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1篇)
我院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细致地完成着相关工作任务,在卫生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现总结如下:
1、我院工作人员根据平武县卫生执法监督意见书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门诊日志登记规范详细。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的登记报告,特别在今年甲型H1N1流行期间,我院在相关防控工作方面认真负责,每日定时到学校、工地对学生和工人例行检查,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表扬和肯定。
2、20xx年期间,我院工作人员在做好医院内部相关卫生工作的同时,经常到本辖区范围内的学校、政府、餐馆及食品个体例行卫生检查,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进行核实,让广大学生和百姓能够得到安全的服务。同时督导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和饮水安全所做的工作。
3、同时为了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我院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本院的自查工作,对本院相关工作人员逐一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发现了许多不足,如本院在医垃圾处理方
面还存在问题。就此情况,我院正在努力改善。本年度我院在卫生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不会放松,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把工作搞得更好。
20xx年的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具体指导下,以推行依法行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大力加强了卫生系统内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防治非典工作的特殊时期,全市卫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和实施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使各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维护广大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保护人民健康作出了一定贡献。
一、卫生法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自年初以来,我们紧紧依托卫生法制建设工作,下大力气,狠抓了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
1、认真落实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按照省卫生厅和市法制处印发的《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全市卫生执法的工作实际,制定了考核方案,落实了责任制。尤其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施首问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卫生医疗、防疫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结合非典防治工作,狠抓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办法》、《非典型肺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使这些法规在防治非典的特殊时期更加深入人心。同时组织多次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使广大医务工作者,尤其是工作在抗击非典第一线的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依法防治非典。并于6月份对全市的《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二级以上医院43家,乡镇卫生院126家,村卫生所2余家,个体诊所6余家。
3、狠抓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第二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当前的防治非典工作,于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大规模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宣传,切实在用人单位和企业内部建立起依法预防职业病的机制,使广大劳动者真正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全市共出动监督人员2余人次,设宣传站点15个,挂过街横幅26条,张贴宣传组图4多张,发放宣传单2余份。
4、始终把《食品卫生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结合非典的防治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组织监督员到企业结合日常监督检测,进行长期的宣传工作,帮助企业科学预防食源性疾病和提高卫生环境质量,使广大业主、广大消费者的卫生防范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增强自觉守法经营意识。
5,按照声卫生部的统一要求,明确要求自5月1日起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停止使用老式执法文书,统一更换成新版的执法文书,所有老式文书立即予以废止,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监督工作行为。
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加大卫生体制改革的运做力度,特别是在非典疫情发生后,尽快完成我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加快我市两个体系建设,已显得迫在眉睫。为此,我们积极的与省、市进行沟通,取得政府、财政、计委等的支持,并积极努力的筹措缺口资金,加快项目的进展。现已完成了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选址和前期规划工作,有望在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1、食品卫生工作。一是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有效的开展了20xx年全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春节大行动和20xx年全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春季大行动。二是在全市防治非典工作中大力加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三是针对非典的传播途径广,难于控制的特点,特别夏季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重点加强了对大型餐饮业的监督管理,明令禁止婚丧嫁娶等大型聚餐活动。四是联合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对街头食品摊床、游商散贩、无证经营等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整顿,净化了食品卫生市场环境。据统计,全市上半年共组织大型食品卫生检查15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3多人,车辆2余辆,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餐饮等企业15余家,查封不合格企业12家,取缔无证摊床131个,停业整顿17家,销毁不合格食品21余公斤。
2、职业卫生工作。组织开展了职业病及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对全市的75家职业危害企业发出了重新申报职业危害项目的通知。认真开展了对放射单位的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监测工作。
3、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首先会同人大、政协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工作。尤其是在发生非典疫情的情况下,突出了对大中小型旅店以监督、监测,责任落实到人头,督促各类旅店、浴池等外来人员集中的场所,对外来人员逐一进行登记,并设立专人专岗,有专人负责消毒;禁止二人转剧场、补习班、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停止营业,确保非典病情绝不由这些途径传入。
4、学校卫生工作。学校卫生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为此,我们加强了对学校周边食杂店、快餐店及校内食堂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抓住高考、中考两次考试,联系教育、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各种食那杂店、小吃部、校门前的烧烤等流动摊床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同时,还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学校内的学生食堂和食杂店进行检查。并明确要求在“两考”期间所有食堂和食杂店一律停止营业,为广大学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仅在“两考”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人员23多人,车辆5余台次,对全市的16多所中小学校的校内食堂、食杂店、小吃等4多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关停不合格的'食堂3家,小吃2家,取缔校外流动摊床4多个。
5、消毒工作。对大型宾馆、饭店等消毒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购置了消毒设施和二氧化氯、过氧乙酸等消毒药品,指导企业进行消毒,并要求各企业设立专人负责日常消毒工作。二是开展大型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医疗单位的消毒人员参加了消毒人员培训班,提高其专业水平,全市共有3多人参加了消毒人员培训班。三是主动到大中型商场、火车站、汽车站、党政机关等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羡慕与公安、铁路等部门协作,加大对出入我市的交通工具的消毒。
20xx年,我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卫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受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影响,卫生执法监督队伍还不稳定;三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步伐较慢;以收代罚现象较普遍。四是执法力度较小。针对这些情况,我市的下步工作具体是:一是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将防治非典工作继续当做工作重点,切实抓好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大力加强对饮食业、公共场所、学校的消毒工作管理,要做到每餐一消、每人一消。同时,要加强对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使其达到预期目的。各类学校、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消毒的基础上,对人员比较集中和密度较大的学校、公共场所及餐饮业,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单位环境卫生和室内用设施的消毒工作。二是年初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使我们的改革受到一定冲击,受冲击的很重要原因是我们监督体制改革久拖不决。省卫生监督会议已明确提出意见,今年全省地市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必须结束,县改革要全面推开,并且明确要求县的卫生监督所和疾病控制中心不能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目前困扰我们监督事业发展的最重要原因是监督、监测不分,以收代罚、以费养人。长此以往,使我们卫生监督工作显得单薄无力,卫生执法成了社会文弱执法的代表。为此,我们必须下决心成立一支专职综合执法队伍,进而真正用法律武器捍卫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三是继续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落实。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第二年,也是我国职业卫生全面启动的一年,要借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良好开端,克服职业卫生底子薄、基础差的困难,力争使我市的职业卫生工作有一个新的起色,认真做好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职业危害企业数量及项目,对那些督促后仍不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各县卫生局要在摸清本地区职业病危害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本地职业危害治理计划,并报请当地政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职业危害综合治理。按照卫生部和省厅统一部署,从5月1日开始,开展《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换证工作,全面掌握本地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单位数量和种类,对防护达不到标准的应用单位,一律关停整改。各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正在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资质认证,加强监督。5月1日起,凡未取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上述工作。
四是随着法制建设进度的加快,法律、法规、规范不断更新。各县一定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要定期学习《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执法文书规范》和《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将对我市的执法文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检查中发现哪个县仍在使用旧的执法文书,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局。加强各县执法队伍的软硬件建设,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规范,企业基本情况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要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建立起当地执法工作的管理系统。同时,要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加强采证、检验工具等硬件执法设备的建设,以适应新时期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按照卫生局(卫执〔20xx〕231号)《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监管情况,完成了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举办专题培训,提高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消毒产品经营行为,提高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意识,保障群众健康安全。5月8日-9日,分2期举办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培训会,全区130家药店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针对消毒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和药店非法行医的形式、特点、危害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要求各药店要建立严把进货关,建立索证索票、登记验收等制度,不得销售无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不得销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不得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同时强调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实际案例对非法行医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宣讲。培训会结束后,区卫生监督所与101家单位签订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承诺书》。
二、强化监管,加大对经营不合格消毒产品的处罚
今年4月份以来,卫生监督所以监督检查经营销售消毒产品的单位是否建立消毒产品索证、索票、登记验收制度,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01家,对27家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9800元,并责令立即停售不合格的消毒产品。对未建立索证索票、登记验收等制度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启动约谈机制 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
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规范要求,确保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效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xx年4月23日,卫生监督所启动约谈机制,对辖区内3家卫生条件不达标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此次约谈,首先由监督员提出被约谈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生产场所、清洗消毒工艺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二是餐饮具集中消毒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三是保证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四是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随后,被约谈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报告了整改措施。
四、开展专项监督、监测,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
按照《20xx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区作为试点区县圆满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开展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旨在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对企业实行分级监管,合理分配有限的监督资源,突出监管重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首先按照产品的性质、用途、适用人群将消毒产品分为高、中、低危险程度三类,每个大类再依据企业自身风险控制水平的好坏分为二个等级,共三类二级,六个级别,与之相应的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依次增加。
我区共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5家,根据产品的用途和使用人群全部为中风险,其中评为C级(中风险管理好)3家,D级(中风险管理差)12家,下一步我区将根据评定的等级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级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做好日常卫生监管工作
五、有序开展日常监督,巩固工作成效
