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整改情况报告合集3篇

绩效整改情况报告(精选3篇)

绩效整改情况报告 篇1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7号)部署要求,20xx年、20xx年累计追缴金额18480元。

按人社厅文件《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xx]73号)要求,我单位再次进行细致排查后情况汇报如下:

自20xx年按人社厅相关文件整改后我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绩效评估奖金、挪用资金超发绩效工资、超范围发放未休年假补贴、绩效工资项目发放不合理、未按实际聘用的岗位发放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等问题,情况属实。

20xx年XX月XX日

绩效整改情况报告 篇2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督查的通知》(吉人社字[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四部门各抽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采取听、看、查、坐谈等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义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50个(其中:乡镇义务教育事业单位37个,县直义务教育事业单位13个),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为3869人,离退休人员为1103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年人均标准与行政公务员标准相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兑现月标准的70%,余下的30%奖励绩效工资按年终考核情况,分不同档次一次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全由财政负担。

(二)全县卫生系统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2个(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4个,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8个),在编在职人员572人,离退休人员158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比照义务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标准的70%,奖励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情况公布后,按规定一次性发放。

(三)全县其他事业单位381个,在编在职人员为3273人。离退休人员623人,依照《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从20xx年10月1日起基本上实施绩效工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比照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今年人均发放标准在职人员为15600元、离休人员生活补贴1482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为11700元,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6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结束后按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统一发放兑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单位绩效工资由财政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单位负担。

二、几点做法

(一)加强绩效工资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向县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成立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从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各抽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另外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办事人员任组员,日常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的工作进度、工作任务和工作关系。三是积极做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比如在教育局专门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和学校具体从事绩效工资工作人员会议,会上就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执行时间、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作了详细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对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内涵和主要内容有了深刻的了解。在卫生局召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座谈会,就绩效工资的方案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座谈,提出个人的看法和意见,使我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更加具体、更加科学。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1、制定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79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吉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字[20xx]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b核办法”以及“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吉安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xx]7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吉安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xx]7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上意见、办法和方案,为我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绩效工资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绩效工资工作有章可循。

2、认真实施。一是县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单位协调会,根据工作计划,分析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工作动态,解决工作困难。二是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绩效工资政策层面的有关工作,制定方案,核定总量,解答绩效工资政策,答复群众来信来访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筹集和拨付;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计算、填表和按时发放。三是定时汇报制度,工作期间县直各事业单位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定时向县绩效工资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本单位绩效工资开展情况和工作是度以及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总结汇报,提高了各单位的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促进了绩效工资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各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政策、工作分配方案公正、公平、公开,把比较敏感的工资收入分配问题“阳光”化,从而避免了突发事件与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自查,认识到在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其他事业单位中个别单位还没有完全实施绩效工资,二是有些单位特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三是有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工作打算

绩效工资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一是把好政策关,严格按政策规定发放绩效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纪行为,违反政策规定,要严肃处理。三是要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时发放。四是对绩效工资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级业务部门要予以及时答复。五是继续做好县直各单位相关协调工作,举全县之力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

绩效整改情况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概况

根据“关于报送20__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分配计划的函(粤中医函〔20__〕456号)”,为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20__年省财政安排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总额14088万元,用于支持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截止至20__年12月31日已执行9045.8409万元,总执行率64.21%。其中,20__年开始、资金使用周期为一年的项目总额为13308万元,实际资金执行为8815.6903万元,执行率66.24%;20__年开始、资金使用周期为两年的项目总额为455万元,实际资金执行104.1067万元,执行率22.88%;20__年开始、资金使用周期为三年的项目总额为325万元,实际资金执行126.0439万元,执行率38.78%。

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共涉及以下10类建设内容:

(1)省级中医医院设备及修缮项目2800万元。

(2)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7200万元。

(3)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设项目260万

(4)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140万元。

(5)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质量监控中心项目100万元。

(6)中医药科研项目755万元。其中面上科研项目391万元;专项研究项目225万元;指令性项目64万元;国医大师学术思想项目75万元。

(7)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190万元。其中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培养项目120万元;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50万元;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继承人集中理论培训项目20万元。

(8)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1660万元。其中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项目1350万元;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310万元。

(9)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300万元。

(10)20__中医药专项建设工作项目683万元。其中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项目200万元;传承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项目40万元;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核心平台维护项目63万元;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项目30万元;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5万元;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管理10万元;国家和省的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管理项目15万元;局机关项目320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方式、主要用途与扶持对象

