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下是勤劳的编辑给大家收集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总结【通用10篇】。
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而跟着江律师去咨询才叫有意思。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
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这和案件聚焦、东方110里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样。
电视里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给民众看的东西。而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
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来年的寒假,我还会找一份实习工作,因为知识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得来的,相互促进,相互依存。
以上就是我对这次的实习工作的总结。
本人于20xx年暑假期间在广东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实习的主要内容有:旁听了一节关于律师实用工具与自首案例的分享课;在李松涛老师的带领下,负责一个案件,撰写辩护意见、质证意见与发问提纲;旁听刑事案件庭审。在短短一个月实习中,无论是法律文书的撰写、还是庭审流程、甚至是与人沟通的技巧都有所收获,但实习时间还是比较短暂,学习到的知识也只是冰山一角,往后还需要更加努力。
一、实习情况
(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分享课中,老师同大家分享了一些他常用并觉得实用的工具。存储、归纳案件的有麦库记事、有道云、记事本和360云盘,其中360云盘的存储空间大并且可以直接编辑。除此之外,还有截图工具、电子卷解密pdf以及老师自己总结归纳的法律法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实用便捷的工具相辅助,文件可以分门别类、查询可以随时随地、撰写可以方便操作,自然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甚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是七个关于自首案件的分享。对国家来说,自首能降低司法成本、提高破案率;对当事人来说,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律师来说,能够从中发现当事人有自首情节,这无疑是对当事人最大的帮助。李松涛老师总结:“刑事案件并不缺少自首情节,缺少的是发现自首的眼睛。”因此,在刑事案件中,要善于去发现自首情节。
(二)撰写法律文书,培养法律实务思维。
法律文书是头脑中法律针对特定案件,在不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书面载体。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属于公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就算撇开格式和要求,法律文书的撰写也要求精、准、透,这体现着一个律师的专业素养与写作水平。在老师的带领与教导下,我尝试撰写辩护意见、质证意见与发文提纲,当事人拿到的终稿,肯定是我们经过多次推敲与修改的成果。分析案件、寻找证据、确定方向、开始撰写、反复修改、最终定稿,这每一个过程都需要反复地比对证据,工作量很大。但最终能够得到当事人与当事人家属的认可,这无疑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鼓励与赞同。
(三)旁听刑事案件庭审,现场学习实操技巧。
正确的程序是实体问题得到公正处理的保证,没有程序的公正也就没有实体的公正,从这个意义上,程序的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而实体的公正是司法公正的灵魂。我们国家提倡的司法公正,不仅是指实体上的公正,还包括程序上的公正,可见正确程序是程序公正的基础,其在审理具体案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这次旁听现场,切身感受到了庭审流程的严谨。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无论是律师庭审时的随机应变、沉着应对,还是用语的精准、简洁、明了,这都与庭审前的充分准备、平时日积月累的经验以及其专业素养息息相关。没有一步登天,没有一学就会,只有不断学习、不断积累总结。
二、实习收获
(一)专业素养要提高,开放思维要培养。
律师职业要求,了解完整个案件后就要有所对策,对民事赔偿能估计结果,对刑事审判能估计量刑。但我看完了整个案件还是一头雾水,这只能说明我专业知识不够扎实,专业素养还要努力提高。在平时的学习中,要勤思考、多总结。除此之外,律师应当是具有开放性思维的,而并非仅局限于某一个点、某一个想法上。开放性思维、多角度思考,才能从不同的方面去给予当事人帮助。因此,专业素养的提高与开放性思维的培养都是不可或缺的。
(二)善于沟通、善于交流、坦诚相待、真诚有礼。
其实无论是哪个行业都要善于沟通交流,无论是与同事还是朋友都要坦诚相待、真诚有礼。律师这个职业,要求与各种各样的人沟通交流,或无依无靠的人、或蛮不讲理的人、或高傲冷漠的人,但律师都得善于以不同的方式与他们沟通交流,这是一门学问也需要技巧。倘若与当事人无法沟通交流,那么委托的事情是不会得到解决的。另外,我认为在办理案件时,也要坦诚相待,这样才能够得到对方的理解与尊重。
(三)活到老,学到老。
时代在变化,法律亦不是一成不变的,作为一位法律人,更应该不断学习。xx律所的律师们就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就在我们实习期间,他们参加了湛江市律师协会公司诉讼业务培训班。即使是在工作繁重之际,也不会错过每一个学习、提高的机会,这正是学无止境。比我们优秀的人都还在学习,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作为一名法律人,就应当活到老、学到老。
