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学习总结范文汇总三篇

公司法学习总结范文(通用3篇)

公司法学习总结范文 篇1

以产带城 以城聚人 以人兴业 产城融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关于穆棱市特色城镇化发展模式的调查与思考

城镇化不仅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穆棱市科学规划实施“大城(镇)大村”战略,以产业为支撑,以人口集聚为重点,以基础建设为先导,走出了一条“产城融合”具有穆棱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一、 穆棱城镇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在小城镇建设中,穆棱市深入推进“近郊城市化、远郊城镇化、中心村社区化、农民居民化”,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有效促进了城乡统筹、协调、快速发展。

(一)坚持基础先行,完善配套建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富规划穷建设”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突出特色,完善基础配套,打造城镇新形象。加强市政工程建设。逐年加大对市政建设的投入力度,先后实施一批市政重点建设工程。改造主次干道12条,铺装市区100条巷道沥青路面。新建广场10余处。启动了“七路四园两廊一广场”工程,实施城市“南移西拓”,城市框架逐渐拉开。实施“大城(镇)大村”战略。按照“内需拉动、招商带动、开放牵动、创新驱动”方针,全面推进“大城(镇)大村”战略,将工业园区、产业项目与现代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

配套、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突出产业支撑和中心城镇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扩域、增容、升级”。提出了整镇推进、示范带动,建设示范新村的构想。通过建设示范新村,将边远村屯的农业人口向中心村镇集聚,产业发展向园区集中,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提出3年消灭棚户区,加大房屋征收力度,坚持“以情征收”和“依法征收”相结合,对于无法做通工作,拒绝配合搬迁的被征收户,下达强制执行公告,“情法”并重,有力保障了征收进度,仅20xx年全市拆迁棚户区57万平方米。打造优美宜居环境。实施“穆棱大地绿化工程”、“三优文明创建工程”和“城乡洁净工程”,不断加大对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强力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将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大力推广“乔为主、灌搭配、花点缀、草为被”的绿化方式。发挥典型镇村的示范引导作用,走出了穆棱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民生和城建工程的提速,拉开了从农村快速走向城镇化的进程,环境彻底改变,人们生活质量迅速提高。

(二)发挥资源优势,搭建产业支撑。工业化可以提供供给,保证就业和税收,没有强有力的工业企业做保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没有经济基础,缺乏支撑。壮大产业集群。作为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上的节点城市,穆棱市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主线,依托园区载体,不断发展壮大木家居产业、新型建材和矿产产业、有机食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塑料加工产业等五大产业集群。目前,落户企业近150家,规模以上企业70余家。逐步构建起以新兴产业为引领,

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以特色农业为基础的现代化产业新格局。抓紧招商引资。穆棱市紧紧抓住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这一主线,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倡导“三个三分之一”工作法,努力打造一支精锐的专业招商队伍,实现了从“全民化”撒网式招商到“职业化”定点、定向招商的转变,坚持“产业招商”、“链条招商”,较好地促进了产业集群化发展。创优商务环境。成立了基础设施建设城投公司、融资公司、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经济担保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宽松融资环境,降低融资门槛,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启动了大豆批发市场、东北山货大市场、木制品交易市场等要素市场建设;开通了对俄客货运输线路,引进了铁海联运大连内陆港项目,大幅度提高本地区物流集散能力,为企业搭建起交易平台。

(三)出台保障政策,突破移民瓶颈。如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鼓励农民转户进城,始终是各地推进小城镇建设中的难题。在促进农民转户进城工作中,穆棱市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创新移民途径。为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穆棱市探索了农民用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承包地换社保等途径,解决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问题,实现了农民到居民的转变。出台优惠政策。为进一步鼓励农民变居民,出台了《穆棱市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和鼓励农民进城就业暂行办法》。制定了“一放宽、五保留、六保障”优惠政策,即放宽户籍管理政策;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