(一)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可能影响产品卫生质量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督,保证每年完成经常性卫生监督2频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届满的情况,及时通知生产企业办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换、发证准备工作。今年,共协助市所完成我区3家生产企业换、发证的现场审查工作,并为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和我区卫生监管工作档案。
(二)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完成了我区在产的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的消毒餐饮具抽样检测工作,共抽检样品30套。经检验,消毒餐饮具全部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三)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督促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年度的健康体检。
六、存在问题
(一)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购进原料时未索取原料检验报告;无生产记录、未建立企业管理档案或管理档案不健全;生产区环境存在脏乱;原料、成品库的物品未隔地离墙存放;无产品自检设备或能力等问题。
(二)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经营的消毒产品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无产品经营台账。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对消毒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我区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成果,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
20xx年到10月31日止,卫生监督科的工作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量化分级制度管理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医疗机构和传染病卫生监督、放射诊疗卫生监督、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等已按计划基本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学校卫生、放射诊疗等已完成监督复盖率,完成了相关卫生监测任务,职业卫生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也按要求开展了卫生监督工作。
一、培训工作
1、 组织了公共场所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共培训了2期163人,会上重点培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公共场所量化管理制度,对今后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到各个乡镇组织医疗机构的个体诊所负责人和乡村医生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共22期846人,重点组织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对依法行医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3、组织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打击“两非”行为的业务培训,共15人参加培训。
4、对全县的经营性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61人进行培训,主要组织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会上强调了有关事项,要求保证供水的卫生与安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5、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负责人和助理监督员业务培训,共培训3期221人次,重点培训助理监督员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消毒卫生监督、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等协管服务工作技能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通过培训,使助理监督员尽快熟悉监督技能,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有效解决基层卫生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逐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工作新体系,切实增强卫生监督服务能力。
二、 卫生监督工作
1、公共场所卫生。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66家,其中住宿业231家、美容美发业268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7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166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66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2625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住宿业和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2、放射卫生。我县辖区内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7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 镇(乡)卫生院1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农场医院1家、私立医院3家、个体诊所3家;有屏片X射线摄像机26台、荧光屏透视机3台、透视机1台、计算机X射线摄像(CR)4台、数字X射线摄像(DR)4台、CT机4台;放射治疗仪(电子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个。全县放射工作人员90人。按照南宁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依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是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检查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了解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等。检查结果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2家,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家也取得了许可证,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11家单位原因是人员资质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总放射诊疗工作人员90人,放射工作人员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的有71人,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19人。20xx年没有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一些医疗单位较注重对设备老化的更新,撤换了屏片X射线摄像机,添置了计算机X射线摄像(CR或DR)设备,提高诊疗质量和防护能力。
我县的放射诊疗单位,基本建立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发放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在危害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在去年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和工作场所的电离辐射剂量水平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放射诊疗的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
3、生活饮用水及消毒产品卫生。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纳入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造成人体健康危害的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按文件要求设置了监测点,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水质监督监测,结果上报区卫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中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自建水厂的卫生许可证、水源防护、管理制度、设施运转、工作档案、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等情况,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水质。
全县有集中式供水单位37家,其中市政水厂3家、乡镇水厂14家、学校自备水厂20家,对37家经营性集中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单位181户次,;我县使用集中式供水的人口数约72万。37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有30家办理生活饮用水供水卫生许可证,从事供管水从业人员共96人,都已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37家供水单位中,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经营性),2家以泉水为水源(经营性),其余32家以地下深层水为水源;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全都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其余34家供水单位中有15家(经营性,包括2家以泉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安装自动加氯消毒设施;20家学校自备供水单位有19家都没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其中15家建设有储水池。所有供水单位水源选址在规定的距离内无污染源,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水的单位基本上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有消毒设施的供水单位其消毒运转基本正常,水源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纳入全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11家,其中市政供水3家,二次供水3家,农村学校自备水源5家,共进行了22份水样检测。20xx年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同时进行了水样快速测定,结果全部合格。
生活涉水产品2家,主要产品为不锈钢水塔,已取得自治区卫生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从业人员8人,其中6人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消毒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抽检工作中,共出动车辆6台次,出动监督员25人次。共检查3家生活用纸生产厂家,B级的餐饮业5家,酒吧、OK厅4家,大型超市4家,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4家,对销售或使用一次性使用及纸(面)巾、消毒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检检,包括检查外观是否良好,包装上是否注明产品名称、厂址、规格、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有适应症,有无宣传疗效和医疗术语,是否有夸大宣传等及检查索证情况(被检查的单位是否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索取一次性使用及纸(面)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正规检验单位出具的消毒产品检测报告。在监督检查生产单位过程中发现,有2家生产厂家取得了卫生许可证,1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检查4家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发现这4家单位均在卫生监督所备案,并且这些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建立有实验室,建立有各种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餐饮具消毒工艺流程合理,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有相应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餐饮具独立包装标注符合有关要求的规定。
4、医疗机构监管和打击非法行医情况:20xx年以来我们以开展了以取缔无证行医点,查处违法行医机构,曝光典型案件为主要工作目标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个体诊所村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得到了纠正,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425家,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6起,无证行医3家,取缔3家,没收器械3件,药品3箱,罚款约9000元。我们将在近期对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没收的过期作废药品进行公开销毁。
打击非法采供血情况:为了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血安全,我所对全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未发现我县有私自采供血现象,所有临床用血均由县医院供血中心提供。现场检查10家,合格10家。
投诉举报情况:我县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举报电话, 20xx年共接到举报电话5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社会反响大的举报案件,我们采取反复调查、核实,多方走访询问的方式,多方面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5、学校卫生监督情况:从今年组织的两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中,我所共出动车辆40台次,出动监督员160人次。按照检查方案对全县的62所中小学校、中心校检查两次,其中中等教育44所,小学18所。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检查了62所学校及幼儿园,使用自来水的有58所,其余使用市政(乡镇)集中式供水,使用自备水源学校20所,管供水人员38人已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制定有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学校20所,占被使用自备水源学校的100%;有消毒设备的学校4所;对蓄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的学校20所;清洗消毒水池有记录的学校20所;安装使用的直饮水机的学校有15所,各种型号设备及部分供水管网已取得卫生部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批件索证备案。
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检查44所中学及中职技校及,有校医室的学校有13 所,占中学学校数的29.5%,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所,无校医室的学校40所,大多数小学及幼儿园无校医室;学校制订有传染病防治预案的44所,有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学校44所;校医室有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的学校8所,占有校医室学校的61.5%;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的学校43所,占被检查学校总数的97.7%。
学校宿舍及教室卫生情况:学校教室、宿舍和阅览室通风较好,教室、阅览室基本上都安装有电风扇等通风设施,采光、照明尚可,学生宿舍有消毒记录的12所,大部分学校无宿舍消毒记录。
6、职业卫生: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出动人员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多份,对提高职业人群的职业预防意识起了很大的作用。
7、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20xx年全县启动并推进了卫生协管工作,我所协助县卫生局在各乡镇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站,并按要求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能力,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帮助其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掌握工作规范和服务技能,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按规定对卫生协管站进行考核。
三、卫生监测
1、生活饮用水,全县共监测63份水样品,其中市政和乡镇集中经营式供水单位供水48份、学校自建水厂15份,合格57份,不合格6份,合格率90.5%。不合格水样其中3份为自备水,3份为乡镇水厂。不合格原因,为微生物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或余氯低过国家标准。
2、放射诊疗个人剂量计监测:我县一直以来开展个人剂量计监测,计每年监测四次,共28个单位90人,检测360项次,检测项目为热释光外照射剂量,20xx年前三个季度监测结果均小于规定的限定剂量当量。
3、消毒产品,共监测3个餐饮具消毒中心产品360份样品,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四、行政处罚
对1家自备生活饮用单位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罚款4900元人民币,对10家医疗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并罚款,处罚人民币40500元,对其中2家无证行医单位实施取缔、1家违法较重的单位实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上所有的处罚,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均履行了被处罚款项,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五、经验与体会
1、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2、加强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加强行风建设,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掌握基本资料、相关法律法规是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根本措施和基本要求。
3、目的明确,重点确定,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及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力保证。
4、要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增强自身能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努力争取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及支持,加强卫生监督监测,提高监督对象的法制观念,确保人发群众身体健康。