三、实习总结
一个月的时间确实很短暂,学习到的东西也很少,我想,我了解到的、学习到的也只是冰山一角吧。不管怎么样,很感谢xx律师事务所能够给予我这个实习的机会,很感谢李松涛老师的带领与教导,感谢给予帮助的同事们。往后的我,会更加努力,期待遇见更好的自己。希望以后有机会再次向大家学习。
律所实习报告共3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大四第一学期进行为期12周的专业实习。实习单位可选择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等单位进行。经过我自己慎重的考虑后,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去律所实习。于是在10月26日那天,我第一次踏入诚高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开始了我为期2个月的律所实习生活。
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想象应该是这样的: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会见当事人,逻辑清晰,谈吐不凡……但是,这两个月的实习生活却把我的这种理想形象击得粉碎,让我有幸真正了解了这个神秘的真实的律师群体。
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主要包括:
1、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
2、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
3、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
4、主持调解或处理撤诉问题;
5、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6、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而我由于还是在校生也未系统的学完法学教育,当然还不能完全胜任严格意义上的律师助理的所有工作。
今年暑期,从20__年8月4日至2010年9月3日,我在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我所实习的地方为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车上班,中午在那吃饭,然后晚上再坐公交车回家,俨然成了一个上班族。这所律所为中等规模的综合所,坐落于株洲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全所的律师大约30多人,加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与行政人员等,总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师为贺晓辉律师,为湖南省十佳律师之一,在当地很有名,律所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合作、资产重组与改制、融资与担保事务、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简单的民事赔偿案件。整体而言,这样的律所对于我熟悉律师行业还是大有裨益的。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在实习过程之中我所接触到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90后,甚至有因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案件。从中也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严峻程度,这些都让我十分感慨。除了对他们进行法律上的辩护,我想我们更应该思考一下本来应该是祖国花朵的青少年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究竟是家庭的因素还是整个社会的原因?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贺主任、邓律师、胡姐,会计刘姐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一个月的实习过去了,工资也用光了,现在剩下的,就是回忆。
说实话,昆明高新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小而温暖的地方,像一个家。第一次看到到这个事务所的名字,是在钏向我介绍的云南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招聘名单上,这个公司的位置并不显眼,但却是最适合我的一家,因为他没有要求应聘者必须过cpa。尽管在此之前我已经接到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邀请,但我心里清楚那仅仅只是一个实习,没有cpa证书的我是不可能在实习结束后顺利转正的。因此,我很看重这一次招聘会,特别是这个昆明高新。
招聘会是在云南财经大学举行的,那时我还在学校,不能到现场,只能让小c帮我投递简历。那是一个腊月的早晨,小c气喘吁吁地打来电话,说投递的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我的简历都很感兴趣,其中昆明高新是最感兴趣的,说让我回昆明的时候直接去所里面试。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兴奋,数月来对工作的的寻寻觅觅,终于有一点眉目了。
接着12月20日考完英语六级,当晚就坐上了回昆明的火车。
回到昆明休息了一天,第二天就买了地图找到了昆明高新所在的丰园大厦,在电梯里整了整领带,就大步大步地走了进去。
