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范文(精选五篇)

社区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

社区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篇1

近日,一场“防范养老诈骗”专题宣传讲座走进福州市锦江社区长者食堂,一句句简单而明确的提醒,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让老人们听得津津有味。

近日,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我省多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合力织密防护网,守护老人钱袋子。

4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以“预订养老院床位”“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名义的六类养老诈骗、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主动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原因,查找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开展销售环节“涉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测监管,重点查处食品、保健品广告中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广告行为。

省民政厅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专项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和20__年民政工作重点。为提升老年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省民政厅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等形式,在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常态化宣传。

我省已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等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养老机构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机构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目前,民政部门已对全省1.58万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含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进行多轮排查,覆盖率100%。重点对全省1180家养老机构开展预收服务费和押金检查,全面审查其中的670家委托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合同,督促将防范非法集资、防范诈骗等内容补充写入合同内容,进行履约管理。

社区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篇2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成功破获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788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510余名,打掉违法犯罪团伙1040余个,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4亿余元,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以打开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向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起猛烈攻势。上海公安机关对一销售养老类理财产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涉案价值60亿余元。广西公安机关侦破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的积案46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福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涉养老诈骗案件,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14名,现场查扣大量虚假鉴定证书和低劣字画,累计交易金额达2.8亿余元。

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注重加强宣传防范,灵活运用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诈骗分子“行骗空间”。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深入辖区走访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不断提高线索发现能力。针对侦办工作中发现的监管漏洞,推动加强源头治理和行业监管,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案件发生。贵州公安机关对涉及养老产业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重庆公安机关结合反诈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力量,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取得良好效果。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源头治理,不断把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社区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篇3

一、统一部署,积极发动

为做好本次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支行召开了宣传活动启动会,宣贯《山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防范养老诈骗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防范养老诈骗工作为目的,共同提高全民防诈意识,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二、营造氛围,多渠道宣传

充分利用网点优势,通过滚动屏幕、分发宣传材料、网点现场讲解防骗知识等方式,对市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向养老客群讲解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和基本套路,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个人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危害,同时针对近期频发的养老电信诈骗案件进行重点宣传教育,让更多老年人了解到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不断提高老年人法制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同时,在网点公开通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的“养老诈骗”通道,引导广大群众遇到涉嫌“养老诈骗”线索,及时举报。支行组织专人通过走近社区、商圈等方式精准宣传,加强对老年人的正确引导,提醒老年人不要轻信“免费体验”“专家讲座”等,守护好钱袋子。支行员工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防电诈宣传内容,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老年人对新型诈骗方式有了充分了解,在辖内形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犯罪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支行将持续推进防范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防养老诈骗、网络诈骗活动,提高全民“防非、防诈”意识,为营造良好的社会金融环境而努力。

社区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篇4

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根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总体部署,落实省、市行工作要求,中国工商银行郊区支行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行动。

在活动开始前,我行积极组织员工学习文件精神及活动内容,研究部署活动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活动方案。

一、以厅堂为宣传主阵地,线上线下广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

1.以营业网点为宣传阵地,向过往市民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各类以“养老”为名的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引导老年群体识别非法金融广告,明辨陷阱套路,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

2.活动中,厅堂客服经理在大厅门囗设立金融服务咨询专岗,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图片,向来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金融知识、提防集资陷阱宣传。同时向客户发放“存款保险”宣传折页,向储户介绍存款保险条例的意义、作用、保障范围和偿付限额等,帮助客户理解存款保险的内涵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作用。

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主题宣传活动

我行积极开展沙龙座谈宣传活动。就近年来老人频频遭遇诈骗事件的现象,向老年群体宣传安全用卡知识、防范网络通讯诈骗技巧等,引导老年客户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确保资金安全,增强老年群体的自我防范能力。同时也会普及智能设备的使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享受美好金融生活。金融知识宣传员通过现场讲解、提问互动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耐心细致的回答老年客户提出的问题,得到了老年客户的一致好评。

三、走出厅堂,重点深入周边扩大宣传范围

我行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周边社区、超市和广场,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及条幅等方式,积极主动向客户及周边商户、居民普及打击整治养老保险专项行动的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赢得了一致称赞和好评。

社区防养老诈骗工作总结范文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针对易受骗老年群体展开宣传,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目前我县大规模的非法集资的现象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现的新动向是单位内部和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宣传月期间,我县结合“5.18平安宾县集中宣传日”这一活动,集中宣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各乡镇、各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宣传月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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