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经营收益权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提供住房、养老、医疗、就业、教育和低保救助保障。为转居民的农民发放《农民转居民权益证》。这样,在保证农民所有既得利益不变的情况下,解决了农民转变身份的后顾之忧,打开了农民进城的大通道。完善转户安置。为使转户进城的农民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好,穆棱市还在融资、税收、土地、准入、政府采购等方面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转变身份的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并探索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管理信息化、社会保障同城化,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 穆棱城镇化建设的显著成效

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穆棱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产业集群不断壮大,环境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丰硕成果。

一是推动了经济快速增长。穆棱市委、市政府坚持统筹城乡发展,通过实施“大城(镇)大村”发展战略,有序推进“三个集中”、加快“三个融合”,闯出了符合穆棱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城镇化率一举提高了4个百分点,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20xx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7.9%,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8亿元,增长23%,列全省第4位;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38.6%、16.2%,经济发展质量和速度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实现了土地规模集中。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原则,

对农村耕地、账目、五荒治理、退耕还林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产权据实确权,向农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农业园区集中流转,为大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奠定基础。20xx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7.9万亩,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55个。

三是加速了三次产业融合。用工业化理念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做大做强加工园区,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作用,构建农工贸产业链,实现一产向“接二连三”发展;发展现代庄园经济,每个乡镇结合各自特点,建设退耕还草还牧等生态庄园,发展乡村休闲旅游观光农业,放大庄园经济的聚集、扩散、催化和辐射效应,搭建三次产业互动发展平台,实现一产向“跨二进三”发展。全面梳理142条小流域的权属状况和治理状况,启动建设生态庄园10个,建设一个生态庄园,治理一条小流域,打造水土保持的“穆棱样板”。

四是拉开了“一区三园”框架体系。加大建设力度,灵活运用BT、BOT等方式,累计投入资金20多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绿化、亮化、供热站等一批配套设施相继建成,基本实现“九通一平”。中国建材城和高铁新城完成高铁新站及跨穆棱河大桥施工设计,路网、堤防项目开工建设。截至20xx年末,一区三城(园)入驻企业140户,其中超亿元项目27个,提供就业岗位1.2万个,成功晋升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五是加快了产城融合步伐。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城镇的

动力支撑,把城镇作为产业发展的载体平台,通过“以产带城、以城聚人、以人兴业”,形成良性互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全面提升一区三城(园)承载能力,着力打造塑料产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园、中加(科冕)木业科技产业园、软包装产业园、好家工业园和石墨产业园等专业园区,为企业集聚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户居民、棚改搬迁企业、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提供载体和平台。加快城乡生产要素融合。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思路,通过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交易中心运作,以城镇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盘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资产存量,实现城乡生产要素规范有序交易,把农村土地、人力资源和城镇资本、市场、技术、管理等要素最大活化,使之在城乡之间自由、畅通、迅捷的流动。

三、穆棱城镇化建设的经验启示

穆棱市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成熟经验。

(一)加速发展新型城镇化是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纵观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内需拉动已成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最有效、最直接的动力。据测算,穆棱市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可拉动GDP增长0.43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每提高1%,可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可带动10万元左右的建设投资;房地产每万元投资可创造税收1300元。推进城镇化进程,已经成为穆棱市扩大内需、加快发展的主要动力和重要抓手。

(二)推进产城融合是加快城镇建设进程的有效途径。为加快小城镇建设,穆棱市提出了“产城融合”的发展思路,将工业园区、产业项目与现代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配套相结合,互为依托、互为保障,为人口集聚拓展空间,为产业发展搭建平台。为打消农民转户进城顾虑,穆棱市出台了“一放宽,五保留,六保障”优惠政策。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城镇的动力支撑,把城镇作为产业发展的载体平台,通过以产带城、以城聚人、以人兴业,形成良性互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三)优化投资环境是发展壮大产业集群的有力依托。穆棱市紧紧抓住招商引资这一主线,采取定点、定向招商,坚持“产业招商”和“链条招商”,较好地促进了产业集群化发展。通过成立融资公司、启动各类要素市场建设,提高物流集散能力等措施加强服务配套,优化投资环境。现已形成木家居、新型建材、有机食品、新兴产业、塑料加工五大产业集群。落户企业近150家,规模以上企业70余家。