面试整个过程都很简单,我也极力表现自己的优点,尽管笔试做得一塌糊涂,但我凭着三寸之舌,侃侃而谈,面试官被我折服,于是得以顺利进入实习生名单。上班第一天我才知道,实习生只有两个人,另外一个是个女生,叫张艳,和我同级,天津财经大学学审计学专业,我们两个是从20多个面试者中脱颖而出的,心里顿时小有成就,但是后来的事情就然我高兴不起来了。
实习的第一天和第二天都是看书,打扫卫生,打印复印文件,还有整理以前审计留下的工作底稿。我还小有厌烦,谁知道大难就将降临在我一个人的头上。
元旦结束后,我就进入了工作死亡时速,每天朝九晚五的日子是不可能让我们实习生过上的。我和张艳每天都要和带我的审计主管孙老师出外勤。第一家外勤企业是东方糖酒有限责任公司,孙老师给我的任务是“抽凭”。我刚听到这个名词的时候我愣住了,我说是不是网络新兴起的名词,我怎么听着那么有代沟啊?后来问张艳才知道是抽查原始凭证,看企业会计记账流程是否正确合理。这事对一个没有会计实习经验的大学生来说,的确有点棘手;对一个没有会计实习经验,又是一个学习马虎的大学生来说,确实有点困难;对一个没有会计实习经验,学习马虎,又没有一点就通的半瓶醋的我来说,简直就是五行山突然出现在头顶。我顿时有一种大难临头的紧张与苦楚。孙老师问我知不知道怎么看原始凭证?知不知道怎么抽凭?知不知道怎么盘点现金?。我摇摇头,额头出现一大滴汗水。孙老师也被我彻底打败了,我看他无语的表情就知道,他心里肯定在想:一个在面试时自吹自擂的家伙终于现出原形了。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是纸上谈兵的赵括,而且是没有读多少书的赵括,连纸上谈兵都只是吹嘘的。孙老师摆出一副厌烦的表情,就用手中的笔指着原始凭证,一边指一边说,笔头拍着凭证啪啪直响,我总感觉他是在敲我的头,而且力度还在不断加大。孙老师讲完后我还是二愣二愣的,本想说孙老师能再讲一遍吗?却又想起他敲凭证时的劲道,便放弃了提问,索性不懂装懂。结果接下来的工作我根本不会做,只好按照小平同志的话来做,摸着石头过河。不摸还好,一摸可就出问题了。孙老师看了我抽的那些凭证,他说,怎么照着抄啊?知不知道做账的整个流程,给我讲讲。我吱吱呜呜说不出来,孙老师就生气了,说我的会计基础太薄弱了,让我下了班回去多看看会计书。接下去的几天,我都在昏昏糊糊中实习,不懂的就只能装懂,压力很大。
就这样审计完了东方糖酒公司,我一无所获,当然,除了挨骂和劳累。
有了第一次外勤的经验,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就很好应对了,因为在实习的过程中,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张艳就是我的小老师,很多东西都是张艳教我的,有时还帮助我抽凭。我实习的期间,学的本领大都是在这个专业知识深厚的小老师身上学到的,因为我知道自己最欠缺的就是扎实的专业知识,会计这个行业,要的就是专业,像我这样的半瓶醋,是不能干好会计这一行的。
就这样,我边学边做,一晃一个月就过去了,这一个月,我向孙老师学到了很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和经验,向张艳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和技能。另外,高新正信的所有人都给了我不同程度温暖,所长教我学习基督教的福音,夏师教我用复印打印机,莫师和陶师带我去吃的第一顿午餐,高师在专业知识运用上的详细讲解,还有年夜饭晚上很多同事给我进酒,欢迎我到来时的微笑,我真的感动不已。
感动过后,我也清楚自己不会留在高新正信,因为和华能澜沧江签约和个人知识不足的问题,我只能离开这个给过我压力也给过我温暖的集体。我感谢这个集体在这一个月来给我的关心和教导,我相信这些积累对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是一中持久的鼓舞。
不觉间来xx律所实习已近两个月,两个月在杨律师、张律师、罗师的带领下看到很多、听到很多、感受很多也学到很多。以下我分两部分作实习结束的最后总结。
一、我将这两个月自己所做的作了一下归类:
1、书目
在这段时间共计阅读了十本书:《我的成功可以复制》和《世界因你不同》是我最喜欢的两本。特别是李开复先生的经历,在我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时对我是一种鼓励、宽慰,最快的从心情的低潮走出来,心胸放宽去接受那些不能改变的事;《律师行业发展指数》、《法庭内外》、《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引》、《办案全程实录》、《青年律师。上海青年律师成才之路》以及《远见》这几本书让我大致了解事务所的管理、律师行业的发展、办案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青年律师们的奋斗经历,另外还包括一本消遣的书目《富人离婚的三十六个计策》,其实我很喜欢这本书。除此之外,杨律师还给我发了四五十篇文章,受益匪浅,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2、去的地方
在这段时间共计去了11个法院或法庭另外还有朝阳地税局、朝阳工商局、回龙观派出所、乌拉圭大使馆、昌平建委、翻译公司、妇联维权法律帮助中心、北大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共计19个地方。虽然去这些地方我只是跟随并不能独立办事,但是所见所闻对我也是一种启发,至少体验一下律师生活,培养做律师的初步感觉。我想如果我没有来岳成律所跟随三位律师实习,在北京四年求学也不曾想过去这些地方,去和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3、看教学片
来实习能看电影是意外的。这个团队是专门办婚姻案件的,未经历婚姻的我其实对婚姻的理解很浅显,所以杨律师给我推荐了《过把瘾》、《我们俩的婚姻》、《新结婚时代》《中国式离婚》等电影,让我从中深入了解一下中国的婚姻状况。如果说以前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期盼;如果说长远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接受,但看完片子之后我对婚姻的态度开始迟疑、担心、慎重。杨律师说看完之后要思考一下怎么做好人家的儿媳妇?但事实上看完之后更不自信能做好这个身份,这样的想法有些消极,幸好这只是最初的看法,我同学曾预言说我和离婚打交道,实习完肯定就不想结婚了,还好我并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我想随着时日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会有更为深刻而不同的看法,这点还是有自信的。