六、建议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认真学习相关等法律法规条文,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
2、加大对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3、立足于现实,放眼于未来发展,在目前卫生监督体制尚未稳定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监测制度,规范工作方法、程序,使我们的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4、加大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目前一线卫生监督员只有6人,负责全县20__多个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监管、传染病监管、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职业卫生、打击“两非”行为等工作,以及卫生行政许可审查,人员少、监管面广、工作量大,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业务,希望加大人力资源。
一、20__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制度管理,提高两员素质。
我们始终把优化“两员”思想品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作为经常性的头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了《20__x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各种规章制度,强化检疫规范化操作程序和检疫员工作职责,对全市检疫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考核,加强了对检疫员执法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负责、违法违纪,有失职行为的检疫员按章查处,有x名基层站检疫员因工作不到位,违反《20__x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而受到了处罚,使全市的检疫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二)强化检疫检验,提高检疫质量。
充分利用了快速检测箱等动保工程配套仪器设备进行检疫操作,对定点屠宰场的疑似病猪肉进行快速检测,全年共查处了x起销售病死猪肉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处罚,增强了人们对上市畜产品安全的信任度,同时提高了对外运畜禽产品的声誉。检疫执法做到检疫员到岗到位及时,检疫工具全齐,检疫质量得到保证。在检疫过程中,严格把住以产地检疫为重点的五关:一是产地检疫关;二是进场(点)检疫关;
三是宰前检疫关;四是宰后检验关;五是市场监督检查关。注重了产地、屠宰两大环节的监督检查,使之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完善,联系密切,功能互补的.检疫工作机制,全年完成猪、牛、羊产地检疫20__万多头,白肉检疫20__万头,家禽检疫20__万羽。
(三)强化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全面推动检疫工作。
自从对猪、牛、羊实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为推动我市动物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我们实行以检疫促防疫、以防疫促发展的工作方法,严格把住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对没有免疫标识的猪、牛、羊一律不准流通、上市和交易。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每个猪场的围墙上都刷写了宣传标语,下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牌,并在各乡、镇交通要道涮写了20__多条宣传标语,宣传形式多样,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于宣传力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促进了我市动物疫病的免疫和检疫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没有监督管理,违法行为就得不到惩处和改正,我们主要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即日常管理与经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定期监督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4月份对全市中等以上规模的养殖场、11月份对全市定点屠宰场(点)的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并经常组织防疫监督员对乡村级交通要道和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全年监督重点放在打击逃检,无证经营,经营死因不明病害畜产品以及检疫员、防疫员违纪违规行为上,并以集中力量查处案件为突破口,解决群众举报突出问题,推动全面检疫工作和猪、牛、羊免疫标识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x起,查处逃避检疫案件x起,经营死因不明畜产品x起,不凭检疫证明运输畜产品案x起,防疫员违规使用免疫标识x起,对当事人均依法、依规给予了处罚,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
二、20__年工作要点
(一)从抓业务培训入手,重塑检疫监督队伍形象。
为切实提高“两员”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防检疫队伍形象,全年抓住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建章立制,继续推行去年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20__x检疫员考核管理办法》;二是严把两员的审核关,对全市检疫员重新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工作能力差的人员取消检疫资格;三是抓好“两员”的业务培训,拟在x月份对全市检疫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四是抓好检疫示范站建设,着重抓好20__等x个条件较差的检疫示范站建设,并对20__、20__、20__等三个定点屠宰场实行重点监督。
(二)从审证发证入手,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是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防疫监督的重要手段,今年要重点抓好贩运户、屠工及饲养场的*及年审工作,严格*程序,先培训,后规范,力求《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率达20__%以上,做到依证管理,持证经营,同时加大《动物防疫法》、《20__x动物防疫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从强化免疫标识管理入手,扩大检疫面。
严格按照省、市免疫标识管理制度,严禁无免疫标识的猪、牛、羊出村出场,上市流通,做到以防促检,以检促防,防检并重,在抓好猪、牛、羊检疫的同时,加大监督力度,抓好家禽检疫和狗的检疫,力求猪、牛、羊检疫率达到20__%以上,家禽检疫率达20__%以上。
(四)从查处典型案件入手,营造依法治牧氛围。
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对违法人员实行公开张贴检讨书,违法录相向社会曝光,同时加大对检疫员、防疫员违纪的处理力度,不讲情面,借《动物防疫法》、《20__x动物防疫条例》及配套法规宣传的东风,印刷宣传手册,刷写标语,利用宣传车下乡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以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促进防疫检疫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从加强横向联系入手,增强检疫执法合力。
1、加强周边县(市)特别是与20__、20__、20__等县市的联系,增强本系统执法合力。
2、加强与边检站联系,严厉打击逃检和无证经营行为。
3、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以弥补自身执法手段和力量的不足。
4、加强与养殖户的联系,充分利用群众的监督职能,建立畅通便捷举报投诉渠道,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提高群众监督执法的参与度,形成社会执法合力。
(六)从完善考核办法入手,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今年结合与各基层站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的情况,对基层站的防检员制定出相应的考核评分办法,力求考核制度合理化、公开化,充分调动各基层防检站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年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以促进兽医卫
生监督工作的开展。
我校卫生监督工作在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度校园卫生工作中心任务,以加强管理与指导,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部署,重在落实,有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状况
我校有师生员工499人,其中在岗教师24人,代课教师1人,工勤人员6人,学生468人。
二、业务工作开展状况
(一)用心开展校园卫生综合监督检查。为加强校园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根据教育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校园幼儿园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校园卫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透过开展督查活动,并建立了校园卫生工作档案。从检查结果来看,目前校园对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均高度重视,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要求采取晨、午检等有效可行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并督促各班级认真学习贯彻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建立校长为第一职责人的职责追究制。透过此次检查,加大了校园领导对校园卫生日常监督的重视,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二)建立健全校园卫生监督建档。为规范校园卫生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对校园实行了档案管理模式,为校园建立了纸质和电子双份的校园卫生监督档案。
(三)大力开展校园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摸清了校园卫生监督职能状况,为今后校园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加强村街校园卫生监管工作的指导。为全面加强村街校园卫生监管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站协管潜力,我校以镇卫生监督所为指导中心,全面加强了村街校园卫生监管指导。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联合镇教育部门,在年初召开校园卫生工作会议,以总结工作,表彰先进班级,安排全年的校园卫生工作任务。做好校园春夏秋冬季四次校园卫生专题检查,并将校园卫生工作纳入对班主任考核评比。
(二)加强校园卫生培训。采取灵活方式,分层次对校园卫生分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疫情报告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校园综合卫生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校园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力争校园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所突破。
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卫生监督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一、严把卫生许可质量,提高整体许可水平
我们在做好日常行政受理的同时,认真、细致地讲解申请卫生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并编制了材料目录,
二、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稽查
我们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规定,制定了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行政许可质量稽查工作,对在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以稽查通报或督办通知形式反馈给相关科室,有效地推动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
三、积极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和“一案一评”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XX年江苏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市《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下发至各相关科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功能,根据《关于开展XX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
五、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职能组合,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
今年以来,我们将区域内卫生监督职能由原监督现场科室实行区域对调,扩展了相对科室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各项监督活动的开展,工作质量和年度目标都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六、强化宣传,增强卫生法律意识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为保证卫生法制宣传效果,我们分三个层次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卫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卫生法规与创建学习型单位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讲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主讲,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结合行业特点,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加强对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负责人和厨师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学习,认清合法和违法、遵纪和违纪的界限,进一步提高依法营业的意识。三是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我们还利用广播电视金话筒、信息、卫生工作情况、卫生监督情况等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卫生行政执法情况,先后发表卫生监督信息20余条,并建立了信息台账,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
七、依法行政,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开展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
1、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开展以“蓝盾二号”为主题的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2、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和行政许可。二是根据市政府“三创”和“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要求,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开展餐饮业巡回检查工作,做到2月1次以上的检查。先后开展了“五小店”、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饮食店、化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净化全市食品市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加大卫生监管工作力度,巩固前期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果,把专项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存的问题,进一步抓好上级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稳妥推进说理式文书和一案一评工作,为全面提升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水平而不懈努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xx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
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检疫电子出证。在完成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供沪企业检疫申报点实现检疫电子出证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县各乡镇,基本实现全县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全部实行电子出证。
(二)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组织做好人员队伍整顿、定岗定程序、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全员教育培训和执法技能竞赛等行动内容。要适应问责从严新常态要求,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提高动物卫生监督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过程巡查监管,完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痕迹执法、记录可查的管理制度。根据《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动物检疫报检点建设管理,全县设立了40报检点,做到每个动物检疫申报点都在明显位置设立公示栏和意见箱,并至少配备2名动物检疫人员。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细化为百分制,明确了责任。
1.产地检疫工作。
检疫人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必须遵循检疫申报、养殖档案查询、动物标识查戴、现场尿液检测、现场检疫消毒出证、检疫工作记录等工作程序。动物检疫官方兽医确认各项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规定一本检疫合格证明规范填写出差错不超过三张,全面落实产地检疫痕迹执法、记录监管的工作要求。
2.屠宰检疫工作。
我局对定点屠宰场常年派驻动物检疫人员,针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把好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宰后处理关。同时规范填写入场检查记录、检疫证明回收记录、待宰检查记录、耳标回收记录、“瘦肉精”抽检记录、同步检疫记录、宰后处理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管理等屠宰检疫记录,并将这些记录保存2年以上。
3.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县实施定点屠宰场严格按5%抽检,养殖场按3%抽检“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品,将检查督促屠宰场和养殖场“瘦肉精”自检工作作为官方兽医检疫出证的重要条件。20xx年全县“瘦肉精”监管抽样检测3643批次,上市猪肉检疫率达100%。多年来我县保持未出现猪肉质量安全事件和“瘦肉精”检测阳性样品零记录。
