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整改情况报告(精选3篇)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正科级行政单位,现有在册人员105人,其中:在职人员79人(含市委督查局和市委党史研究室)、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人,退职人员1人。本单位内设机构13个,具体是:文书(法规)股,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综合信息科,常务股,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调查研究股,全面深改股,财经股,机要密码股,保密股,档案管理股,机要保密政务服务中心;另下辖事业单位两个,市委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仁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代做财务账务两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即市委督查局;事业单位1个,即中共仁怀市委党史研究室。
二、职能概述
我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一)负责办理市委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市委工作正常运转
(二)围绕中央、省和遵义市委及市委总体工作部署收集处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组织安排市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市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中央、省和遵义市委及市委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转达和督办落实省委和市委指示、省委及市委领导同志批示。
(三)承担市委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市委日常文书处理,承担市委档案资料立卷、归档工作;承担为市委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的服务工作;联系、指导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业务工作和办公自动化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业务培训。
(四)承担厅级以上和市主要领导安排的接待工作,承担大型观摩活动、考察活动及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食堂监管、公务用车车辆管理、办公用房和周转房调配、物业管理、会议中心后勤、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中央、省委和遵义市委及市委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及要害部门机密文电、信件及密码的传递工作。
(五)负责市委办机关行政事务、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市级重要接待任务的协调工作,参与接待部分重要宾客的工作。
(八)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和市纪委机关的有关事宜。
(九)完成市委和省委办公厅及市委交办其他任务。
(十)市委党史研究室贯彻执行中央、省、遵义市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党史研究工作。
(十一)市委督查局负责督促检查中央、省、遵义市和仁怀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全市性重要文件和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会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的分解立项和督促检查。
三、资金使用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我单位20xx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计1748.79万元,项目基本性质属经常性项目,主要用途是保障我办工作正常运转及市委相关平台的正常运行等,主要内容:
1、督查局工作经费5万元;
2、高速公路公益性广告牌对外宣传经费4.76万元;
3、市委重大事项工作经费319.20万元;
4、党研室工作经费17.23万元;
5、政策研究室经费0.78万元;
6、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313.88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方案、追加有依据、日常有监督、结果有审核,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不存在违规违法使用现象。
四、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无。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督查的通知》(吉人社字[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四部门各抽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采取听、看、查、坐谈等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义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50个(其中:乡镇义务教育事业单位37个,县直义务教育事业单位13个),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为3869人,离退休人员为1103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年人均标准与行政公务员标准相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兑现月标准的70%,余下的30%奖励绩效工资按年终考核情况,分不同档次一次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全由财政负担。
(二)全县卫生系统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2个(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4个,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8个),在编在职人员572人,离退休人员158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比照义务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标准的70%,奖励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情况公布后,按规定一次性发放。
(三)全县其他事业单位381个,在编在职人员为3273人。离退休人员623人,依照《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从20xx年10月1日起基本上实施绩效工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比照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今年人均发放标准在职人员为15600元、离休人员生活补贴1482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为11700元,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6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结束后按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统一发放兑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单位绩效工资由财政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单位负担。
二、几点做法
(一)加强绩效工资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向县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成立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从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各抽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另外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办事人员任组员,日常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的工作进度、工作任务和工作关系。三是积极做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比如在教育局专门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和学校具体从事绩效工资工作人员会议,会上就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执行时间、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作了详细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对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内涵和主要内容有了深刻的了解。在卫生局召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座谈会,就绩效工资的方案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座谈,提出个人的看法和意见,使我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更加具体、更加科学。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1、制定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79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吉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字[20xx]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b核办法”以及“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吉安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xx]7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吉安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xx]7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上意见、办法和方案,为我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绩效工资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绩效工资工作有章可循。
2、认真实施。一是县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单位协调会,根据工作计划,分析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工作动态,解决工作困难。二是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绩效工资政策层面的有关工作,制定方案,核定总量,解答绩效工资政策,答复群众来信来访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筹集和拨付;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计算、填表和按时发放。三是定时汇报制度,工作期间县直各事业单位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定时向县绩效工资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本单位绩效工资开展情况和工作是度以及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总结汇报,提高了各单位的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促进了绩效工资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各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政策、工作分配方案公正、公平、公开,把比较敏感的工资收入分配问题“阳光”化,从而避免了突发事件与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自查,认识到在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其他事业单位中个别单位还没有完全实施绩效工资,二是有些单位特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三是有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工作打算
绩效工资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一是把好政策关,严格按政策规定发放绩效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纪行为,违反政策规定,要严肃处理。三是要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时发放。四是对绩效工资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级业务部门要予以及时答复。五是继续做好县直各单位相关协调工作,举全县之力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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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xx]7号)部署要求,20xx年、20xx年累计追缴金额18480元。
按人社厅文件《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xx]73号)要求,我单位再次进行细致排查后情况汇报如下:
自20xx年按人社厅相关文件整改后我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绩效评估奖金、挪用资金超发绩效工资、超范围发放未休年假补贴、绩效工资项目发放不合理、未按实际聘用的岗位发放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等问题,情况属实。
20xx年XX月XX日