了解了中国杨律师就推荐了一些外国婚姻影片,如《我是山姆》、《克莱默夫妇》、《四月的雪》、《廊桥遗梦》等等。
4、讲座
这期间共听过两次讲座,一次是吴晓芳法官主讲《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另一次是北京律协青工委青年律师心里沙龙。这两次讲座收益颇丰,了解了婚姻案件在实践中的十几个难题,还解决了积压的心里问题。对于初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对什么事都心存完美,但来岳成律所的一个多月看到听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当事人的伤心事,这对我们的心灵是一种冲击,所以很多时候高兴不起来。听完心理讲座之后心情异常放松、宽阔。我觉得做律师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都该充满阳光的。
5、接待咨询
在这一个多月,随律师接待咨询人共16人,其中2件涉外的;2件继承的;1件起草协议的;其他为离婚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接待咨询是实践中接触案件的第一步,也是接收案源的重要一步。其中的技能还是很多的',如何观察当事人,如何引导当事人说出案件的重点,如何谈判代理等等。虽然我只是跟随律师看和听,但亲身经历这些还是有不一样的感受。
6、开会讨论
一个团队是需要这种合作精神的,我觉得杨律师这个婚姻家庭团队非常的好,其中定期开会讨论案件这种方式就很好。在这期间共讨论了四个有难度的案件,包括张某案、王某案、巨某案还有一个涉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二、实习总结: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三、实习感受
在这段时间我学到的实践知识在上面已经体现,我要说的是这个环境对我无形的熏陶。我觉得我是幸运的竟有机会来岳成律所跟随杨晓林律师学习,杨律师对我们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颇为感动,也让我的同学们羡慕不已,他对我们毫无保留的教导让我看到他的真诚。同时还要感谢张其元律师耐心、悉心和真诚的教导。还有罗敏律师直率的性格,每天笑嘻嘻的给大家带来很多快乐。这里对我影响最深的是大家的开朗,我以前不知道每天遇见这么多不开心的人事,该怎样让自己开心起来,甚至曾经害怕听刑法课上老师讲的案例,因为她说的太活灵活现。现在接触的多了才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借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我们是在做好事,其实没有什么不开心的,所以我有豁然开朗的心境。
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于x月22日到大地人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实习,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淄博大地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单位
作为淄博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3、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3、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4、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
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
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学本科的法学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因此我们更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二)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五、结语
这两个星期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也明确了自身努力的方向,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回顾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感触颇深。一年的实习律师生活让我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也见证了我的成长,一年的实习律师生活,使我对法律的信仰逐渐加深,坚定了我走上律师工作岗位的决心,并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活充满了期待和向往。这实习律师的一年里,我在指导老师、主任律师的培养、指导下,在其他执业律师、实习律师的帮助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就这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
1、咨询工作。
一年来,我每周会用一至两天的时间服务于法院及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老百姓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我认识到,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往往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很多时候都是错综复杂的,这就需要我们有较强的分析法律关系的能力,更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
