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第十五条超市保留本办法解释的权利,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增删、修订本办法,并在各超市公布。
积分兑换规定
一、规定
会员积分累积方式是每消费1元累积1积分,积分兑换人民币比(积分比)100:1。申请会员首次不参加积分累积。特价商品不参加积分活动。
二、积分兑换方式
1、凭积分换购商品
顾客凭积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超市定期推出的优惠商品。如:定期推出商品换购活动,顾客可凭积分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买超市推出的商品。顾客积分越多,可换购的商品种类越多,享受的优惠也就越多。
2、用积分兑换礼品
积分兑换可分1000—2999、3000—4999、5000—9999、10000—29999、30000以上,
3、以积分换优惠券顾客将积分换成优惠券使用。例如:顾客持会员卡每消费1元可获得积1分,购买特殊商品可获得2倍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后可到超市服务台兑换一张一定价值的优惠券,顾客在结账时出示优惠券,可减免相应数额的货款。
4、积分兑换代金券
(1)代金券可设有10、50、100、500四个等级
(2)每1积分可兑换1分钱。
(3)代金券不参加节日活动,只限非节日使用
三、活动积分
1、会员可累积积分一次性在非节日活动现场参加商品的减购活动实缴会员日:
2、各店铺可设立会员日,会员日当天购物可享双倍积分。
一、会员积分年底返现
20xx分返现50元现金券
1000分返现20元现金券
500分返现10元现金券
300分返现5元现金券
现金券可以直接购买任意商品(特价商品除外)
二、会员积分换好礼(启瓶器、简易茶壶、保鲜盒、干发帽、电饭锅等)
100分积分换肥皂一个
200分积分换洗手液一瓶
300分积分换洗洁精(500ml)一瓶
600分积分换洗衣粉(800g)一袋/酱油(800ml)一瓶
1200分积分换金龙鱼(900ml)一瓶/保鲜碗五件套/沐浴露一瓶
20xx分积分换雨衣一件/
3000分积分换泰国香米(10斤)一袋
5000分积分换
三、会员积分换购
20分积分加1元换购以下商品:
珍珠粉(北海华彬)、清火栀麦片(广西正堂)、羚羊感冒片(永丰)、护手霜、唇膏、 50分积分加2元换购以下商品
黄连上清片(漳州)、玉叶凉茶(漳州)、御峰堂系列含片、金肤康灵(3g)、正红花油(漳州)、
100分积分加5元换购以下商品
新肤螨灵霜、途爽晕车贴、抗病毒口服液、宏利白花油、格非西洋参含片、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