4.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以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通知》为契机,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处理病死猪登记摄像留证记录,严历打击养殖场病死动物乱丢乱抛行为,建立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目前__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由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目前国际上最为先进的美国第三代的dupps技术,建设地点设在__县邓家乡岭下村委会,占地15亩,主要包括: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冷却塔、冷库、办公区和控制区,与外部相接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汽以及排水管道等各种道路管线工程、以及无害化处理中心内部绿化、道路硬化、消防及安全监控等配套设施。
5.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我局制定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做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统一领购、逐级发放、专人、专帐、专库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回收检疫证明标志,销毁记录规范存档。官方兽医以旧领新使用检疫票证,动物标识登记发放、信息上传、免疫佩戴、出证确认专人完成,确保我县检疫的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食品站和xx县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__年1-10月,xx县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__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__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__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__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__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__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__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__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__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按照年初目标责任书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现将一年来我所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领导班子,提供组织保障
在市卫生局党组关心支持下,自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来,所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原则,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真抓实干,使各项工作得以很好地贯彻实施,整个单位步入了正常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顺利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机构建设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二月中旬,我所进行了内部机构改革,新组建了八个业务科室,一个综合办公室。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实施了中层干部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竞聘上岗,把一批能力强、业务精、经验丰富的同志选拔到管理岗位。科长与科员双向选择,全员聘用。合理有效的分配了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逐步建成了一个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素质优良、执法水平较高的'市级卫生监督所,为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了突发公共...
20xx年,xx区卫生监督所在区委区政府、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党的__大、__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体系,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主线,以效能建设为依托,深入推行区域综合监督管理模式。全所上下政令畅通,团结合作,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开展了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传染病、医政等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为进军现代化,建设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服务意识强,卫生行政许可高效便捷
积极宣贯《行政许可法》,不断改革行政许可管理体制,将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纳入窗口管理,真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集中办理模式。以解放思想、创优服务活动为平台,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将优质服务延伸到咨询、受理、审核、发证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四轮审改,在新发、复核卫生许可证过程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简化审批程序;同时进一步清理了收费项目;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许可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收费等通过媒体、网络、公示栏及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今年以来,卫生许可的质和量明显上升,截止11月17日,共受理审核各类单位459家,现场量化审核率100%。新发卫生许可证1462张,配合清无工作发证3065张。复证10904张。及时办结率均达100%。申请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100%。查出调离六病人员18人。
二、考核要求高,稽查工作机制日臻完善
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为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制约,我所结合实际,一是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设置了专门科室,选拔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卫生监督员专职从事稽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类稽查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
二是内部稽查成绩显著。以文书、案卷质量稽查和监督员管理为基础,同时今年开展现场稽查完成单位50家。在行政许可监督意见和职业卫生类案卷终结报告中,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每月完成一次稽查考核情况通报。
到10月底,共稽查各类文书556份,案卷183份,提出问题76条,作出稽查补正通知66份,制作书面报告7份,组织合议410人次,制作合议记录176份。
三、执法力度大,凸显卫生监督权威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为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今年我所进一步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调整了应急组织和应急分队。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值班电话,中层以上干部24小时保持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实行全所一盘棋,领导靠前指挥,业务骨干服从调配,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措施果断,决策科学,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降低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为原则。
今年以来,共处置奔牛高级中学食物中毒肇事案等9起食物中毒事故,均为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共102人。立案查处9起,罚款计8.4万元。实施行政处罚到位率100%。未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二)、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卓有成效为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我所克服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人手少的困难,及时制订卫生监督工作方案,配备经验丰富、吃苦耐劳的卫生监督员,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
一是注重接待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卫生知识和法治意识;
二是强化预防性卫生监督检查,注重接待单位对卫生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是完善大型订桌申报制度,加强重大节日前对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督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食品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今年以来,相关卫生监督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了花都水城、浪漫旅游节、英才杯女曲赛、省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科技经贸洽谈会、中国药物科技论坛、两会、元旦春节、高中考等27起卫生监督保障任务,真正做到了万无一失,受到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透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职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带给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透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带给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基本状况:我市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135户(防城区3038户、港口区10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14户(港口区33户、防城区81户);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954户(港口区410户、防城区1544户);餐饮业1353户(港口区371户、防城区982户);群众(校园)食堂60户(港口区22户、防城区38户);食品摊贩524户(港口区228户、防城区296户);其他130户(港口区34户、防城区96户);全年监督户数为11239户,户平均监督频次2.72,监督覆盖率为100%。培训从业人员2834人,“五病”调离181人。
2、食品专项培训工作:3月份,举办了一期白酒生产业主培训班,有47家酒厂业主参加,主要培训白酒生产的卫生规范,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6月28日、29举办各校园分管食堂的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80多人及中档以上餐饮业负责人41人培训班,举办了两期校园食堂和培训班,学习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7月份对市辖区4家月饼馅料厂和51家糕点厂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等70多人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全年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共238人。
3、2-3月份对市辖区54所校园(含托儿所)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贴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校园利用暑假期间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即开学第二天开始)分成二个卫生检查组对各校园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校园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均以经费紧张为由只作简单调整)。
4、为了规范我市的白酒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假酒中毒。针对防城区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状况,对白酒生产厂家进行整改,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从6月1日起禁止散装白酒在城区上市。共整改白酒生产厂家15家,取缔4家,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5、加强中秋月饼、糕点的卫生监督:为提高我市糕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厂家卫生和产品质量,深入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审查、抽检等,保证月饼、糕点生产卫生质量,今年未接到有关月饼质量问题投诉电话。
6、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7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7、对集
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各类食品检查工作,实行索证和台帐登记造册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取缔4家用工业松香拔鸭毛的加工点,禁止“三无”、“三精水”食品生产销售。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8、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按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今年我市开始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首先从54家校园食堂和41家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9、食品卫生监测抽检状况:
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403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87.6%,其中植物油134份,合格134份,合格率为100%,肉及其制品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为80.8%,糕点类137份,合格102份,合格率为74.5%,水产品4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100%,乳及其制品7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85.7%,冷冻食品13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76.9%,酒类11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81.8%,食糖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皮蛋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干(湿)米粉17份、腐竹9份均未检出吊白块和保险粉,酱油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添加剂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其他食品21份,合格17份,合格率80.9%。
10、食品卫生执法状况:一年来共对市辖区53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对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500元;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6家;收缴一批无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约60公斤,折合人民币700多元。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对市辖区612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港口区224户.防城区388户),其中旅馆业103户(港口区32户、防城区71户),文化娱乐场所142户(港口45户、防城97户),理发美发339户(港口133户、防城206户),游泳池1户(防城),体育馆1户(防城),图书、美术、博览馆3户,商场、书店7户(港口4户、防城3户),医院候诊室10家(港口2家、防城8家),公共工具、候车室6家(港口3家、防城3家)。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1314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2.15户次。对不贴合卫生要求的72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家理发室进行立案查处,现仍在调查取证中。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其中市、区级水厂3家、乡镇级供水单位16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8份,合格17份。
(六)化妆品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内1家化妆品生产单位和53家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用心做好碘盐的监督监测工作
为确保我市市民吃上合格的碘盐,杜绝劣质私盐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与盐业部门联合行动,对各碘盐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对盐业公司生产厂进行抽查检测,预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今年3月份举办了一期有职业病危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参加人员37人,大大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今年共有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单位91家,职业危害场所基本上悬挂警示标志牌(160块)。同时还对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向他们宣传健康维权行动资料。全年监督检查全市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单位7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单位10家,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卫生局主持下认真开展工作,拟订了《医疗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专项整治前的宣传,于6月上旬举办市辖区个体医疗诊所业主学习班,参加学习60人,召开一次有85人参加的无证行医执业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8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次)(其中市直及港口区35家、防城区32家、东兴市54家、上思县25家),无执业证46家,查处违法医疗机构57家,其中取缔非法行医1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5.80元,药品和器械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个体医疗市场。