2、起草法律文书。
起草法律文书是律师的基本功。我在律所最初学习的技能就是起草法律文书,当时起草的法律文书漏洞百出,指导老师会耐心的帮我修改。通过指导老师的指点,我意识到了法律文书出错的严重后果,也认识到作为一名律师,最重要的品格就是细心严谨。经过一年不断的学习,我写作法律文书的能力有所提高,现在我也时常帮助当事人代x法律文书或者准备案件时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
3、庭审外的准备工作。
我跟随指导老师准备了十多余起民事、刑事案件,使我深刻体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法基本原则的适用以及案情分析报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事实是不可还原的,但又是不可不还原的,主任律师经常和我说“律师的能力取决于其思维的广度和深度,想的越全面,越深入,其个人水平就显现出来了,法官和当事人也就自然看出来了。”律师需要全方位、多角度从细节出发调查取证,形式加实质地深入审核己方和对方的每一份证据,包括在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前准备好案情分析报告、质证意见及代理意见等,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在庭审后要及时将庭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整理、归纳到代理词中并及时提交法官。
4、其他法律工作及内勤工作。
实习期间,我多次草拟及修改合同、协助指导老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还多次前往工商局等单位调取、查阅资料。此外,我还做了很多内勤工作,如整理案件和归档等。
在一年的实习期间,我随着指导老师出庭十余次,自身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通过出庭活动,我了解了民事、刑事案件的具体审判流程,也见证了双方律师就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博弈和辩论。总结过去,我的确存在很多的差距和不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若没有指导老师及律所其他律师的指点,案件何去何从确实心里没有底。在分析讨论案件时,还不能抓住案件的核心关键,并围绕核心提出较为明确的解决思路。除此之外我还存在办事不够认真、容易忽略和遗忘一些细节。今后我一定认真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的差距,虚心学习,夯实执业基础,一步一个脚印向前发展。
二、对律师执业的展望
在这一年的律师实习过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律师的责任和压力,执业过程中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我也意识到了自己在专业知识、执业经验方面与成熟律师的差距还非常大,终身学习对于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没有专业特长的律师注定是不会出众的。所以我打算对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习,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加专业的综合服务。在新的起点上,我一定要戒骄戒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勤思考勤学习勤锻炼,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成熟的执业律师。
今年暑期,从8月4日至209月3日,我在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我所实习的地方为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车上班,中午在那吃饭,然后晚上再坐公交车回家,俨然成了一个上班族。这所律所为中等规模的综合所,坐落于株洲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全所的律师大约30多人,加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与行政人员等,总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师为贺晓辉律师,为湖南省十佳律师之一,在当地很有名,律所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合作、资产重组与改制、融资与担保事务、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简单的民事赔偿案件。整体而言,这样的律所对于我熟悉律师行业还是大有裨益的。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在实习过程之中我所接触到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90后,甚至有因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案件。从中也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严峻程度,这些都让我十分感慨。除了对他们进行法律上的辩护,我想我们更应该思考一下本来应该是祖国花朵的青少年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究竟是家庭的因素还是整个社会的原因?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贺主任、邓律师、前台胡姐,会计刘姐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回想起一年的实习工作,心中颇有感触,自己由法院到律所,从一个司法行政人员到实习律师,从对办案一无所知到逐渐掌握办案技巧,从对律师及行业的不了解到有所体会,从不知怎样做律师到学习和明确怎样做一名合格律师和优秀律师,总之这些转变无疑是巨大的,是我人生的重大转折。下面对我一年实习工作做一个全面的梳理和总结。