省级中医院设备及修缮项目

为进一步优化省属中医医院功能布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安排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总额共280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其他类,常规性拨款项目。

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通过开展省、市级中医医院修缮、土建或设备装备建设项目,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地市级中医医院创建、巩固和完善三级中医医院水平标准,进一步优化省属中医医功能布局,使其成为所在区域内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中医医院。安排潮阳区中医院、韶关市中医院等9家市县级中医医院720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设项目

为支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的开展,积极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不断提高重大疑难疾病临床疗效,安排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4家医院项目资金共26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省级基地承担所对应的公立县级(区、市)中医医院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任务及新增省级基地(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安排广东省第二中医院等4家医院项目经费共14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质量监控中心项目

用于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质量监控中心项目,目标是协助省中医药局开展业务管理,对全省治未病服务网络运行提供监测评价服务,对各级医疗机构治未病专科(学科)的关键质量指标进行监测并实施指导服务;开展临床科研一体化建设,开展治未病服务效果评估、服务方案优化工作;开展区域大众健康水平监测分析服务与建立示范点;对中医药健康管理规范实施提供指导、培训、监测、考核服务;促进治未病服务产业转化与对接的规范化与示范。安排经费10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中医药科研项目

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中医药科研体系,提高中医药科研能力,整理并推广我省国医大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探索国医大师诊疗疾病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安排面上项目391万元、指令性项目64万元、专项研究项目225万元、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传承项目75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用于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包含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培养、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继承人集中理论培训等3个子项目,安排资金总额19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包括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资料室和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共享平台),整理、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诊疗疾病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项目资金总额1350万元,同时,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包括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诊室、示教室),整理、传承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安排资金总额31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因素法。

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

为进一步弘扬广东中医药文化、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战略实施,挖掘、弘扬岭南中医药文化,安排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30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因素法。

20__中医药专项建设工作项目

安排200万元用于20__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40万元用于20__年传承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30万元用于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项目。为推动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核心平台的升级改造、加强安全防护,安排63万元用于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核心平台维护项目。为促进我省中医药教育工作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安排5万元用于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安排10万元用于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和省的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管理项目15万元。安排局机关项目32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委托固定合作单位完成工作任务。

(二)20__年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地方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一方面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另一方面改善各级各类中医机构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加强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二、自评情况

(一)自评分数

在收集和整理各地区、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递交的项目自评材料的基础上,经过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审核,组织专家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最终10类建设项目中,9类项目评定为优,1类项目评定为良。20__年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项目的绩效最终评定分数为94.13分,等级为“优”,其中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__〕5号,第四十一条,省项目主管部门可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面上科研项目、重点科研项目和单方验方科研项目三类项目不属于实施期末,暂时不参与绩效评价。具体结果详见表1和附录1。

表1 20__年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项目的绩效综合评定情况表

(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0__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总共安排资金14088万元,统计截止至20__年12月31日已经执行9045.8409万元,总执行率64.21%。其中,20__年当年应完成项目资金执行8815.6903万元,执行率66.24%,20__年开始两年内应完成项目资金执行104.1067万元,执行率22.88%,20__年开始三年内应完成项目资金执行126.0439万元,执行率38.78%。

所有项目承担单位的预算执行、资金支出和会计核算规范,均没有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自查无违规金额;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过检查监控,能够做到专账核算,核算凭证规范有效。

表2所有项目资金支出率统计情况

专项资金分用途使用绩效。

(1)省级中医院设备及修缮项目

2所省级中医院均完成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2个项目全部对生态环境没有污染。

(2)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9个项目7个已按规定时间开展建设,均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3)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设项目

4个项目均按照目标设定完成任务,且所有单位经费的使用均围绕项目目标进行使用,4个项目建立起长效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

(4)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4个项目均完成8次网络培训次数,培训人数均超2800人以上,完成1次县级基地骨干培训以上,2个项目完成县级基地骨干培训3次以上,3个项目完成指导县级基地建设次数6次以上,4个项目县级基地建设均得到加强。