(四)创新社会管理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保障。穆棱市提出率先创新社会管理,推出街区便民服务联盟,实现了市区劳动服务供需及时对接;深入开展“两站一代”和“第一书记”活动,搭建起了群众、企业帮建平台;首创“以案定补”人民调解激励机制,营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实行扩权强镇。简政、放权、让利,提高了乡镇的管理、服务和财源建设能力。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有效地促进了穆棱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

四、推进林甸城镇化的几点建议

当前,我县正在建设国际温泉名城的征程中戮力前行。应抓住产业支撑、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做好改革配套三个关键,加快“兴业、富民、强县”步伐。

一是发挥资源优势,搭建产业支撑。抓住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有利契机,依托区位、交通和资源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和外溢项目。加大招商、经济、管理类人才引进力度,培育和招引加工制造企业,发展特色旅游和优质服务,搭建起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是开展定向招商,壮大产业集群。努力打造一支精锐的专业招商队伍,由“全民化”撒网式招商向“职业化”定点、定向招商转变。围绕粮、牧、苇、水等优势资源及旅游、乳业、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编制竞争力和可操作性强的招商意向书,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和引资力度,提升招商实效,壮大产业集群。

三是创新服务举措,做强工业园区。探索设立土地收储中心,破解用地紧张、地价过高问题,组建融资公司、城投公司、经济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为企业和园区发展搭建融资平台,突破资金瓶颈。同时,加强用工中介、技能培训,完善交通、物流、市场等服务配套。外引内聚,扩大园区内企业规模。

四是加快文旅融合,促进旅游腾飞。深入挖掘林甸的剪纸、苇编画、满族风情等民俗文化,大力发展以广场文化、乡村文化为主的群众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温泉文化节、文艺

汇演、文化作品展览等活动,精心打造林甸的“城市文化名片”,提升文化软实力,文旅融合,加速林甸旅游产业升级发展。

五是依托旅游资源,发展会展经济。充分发挥林甸特有的温泉、湿地、草原三大旅游优势,营造优美环境,通过承办各类大型会议、培训、展览、论坛等活动,发展会展经济。吸引人流、商流、资金流向林甸集聚,带动旅游、餐饮、住宿、商贸等第三产业发展。会展经济是高收入、高赢利行业。据专家测算,国际上展览业的产业带动系数大约为1∶9,即展览场馆的收入如果是1,相关的社会收入为9。

六是完善改革配套,加快城镇建设。以农民转户进城为重点,吸引农民向城镇集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同时完善户籍、就业、养老、保险等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城建、道路、绿化、美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多轮驱动,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城镇化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也是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穆棱市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坚持实干精神和科学态度相统一,坚持搞好顶层设计与实施细节相统一,大力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积累了许多独到的成功经验,值得参考和借鉴。

公司法学习总结范文 篇2

1、什么是公司?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答:在我国,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特征:

(一)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二)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

(三)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四)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

2、试述公司的作用?

答:我国的公司实践和国有企业股份制试点的经验证明,公司制度都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一)广泛筹集资金

第一,股份融资成本低

第二,股份融资手段灵活

第三,股份融资规模大,速度快

(二)转换经营机制

第一,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革,有利于界定产权

第二,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有利于股份与所有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

第三,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有利于改善企业管理。

总之,公司具有较全面的经济能力,组织功能与社会功能,但就我国推行公司制度和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组的目的而言,借用公司形式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是最重要的。

3、简述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答: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变更、运营、解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

(一)公司的全部组织关系

公司法所调整的公司组织关系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发起人相互间或股东相互间的关系

(2)股东与公司相互间的关系

(3)公司组织机构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4)公司与国家经济行政机关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二)公司的部分经营关系

4、简述公司法的性质与特征

答:公司法的性质是指公司法的主要属性,即其在法律分类体系中的基本类别属性。在法律性质的界定上,公司法应属私法、商事法和商事主体法。

(1)公司法属于私法

(2)公司法属于司法中的商事法

(3)公司法属于商事法中的商事主体法

公司法在内容,体例诸方面,都有着与其他法律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从公司法的内容上看,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的法律