一、对一年实习工作的总结
第一,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自20xx年11月得知自己通过司法考试之后,兴奋了一阵子之后,心情变得沉重起来,想到自己今后的律师道路将更加艰辛,为了使自己早日进入状态,就在闲暇之余上学法网、法法网、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营销网等门户网站收集关于师入门的相关文章和心得,如在学法网收到一笔篇《在律所门前徘徊的新人,你准备好了吗?》(作者:独行江南风,据查为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海船律师)对我影响比较大,从文章中第一次比较全面了解律师工作和律师的生活,对怎样做律师有初步的了解。
此外,我还在网购买相关的书籍,如高云著《思维的笔迹》、秦甫著《律师全能思维方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编《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法制出版社编《法律、司法解释、判例小全书》,其中在阅读《思维的笔迹》收获最大,该书是关于律师入门以及写作方面不可多得的书籍,其中关于律师职业技能和职业规划方面的内容如数家珍,对我的律师生涯影响也将是全面而深远的。
有了上述知识储备之后,使自己不再迷惘,虽然在准备公务员考试上浪费了一些时间,但在选择律所和指导律师方面,自认还是比如明智的。我的选择标准是:要选择一位可靠的、尽心尽责的指导老师,这要比选择一些大所要重要得多。
第二,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学习。
本人是法院政工部门出来,深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必须全面深入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外延,在思想要牢记“三个至上”和“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奋斗、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执业、为谁服务”的问题。如去年开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警示教育活动,以及当前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都是政法系统和律师协会重要的政治学习,对此必须高度重视,不要认为这是走过场,只有真正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才能铭记党的政策、方针和路线,不断强化宗旨教育,小心办案、谨慎从事、服从党领导、服务人民群众。
其次,我还关心时事,经常上网浏览新闻,比如关注一些社会的焦点案件:家鑫故意杀人案、对李昌奎故意杀人、一案、李庄案、北海四律师伪证案。一是了解法律动态和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评价以及新闻舆论导向,也借此规范自己的行为,还能从一些案件中,比如李庄案、北海四律师伪证案中吸取教训、以此为鉴,提高规避法律风险意识和能力。
在业务学习方面,除了自学之外,我还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如先后参加广西律协组织的量刑规范化、刑法修正案八等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提高了法律适用的能力。在20xx年7月,我参加了广西律协组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顺利通过了结业考试,在培训中我有幸被推选为学员“小组长”,与班长、副班长一起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工作得到了肯定,在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我收获颇丰,还有幸成为教师示范庭合议庭成员,协助审判长主导整个审庭过程。
第三,积极参与案件和法律实践工作。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本人参与办理案件16件,其中主办8件;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研究交通事故工伤双倍赔偿等7个法律专题;审查合同5份,草拟合同3份;下载法律法规、案例等相关资料3.3G,初步建立个人法律信息库。在接手每一件案子或解答较为复杂法律咨询我都会在电脑上建立一个文件夹,在网上或有关资料收罗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论文和相关评论和政策等,针对出现的法律问题逐个解决,以至于解决整个案件问题,经过积累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回想起办过的案件和解答过的法律咨询,值得回味,也是人生的体验,如韦某诉广西某农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在1994年7月至1996年5月期间承包被告三项维修工程,原告早已按合同要求如期完工,并交付使用,至今已有十余年,但被告仅支付部分价款,原告一直向被告催要,但被告至今未支付。工程总造价仅有两万多元,余款仅为六千多元,但被告拖欠十余年之久,原告多次找被告,被告都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不还款,百般无奈之下,原告最终选择了诉讼解决,案件到法院之后出奇的顺利,调解结案,之后原告也顺利地拿迟来的工程款,当事人也比较满意。这让我反思,如果当事人早在十年前起诉是不是也能象今天一样顺利解决,为什么当事人不轻易选择诉讼,这背后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但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提高却是作为律师值得庆幸的地方。