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质量监控中心项目

完成制定对全省治未病服务网络运行监测方案1个、形成各级医疗机构治未病专科(学科)的关键质量指标1套、建立治未病服务质量监控区域试点8个、优化建立治未病干预方案3个、建立小区域健康水平监测示范点1个、举办中医药健康管理全省培训班1期,且开展全省中医药健康管理专家组培训1次,开展中医治未病产品、设备、标准等相关研究3项,形成中医治未病临床科研一体化建设示范1个,制定治未病分级、专科、学科评估的统一标准化流程,并100%完成省中医药局交办的任务。形成质量监测指标、具备监测平台、制定监测方案,通过治未病AAAA评估的医疗机构30家。

(6)中医药科研项目

3个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传承项目均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中医药科研体系,提高中医药科研能力,整理并推广我省国医大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探索国医大师诊疗疾病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三个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传承项目均建立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的机制,逐步探索并形成有效的中医临床科研方法,提升临床医生的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

(7)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4个项目根据实施方案,完成所承办的集中培训,95%≥培训人数达标率≤100%、有完整的培训方案,达到实施方案要求的培养内容的涵盖达标率,达到实施方案要求的师资要求的达标率,达到实施方案要求的学员要求的达标率,有考勤等保证培训纪律的措施,有考核机制及考核结果,考核材料完整以及培训班课件汇编成册。2个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培养项目的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师资队伍培养能力加强程度高,1个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的县级中医院骨干诊疗能力提升程度高,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继承人集中理论培训项目的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继承人理论水平提升程度高。

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

30个项目22个已完成,8个正在建设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诊室、示教室(阅览室),共完成43个诊疗方案。其中完成诊疗方案超1个或以上的有28个项目,30个项目共免费培养203名继承人,且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一共累计115个工作日、一共撰写318篇跟师笔记、一共撰写188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其中完成培养6名继承人的有27个项目;完成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工作日的有25个项目;完成撰写2篇跟师笔记的有23个项目;完成撰写1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的有28个项目。6个项目的老中医专家完成对继承人的所有跟师笔记、临床心得等相关学习资料进行认真批阅和点评,13个项目的老中医专家部分批阅和点评。24个项目完成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且全年4次以上,每次参加人数10人以上。10个项目完成与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每年巡诊活动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25个项目完成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中医药局主办的集中理论培训1次以上。29个项目形成工作室管理制度。共27个项目传承基层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9)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

一是全面加强疫情期间中医药通过省中医药局官方微信推送《广东省20xx年夏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医治未病指引》,引导群众做好疫情期间养生保健。跟进协调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相继转发、报道,受到群众欢迎,微信平台上该《指引》内容总阅读量超过100万次。通过省中医药局官方微信推送《老广 齐心抗疫辛苦了!喝好这碗汤》、《排队测核酸的街坊 推荐几款消暑养心膳食》等一系列贴心养生科普,阅读量超过10万次。积极协助主流权威媒体采访一线专家,准确及时反映中医药参与临床救治确诊患者情况。央视东方时空推出《医疗救治专家:广州本轮疫情患者病情有新特点,坚持中西医结合治疗》、羊城晚报推出《专家:广州本土病例病毒载量高、转阴时间长,积极运用中医药治疗》《专家:积极运用中医药治疗广州本土病例》等一系列报道。有针对性做好科普引导。针对网络上“中医反对打疫苗”等错误言论,省中医药局官方微信推送《常识:中医最早运用免疫思想并发明免疫疗法》,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苗接种。二是全面加强官方新媒体平台建设,自本年度以来,广东中医药官方微信公众号稳居全国各省级中医药政务类新媒体第一名。三是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业务培训、全省中医药宣传骨干培训等系列活动,培训全省中医药工作者约400人次。四是组织开展“大医精诚——中医名家走基层”、广东中医药文化创意大赛、千名医师讲中医等系列活动,全省1000多位中医药专家超过10000人次群众义诊、科普宣讲。五是推进中医药文化精品创作,启动岭南医藏计划、编撰岭南医籍全书,推进《国医春秋》中医药文化电视综艺节目创作,已完成节目内容策划、播出平台选定等工作。