五、存在问题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城区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很多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委托当地卫生院的防保机构代劳,难以到达卫生规范要求。
(二)所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必须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三)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由于各项协调工作没做好,致使监督监测采样难以同步开展,必须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乡镇一级从业人员体检未明确,致使乡镇一级从业人员持证率低,存在较大的隐患。
(四)原依靠许可审查收费来维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因调低了收费标准,经费明显不足,无法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应重视和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正常业务经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落实。
六、今后工作意见
(一)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礼貌执法窗口形象。
(三)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五)处理好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与监测工作的协调问题,以免影响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步开展。
(六)用心争取政府落实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374号)要求,切实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八)逐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环境和设施等的准入条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九)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十)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必须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透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血制品的卫生监督监测。
(十二)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十三)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市医疗市场。
卫生监督所
x年11月29日
一、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检查
为确保广大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购物、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我所对川主寺、黄龙、松城片区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特别对公共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公共场所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份,发放禁烟标志张,禁浴标志张;委托县疾控中心对家宾(旅)馆、家茶座、家美容美发、家沐浴场所的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家,不合格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家宾馆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金额共计元。
、住宿行业监督检查
根据我县旅游强县宾(旅)馆数量众多的特点,以及五一、十一节假日旅游人员增加的特点,我所加大对住宿行业特别是涉旅住宿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强化卫生管理。共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宾(旅)馆户次,并委托县疾控中心对家宾(旅)馆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家,不合格家;对存在卫生许可证过期、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不符合要求、卫生管理档案不健全、无布草间等情况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达监督意见书份,并对问题较严重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当场处罚家,立案处罚家,罚款金额共计元。
、茶座监督检查
为保障广大在娱乐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确保人民饮茶卫生,我所对松城片区的茶座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茶具用后的洗净、消毒、保洁,茶品仓库是否实行专用等。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执法人员人次,检查茶座户次,委托疾控对家茶座的茶具进行抽样检测,其中家合格,家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份。
、美容、美发店监督检查
为使我县美容美发行业规范有序,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我所多次对松城片区美容美发店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有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客用化妆品索证资料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执法人员人次,检查户次,委托疾控对家美容美发店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样检测,其中家合格,家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份。
、沐浴场所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消毒间及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等。此次检查共出动共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执法人员人次,检查户次,委托疾控对家浴室的拖鞋进行抽样检测,其中家均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份。
、涉旅购物商场监督检查
重点对川主寺片区涉旅购物商场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吸烟室,禁止吸烟标志,机械通风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共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执法人员人次,检查户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份。
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为使我县公共场所做到管理更规范、卫生更安全、客人更满意的目标,我所按照省卫生厅在全省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对全县家宾馆酒店、家美容美发店、家浴室进行了两次督导和一次信誉度评分评级,其中住宿业信誉度评级家,评级率,其中级家,级家,级家,不予评级家;美容美发店评级家,级家,级家不予评定等级家;沐浴场所评级家,级家,级家。
三、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县城的管理水平和形象品位,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和《县卫生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方案》(松卫发〔〕号)的要求,我所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和任务分解表,结合我所实际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标准和县城发展总体规划及县创卫办其他要求,以治脏、治差、治乱为突破口,以提高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县城的各大宾馆、旅店、茶楼、美容美发店、浴室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公共场所户次,其中宾馆、旅店家次,茶楼家次,美容美发店家次,浴室家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下达监督意见书份。
*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关于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二、产地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
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三、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四、票证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动物防检队伍基本情况。
20xx年年度,全县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4人(动物检疫员33人,动物防疫监督员11人)。
在学历结构中:动物检疫员大专以上文凭19人,占64.5%;中专文凭11人,占35.5%。
动物防疫监督员大专以上文凭8人,占53%;中专文凭7人,占47%。
年龄结构:动物检疫员平均年龄39岁,动物防疫监督员平均年龄43岁。
职称结构:中级职称33人,占73.3%;初级职称12人,占26.7%.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主要行使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做好我县的兽药市场整治工作。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全年共检疫猪肉品76253头,牛肉品2108头,所有检疫均按检疫程序操作,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品5头,病死鸡7000多羽。平时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9人次,不定期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的情况。在兽药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车次,共检查了我县42家饲料兽药经营店,3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检查,查处清缴了一些假劣兽药,共清缴假劣兽药针剂350支,其他假劣兽药55公斤,共价值人民币1700元。在所检查的规模养殖场中,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以及添加违禁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主要做法。
1、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强化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时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强化监督管理。
经常对各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广西动物防疫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阳朔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检疫合格后要按严格规定收取畜禽检疫费,不能多收费乱收费。对不按照检疫程序操作的检疫员,行为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绝不护短,该处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严格监管,一年来,我县检疫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事件。
3、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执法:
我所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17日期间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4起:经营动物未附带动物检疫证明案1起,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1起,兽药店经营人用药案1起,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案1起。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1起,简易处罚程序3起。均没有接到当事人的上诉。
三、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定
自农业部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包括防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免疫证明、“两员”证件和徽章等,均从区里、农业部指定生产厂家订购。
2、建章立制,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颁布实施了《阳朔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将免疫证明与计划内生物制品实行“捆绑”供应,并建立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销毁登记制度,加强证章标志的管理。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县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重点环节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饲养、屠宰、和市场检查情况:
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广西规模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广西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境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禽类产品经营、加工、贮存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集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疫制度、防疫设施、凭检疫证明入场入库以及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禁宰杀、禁销售、禁食用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取缔等措施,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
2、产地环节:
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地报检制度,全县共设动物检疫申报点19个。对出栏畜禽,严格按规程实施到场、到户、到点检疫,要求100%佩带专用检疫标识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屠宰环节,认真抓好我县境内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健全屠宰同步检疫制度。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严格查验检疫(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并完善检疫证明和标识的回收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检疫技术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屠宰前发现的患病动物或疑似患病动物,一律不准屠宰,并严格按规定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严防患病动物进入屠宰场,使病害动物产品流向市场。
五、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和经费的投入。
2、动物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
在平时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动物检疫员在填写动物检疫证明时图快图方便,有些内容没有按要求填写就发给畜主。
3、没有统一着装:
没有统一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装和检疫员检疫防护服装,执法形象受到影响。
今年上半年,食品卫生监督科在07年餐饮业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改进餐饮业卫生监管的长效监管制度和措施。按照08年工作方案和上级文件要求,依据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全面实施原料进货溯源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力度,更进一步提高餐饮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截止目前,在管辖区域内没有发生一起食源性安全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其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今年,依据县卫生工作会议《20xx年淇县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及中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实行零距离监管,以《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xx年版)》为依据,努力使我县的餐饮业无证查处率达100%,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建立率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为切实明确责任,落实监管任务,根据科室职能和辖区分布情况,由冯江勇、张峰、张恒负责县城城区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工作,8个乡镇划分为三个管理区域,并以组为单位实行执法责任目标逐级负责制,把具体整治目标分解到人、具体到事,责任到片的监督执法格局。同时各组分别对检查步骤、时间、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做出了详细部署,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宣传情况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一方面,能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使用违法产品,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迫使违法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及时报道专项整治的监督执法情况。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不仅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和互动性,而且也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截止目前,县电视台综合专项报道2次,电台广播宣传累计6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2次,展示假冒、伪劣、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20余品种,发放宣传材料20xx余份,接收宣传群众达20xx余人,餐饮单位专题培训4期,培训人次1380余人次。