还有曾某与欧某合伙合同纠纷案,本案为某消防支队的两战友,其中一消防干事与另一消防干事妻子合伙开店,经营亏本引起纠纷,原本打算起诉,但我们以律师身份介入谈判,谈判不成之后,又向某消防支队和广西消防部队反映情况,之后支队组织调解成功。通过本案初步掌握了调解和谈判技巧,还有在外地调档取证的经验。
此外,在办案过程中,因为当事人在桂林,我们通过QQ的方式与当事人沟通,一是解答当事提出的法律咨询,二是指导当事人参与调解,最终通过部队调解解决纷争。本案也是我接触的第一个案件,能够以调解方式结案,让人颇感欣慰。
还有柳城县六塘镇农贸市场门面深夜起火三死一伤索赔案,在20xx年12月17日凌晨,六塘镇农贸市场一门面楼房发生火灾,造成二死二伤的惨剧,其中一名伤者(九岁小孩)烧伤严重,治疗不久后也死亡。事故原因为租户放置在一楼门面的电动车自燃引起火灾。
在本案中,我虽然没有参与代理案件,可当事人大女儿,也就是其中受害人之一的姐姐找到我时,我对他们的遭遇深感同情,因当事人无钱请律师,只能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帮其索要100余万的赔偿款,针对案件的情况,我积极指导她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参与到案件审理当中,并指导她办理追加被告的手续和参与法庭辩论,目前该案还在审理当中。在长达数月的法律咨询当中,我虽然没有得到过任何报酬,但我以此为乐,感受到作为律师应有的正义感,以及律师的真正价值所在。
此外,我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目前已办理2件刑事少年案,其中在王某抢劫案中,我们受鱼峰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王某辩护,积极联系被告人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争取宽大处理,得到了被告人家属的好评。
第四,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为了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我坚持每天写计划和工作日记,至今已有近一年的时间;平时还写一些论文提高对律师行业和做一名优秀律师的认识,目前已完成三篇关于探讨律师执业方面论文;这个社会竞争激烈,律师行业竞争残酷,不进则退,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我还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和专利代理人考试,我还希望通过考试来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完善职业规划;另外我还加强经济、金融、会计方面相关知识的学习,如购买了萨缪尔森《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等书籍,通过学习充实自己,拓展对法律之外但又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注重与团队沟通协作。
我所实习的。律所不大,但我始终把自己作为律所的一员看待,无论大小,努力做好每一件,真正做到勤手、勤脚、勤口、勤脑,经常与所里的其他律师交流办案经验及讨论案件,义务为其他律师跑腿,甚至还帮助内勤起草相关的行政材料,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二、实习得到的经验和体会
通过一年实践,我深深体会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做律师应有的心态。
——做律师应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律师不能为名也不能为利,为名利而做律师,只会使自己误入其途。正确的价值观是为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依法治国而努力,同时在追求的过程中实现自己人生理想和社会价值。
——做律师应有低位姿态。因为只有低位,才能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才能虚心求教,不断进取。刚刚入行如此,即使有一定成就,也该如此,这是做人的心态问题。
——做律师要有不怕苦的精神。律师风光是人们对律师的误解,那些所谓风光的律师只是律师队伍中少部分人,不得代表整个律师队伍,律师队伍的真实情况是,大部分人都兢兢业业,过着高智力投入,回报率不高的生活。高投入、低回报现状,决定着律师从业的艰苦,因此做律师必须具备不怕吃苦的精神。
——做律师应有积极进取的姿态。由于行业竞争激烈,意味着不进步就要被淘汰,因此律师做人、做事都要积极,还要不断地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适应行业和社会的发展。
——做律师应该自信。律师是一份崇高的职业,即使有一部分人不这么看,我还是坚信这一职业理念。因此能够加入这么一项伟大的事业,又有什么理由不自信呢?从个人的角度来看,自信也是一个人应有的态度,它会让人激情四溢、潜能并发。
(二)做律师应的能力。
律师是法律职业人,非理论型,更侧重于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务实是律师的关键。围绕务实,我认为律师应具备价值判断能力、学习的能力、法律思维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营销的能力等几个方面的能力。
1、价值判断能力。
我始终认为律师应正确的价值观,这是方向性的问题,试想一下作为一名律师,没有价值观、没有是非观、没有道德观念,这想的律师是很可怕的,特别是他做大的时候,就有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威胁。因此,律师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提高自己的价值判断能力。