(2)从公司法的体例上看,公司法是一种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

(3)从公司法的规范性质上看,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4)从公司法所确认的各种规则看,公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5、简述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及其组织机构的特点。

答: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们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作为特殊的类型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投资主体的单一性和特定性;

第二,适用对象的特殊性;

第三,运作规则的特殊性;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但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6、简述上市公司的条件与程序。

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公司上市的基本程序可概括如下:

第一,提出保荐人;

第二,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第三,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

第四,签订上市协议书

第五,公告

第六,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法学习总结范文 篇3

1.试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住所、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4)设立审批;

(5)缴纳出资并验资;

(6)确立公司组织机构;

(7)申请设立登记;

(8)核准登记发照。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1)发起人的条件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的资格作了严格的规定,这些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为:

〈1〉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发起人;

〈2〉法人作为发起人,应是不受限制的法人;

〈3〉发起人应符合最低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个以上200个以下的发起人。

〈4〉对发起人国际和住所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过半数在中国境内由住所。

(2)资本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章程条件

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必备条件。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行为是由发起人来完成的,在公司成立之前,公司其他股东不能也无法参与公司的筹办事项,所以公司章程只能由发起人制定。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须经出席公司创立大会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形成对全体股东有约束力的章程,此时,公司章程的制订才告完成。

(4)有公司名称、住所、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行为条件

3、确定公司的名称有哪些限制?

答: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企业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

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行政区划,即公司登记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2)字号,也称为商号,是公司名称中最为核心的部分,是公司名称区别于其他公司名称的最根本的标志;

(3)行业,即公司所从事的事业所处的行业;

(4)组织形式,即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

4、试述确立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

答:自英国设立东印度公司以来,公司已有xx年的历史,纵观各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富有成效的公司实践,在确立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模式时,均确认并奉行以下原则,这些原则时我们理解和评判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线索。

(一)资本支配与资本平等

资本支配与资本平等时确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石。资本支配体现为出资者主权,意味着股东享有公司的最高权利(主权),这种权利时其他权利的源泉,相对于其他权利具有至上性。股东是公司的真正主人,公司的主要目的也是给股东的投资以回报。因此,各国公司法均把决定公司重要的人事任免、股利分配、公司组织形式变动和制定、修改公司章程等最重要的.权利留给股东会,以保证股东对公司的基本控制,防止公司行为的异化。

资本支配在股东内部的分配上则要奉行资本平等原则,公司股东在资本面前人人平等,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分享权利。这是资本支配的具体化和实现方式。这一原则并不否定股权内容可以存在差别,要求所有的股东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一样的义务。它的基本要求是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即同种股份享有同种股权,等额股份取得等额权利。

(二)权力分立与权力制衡

权力分立与权力制衡决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形式架构。权力分立是公司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具体体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并存,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架构。其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重要的决策权;由股东民主选任产生的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行使经营管理权;由股东或职工选任产生的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代表股东对董事及经历的业务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三)效率居先与兼顾公平

效率居先与兼顾公平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价值取向。效率居先与兼顾公平是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科学合理配置公司权利的准则,当权利的配置发生矛盾和冲突时,要按照效率居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处理。

在肯定公司治理结构奉行效率居先价值取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兼顾公平的要求。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强调兼顾公平意味着,首先要保证资本平等,其次要保证公司对内、

对外利益之均衡,最后要对小股东的利益予以特别的保护。

5、简述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原则及特别规定。

答:表决权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在股东会会议上就会议提请表决的议案是否通过实施法定影响的意思表示,行使表决权是股东权实现的基本方式。

(一)股东表决权行使的一般原则

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一般原则可以概括为:“一股一票”和“多数资本决”。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由一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表决权行使的特别规定

第一,对表决权数量上的限制

第二,对表决权代理的限制

第三,表决权行使的回避

第四,类别表决

6、简述股东表决权的代理行使。

答:出席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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