四、监督检查情况:
在工作中我们以查办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为突破口,统一标准,探索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长效制度。按现有的法规,结合卫生部公布的《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统一制定并免费下发了《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对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及建帐内容均做了格式化的要求。同时加强小型餐饮单位(小吃店)的'巡查力度,提升其卫生许可硬件环境,改善餐饮卫生条件。要求小餐饮食品处理区墙面瓷砖到顶,橱柜标准化,肉类、水产、蔬菜分别设置专用清洗池,此外,还统一实施“证照、制度(卫生组织、卫生消毒制度、饮食卫生制度、操作间卫生制度和食品索证制度等)上墙工程”,进一步规范了店容店貌,提高了品位。
在检查中针对卫生许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小型餐饮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小型餐饮经营单位按小型餐厅、快餐店、专营小食店等分门别类管理,通过限制经营项目、许可证有效期等做法适度降低卫生许可准入条件。截止目前,全县检查餐饮业165户,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让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量化分级率达97%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100%;农村餐饮单位和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80%以上得到基本规范;查处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经营的10户餐饮户责令整改,整改后合格7家,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户餐饮户被依法停止经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县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克服和解决。一是多数餐饮业经营单位规模小,质控体系差,自身卫生管理机制不健全,经常性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低、效果差,且流程布局不合理,场地面积小,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二餐饮经营单位认识不到位,公共卫生意识差;三是无证经营的查处力度有待加强。无证经营的管理是动态的和长期的任务,需多部门联合配合。
针对上述问题,我科将依照国家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工作责任,围绕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并针对薄弱环节,积极与质监、工商、教育、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大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搞好与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力争使我县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正确领导下,把卫生监督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强化监督执法意识,狠抓监督制度的落实,监管行业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进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村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我村所针对卫生监督执法是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高度统一的特点,着重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日常分工和计划。
(二)加强学习。强化监督人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定期组织监督成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并相互讨论研究监督工作开展。
(三)加强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每季度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上报并处理。定期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隐患进行下达整改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指导幼儿园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幼儿健康教育。
(四)组织协调村民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体检,及时跟踪村民健康状况。
过去的卫生监督工作,因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执行卫生监督的职责和制度,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执法力度,继续做好常规卫生监督工作。使监督员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克服和改进不足,提升我村卫生监督工作服务水平。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和生产秩序,依法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我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家,市直家,区家,区家。其中机械制造71家,煤矿14家,非煤矿业24家,家具制造20家,水泥厂9家,发电厂8家,制鞋厂2家,其他企业86家。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164家,年和年未有新申报企业。全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职工29800人,20xx年应查体13370人,实际查体人数8261人,查体率61.80%。全市对所辖企业每年进行2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二、本次监督检查情况
1、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实施“卫监2号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劳动者健康相关权益,确保职业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保证这次行动的顺利开展,市
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的“卫监2号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实施“山东省卫生监督2号行动”活动方案,为开展好这次专项执法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一是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仪式。4月25日上午9时整,我市举行了由市卫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市电视台、日报社、市政府网站、市广播电台、华商时报记者站等五家新闻媒体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二是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举报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一查到底。
3、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根据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评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全市有4家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了申报材料,经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领导小组初审,最后确定发电厂为我市上报企业。通过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起到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更多的企业争先创优,把企业作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的作用,更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两个专项行动小组,对市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于5月12日对两区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两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活动方案,对所辖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活动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0人次,检查市直企业24家,其中煤矿4家、钢铁冶炼2家、电力3家、水泥厂2家、制鞋厂2家、铁矿2家、其他9家;对20家企业制作了现场笔录,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违法事实清楚的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和事实严重的单位,将在集中处理阶段进行立案查处;区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企业68家,其中三资企业2家、乡镇企业4家、私有企业25家,依法对53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2家企业立案查处;区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0人次,检查企业22家,处罚9家,限期整改警告8家,罚款1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了执法力度,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有效改善了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了全市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经过近几年的扎实工作,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部分大中型企业,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如电厂、发电厂、集团等都通过了职业安全卫生
体系认证,职业病防治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二是各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了比较正确的认识,70%以上的单位都依法履行自己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有专职或兼职的人员来负责本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三是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工的健康监护工作得到了普遍重视,在岗职工查体率市直企业达到了85%以上,两区也达到了50%以上,有力的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四是职业卫生防护水平不断提高,各有关单位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与指导下,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生产工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职工作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三、存在主要问题
1、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新上岗、离岗职工的健康查体一般没有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而是委托本单位职工医院进行查体显属违法。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外包工、季节轮换工等非固定工流动性强、工作时间短,职业健康查体率不高,工作难度较大。
2、有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配合,致使建设项目的预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不力。
3、有些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落实不力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速度缓慢。
4、职业卫生执法装备落后,制约了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5、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宣传培训工作跟不上,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不强。
四、今后工作措施和重点
1、充分发挥各级卫生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牵头与协调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监管体制。
2、加强与计委、安监等部门的配合,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审和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3、加强宣传、强化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发。
4、加大投入,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应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装备适应监督执法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20xx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在区农林局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支持下,强化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开展了检疫员、协检员业务培训,现就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检疫队伍建设。
3月4日于洪区对检疫员、协检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重点是产地检疫、检疫票证的填写知识的培训,提高了他们自身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和规范产地检疫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各街道检疫员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出证,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坚决杜绝了给未经免疫动物出证,“异地出证”等现象,使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和检疫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严把屠宰检疫关,保证上市肉品安全卫生。
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屠宰检疫对待宰动物要求一律凭免疫耳标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场,严格登记,查证验物,各屠宰场《动物产地检疫证明》持证率和免疫耳标佩带率均达100%。同时区监督所严格按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的要求,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
四、加强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维护肉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动监所加大了辖区超市和农贸市场畜产品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从而有力的维护了正常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流通秩序,保障我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加强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督检查,保证了节日期间的食肉安全。
在20xx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到达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到达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到达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到达了100%以上。培训率到达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善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到达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透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职责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潜力。
四、存在问题: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近年来,枣庄市高度重视工作,以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内部稽查和层级稽查,充分发挥卫生监督稽查规范、指导、督查、评价的作用,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一、领导重视,为稽查工作提供人员和物质保证。
该所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所领导亲自抓,设立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配备了数码相机、手提电脑等设备,为稽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员和物质保证。根据稽查工作需要,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参加稽查工作,同时实行稽查回避制度,提高了卫生监督稽查的技术含量,增强了信服力。
二、建章立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