(10)20__中医药专项建设工作项目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工作、完成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按照验收方案完成验收工作,验收评价材料、总结材料齐全、完成验收62份,验收通过62份,按时完成所有验收工作,评价和总结材料及时报送委托单位、完成20__年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验收41份,完成广东省20__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验收11份,完成广东20__-20__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验收工作10份。已按照既定时间开展项目建设、加强了全省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核心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了全省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核心平台安全建设。在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项目评审工作、完成继续教育项目申报6项、组织专家进行继续教育项目评审工作3次。顺利完成考核工作、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到位、对于各地市上报的考核人员名单进行严格复核、按时完成命题组卷工作、对于考核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省中医药局。根据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完成人才培养工作以及完成人才培养的评审或者考核工作、完成人才培养的培养工作1次、完成人才培养的评审或者考核工作6次。组织专家培训1次及以上、考务培训1次及以上、资格考核1次及以上,对于各地市上报的考核人员名单进行严格复核以及有申诉投诉反馈机制。能够保障核心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能够得到认可。能够维护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考核公平公正。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逐步完善实施细则,建立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长效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力量提供中医药服务。能够维护我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在坚持中医药教育主体地位和中医药原创思维的前提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评审以及考核等工作,夯实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被培养者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是否逐步理清人才培养工作思路,建立我省中医人才培养和评审、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规范的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维护了我省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确保项目审核公平公正。形成了国家和省的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工作机制和方案。形成了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机制和方案。维护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存在的问题

1.省级中医院设备及修缮项目

受疫情影响,2个项目存在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未达到100%的情况,小部分资金由省财政收回统筹。今后此类项目应结合疫情发生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预算方案,细化管理院内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

2.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9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资金使用率偏低。湛江市第二中医院建设项目20__年经费开支全部为自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未使用,资金实际支出率为0。潮州市中医医院和湛江市第一中医院的资金实际支出率小于25%,其中,潮州市中医医院资金执行率为11.79%,因手术室的招标工作延迟,导致该部分资金未按原计划投入使用;湛江市第一中医院资金执行率为14.27%,受疫情影响较大部分基础工程未按时开工。惠东县中医院和韶关市中医院的资金实际支出率小于50%,均因未到合同协议规定付款期,致使资金使用较缓慢。

3.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设项目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本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为0。受疫情影响,购置设备按照法律法规流程复杂,经费支付周期较平时明显延长。

4.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由于20__年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网络视频平台建设项目结转253009元作为配套资金使用,同时适宜技术操作示范视频拍摄工作尚未完成,未能按时支付尾款,导致项目经费使用率为70.66%。广东省第二中医院未完成指导县级基地建设次数6次以上的的任务目标。

5.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继承人集中理论培训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为71.08%,支出率相对较低。存在工学矛盾的问题,学员的学习时间和质量难以保证。

6.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

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有茂名中医院2个项目未按时提交自评材料;68个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低于75%,完成质量有待加强,其中:46个项目正在建设经验示教诊室、示教观摩室、资料室(阅览室);20个项目形成常见病、疑难病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少于2个;18个项目整理总结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医案(验案)少于20篇;13个项目完成跟师笔记少于10次,9个项目读书临证心得少于5篇;15个项目建设期内平均每年收集名老中医药专家建室前的医案、验案、教案、讲稿、书稿、文稿等少于7篇、12个项目尚未建立起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的机制以及13个项目缺乏满意度调查的问题。

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广东省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1个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始兴县中医院-罗艳芳工作室),14个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低于50%、3个项目没有完成传承基层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其中数量指标为30个项目完成与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每年巡诊活动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完成情况不理想,指标完成率为33.33%,以及7个项目没有开展满意度调查的问题。

7.中医药专项建设工作项目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项目、国家和省的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管理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较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项目:根据《关于开展20__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__〕125号)文件精神,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3月15日。目前20__年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正处于考核报名材料审核阶段。考核项目将于20xx年9月开展,故目前下拨资金暂未使用。国家和省的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管理项目因20__年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各地各工作室的现场指导工作未全面开展,导致项目经费支出率偏低,下一步拟对各工作室建设进行实地指导,督促各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

三、改进意见

(一)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管理。20__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未能如期按计划实施,我局各业务处室具体二级项目经办人,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能,密切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给予项目负责人适当的指导和督促,保证资金产出质量和效益。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绩效目标设置水平。适当保持绩效培训工作的延续性,解决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的问题,加强项目负责人资金执行水平,通过邀请专家集中培训,更加科学合理设定专项资金总体目标、专项资金二级项目目标,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指标和标准的公布时间调整到与项目批准、资金下达时间一致,进一步帮助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我局业务处室具体二级项目经办人通过资金使用情况和完成绩效指标的情况,开展不定期常态化督导管理工作,提高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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