2、学习的能力。
律师是一个要不断学习的职业,首先每年都会有很多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出台,这些知识都要更新;其次律师虽是法律职业,但对其他学科也应了解,为提高综合素质,必须加强其他方面的学习;第三在业务方面,还要不断提高办案的能力,这也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学习的过程;第四要转变观念、更新思维,提升法治理念,这需要加强思维训练,也是不断学习的过程。
3、法律思维的能力。
律师不能象普通人一样的说和做,而应有律师的职业特点,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法律思维,说和做只是法律思维的外化,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理有据、无懈可击,形成一种“围棋棋盘式的思维模式”。因此律师必须具有法律思维,这也检验一名律师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
4、逻辑思维能力。
法律需要逻辑思维,律师需要逻辑思维解读法律,解决法律问题,只有具备了逻辑思维的律师才更有智慧,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更强,甚至可以推导出未知或未发现的东西。
5、综合分析能力。
综合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均为思维能力的体现,综合分析更注重全局性和整体性,并综观全局发现局部的不足。这种整体把握的能力也是律师应具备的能力之一。
6、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表达包括口头和书面,我个人认为律师应更重书面表达能力的锻炼,因为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会写作大量的法律文书,这需要很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法官更多的从中获取信息。同时,口头表达能力也是重要的,这关系到庭审上的发言和辩论,也关系到与法官和当事人的沟通。
7、营销的能力。
营销是律师无奈的选择,同时也生存的需要,现代律师一定要具备科学有效的营销手段,尽量缩短与客户间的距离,开发潜在的客户群,建立自己的人际关系网。
8、沟通和谈判的能力。
要办好案首先学会倾听学会有效地与当事人沟通,否则尽管你工作尽心尽力,但是忽略了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向当事人汇报工作进展,以致当事人对律师产生误解,认为律师只收钱不办事,也影响了律师行业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形象。
(三)做律师应有的储备。
律师是一综合性很强的职业,每一位律师都应具备独挡一面的能力,鉴于此,我认为律师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储备:
1、知识储备。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社会,也是知识爆炸的时代,律师的知识结构不仅要丰富而且还要更新快。法律知识是必备的,其他社会学科甚至自然学科方面的知识也同样需要。对于这些知识的获得,主要途径有:(1)书籍,(2)电视,(3)广播,(4)网络,(5)交际。特别是网络,它是现代律师学习的主要资料来源和手段。
2、能力储备。
在所有能力当中,思维的能力是最为重要的,因此提高思维的能力是关键,但其他能力也必须不断提高,使自己的综合能级提升。
3、人际储备。
从现实的情况看,律师应有好的人脉,这也是律师能否具有案源,以及开展自我营销的关键,因此律师应积极打造自己的人际网,提高人际储备。
4、经济储备。
俗话说“无财不足以养道。”律师开支是很大的,如行头自我包装、交通费用、信息费,中介费等等费用,都需要钱,没有一定的经济储备是难以开展工作的。
5、身体储备。
要加强竞争力,拼的是什么?是体力,是一个健康的体魄。因此身体在什么时候都是最重要的,没有好的身体一切免谈,做一名律师,特别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一定要把自己的身体锻炼好,并且也具备这样的能力。
三、对今后执业的计划和打算
首先,作为我个人来说,一定要走出去,紧紧依靠其他律师,依靠柳州律师这个团体,这才是正道,首先要明确这一点,这很重要,至于怎样做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以前我的想法是不正确的,我认为要做好律师,主要是案源,而案源主要靠人脉,因此重点要在人际上多拉关系,比如讲争取认识某某当官的、有钱的、社会影响力大的等,其实这都不是正道,案源少只是一个表象,真正的内在原因是你的能级太低,而要提高能级的主要途径是学习和依靠前辈帮、传、带。
其次,不仅要建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还要建立博学的理念。要学还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方面专业的要学,非专业的也要学;在专业领域要有一定的深度,处理好继承与发展关系;在专业与非专业的关系上,以专业为基点,向外发散,有一定的广度。因此,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学得俞深、学得俞广,才能在这个舞台上枝繁叶茂。
总之,律师这一职业,困难与机遇同在,胜利和挑战同行。选择是无奈的也是必然的,既然选择就要有勇气走下去。首先,从低位做起,二循序渐进,三稳步推进,四不断积累,五精益求精。
在追求的过程中,既要谦虚谨慎,又不能失去信心,尽全力做好每一件事情,“只有小律师,没有小案件。”心态要平稳,稳中求进,划规好自己的职业和未来。具体而言:1—3年学习提高、生存考验阶段(初级技工),3—5年初有成效阶段(中级技工),5—20xx年成熟阶段(行家),20xx年以上是专家阶段(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