修订完善了《枣庄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明确了稽查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增强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制定完善了《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标准》、《枣庄市卫生行政许可岗位责任制》、《卫生行政处罚工作规范》、《枣庄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办法》、《罚没物品管理办法》等,对许可、处罚的各个环节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使稽查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并严格落实《枣庄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和《考核评议制度》,年初,所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任期目标责任书,各科室与每位科室人员签订个人目标责任书,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了科室和各个执法岗位的职责,做到了权责一致。同时,严格对科室和个人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积极开展日常稽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卫生行政处罚稽查,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执法卫生规范》、《山东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枣庄市卫生行政处罚工作程序》等法律、规章和制度,重点对每件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主体、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进行指导审查,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公正和文书制作质量,防止行政复议变更或行政诉讼败诉。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完善了《授权委托书》、《行政处罚审批表》、《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陈述申辩复核表》、《减(缓)罚款审批表》等内部文书,保证了处罚程序合法。
二是强化群众投诉举报办理稽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修订完善了《枣庄市
卫生监督所举报投诉受理办法》,理顺了办理程序,明确了工作责任。建立群众举报投诉电子档案,链接打印《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处理表》、《举报投诉案件交办单》、《举报投诉案件回复单》、《举报投诉案件督办卡》,规范了案件受理、分管所长签批、交办、回复、反馈等流程,使每一流程都有书面记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为保证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对上级部门交办和群众重复举报案件的调查取证进行现场稽查,并对案件处理过程跟踪稽查,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处理。
三是强化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严把入门关。重点对落实《行政许可法》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许可公示制,以及许可材料、卫生监督员现场审查、许可档案、许可时限等进行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制作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对违反程序、不符合法定条件许可的提出撤销许可建议,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此外,采取问卷调查、走访管理相对人、全程跟踪执法活动等方式不定期对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行为规范、廉洁执法情况开展稽查。为此,专门印制了《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表》、《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稽查表》、卫生监督稽查调查问卷,重点对卫生监督着装、执法主体、卫生监督检查程序和内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廉洁执法等进行稽查,同时就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向被稽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书面调查,掌握了业务科室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水平和效果。
四、对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集中稽查活动。
通过听汇报了解各单位的整体工作,查资料看工作落实,看现场查工作实效,走访相对人调查执法行为,对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卫生监督员管理、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举报投诉受理与处理、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稽查等进行全面稽查。稽查中,严格稽查标准,规范稽查程序,强化业务指导,突出稽查工作的技术含量。发现问题现场制作卫生监督稽查笔录,针对普遍性和突出的问题制作了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要求各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稽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突出重点,加强重大案件查办和上级安排专项整治活动的稽查。
以对业务科室重大案件查办和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稽查为切入点,对的着装风纪、执法行为和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稽查,及时指出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发挥了稽查工作的督导、规范作用。对上级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全程稽查,重点稽查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和执法文书的制作,促进举报投诉案件及时、高质量的办理。
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职能转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主线,以效能建设为依托,深入推行区域综合监督管理模式。全所上下政令畅通,团结合作,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相继开展了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取得了必须成绩,现将全年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了校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我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校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所制订了《乐陵市校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分工,把对每个校园的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并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构成整治合力,加大监督力度,对分管辖区内的每一个校园食堂都不放过,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期间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432人,检查校园食堂62家,整改校园食堂8家,督促指导校园食堂健全完善进货查验制度6家。
二、做好“观世博、游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所依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5月份开始,对辖区内的餐饮卫生安全进行了拉网检查,在强化日常监管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农家乐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旅游接待单位无饮食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采购、贮存、加工、供餐过程、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控制措施落实状况,尤其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购进一次性筷子、快餐盒等一次性餐饮具索证索票以及采用集中消毒餐饮具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执行状况的检查,严防二次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我所坚持加强宣传与督导、检查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对管理不到位、职责不落实,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查处,确保饮食安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54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5家。
三、对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整顿
我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用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先后在餐饮服务业开展了问题乳粉清查、“地沟油”查处、烧烤行业餐饮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按时定期上报工作动态及报表。透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了我市餐饮服务行业的经营意识,增强了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提高了各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杜绝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做好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3.15”活动期间,我所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一主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群众食堂等的卫生经营状况;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状况及是否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状况、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等是否贴合卫生要求、原料进货验收台帐、卫生制度及卫生管理状况等。对检查发现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予指导,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20xx中国乐陵富硒金丝小枣文化节”于20xx年x月13至19日在我市隆重举行,又临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市举行了一系列的大型活动。为做好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根据市委市府的总体工作方案,成立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组,选派骨干卫生监督员及早行动,提前介入,对重点接待单位乐陵大酒店、希森宾馆、汇都大酒店、国强大酒店、金鑫宾馆等五家酒店(宾馆)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及时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对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控,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整改,确保了与会人员及来宾的饮食卫生安全,确保了我市20xx年金丝小枣文化节的圆满成功。
五、发证状况
今年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45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5套,从业人员健康证明3265个。
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用心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超多化管理实施。对9家住宿场所实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全程服务,经常性的开展上门指导,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状况,消毒间、布草间、污物筒(间)清洁工具等卫生设施,到目前截止,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9家,量化分级管理达100%。此外,用心做好美发美容业、沐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逐步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规范许可发证准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
七、及时上报各种监督工作信息
一年来,上报监督工作信息12篇,市卫生监督网站录用12篇,图片新闻2篇。
八、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充分认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要性,正视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正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督频次,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农村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活动,构成浓厚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工作思路,将卫生监督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增加现场监督科技含量,确保监督效果。继续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更新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业务潜力和知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镇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一: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月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合我镇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
二: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一年来,白彦镇卫生院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白彦镇卫生院
20xx年12月19日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领导非常重视卫生执法工作,市二院东港海分院卫生执法监督所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上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的工作思路,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管,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规范管理,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
一是组织卫生执法监督人员认真学习卫生监督机构纪律作风整顿,认真治理思想僵化、缺乏创新意识,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和办案能力;
三是积极参加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广宣传,树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一是充分利用“315”、职业病防治宣传月、公民道德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在文化广场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展示打击非法行医及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安全等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发放各种卫生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5000余份;
二是举办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安全知识4期,对125家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业主)、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90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解读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讲解了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强调了公共场所经营者为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了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提高了公共场所经营者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监管
(一)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以宣传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突破口,强化全镇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商场超市、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建立了各类公共场所分户档案,推行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了量化分级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共场所经营行为。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配合广饶县卫生执法局对全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水源卫生防护,水质过滤、沉淀、消毒处理情况。共检查集中式供水及学校自备供水单位10家,对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对不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卫生要求的供水单位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后水质再次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了居民饮用水安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了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中小学及托幼儿机构26所,重点检查了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生活设施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等内容,指导督促各学校成立了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落实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晨检制度,加强学生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三、创新亮点,大力整治医疗服务市场。
