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范文(通用3篇)
20xx年是一个非常有收获,感觉很丰收的一年,不但应邀参加了不少的专业会议和培训,收获非常多,而且还当选为xx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等。这一年,有很多事情都值得回忆和高兴,对我的执业非常有帮助。回顾20xx,收获多多,成功和喜悦不言而喻。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为自己感到高兴和自豪,展望未来,律师行业的道路还很漫长,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还有很多东西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总结。总体来说,自身的执业道德素质和形象在去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和升华,工作比较顺利,真正的体会到我国的法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实施更加明显和实在,本人也严格按照律师行业的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做到了谨言慎行,居安思危,业务水平也有了长足进展。
去年,除了继续担任了五六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外,还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收获。特别是在继续担任统一量贩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统一量贩责任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期间,本人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这一在蓬勃发展的台资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该外资企业的全体员工了公司领导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培养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同时,通过我的服务也为大陆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大陆律师为台资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供法律保障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在担任省、市律协专委会委员期间,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参加各种会议、论坛、培训,为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尽到了自己应有责任。特别是积极参加20xx年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法律论文活动中,积极投稿,作品《结婚登记存在瑕疵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关于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修改建议》、《感情破裂分居期间单方举债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我国现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等发表于市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的专刊之上,与同行互相交流学习。
作为律师行业代表,在市司法局、市国资委举办的第xx届国资监管法律大讲堂活动中,我有幸成为了国资监管大讲堂的一名讲师,我的课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和技巧”深受国资企业喜爱,并邀请我为国资企业进行法制培训。-范-文先生网-去年以来,我在成都市第xx届国资监管法律大讲堂中应成都市文旅集团、成都市城投集团、成都市工投集团、成都市攀成钢集团等国资企业邀请,到这些企业进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和技巧”专题培训,得到了成都市的国资企业的一直好评,并作为成都市律师代表参加了市国资委的相关座谈会。
作为党员律师,去年本人在任青羊区青年律师惠民孵化基地支部书记期间,积极带领党员律师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收效显著。
20xx年本人参与的社区法治大讲堂以及法治宣传事宜,被多次编辑、整理进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区法治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编辑的《法治青羊》期刊。同时,本人担任责任编辑,编辑出版了由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区法治城市创建领导小组、青羊区总工会、青羊区教育局等联合主编的《青羊区职工维权法律援助面对面》一书。
20xx年9月7日,作为代表应邀参加了全国律协和xx省律协在成都市白芙蓉宾馆联合举办的《第xx届中国合同法论坛》。
20xx年9月27日,本人作为市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的委员,参加了市律协婚专委举办的《20xx年成都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研讨会》,并做了相关主题发言,就“感情破裂分居期间单方举债的.性质”问题进行了探讨。
20xx年10月19日,本人应邀参加了在成都市举办的《第xx届律师事务所管理暨业务创新论坛》。10月20日,应邀参加了《第xx届律师事务所市场拓展也商业模式》论坛。
20xx年10月24日,应邀参加了市律协举办的《刑辩律师在重大影响案件中的责任与应对》专题研讨会。
20xx年10月26日,我应邀在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参加了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第xx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
20xx年11月9日--10日,应邀参加了全国律协和xx省律协联合举办的《西部律师培训》班的培训学习。
20xx年11月17日,作为xx省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了在成都市九龙宾馆举办的《20xx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建筑纠纷案件审判实务》专题讲座。
20xx年12月14日,应邀参加了xx省律协、成都市律协联合举办的《第一期商标法业务培训会暨xx省、成都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xx年年会》。
20xx年12月21日,应邀参加了xx省律师协会与xx省法官协会在京川宾馆联合举办的《xx省第xx届公司法实务研讨会》。
20xx年1月14日,做为xx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应邀参加了由xx省房地产业协会在xx省委党校举办的《xx省房地产业形势报告会》。
20xx年8月,本人当选为xx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出席xx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履行代表职责。
20xx年继续担任《法制网》法制论坛《议案说法版》的版主,积极参与法制热点讨论和组织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因工作积极,获得广大网友的支持和厚爱,并评选为20xx年“法制网法制论坛十大社区之星”。
通过本人的不懈努力,本人被入选进入《法律出版社》20xx年1月出版发行的,由当代法学泰斗江平先生题写序言的《中国当代优秀律师(第一辑)》。
去年,本人的作品《历经17年跨越两个世纪小案一桩见证中国法制进程》、《感情破裂分居期间单方举债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分别发表于《律师》20xx年第四期和20xx年第一期。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 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 件,非诉讼案件 件,法律援助案件 件,顾问单位 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贿赂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 场次,完成法律援助 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 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律师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 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我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行法律和行为规范,依法履行律师职务,工作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注重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
律师职业是专业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一项法律工作,为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当事人服务,我努力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更新业务知识,认真完成每年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业务,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和水平,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贫济弱,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点,积极维护法律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才能取得法律援助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仍将坚持诚信为本,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的目的,争做一名政府放心,委托人满意,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的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