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根据用途的不同,证明的种类也不尽相同。想拟证明却不知道该请教谁?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以下是漂亮的编辑给大伙儿收集整理的离职证明【优秀7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担任XXXX(部门)的XXX职务,由于XXXX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某某年07月31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招商银行_____(部门)的__ ___(职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
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xxx部xx先生/女士/小姐因春节请假x天,假期到期后未及时回来上班,经电话通知后仍未到岗,根据公司考勤与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请假未及时到岗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兹证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一、离职证明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二、离职证明的用途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劳动者工作经验的证明;
3、劳动者申请失业保险金的证明;
4、新用人单位规避劳动者“脚踏两只船”风险的重要证明;
5、劳动者申请转移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的证明。
三、离职证明包含哪些要素
1、劳动单位基本信息;
2、劳动者基本信息;
3、劳动关系建立日期;
4、劳动关系解除日期;
5、劳动关系期间劳动者担任职务
6、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7、双方签名盖章等。
兹证明,xx为我司员工(性别x,身份证号xxx),任我司部门xx职务,因个人原因辞职,现与我单位已不存在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全称(盖章)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xx先生:
xxx,身份证号:46523xxx,自20xx年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技术部程序员,至20xx年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x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