(一)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加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人员资格、资质、医疗处方、输液记录、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等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范了医疗执业行为。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各村卫生室利用公示牌公示医疗机构卫生基本执业信息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公示率为100%,维护了就医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打击非法行医成效显著。今年配合县卫生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2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次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药店坐堂行医以及游医、假医等违法行为,以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为重点,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诊疗科目执业、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非医师执业等违法行为。
一年来,我院卫生执法监督所在上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大王镇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市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要求,于20xx年9月18日组织相关稽查人员对我所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员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并根据“20xx年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总表”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我所成立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副所长主抓监督稽查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举报投诉受理登记及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建有《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制定有《卫生监督员着装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工作检查制度》,每季度检查风纪风貌和着装情况,全体卫生监督员上班时间大部分都能够按要求着装上班,证件使用规范、遵守监督员的各项行为规范。同时,卫生监督员在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二、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
我所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0317-5487100,制定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举报受理工作,由监督科负责调查核实工作,发现有违法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均立案查处相关行为。截止目前为止,我所未接到电话投诉举报,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及时向举报人做了反馈。
三、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1、指定专人管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归档管理,并建立了行政处罚卷宗归档管理制度。
2、本着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截止目前为止,本年度实施行政处罚0宗。
3、部分现场检查笔录书写不严谨,部分执法文书编号、文号书写有空缺。
四、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卫生行政许可均能够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卫生许可证》,各项卫生许可档案按许可类别、许可顺序有序排列,并按规定存档保存。同时存在申请材料缺失等个别情况。
五、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我所制定了稽查工作计划,对行政许可、风纪风貌、投诉举报、执法文书书写等情况进行内部稽查,均制作了稽查笔录,并做了稽查意见书。
六、存在问题
1、由于我所人员编制少,未设置专门的稽查部门,仅展开内部稽查工作,稽查工作未全面展开。
2、稽查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全面。
七、建议
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举办稽查工作培训,切实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心帮助下,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相关工作,20xx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了我所工作职能,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10.62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35.66万头(只),动物产品310.4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3.56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9.84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二、具体做法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检疫监管,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所一是加强检疫监督,对全县检疫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做到严格检疫;二是强化乡镇检疫工作,自20xx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三是严把调运检疫关,严格开展生猪调运前的检疫工作,并加强监督抽检。四是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进行了6次专项检疫整治,重点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并对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意见,同时我所派驻官方兽医驻厂,严格做好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病害肉品不出场,确保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全县已经全面取消了手工出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部实行在线电子出证。
(三)扎实有效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我所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每月对养殖场按生猪、牛、羊规模数进行抽检;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随机抽检不少于一次30头份。
(四)加强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我县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迅速开展排查,并指导和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在有关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我所积极探索产地检疫与调动检疫的有机结合,自18年7月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生猪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排除疑似疫情。三是严格监管,坚决防范病原传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消毒制度,严防车辆、人员机械带毒传播病原。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
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了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区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到达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区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状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0户,公共浴室1家,理发店美发5家,旅店业4家。监督覆盖率到达了100%。今年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家,发证率到达100%,监督检查10户次,体检人数15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到达了100%。培训率到达了100%。
3、专项整治工作。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职责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潜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xx版)》、《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等八个消毒剂国家卫生标准,加强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于20xx年3月29日-30日召开了全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会议。全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对20xx年全省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学习了《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等八个消毒剂国家卫生标准。长沙奥克消毒制品有限公司、长沙市倍康卫生用品厂、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生产企业的代表在会上分别介绍了他们在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中取得的管理经验。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同行会上交流的管理经验使他们受益匪浅。
第一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牢牢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武器,严格依照许可规定及国家标准依法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内部监管,第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夸大宣传治疗作用及违法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消毒产品。
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半年来,我所在区党委、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
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区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拉网式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xx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167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8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3-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1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
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65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3起,结案3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
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广元市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xx年7月6日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20xx年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以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节假日期间人群密集的地方为重点,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2车次,检查快捷酒店119间次,大型商场21间次,影剧院15间次。
二、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保证节日 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保障方案,切实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检查以市区繁华路段,人群密集的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集中空调系统、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均重视节前卫生安全工作,能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毒设施较为完善,有集中空调系统清洗记录。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当即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三)做好事故应对,健全值班制度。
我局在节日 期间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确保值班人员和所有应急工作组人员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并且畅通咨询投诉渠道。节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群众的有关来访投诉。
三、 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免费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九月初至十月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等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
2、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凡是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依法查处。
4、着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法审核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食品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4户次,对65户次存在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等行为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104份。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食品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卫生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没有达到卫生标准。
2、部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部分食品经营者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努力消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周边问题发现、日常巡查和责任制度。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决打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全面总结活动经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式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卫生监督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在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xx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仅有市水厂、江北水厂等6家水厂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做作业人员61人,持健康证61人,持证率为100%。
二、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监测水厂18家,采样85份,合格69份,合格率为81.18%,其中市水厂采样64份,合格62份,合格率为96.88%;乡镇水厂采样21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28.57%,其中乡镇持卫生许可证供水4家,采样8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50%,未持卫生许可证供水12家,采样12份,合格2份,合格率为16.67%.
三、监督检查情况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水厂18家,6家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从业人员61,持有效健康证明61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工作档案合格3家,合格率为33%,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3家,合格率为33.33%;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情况
此次宣传活动本着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群众见闻乐观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宣传场数达8次,出动车辆12次、开辟专栏宣传3个、广播冲座8期、专家访谈1期、宣传履盖面达到90%以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1、饮用水水源防护存在安全隐患
大多数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单位的水源处未设臵水源卫生防护带,无警示标牌,如县水厂,江北水厂,江南水厂等。
2、无必需的制水净水工艺,饮用水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在我市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中,除百龙家水电服务公司取地下水处理供应特殊情况外,其它95%水厂均未按照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的程序进行制水(包括市水厂),甚至大部分乡镇水厂抽取源水后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供应,造成每年5-8月份丰水期水质浑浊度时有超标,微生物超标。
3、大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涉水产品未出示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等相应的资料,多数情况是票据作为报销凭据入账,无从查超。
六、今后工作打算
1、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执法力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宣传力度,证、卫生标准到社区,宣传手册进万家。
20xx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